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時期,內蒙古城市人口占全區人口65.5%,城鎮常住居民均可支配收入比“十二五”時期增長44.9%。城市在區域經濟發展中的帶動作用越來越大,人民生活日益提高。本文針對“十三五”以來,內蒙古城市發展現狀和需要關注的問題進行歸納分析,對“十四五”時期如何更好地發揮城市在區域發展中的帶動作用進行分析。
一、“十三五”以來內蒙古城市發展情況
(一)人口規模擴大,城鎮化率提升,城市發展進入質量提升的新階段
“十一五”以來,內蒙古城市發展進入快車道。2020年,全區城鎮常住人口1622.8萬人,比2015年增加108.6萬人,城鎮化率67.5%,比2015年提高7.2個百分點,高出全國平均水平3.6個百分點,在西部12省區市排名第2位。“十三五”期間,全區城鎮化率平均每年提高1.4個百分點,增速比“十一五”下降0.3個百分點,反映全區城鎮化建設進入提升質量的新階段,不再以追求速度為目標。
(二)城市功能日趨完善,人民生活不斷提高
“十三五”時期,在大量資金支持下,全區城市用水普及率、燃氣等普及率、人均城市道路面積、人均公園綠地面積、萬人擁有公共汽車等指標不斷提高。2020年,上述指標分別比2015年提升0.6個百分點、3.4平方米、0.6平方米、4.2臺。全區城市天然氣供氣量從2015年13.3億立方米,增加到2020年的20.3億立方米,5年提高52.6%。2020年,全區城鎮居民均可支配收入41353元,比2015年提高35.2%,同期城鎮居民均消費支出增長9.2%,反映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改善。
(三)城市服務能力進一步增強,公共服務水平明顯提升
進入“十三五”,內蒙古城市建設重點由基礎設施投資轉向以民生建設為主,2020年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率97.3%,比2015年提高4.2個百分點;每萬人有公廁8.1座,比2015年增長70.8%。2020年,全區城鎮衛生技術人員9.8人/萬人,比2015年提高24.1%。
二、內蒙古城市建設需要關注的主要問題
(一)城市規模小,集聚效益低
內蒙古共20個城市,按照《中國城市建設統計年鑒》劃分標準,城區人口達到100萬以上的大城市只有呼和浩特、包頭和赤峰三市;50萬~100萬的中等城市有通遼、鄂爾多斯、巴彥淖爾、烏海四市;20萬~50萬的Ⅰ型小城市7個,20萬以下Ⅱ型小城市6個,大中小城市比1:1.3:4.3,大中小城市平均人口規模分別為203.5萬人、63.8萬人、21.2萬人,且多數城市處在城市等級規模的下限。城市規模偏小,影響了集聚效益,尤其是低于10萬人以下的小城市,大多吸引力較差,成為人口流出區。
(二)發展方式粗放,內生動力不足
長期以來,內蒙古經濟主要以粗放式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產業產品處于全國價值鏈、產業鏈和供應鏈的低端。產業結構層次低,競爭力不強。產品多為粗(初)加工,高技術含量、創造性和創新性產品少,市場競爭能力不強。市與市之間缺乏相互協調、溝通合作機制,各市經濟發展大多處于“單打獨斗”“孤軍奮戰”狀態,普遍是有企業無產業,主導產業、支柱產業不明顯,支撐能力不強,總體上仍處于產業培育期。科研人才和研究活動嚴重不足,2020年,R&D人員全時當量(萬人年)占從業人員(萬人)的比例僅為0.2%,不到全國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專利申請量僅占全國0.5%,是廣東省的2.5%。
(三)城市市政建設各項指標不均衡,重地上設施建設、輕地下管網建設和改造
全區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很不平衡,2020年,人均城市道路面積超過全國平均水平28.3%,而年末供水綜合生產能力全國排名倒數第三。城市市政建設空間上不平衡,重地上、輕地下,地下供水管網、排水管網不能滿足宜居城市建設要求,老城區供水管道老化現象嚴重,供水、排水管網建設時間長、標準偏低、質量較差,大城市老舊小區較高樓層供不上水的問題嚴重。一些城市建設注重上工程上項目,忽視對于土地自然透水、蓄水、凈水功能的科學利用,耗資巨大,結果不盡人意。
三、“十四五”內蒙古城市發展建設
(一)加快行政體制和相關配套改革,提升城市規劃和管理水平
