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30年代初聘請美國土壤學家任技術指導,將美國土壤調查方法和土壤分類系統引入內蒙古地區。1950年,蘇聯土壤發生學理論傳入國內。當時土壤分類系統是蘇、美劃分方法的混合物,由土綱、亞綱、土類、亞類、土科、土系、土種7級組成。1954年,中國土壤分類表全部采用蘇聯5級分類法,即土類、亞類、土屬、土種和變種。土壤類型的命名強調環境對土壤形成的影響,強調地帶性分布。1959年,全國第一次土壤普查開始,對內蒙古自治區農區半農半牧區的土壤分類,盡可能保留了當地群眾的土名,力求通俗易懂,但缺乏規范化。60年代初開始,呼倫貝爾盟等局部地區的土壤調查中增加了新的土壤類型,首次提出草原土壤的合理利用途徑,提出農區要建設高標準基本田等。1978年,中國土壤分類暫行草案出臺,有了統一的分類標準。1979年,全區性第二次土壤普查開始。這次土壤普查查清了內蒙古地區農、林、牧區的全部土壤狀況。土壤分類上不僅繼承了原有定名,有的區分更細,而且有了新的補充。80年代初,遙感等先進技術開始在區內土壤調查中應用。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
1931年,在彭德爾頓(C·Pendleton,美國人)和常慶隆、陳偉、侯光炯等人在薩拉齊附近,在東西長約80公里、南北寬約40公里范圍進行土壤調查。根據土壤表層質地將這一地區的土壤分為四個土系,即綏遠系、薩拉齊系、陶思浩系、殘留土。
1934年,索普(J·Thorp,美國人)和周昌蕓、李慶逵、馬溶之等人在綏遠省的包頭、薩拉齊、托克托、歸化,山西省的北部及察哈爾中部和南部(包括河北省北部和錫林格勒盟)作路線調查。用美國分類體系,將調查土壤分為鈣層土(分栗鈣土、黑鈣土和漠境鈣土)、鹽土、堿土以及淋溶土三大類,但未形成完整的土壤圖。
1936年,朱蓮對寧夏土壤作了調查,范圍包括內蒙古地區的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額濟納旗和磴口縣的一部分。土壤部分有棕土、鹽土及灰鈣土,以灰鈣土面積最大,棕土次之,鹽土只分布在三盛公、磴口和額濟納旗沿河一帶。
1925年,日本人沿洮南至滿洲里一線,作過包括土壤內容的農業調查。挖剖面,測土壤養分和質地,并繪出土壤圖。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至1959年
1950年,宋達泉、陳恩鳳、侯學煜和蘇聯人高爾捷也夫等人進行了呼納盟的土壤調查,范圍包括海拉爾、滿洲里、額爾古納、新巴爾虎等草原牧區市、旗,牙克石、博克圖、興安等林區和扎蘭屯農區旗、縣、市。分析化驗了土壤樣本,繪制了地形圖。將調查區的土壤劃分為黑鈣土、栗鈣土、退化黑鈣土、準黑鈣土、灰化土、灰棕土、鹽土、鹽堿上、濕土、沖積土、風積土和石質土。在土壤調查的基礎上劃分農區、林區、漁牧區和半農牧區,提出了各區發展方向。
1951年,為了調查可能種植橡膠草的土壤,中國科學院土壤所席承藩、王遵親等調查了綏遠省的綏中和綏西地區,撰寫了綏遠中部土壤概要,繪制了75萬分之一土壤概圖和土壤性態檢索表。基本上按美國土壤分類體系劃分為13個土類、27個土系。對比了群眾的土壤命名與土系名稱,對土壤發育規律作了比較細致的探討,提出對土壤管理和利用的意見。如根據鹽堿土的成因提出減少灌水,建立排水系統和增施肥料等論點。
