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內蒙古自治區與蒙古國邊境貿易
自治區與蒙古國之間經濟交往和商品交換源遠流長。民國36年(1947)5月,內蒙古自治區成立后,與蒙古人民共和國接壤的地區邊民民間往來頻繁,每逢歡慶節日時,進行物資交流。
根據中蒙兩國政府外貿部門關于開展邊境貿易的換文,1985年10月24日—11月8日,內蒙古自治區邊境貿易代表團應邀赴蒙古人民共和國首都烏蘭巴托市進行首次中蒙邊境貿易談判。在兩國關于開展邊境貿易換文的基礎上,通過協商簽訂了《中國內蒙古自治區邊境貿易公司與蒙古物資技術供應委員會所屬邊境貿易公司1985—1986年《關于中國和蒙古進行邊境貿易的議定書》《中國銀行和蒙古國家銀行關于辦理邊境貿易結算和賬務處理手續的議定書》《1986年中蒙邊境貿易總合同》三個議定書。這次會談是中蒙建交后,首次由地方政府組織的邊境貿易談判,由于對談判方國內的需要和組織貨源等實際能力還不盡了解,成交額比較小。蒙方代表團對自治區邊境貿易代表團所帶的600余種樣品,如銅制品、樂器、服裝、棉針織品、鞋帽、日用消費品、兒童玩具及家用電器等,表現出了濃厚的興趣,雙方都認為進一步發展邊境貿易前景廣闊,潛力很大。
1986年,自治區對蒙古人民共和國邊境易貨貿易發展迅速,進出口額達到244萬瑞士法郎(折合137萬美元),比1985年的63萬瑞士法郎(折合25.8萬美元)增長2.9倍。出口商品主要有運動衣、排球、棉布、帆布、油刷子、鋼卷尺、斧子、打字修正液等;進口商品主要有舊輪胎、廢鋼鐵、水泥、白板紙、地毯等。
1987年,自治區對蒙古人民共和國的邊境易貨貿易又上一個新臺階,全年共簽訂進出口總額375萬瑞士法郎(折合248萬美元)。以后每年均有不同程度發展,截至1989年,與蒙古人民共和國之間的邊境易貨貿易額達到495萬美元,1992年,雙方貿易額上升到4107萬美元,1993年,雙方邊境易貨貿易額猛增到8312萬美元,創歷史最好成績。1994—1996年,中蒙雙方易貨貿易額雖然有所下降,但仍在4000萬美元以上,1997年,又回升到6525萬美元,1998年,再次增長至7791萬美元,1999年,猛增至30050萬美元,創歷史新高,2005年,增長至36672萬美元。自治區與蒙古國之間邊境易貨貿易,已成為邊境地區人民特別是蒙古國有關地區人民生活消費品和日常用品來源的重要渠道,貿易方式有易貨、人民幣和美元結算交易等,只是由于蒙古國方面支付能力所限,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兩國間易貨貿易的發展。
四、易貨貿易
易貨貿易又稱換貨貿易,其特點是:以貨物經過計價作為清償手段,在換貨的基礎上,把等價的出口和進口直接結合起來,但換貨方式和操作方法在執行過程中趨于靈活,可以進口和出口同時成交,也可以有先有后;在支付辦法上,可以用現匯支付,也可以通過賬戶記賬在賬面上相互沖抵;在進出口金額上,可以進口和出口的金額完全相等,也可以大致相等或不相等;在成交對象上,進口出口可以是同一個成交對象,也可以是進口地對象為個人或企業,而出口地對象則由進口人或企業指定的另一個人。
易貨貿易的原則是:雙方自愿、互通有無、平等互利,按照自找貨源、自尋銷路、自行談判、自行平衡、自負盈虧、自主經營的方針,以我所有易我所要、互為需求、互為補充,在自愿的前提下,可以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地進行。
