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9月19日,土默特旗和平解放,土默特旗政府直屬綏遠省,歸綏縣屬包頭專員公署。1950年3月,土默特旗人民政府成立,駐歸綏市(今呼和浩特市議事廳巷),仍沿襲“蒙漢分治”(土默特旗管理歸綏、托克托、和林格爾、清水河、薩拉齊、武川等縣區域蒙古族居民的事務,有關各縣人民政府管理本縣漢族居民的事務)。
1950年3月21日,綏遠省發布命令,將歸綏縣仍劃歸包頭專員公署管轄,1952年,改屬集寧專員公署。1954年,撤銷歸綏縣建制,土默特旗行政區域以原歸綏縣行政區域為基礎,僅作個別地方調整,確定管轄544個自然村,旗人民政府駐呼和浩特市,屬平地泉行政區。解決“旗縣并存,蒙漢分治”歷史遺留的問題。
1956年5月,將土默特旗的林壩鄉劃歸和林格爾縣。1956年9月20日,將臺閣牧以東的17個鄉、1個村劃入呼和浩特市郊區(今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土默特旗人民政府改稱土默特旗人民委員會。1958年4月2日,撤銷薩拉齊縣建制,其區域的大部劃歸土默特旗,旗人民委員會移駐察素齊,屬烏蘭察布盟(今烏蘭察布市)。5月,將桃花、沙爾沁、沙爾營、白廟子4個鄉劃歸呼和浩特市郊區。同年,土默特旗區域劃分為12個人民公社。
1949年9月19日,土默特旗和平解放,土默特旗政府直屬綏遠省,歸綏縣屬包頭專員公署。1950年3月,土默特旗人民政府成立,駐歸綏市(今呼和浩特市議事廳巷),仍沿襲“蒙漢分治”(土默特旗管理歸綏、托克托、和林格爾、清水河、薩拉齊、武川等縣區域蒙古族居民的事務,有關各縣人民政府管理本縣漢族居民的事務)。
1950年3月21日,綏遠省發布命令,將歸綏縣仍劃歸包頭專員公署管轄,1952年,改屬集寧專員公署。1954年,撤銷歸綏縣建制,土默特旗行政區域以原歸綏縣行政區域為基礎,僅作個別地方調整,確定管轄544個自然村,旗人民政府駐呼和浩特市,屬平地泉行政區。解決“旗縣并存,蒙漢分治”歷史遺留的問題。
1956年5月,將土默特旗的林壩鄉劃歸和林格爾縣。1956年9月20日,將臺閣牧以東的17個鄉、1個村劃入呼和浩特市郊區(今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土默特旗人民政府改稱土默特旗人民委員會。1958年4月2日,撤銷薩拉齊縣建制,其區域的大部劃歸土默特旗,旗人民委員會移駐察素齊,屬烏蘭察布盟(今烏蘭察布市)。5月,將桃花、沙爾沁、沙爾營、白廟子4個鄉劃歸呼和浩特市郊區。同年,土默特旗區域劃分為12個人民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