加強城市規劃編制、審批,落實各環節監督管理,保障規劃的嚴肅性和有效實施,做到一張藍圖繪到底。要建設城市綠帶,劃定城市發展邊界,遏制城市無序蔓延。要合理利用土地,確保耕地面積不減少,特別是優質耕地面積不減少,維護國家糧食安全,保證城市建設用地與農村、農業發展的相互協調。大力發展公共交通,增加公共交通、自行車出行比例,引導更多人乘坐公共汽車或騎自行車出行。優化城市內部結構,疏解大城市中心城區功能,形成工作、生活、就醫、上學的混合型結構,縮短交通出行距離,降低生活成本和城市運形成本。增強中小城市公共服務能力和水平,引導人口相對均衡地分布在不同等級的城市中。
(二)加強城市間分工協作,合理確定城市主導產業
當前,內蒙古城市發展已經進入工業化中期階段,城市發展不能單純依靠投資拉動,要從投資拉動轉向技術帶動和工業與服務業的融合發展。各城市要根據自身條件合理確定主導產業,產業設置不能盲目“求多求全”,要樹立錯位發展,分工協作理念,集中財力、人力,加快傳統產業改造和升級,加快新興產業發展。要優先對稀土高科、煤電化工、生物制藥、節能環保等優勢產業加大研發力度,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和創新步伐,促進產業改造升級,為城市發展創造持續動力。要重視民營經濟、小微企業發展,為民營經濟、小微企業創造良好寬松的發展環境,落實各項貸款、稅收優惠政策,發揮其就業蓄水池作用。要加快互聯網與第三產業的融合,促進養老、康體、家庭服務、物流、云計算、電子商務等新興服務業發展,增強第三產業對就業的帶動作用,為農村牧區轉移人口和大學生提供就業崗位,實現穩定就業。
(三)建設節水城市,提高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水平
對于內蒙古而言,節水是“十四五”城市建設中的重中之重,要把水資源節約利用和節水城市建設納入領導考核的指標體系。要加強水源地保護,加強污水處理廠的建設、運營和管理,將房屋住宅建設與自來水、污水、中水管網建設同步進行,強化居民節水意識,以補貼的方式推行節水器具,逐步實現居民生活用水節約。大中城市市政建設重點應從地上轉為地下,加快地下管廊建設,尤其是與海綿城市建設相結合,把綠地沉下去,以利于雨后蓄水和滲水,充分利用天然降水,減少綠地對自來水的消耗;加快綠地灌溉中水管線建設,擴大中心城區中水灌溉面,提高水資源的重復利用率;人行道鋪設要加強監督和技術指導,充分利用土地自然滲漏功能,改變單純依靠地下管網收集雨水的做法,自然和人工相結合,以達到更好的滲水、蓄水、凈水效果。
“十三五”時期,內蒙古城市人口占全區人口65.5%,城鎮常住居民均可支配收入比“十二五”時期增長44.9%。城市在區域經濟發展中的帶動作用越來越大,人民生活日益提高。本文針對“十三五”以來,內蒙古城市發展現狀和需要關注的問題進行歸納分析,對“十四五”時期如何更好地發揮城市在區域發展中的帶動作用進行分析。
一、“十三五”以來內蒙古城市發展情況
(一)人口規模擴大,城鎮化率提升,城市發展進入質量提升的新階段
“十一五”以來,內蒙古城市發展進入快車道。2020年,全區城鎮常住人口1622.8萬人,比2015年增加108.6萬人,城鎮化率67.5%,比2015年提高7.2個百分點,高出全國平均水平3.6個百分點,在西部12省區市排名第2位。“十三五”期間,全區城鎮化率平均每年提高1.4個百分點,增速比“十一五”下降0.3個百分點,反映全區城鎮化建設進入提升質量的新階段,不再以追求速度為目標。
(二)城市功能日趨完善,人民生活不斷提高
“十三五”時期,在大量資金支持下,全區城市用水普及率、燃氣等普及率、人均城市道路面積、人均公園綠地面積、萬人擁有公共汽車等指標不斷提高。2020年,上述指標分別比2015年提升0.6個百分點、3.4平方米、0.6平方米、4.2臺。全區城市天然氣供氣量從2015年13.3億立方米,增加到2020年的20.3億立方米,5年提高52.6%。2020年,全區城鎮居民均可支配收入41353元,比2015年提高35.2%,同期城鎮居民均消費支出增長9.2%,反映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改善。
(三)城市服務能力進一步增強,公共服務水平明顯提升
進入“十三五”,內蒙古城市建設重點由基礎設施投資轉向以民生建設為主,2020年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率97.3%,比2015年提高4.2個百分點;每萬人有公廁8.1座,比2015年增長70.8%。2020年,全區城鎮衛生技術人員9.8人/萬人,比2015年提高24.1%。