易貨貿易的重要條件是:有接壤的邊界、方便的交通運輸和出入境口岸。內蒙古自治區地域遼闊,北部與俄羅斯和蒙古國接壤,邊界線長達4200余公里,有滿洲里、二連浩特兩大陸路口岸,有鐵路連接獨聯體和蒙古國,并可直達歐洲諸國。除此以外,國家還先后批準開辟了黑山頭、室韋、阿日哈沙特等一、二類口岸18個,為中俄、中蒙兩國邊境地區人民間易貨貿易和邊民互市貿易營造了良好的環境和條件,隨著易貨貿易額的增長,這種較原始的易貨貿易現在已成為邊民經濟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1983—1996年底,內蒙古自治區邊境易貨貿易額共完成進出口額317151萬美元,其中對俄羅斯(含蘇聯)進出口額為275031萬美元,對蒙古國(原蒙古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額為35691萬美元,對東歐、匈牙利、波蘭等國進出口額為6429萬美元;出口總額達140893萬美元,其中向俄羅斯(含蘇聯)出口額為120979萬美元,向蒙古國出口額為17381萬美元,向東歐出口額為2533萬美元;進口總額為176258萬美元,其中從俄羅斯(含蘇聯)進口額為136052萬美元,從蒙古國進口額為18310萬美元,從東歐有關國家進口額為3896萬美元。邊境易貨貿易激活了兩國邊境地區的經濟,繁榮了邊境地區市場,改善了沿邊地區人民的生活,增進了兩國及多國間人民的友好往來和傳統友誼。
五、政策支持
中國政府對發展同周邊國家沿邊地區的易貨貿易一向十分重視。早在1985年,國家批復內蒙古自治區在易貨貿易中商品進口關稅和環節稅減半征收。1992年,又把此項優惠政策擴展到對所有周邊國家開展易貨貿易的省區。1996年,對開展邊境小額貿易的公司進口物品除煙、酒、化妝品按國家規定照章納稅外,其他商品“九五”計劃前三年(1996—1998)進口關稅和環節稅減半征收等。
內蒙古與俄、蒙兩國邊境易貨貿易的成長、發展、壯大,與黨和政府的關懷、支持是密不可分的。自治區額濟納旗、阿拉善右旗、阿拉善左旗、烏拉特后旗、烏拉特中旗、達爾罕茂明安聯合旗、四子王旗、二連浩特市、蘇尼特右旗、蘇尼特左旗、阿巴嘎旗、滿洲里市、陳巴爾虎旗、額爾古納市等18個縣、旗、市,就有獲得邊境小額貿易進出口權的企業400余家。
六、邊境易貨貿易發展中的新情況
在國家優惠政策的支持下,邊境易貨貿易對改善沿邊地帶人民群眾生活、發展經濟、興邊富民、穩定邊疆、增進友好往來等起到了一定促進作用,但其本身有很大的局限性,特別是1996年以后中俄、中蒙兩國邊境地區人民的互市貿易、旅游貿易的興起,邊境貿易已呈現出了新的特點。主要表現為:
1.除國家限制和規定需要配額、許可證的少數商品外,多數商品已放開,由邊境地區的居民在市場上自由買賣。
2.商品的價格,凡在市場自由買賣的物資和商品,價格由買賣雙方自己商定,當地政府和市場管理部門不加干預。
3.在市場上使用的貨幣,多以人民幣為主,在鄰國市場可以用人民幣兌換當地貨幣;在國內市場俄、蒙客商可持美元等外幣,到市場里專設的中國銀行兌換人民幣。由于人民幣幣值穩定,加上中國市場商品豐富,被俄、蒙邊疆人民稱為“二美元”。在大宗貿易中,1996年前后,在滿洲里等地曾出現過“現鈔”貿易,即中、俄公司的貿易人員,手提箱裝現鈔進行現金交易,由于極不規范,風險又大,很快被銀行間開信用證所代替(開始由第三國銀行開證,1998年,逐步由中俄雙方銀行開證)。至此,20世紀60—80年代中蘇政府間所商定的易貨貿易的有關規定已不復存在。
4.逐步納入海關統計,向規范化貿易發展。1998年以前,邊境貿易(包括互市貿易、旅游貿易等)沒有納入海關統計,致使自治區外經貿廳業務統計與海關總署所公布的數字相差甚大,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自治區對外貿易發展和宏觀決策的制定。1999年1—6月,14個盟市(含滿洲里、二連浩特)的出口總額,業務統計數字為33340萬美元,海關統計數字為12553萬美元,兩者相差20787萬美元,其中又以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最為突出。滿洲里市海關統計出口額為1120萬美元,而業務統計出口額為9742萬美元,相差8622萬美元;二連浩特市海關統計出口額為242萬美元,業務統計出口額為7617萬美元,相差7375萬美元。
