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天翔(鄭庭翔),烏蘭察布市涼城縣六蘇木鄉人,民國3年(1914)9月9日出生。
民國14年(1925),鄭天翔在涼城縣上小學,民國8—23年(1929—1934),先后在綏遠省立第一中學、北京市立第一中學、北京師大附屬中學學習。民國23年(1934),入南京黨中央大學農學院農業化學系學習。翌年轉到北京清華大學文學院外國文學系學習,后轉入該院哲學系。同年12月,鄭天翔參加北平學生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發動的“一二·九”抗日救亡運動,并參加其后的各次示威游行和其他抗日救亡活動。
民國25年(1936)2月,加入左翼作家聯盟和民族解放先鋒隊,同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民國26年(1937)10月后,鄭天翔到延安陜北公學學習工作。翌年11月,中共六屆六中全會后,調晉察冀邊區中共北岳區黨委宣傳部工作。民國32年(1943),任河北阜平縣委副書記兼宣傳部長。同年8月,任聶榮臻的秘書。民國34年(1945)6月,調綏蒙地區工作,后任中共塞北地委宣傳部長。
解放戰爭時期,鄭天翔先后任綏南專區專員(后兼涼城縣縣長)、中共綏南地委敵工部部長、中共涼城中心縣委書記、中共綏南工委副書記、中共中央華北局宣傳科長。
1949年9月,中共包頭市委在豐鎮組建,鄭天翔任市委副書記。同年12月,鄭天翔兼任綏遠軍政委員會包頭工作團團長,進駐包頭開展工作。1950年2月,兼任包頭市市長。1952年9月,調華北局工作。1953年,調任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兼秘書長。1955年6月,任中共北京市委副書記兼秘書長。成立市委書記處后,任市委書記處書記兼秘書長。1975年11月,任北京市建委副主任。1977年7月,任中共北京市委書記、市革命委員會副主任。1978年5月,任國家第七機械工業部第一副部長,黨組第一副書記。1982年5月,任七機部顧問。1983年,在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當選為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并任中共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書記。
鄭天翔歷任中國共產黨第七、八、十二、十三屆代表大會代表。在黨的十二、十三屆代表大會上,當選為中共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
鄭天翔(鄭庭翔),烏蘭察布市涼城縣六蘇木鄉人,民國3年(1914)9月9日出生。
民國14年(1925),鄭天翔在涼城縣上小學,民國8—23年(1929—1934),先后在綏遠省立第一中學、北京市立第一中學、北京師大附屬中學學習。民國23年(1934),入南京黨中央大學農學院農業化學系學習。翌年轉到北京清華大學文學院外國文學系學習,后轉入該院哲學系。同年12月,鄭天翔參加北平學生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發動的“一二·九”抗日救亡運動,并參加其后的各次示威游行和其他抗日救亡活動。
民國25年(1936)2月,加入左翼作家聯盟和民族解放先鋒隊,同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民國26年(1937)10月后,鄭天翔到延安陜北公學學習工作。翌年11月,中共六屆六中全會后,調晉察冀邊區中共北岳區黨委宣傳部工作。民國32年(1943),任河北阜平縣委副書記兼宣傳部長。同年8月,任聶榮臻的秘書。民國34年(1945)6月,調綏蒙地區工作,后任中共塞北地委宣傳部長。
解放戰爭時期,鄭天翔先后任綏南專區專員(后兼涼城縣縣長)、中共綏南地委敵工部部長、中共涼城中心縣委書記、中共綏南工委副書記、中共中央華北局宣傳科長。
1949年9月,中共包頭市委在豐鎮組建,鄭天翔任市委副書記。同年12月,鄭天翔兼任綏遠軍政委員會包頭工作團團長,進駐包頭開展工作。1950年2月,兼任包頭市市長。1952年9月,調華北局工作。1953年,調任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兼秘書長。1955年6月,任中共北京市委副書記兼秘書長。成立市委書記處后,任市委書記處書記兼秘書長。1975年11月,任北京市建委副主任。1977年7月,任中共北京市委書記、市革命委員會副主任。1978年5月,任國家第七機械工業部第一副部長,黨組第一副書記。1982年5月,任七機部顧問。1983年,在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當選為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并任中共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書記。
鄭天翔歷任中國共產黨第七、八、十二、十三屆代表大會代表。在黨的十二、十三屆代表大會上,當選為中共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