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樣調查資料顯示,城鎮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達到34 294元,同比增長9.9%。農村牧區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為13 437元,同比增長11.2%。城鎮常住居民消費性支出20 273元,同比增長4.9%。農村牧區常住居民生活消費支出13 851元,同比增長6.6%。城鎮常住居民家庭食品消費支出占家庭消費總支出的比重為27.9%,農村為33.4%。城鎮常住居民均住房建筑面積33.41平方米,農村牧區常住居民均面積60.1平方米。每百戶城鎮常住居民擁有家用汽車55輛;每百戶農村牧區常住居民擁有家用汽車62輛。全旗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27 138人,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32 001人,參加城鎮基本醫療保險53 477人,參加新型農村牧區合作醫療保險48 722人,參加生育保險31 268人,參加工傷保險38 287人,參加失業保險15 088人。全旗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1763人,享受農村最低生活保障4473人。城鎮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5940元,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4824元。
抽樣調查資料顯示,城鎮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達到34 294元,同比增長9.9%。農村牧區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為13 437元,同比增長11.2%。城鎮常住居民消費性支出20 273元,同比增長4.9%。農村牧區常住居民生活消費支出13 851元,同比增長6.6%。城鎮常住居民家庭食品消費支出占家庭消費總支出的比重為27.9%,農村為33.4%。城鎮常住居民均住房建筑面積33.41平方米,農村牧區常住居民均面積60.1平方米。每百戶城鎮常住居民擁有家用汽車55輛;每百戶農村牧區常住居民擁有家用汽車62輛。全旗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27 138人,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32 001人,參加城鎮基本醫療保險53 477人,參加新型農村牧區合作醫療保險48 722人,參加生育保險31 268人,參加工傷保險38 287人,參加失業保險15 088人。全旗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1763人,享受農村最低生活保障4473人。城鎮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5940元,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482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