1997—1998年,由于俄蒙企業支付能力差,自治區邊境貿易出現了大幅度下降,1999年又呈現大幅度回升態勢。具體情況是:1997年,邊境貿易進出口額為46710萬美元,同比下降5.8%。其中出口額為20630萬美元,同比增長10.40%;進口額為26080萬美元,同比下降15.7%。1998年,邊境貿易額為39110萬美元,同比下降16.3%。其中出口額為26186萬美元,同比增長9%;進口額為12924萬美元,同比下降50.40%。1999年,邊境貿易額為66401萬美元,同比上升69.8%。其中出口額為33269萬美元,同比增長27.0%;進口額為33132萬美元,同比增長156.4%。2000年,邊境貿易額首次突破10億美元大關,達到102711萬美元,同比增長54.68%。其中出口額為22789萬美元,同比下降31.5%;進口額為79922萬美元,同比增長141.22%。2005年,邊境貿易額再創新高,一舉突破20億美元大關,達212456萬美元,同比增長11.57%。其中出口額為15959萬美元,同比下降1.58%;進口額為196497萬美元,同比增長12.79%。
20世紀80年代恢復的中俄、中蒙邊境易貨貿易對發展邊境地區經濟,改善廣大人民群眾生活,擴大中俄、中蒙邊境地區人民往來起到了積極作用,但也存在著國外拖欠款問題。1992—1996年,俄羅斯106個企業共拖欠自治區17家外貿企業3524萬美元。因時過境遷,法人代表更換,貿易人員的變化,上述欠款多數已成為呆死賬,這也是自治區部分外貿企業陷入困境的一個重要原因。
1983—1999年自治區邊境貿易進出口額完成情況


2000—2006年自治區對俄、蒙貿易情況
三、內蒙古自治區與蒙古國邊境貿易
自治區與蒙古國之間經濟交往和商品交換源遠流長。民國36年(1947)5月,內蒙古自治區成立后,與蒙古人民共和國接壤的地區邊民民間往來頻繁,每逢歡慶節日時,進行物資交流。
根據中蒙兩國政府外貿部門關于開展邊境貿易的換文,1985年10月24日—11月8日,內蒙古自治區邊境貿易代表團應邀赴蒙古人民共和國首都烏蘭巴托市進行首次中蒙邊境貿易談判。在兩國關于開展邊境貿易換文的基礎上,通過協商簽訂了《中國內蒙古自治區邊境貿易公司與蒙古物資技術供應委員會所屬邊境貿易公司1985—1986年《關于中國和蒙古進行邊境貿易的議定書》《中國銀行和蒙古國家銀行關于辦理邊境貿易結算和賬務處理手續的議定書》《1986年中蒙邊境貿易總合同》三個議定書。這次會談是中蒙建交后,首次由地方政府組織的邊境貿易談判,由于對談判方國內的需要和組織貨源等實際能力還不盡了解,成交額比較小。蒙方代表團對自治區邊境貿易代表團所帶的600余種樣品,如銅制品、樂器、服裝、棉針織品、鞋帽、日用消費品、兒童玩具及家用電器等,表現出了濃厚的興趣,雙方都認為進一步發展邊境貿易前景廣闊,潛力很大。
1986年,自治區對蒙古人民共和國邊境易貨貿易發展迅速,進出口額達到244萬瑞士法郎(折合137萬美元),比1985年的63萬瑞士法郎(折合25.8萬美元)增長2.9倍。出口商品主要有運動衣、排球、棉布、帆布、油刷子、鋼卷尺、斧子、打字修正液等;進口商品主要有舊輪胎、廢鋼鐵、水泥、白板紙、地毯等。
