清乾隆二年(1737),包頭村形成。今昆都侖區屬包頭村一部分。清乾隆四年(1739),置薩拉齊和善岱二協理通判,今昆都侖區屬薩拉齊協理通判管轄。清乾隆六年(1741),清朝置歸綏道,薩拉齊廳隸屬歸綏道。清乾隆二十五年(1760),薩拉齊協理通判改為理事通判,后又次第改為理事同知廳、撫民同知廳。今昆都侖區所轄地域歸其管理。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綏遠城將軍兼司土默特蒙古事務,裁歸化城土默特都統。由此,實行旗廳并存、蒙漢分治制度。今昆都侖區境內土默特右旗分管蒙古族事務,薩拉齊廳分管漢、回等民族事務。清嘉慶十四年(1809),清朝裁善岱巡檢移設包頭,包頭村改置包頭鎮,設置巡檢,今昆都侖區所轄地域歸其管理。清光緒二十九年(1903),清朝設五原廳。清光緒三十二年(1906),清朝設東勝廳,今昆都侖區所轄地域均歸其管理。
清乾隆二年(1737),包頭村形成。今昆都侖區屬包頭村一部分。清乾隆四年(1739),置薩拉齊和善岱二協理通判,今昆都侖區屬薩拉齊協理通判管轄。清乾隆六年(1741),清朝置歸綏道,薩拉齊廳隸屬歸綏道。清乾隆二十五年(1760),薩拉齊協理通判改為理事通判,后又次第改為理事同知廳、撫民同知廳。今昆都侖區所轄地域歸其管理。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綏遠城將軍兼司土默特蒙古事務,裁歸化城土默特都統。由此,實行旗廳并存、蒙漢分治制度。今昆都侖區境內土默特右旗分管蒙古族事務,薩拉齊廳分管漢、回等民族事務。清嘉慶十四年(1809),清朝裁善岱巡檢移設包頭,包頭村改置包頭鎮,設置巡檢,今昆都侖區所轄地域歸其管理。清光緒二十九年(1903),清朝設五原廳。清光緒三十二年(1906),清朝設東勝廳,今昆都侖區所轄地域均歸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