1953年5月,中國科學院文振旺和汪安球等為全國土壤區劃和中華地理志土壤地理卷的編寫,對熱河省土壤作了調查。調查范圍包括赤峰市西拉木倫河以南的全部和以北的克什克騰旗,以西的多倫縣和鑲黃旗大營子。將調查區土壤劃分為8個土類、10個亞類和8個土種。基本上符合1954年暫擬的中國土壤分類表上的土類和亞類名稱。但也引進一些新的概念,如將森林棕鈣土改為蘇聯土壤學家格拉西莫夫介紹到中國的名稱——褐土。
1956~1957年,文振旺等完成了內蒙古自治區土壤地理區劃,并于1956年7月至10月,在內蒙古西部作了粗略的補空白調查。據此將全區分為寒溫帶、溫帶、暖溫帶三個土壤氣候帶和寒溫帶泰加林地區、溫帶森林草原和草原地區、溫帶半荒漠和荒漠地區、暖溫帶旱生森林和灌木森林草原地區共四個生物氣候地區。分區敘述了自然條件土壤組合和生產利用改良方向的意見。區劃中述及的土壤有12個土類、26個亞類。其中冠以“山地”表示土壤的垂直分布情況。這次區劃,清晰地反映了內蒙古自治區土壤地帶性分布規律,是土壤工作成果的匯總,反映了當時土壤科學的研究水平。
1956~1958年,中科院土壤所熊毅、席承藩率領中國科學院土壤隊,在內蒙古土默川地區和河套兩大平原做土壤調查,編繪了20萬分之一的土壤圖、土壤鹽漬圖、地下水埋深圖、地下水礦化度圖和地下水質圖。將灌區土壤劃分淺色草甸土、沼澤化土壤、鹽漬土和新沉積物及沙丘。
1959年,全區56個旗縣市開展了農區半農半牧區土壤普查。這是全國性的第一次土壤普查,以發掘并總結農民群眾認土、用土和改土經驗,因而不能說明農田土壤的形成和肥力的發生發展。土壤命名以群眾土名為基礎。采用土類、亞類、土組和土種4級系統。共劃出18個土類、30個亞類、64個土組、123個土種,不符合國家規范化的土壤分類法。以本次普查成果為主,包括1954~1958年和1960~1962年先后在內蒙古地區的荒地土壤調查和國營農牧場土壤概測詳測的資料,于1967年編寫成《內蒙古農區、半農半牧土壤志》(內部資料)。
三、1960~1978年
通過深入研究,新的土壤類型得到公認。1978年有了全國性的土壤分類暫行草案。這個階段內蒙古地區比較重要的土壤調查有1959年熊業奇“內蒙古呼倫貝爾地區的土壤”,1973年遼寧省林土研究所昭盟荒地考察隊“西拉木倫河中、下游地區土地資源”,1973~1977年中國科學院土壤研究所黑龍江隊的“黑龍江省與內蒙古自治區東北部土壤資源”等。1978年對上壤作了補充調查。全區性的土壤調查由中國科學院內蒙古寧夏綜合考察隊和土壤研究所主持,于1961~1964年進行野外工作,1973年又繼續考察,1978年出版《內蒙古自治區與東北西部地區土壤地理》,這是全面論述內蒙古地區土壤的專著。其分類系統共分25個土類、51個亞類、10個土科、128個土屬,對土種和變種未劃分。
四、1979年開始,全國第二次土壤普查
內蒙古地區直接參加調查的科技人員達5800人,黨中央和內蒙古自治區投資1100萬元(不包括盟、市、旗縣自籌經費)。通過這次普查,查清了全區土地利用狀況、土壤類型分布面積、土壤理化性狀養分狀況和耕地土壤的主要障礙因素,并對宜農土壤資源作出了科學評價。培養了一批土壤干部,建立健全了各級土壤肥料工作站,充實或改善了土肥測試手段。編著了《內蒙古土壤》、《內蒙古土種志》、《內蒙古土壤資源數據冊》以及18種150萬分之一土壤圖件。土壤分類體系按照全國土壤普查辦公室于1984年提出的“全國第二次土壤普查分類系統(修訂稿)”制定。劃分了10個土綱、17個亞綱、29個土類、87個亞類、303個土屬、660個土種。
1983年在內蒙古草原資源調查中開展了遙感技術的應用研究,其中包括全區土壤遙感調查。完成了150萬分之一的土壤圖和400萬分之一的土壤區劃圖。按國內現行分類系統和命名法將全區土壤劃分為30個土類、97個亞類。