1987年,自治區對蒙古人民共和國的邊境易貨貿易又上一個新臺階,全年共簽訂進出口總額375萬瑞士法郎(折合248萬美元)。以后每年均有不同程度發展,截至1989年,與蒙古人民共和國之間的邊境易貨貿易額達到495萬美元,1992年,雙方貿易額上升到4107萬美元,1993年,雙方邊境易貨貿易額猛增到8312萬美元,創歷史最好成績。1994—1996年,中蒙雙方易貨貿易額雖然有所下降,但仍在4000萬美元以上,1997年,又回升到6525萬美元,1998年,再次增長至7791萬美元,1999年,猛增至30050萬美元,創歷史新高,2005年,增長至36672萬美元。自治區與蒙古國之間邊境易貨貿易,已成為邊境地區人民特別是蒙古國有關地區人民生活消費品和日常用品來源的重要渠道,貿易方式有易貨、人民幣和美元結算交易等,只是由于蒙古國方面支付能力所限,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兩國間易貨貿易的發展。
四、易貨貿易
易貨貿易又稱換貨貿易,其特點是:以貨物經過計價作為清償手段,在換貨的基礎上,把等價的出口和進口直接結合起來,但換貨方式和操作方法在執行過程中趨于靈活,可以進口和出口同時成交,也可以有先有后;在支付辦法上,可以用現匯支付,也可以通過賬戶記賬在賬面上相互沖抵;在進出口金額上,可以進口和出口的金額完全相等,也可以大致相等或不相等;在成交對象上,進口出口可以是同一個成交對象,也可以是進口地對象為個人或企業,而出口地對象則由進口人或企業指定的另一個人。
易貨貿易的原則是:雙方自愿、互通有無、平等互利,按照自找貨源、自尋銷路、自行談判、自行平衡、自負盈虧、自主經營的方針,以我所有易我所要、互為需求、互為補充,在自愿的前提下,可以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地進行。
易貨貿易的重要條件是:有接壤的邊界、方便的交通運輸和出入境口岸。內蒙古自治區地域遼闊,北部與俄羅斯和蒙古國接壤,邊界線長達4200余公里,有滿洲里、二連浩特兩大陸路口岸,有鐵路連接獨聯體和蒙古國,并可直達歐洲諸國。除此以外,國家還先后批準開辟了黑山頭、室韋、阿日哈沙特等一、二類口岸18個,為中俄、中蒙兩國邊境地區人民間易貨貿易和邊民互市貿易營造了良好的環境和條件,隨著易貨貿易額的增長,這種較原始的易貨貿易現在已成為邊民經濟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1983—1996年底,內蒙古自治區邊境易貨貿易額共完成進出口額317151萬美元,其中對俄羅斯(含蘇聯)進出口額為275031萬美元,對蒙古國(原蒙古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額為35691萬美元,對東歐、匈牙利、波蘭等國進出口額為6429萬美元;出口總額達140893萬美元,其中向俄羅斯(含蘇聯)出口額為120979萬美元,向蒙古國出口額為17381萬美元,向東歐出口額為2533萬美元;進口總額為176258萬美元,其中從俄羅斯(含蘇聯)進口額為136052萬美元,從蒙古國進口額為18310萬美元,從東歐有關國家進口額為3896萬美元。邊境易貨貿易激活了兩國邊境地區的經濟,繁榮了邊境地區市場,改善了沿邊地區人民的生活,增進了兩國及多國間人民的友好往來和傳統友誼。
五、政策支持
中國政府對發展同周邊國家沿邊地區的易貨貿易一向十分重視。早在1985年,國家批復內蒙古自治區在易貨貿易中商品進口關稅和環節稅減半征收。1992年,又把此項優惠政策擴展到對所有周邊國家開展易貨貿易的省區。1996年,對開展邊境小額貿易的公司進口物品除煙、酒、化妝品按國家規定照章納稅外,其他商品“九五”計劃前三年(1996—1998)進口關稅和環節稅減半征收等。
內蒙古與俄、蒙兩國邊境易貨貿易的成長、發展、壯大,與黨和政府的關懷、支持是密不可分的。自治區額濟納旗、阿拉善右旗、阿拉善左旗、烏拉特后旗、烏拉特中旗、達爾罕茂明安聯合旗、四子王旗、二連浩特市、蘇尼特右旗、蘇尼特左旗、阿巴嘎旗、滿洲里市、陳巴爾虎旗、額爾古納市等18個縣、旗、市,就有獲得邊境小額貿易進出口權的企業400余家。
六、邊境易貨貿易發展中的新情況
