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3月25日,綏遠省包頭縣人民政府成立。今昆都侖區所轄地域為綏遠省包頭縣管轄。1953年10月,中共綏遠省委員會決定撤銷包頭縣,成立包頭市郊區(臨時)工作委員會,將包頭縣下屬的二、三、五區(包括今昆都侖區部分地域)劃歸烏拉特前旗。
1954年3月,經黨中央人民政府決定,綏遠省撤銷,劃歸內蒙古自治區。今昆都侖區所轄地域為包頭市郊區管轄。5月,國家計劃委員會批準,準備建設一個規劃為60萬人口的包頭市新區。6月,國家財委、重工業部批準包頭鋼鐵公司廠址勘測報告。
1955年3月,包頭鋼鐵公司第一批建設者來赴包頭,第一個建筑工地搭起工棚(位于今昆都侖區66街坊西側)。5月,烏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將南排鄉(包括今昆都侖區部分地域)移交包頭市郊區管轄。
同年4月,中共包頭市委員會、市人民委員會決定開展建立新市區的籌備工作,成立新市區籌建工作組。5月,國家建委正式批準《包頭市規劃方案》,方案確定包頭新市區建在昆都侖河東。11月1日,中共包頭市委員會、市人民委員會決定撤銷新市區籌建工作組,成立新市區辦事處,同時在南排地成立南排派出所和4個居民委員會。
1950年3月25日,綏遠省包頭縣人民政府成立。今昆都侖區所轄地域為綏遠省包頭縣管轄。1953年10月,中共綏遠省委員會決定撤銷包頭縣,成立包頭市郊區(臨時)工作委員會,將包頭縣下屬的二、三、五區(包括今昆都侖區部分地域)劃歸烏拉特前旗。
1954年3月,經黨中央人民政府決定,綏遠省撤銷,劃歸內蒙古自治區。今昆都侖區所轄地域為包頭市郊區管轄。5月,國家計劃委員會批準,準備建設一個規劃為60萬人口的包頭市新區。6月,國家財委、重工業部批準包頭鋼鐵公司廠址勘測報告。
1955年3月,包頭鋼鐵公司第一批建設者來赴包頭,第一個建筑工地搭起工棚(位于今昆都侖區66街坊西側)。5月,烏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將南排鄉(包括今昆都侖區部分地域)移交包頭市郊區管轄。
同年4月,中共包頭市委員會、市人民委員會決定開展建立新市區的籌備工作,成立新市區籌建工作組。5月,國家建委正式批準《包頭市規劃方案》,方案確定包頭新市區建在昆都侖河東。11月1日,中共包頭市委員會、市人民委員會決定撤銷新市區籌建工作組,成立新市區辦事處,同時在南排地成立南排派出所和4個居民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