20世紀30年代初聘請美國土壤學家任技術指導,將美國土壤調查方法和土壤分類系統引入內蒙古地區。1950年,蘇聯土壤發生學理論傳入國內。當時土壤分類系統是蘇、美劃分方法的混合物,由土綱、亞綱、土類、亞類、土科、土系、土種7級組成。1954年,中國土壤分類表全部采用蘇聯5級分類法,即土類、亞類、土屬、土種和變種。土壤類型的命名強調環境對土壤形成的影響,強調地帶性分布。1959年,全國第一次土壤普查開始,對內蒙古自治區農區半農半牧區的土壤分類,盡可能保留了當地群眾的土名,力求通俗易懂,但缺乏規范化。60年代初開始,呼倫貝爾盟等局部地區的土壤調查中增加了新的土壤類型,首次提出草原土壤的合理利用途徑,提出農區要建設高標準基本田等。1978年,中國土壤分類暫行草案出臺,有了統一的分類標準。1979年,全區性第二次土壤普查開始。這次土壤普查查清了內蒙古地區農、林、牧區的全部土壤狀況。土壤分類上不僅繼承了原有定名,有的區分更細,而且有了新的補充。80年代初,遙感等先進技術開始在區內土壤調查中應用。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
1931年,在彭德爾頓(C·Pendleton,美國人)和常慶隆、陳偉、侯光炯等人在薩拉齊附近,在東西長約80公里、南北寬約40公里范圍進行土壤調查。根據土壤表層質地將這一地區的土壤分為四個土系,即綏遠系、薩拉齊系、陶思浩系、殘留土。
1934年,索普(J·Thorp,美國人)和周昌蕓、李慶逵、馬溶之等人在綏遠省的包頭、薩拉齊、托克托、歸化,山西省的北部及察哈爾中部和南部(包括河北省北部和錫林格勒盟)作路線調查。用美國分類體系,將調查土壤分為鈣層土(分栗鈣土、黑鈣土和漠境鈣土)、鹽土、堿土以及淋溶土三大類,但未形成完整的土壤圖。
1936年,朱蓮對寧夏土壤作了調查,范圍包括內蒙古地區的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額濟納旗和磴口縣的一部分。土壤部分有棕土、鹽土及灰鈣土,以灰鈣土面積最大,棕土次之,鹽土只分布在三盛公、磴口和額濟納旗沿河一帶。
1925年,日本人沿洮南至滿洲里一線,作過包括土壤內容的農業調查。挖剖面,測土壤養分和質地,并繪出土壤圖。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至1959年
1950年,宋達泉、陳恩鳳、侯學煜和蘇聯人高爾捷也夫等人進行了呼納盟的土壤調查,范圍包括海拉爾、滿洲里、額爾古納、新巴爾虎等草原牧區市、旗,牙克石、博克圖、興安等林區和扎蘭屯農區旗、縣、市。分析化驗了土壤樣本,繪制了地形圖。將調查區的土壤劃分為黑鈣土、栗鈣土、退化黑鈣土、準黑鈣土、灰化土、灰棕土、鹽土、鹽堿上、濕土、沖積土、風積土和石質土。在土壤調查的基礎上劃分農區、林區、漁牧區和半農牧區,提出了各區發展方向。
1951年,為了調查可能種植橡膠草的土壤,中國科學院土壤所席承藩、王遵親等調查了綏遠省的綏中和綏西地區,撰寫了綏遠中部土壤概要,繪制了75萬分之一土壤概圖和土壤性態檢索表。基本上按美國土壤分類體系劃分為13個土類、27個土系。對比了群眾的土壤命名與土系名稱,對土壤發育規律作了比較細致的探討,提出對土壤管理和利用的意見。如根據鹽堿土的成因提出減少灌水,建立排水系統和增施肥料等論點。
1953年5月,中國科學院文振旺和汪安球等為全國土壤區劃和中華地理志土壤地理卷的編寫,對熱河省土壤作了調查。調查范圍包括赤峰市西拉木倫河以南的全部和以北的克什克騰旗,以西的多倫縣和鑲黃旗大營子。將調查區土壤劃分為8個土類、10個亞類和8個土種。基本上符合1954年暫擬的中國土壤分類表上的土類和亞類名稱。但也引進一些新的概念,如將森林棕鈣土改為蘇聯土壤學家格拉西莫夫介紹到中國的名稱——褐土。