在國家優惠政策的支持下,邊境易貨貿易對改善沿邊地帶人民群眾生活、發展經濟、興邊富民、穩定邊疆、增進友好往來等起到了一定促進作用,但其本身有很大的局限性,特別是1996年以后中俄、中蒙兩國邊境地區人民的互市貿易、旅游貿易的興起,邊境貿易已呈現出了新的特點。主要表現為:
1.除國家限制和規定需要配額、許可證的少數商品外,多數商品已放開,由邊境地區的居民在市場上自由買賣。
2.商品的價格,凡在市場自由買賣的物資和商品,價格由買賣雙方自己商定,當地政府和市場管理部門不加干預。
3.在市場上使用的貨幣,多以人民幣為主,在鄰國市場可以用人民幣兌換當地貨幣;在國內市場俄、蒙客商可持美元等外幣,到市場里專設的中國銀行兌換人民幣。由于人民幣幣值穩定,加上中國市場商品豐富,被俄、蒙邊疆人民稱為“二美元”。在大宗貿易中,1996年前后,在滿洲里等地曾出現過“現鈔”貿易,即中、俄公司的貿易人員,手提箱裝現鈔進行現金交易,由于極不規范,風險又大,很快被銀行間開信用證所代替(開始由第三國銀行開證,1998年,逐步由中俄雙方銀行開證)。至此,20世紀60—80年代中蘇政府間所商定的易貨貿易的有關規定已不復存在。
4.逐步納入海關統計,向規范化貿易發展。1998年以前,邊境貿易(包括互市貿易、旅游貿易等)沒有納入海關統計,致使自治區外經貿廳業務統計與海關總署所公布的數字相差甚大,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自治區對外貿易發展和宏觀決策的制定。1999年1—6月,14個盟市(含滿洲里、二連浩特)的出口總額,業務統計數字為33340萬美元,海關統計數字為12553萬美元,兩者相差20787萬美元,其中又以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最為突出。滿洲里市海關統計出口額為1120萬美元,而業務統計出口額為9742萬美元,相差8622萬美元;二連浩特市海關統計出口額為242萬美元,業務統計出口額為7617萬美元,相差7375萬美元。
1997—1998年,由于俄蒙企業支付能力差,自治區邊境貿易出現了大幅度下降,1999年又呈現大幅度回升態勢。具體情況是:1997年,邊境貿易進出口額為46710萬美元,同比下降5.8%。其中出口額為20630萬美元,同比增長10.40%;進口額為26080萬美元,同比下降15.7%。1998年,邊境貿易額為39110萬美元,同比下降16.3%。其中出口額為26186萬美元,同比增長9%;進口額為12924萬美元,同比下降50.40%。1999年,邊境貿易額為66401萬美元,同比上升69.8%。其中出口額為33269萬美元,同比增長27.0%;進口額為33132萬美元,同比增長156.4%。2000年,邊境貿易額首次突破10億美元大關,達到102711萬美元,同比增長54.68%。其中出口額為22789萬美元,同比下降31.5%;進口額為79922萬美元,同比增長141.22%。2005年,邊境貿易額再創新高,一舉突破20億美元大關,達212456萬美元,同比增長11.57%。其中出口額為15959萬美元,同比下降1.58%;進口額為196497萬美元,同比增長12.79%。
20世紀80年代恢復的中俄、中蒙邊境易貨貿易對發展邊境地區經濟,改善廣大人民群眾生活,擴大中俄、中蒙邊境地區人民往來起到了積極作用,但也存在著國外拖欠款問題。1992—1996年,俄羅斯106個企業共拖欠自治區17家外貿企業3524萬美元。因時過境遷,法人代表更換,貿易人員的變化,上述欠款多數已成為呆死賬,這也是自治區部分外貿企業陷入困境的一個重要原因。
1983—1999年自治區邊境貿易進出口額完成情況


2000—2006年自治區對俄、蒙貿易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