1956~1957年,文振旺等完成了內蒙古自治區土壤地理區劃,并于1956年7月至10月,在內蒙古西部作了粗略的補空白調查。據此將全區分為寒溫帶、溫帶、暖溫帶三個土壤氣候帶和寒溫帶泰加林地區、溫帶森林草原和草原地區、溫帶半荒漠和荒漠地區、暖溫帶旱生森林和灌木森林草原地區共四個生物氣候地區。分區敘述了自然條件土壤組合和生產利用改良方向的意見。區劃中述及的土壤有12個土類、26個亞類。其中冠以“山地”表示土壤的垂直分布情況。這次區劃,清晰地反映了內蒙古自治區土壤地帶性分布規律,是土壤工作成果的匯總,反映了當時土壤科學的研究水平。
1956~1958年,中科院土壤所熊毅、席承藩率領中國科學院土壤隊,在內蒙古土默川地區和河套兩大平原做土壤調查,編繪了20萬分之一的土壤圖、土壤鹽漬圖、地下水埋深圖、地下水礦化度圖和地下水質圖。將灌區土壤劃分淺色草甸土、沼澤化土壤、鹽漬土和新沉積物及沙丘。
1959年,全區56個旗縣市開展了農區半農半牧區土壤普查。這是全國性的第一次土壤普查,以發掘并總結農民群眾認土、用土和改土經驗,因而不能說明農田土壤的形成和肥力的發生發展。土壤命名以群眾土名為基礎。采用土類、亞類、土組和土種4級系統。共劃出18個土類、30個亞類、64個土組、123個土種,不符合國家規范化的土壤分類法。以本次普查成果為主,包括1954~1958年和1960~1962年先后在內蒙古地區的荒地土壤調查和國營農牧場土壤概測詳測的資料,于1967年編寫成《內蒙古農區、半農半牧土壤志》(內部資料)。
三、1960~1978年
通過深入研究,新的土壤類型得到公認。1978年有了全國性的土壤分類暫行草案。這個階段內蒙古地區比較重要的土壤調查有1959年熊業奇“內蒙古呼倫貝爾地區的土壤”,1973年遼寧省林土研究所昭盟荒地考察隊“西拉木倫河中、下游地區土地資源”,1973~1977年中國科學院土壤研究所黑龍江隊的“黑龍江省與內蒙古自治區東北部土壤資源”等。1978年對上壤作了補充調查。全區性的土壤調查由中國科學院內蒙古寧夏綜合考察隊和土壤研究所主持,于1961~1964年進行野外工作,1973年又繼續考察,1978年出版《內蒙古自治區與東北西部地區土壤地理》,這是全面論述內蒙古地區土壤的專著。其分類系統共分25個土類、51個亞類、10個土科、128個土屬,對土種和變種未劃分。
四、1979年開始,全國第二次土壤普查
內蒙古地區直接參加調查的科技人員達5800人,黨中央和內蒙古自治區投資1100萬元(不包括盟、市、旗縣自籌經費)。通過這次普查,查清了全區土地利用狀況、土壤類型分布面積、土壤理化性狀養分狀況和耕地土壤的主要障礙因素,并對宜農土壤資源作出了科學評價。培養了一批土壤干部,建立健全了各級土壤肥料工作站,充實或改善了土肥測試手段。編著了《內蒙古土壤》、《內蒙古土種志》、《內蒙古土壤資源數據冊》以及18種150萬分之一土壤圖件。土壤分類體系按照全國土壤普查辦公室于1984年提出的“全國第二次土壤普查分類系統(修訂稿)”制定。劃分了10個土綱、17個亞綱、29個土類、87個亞類、303個土屬、660個土種。
1983年在內蒙古草原資源調查中開展了遙感技術的應用研究,其中包括全區土壤遙感調查。完成了150萬分之一的土壤圖和400萬分之一的土壤區劃圖。按國內現行分類系統和命名法將全區土壤劃分為30個土類、97個亞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