二、內蒙古城市建設需要關注的主要問題
(一)城市規模小,集聚效益低
內蒙古共20個城市,按照《中國城市建設統計年鑒》劃分標準,城區人口達到100萬以上的大城市只有呼和浩特、包頭和赤峰三市;50萬~100萬的中等城市有通遼、鄂爾多斯、巴彥淖爾、烏海四市;20萬~50萬的Ⅰ型小城市7個,20萬以下Ⅱ型小城市6個,大中小城市比1:1.3:4.3,大中小城市平均人口規模分別為203.5萬人、63.8萬人、21.2萬人,且多數城市處在城市等級規模的下限。城市規模偏小,影響了集聚效益,尤其是低于10萬人以下的小城市,大多吸引力較差,成為人口流出區。
(二)發展方式粗放,內生動力不足
長期以來,內蒙古經濟主要以粗放式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產業產品處于全國價值鏈、產業鏈和供應鏈的低端。產業結構層次低,競爭力不強。產品多為粗(初)加工,高技術含量、創造性和創新性產品少,市場競爭能力不強。市與市之間缺乏相互協調、溝通合作機制,各市經濟發展大多處于“單打獨斗”“孤軍奮戰”狀態,普遍是有企業無產業,主導產業、支柱產業不明顯,支撐能力不強,總體上仍處于產業培育期。科研人才和研究活動嚴重不足,2020年,R&D人員全時當量(萬人年)占從業人員(萬人)的比例僅為0.2%,不到全國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專利申請量僅占全國0.5%,是廣東省的2.5%。
(三)城市市政建設各項指標不均衡,重地上設施建設、輕地下管網建設和改造
全區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很不平衡,2020年,人均城市道路面積超過全國平均水平28.3%,而年末供水綜合生產能力全國排名倒數第三。城市市政建設空間上不平衡,重地上、輕地下,地下供水管網、排水管網不能滿足宜居城市建設要求,老城區供水管道老化現象嚴重,供水、排水管網建設時間長、標準偏低、質量較差,大城市老舊小區較高樓層供不上水的問題嚴重。一些城市建設注重上工程上項目,忽視對于土地自然透水、蓄水、凈水功能的科學利用,耗資巨大,結果不盡人意。
三、“十四五”內蒙古城市發展建設
(一)加快行政體制和相關配套改革,提升城市規劃和管理水平
加強城市規劃編制、審批,落實各環節監督管理,保障規劃的嚴肅性和有效實施,做到一張藍圖繪到底。要建設城市綠帶,劃定城市發展邊界,遏制城市無序蔓延。要合理利用土地,確保耕地面積不減少,特別是優質耕地面積不減少,維護國家糧食安全,保證城市建設用地與農村、農業發展的相互協調。大力發展公共交通,增加公共交通、自行車出行比例,引導更多人乘坐公共汽車或騎自行車出行。優化城市內部結構,疏解大城市中心城區功能,形成工作、生活、就醫、上學的混合型結構,縮短交通出行距離,降低生活成本和城市運形成本。增強中小城市公共服務能力和水平,引導人口相對均衡地分布在不同等級的城市中。
(二)加強城市間分工協作,合理確定城市主導產業
當前,內蒙古城市發展已經進入工業化中期階段,城市發展不能單純依靠投資拉動,要從投資拉動轉向技術帶動和工業與服務業的融合發展。各城市要根據自身條件合理確定主導產業,產業設置不能盲目“求多求全”,要樹立錯位發展,分工協作理念,集中財力、人力,加快傳統產業改造和升級,加快新興產業發展。要優先對稀土高科、煤電化工、生物制藥、節能環保等優勢產業加大研發力度,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和創新步伐,促進產業改造升級,為城市發展創造持續動力。要重視民營經濟、小微企業發展,為民營經濟、小微企業創造良好寬松的發展環境,落實各項貸款、稅收優惠政策,發揮其就業蓄水池作用。要加快互聯網與第三產業的融合,促進養老、康體、家庭服務、物流、云計算、電子商務等新興服務業發展,增強第三產業對就業的帶動作用,為農村牧區轉移人口和大學生提供就業崗位,實現穩定就業。
(三)建設節水城市,提高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水平
對于內蒙古而言,節水是“十四五”城市建設中的重中之重,要把水資源節約利用和節水城市建設納入領導考核的指標體系。要加強水源地保護,加強污水處理廠的建設、運營和管理,將房屋住宅建設與自來水、污水、中水管網建設同步進行,強化居民節水意識,以補貼的方式推行節水器具,逐步實現居民生活用水節約。大中城市市政建設重點應從地上轉為地下,加快地下管廊建設,尤其是與海綿城市建設相結合,把綠地沉下去,以利于雨后蓄水和滲水,充分利用天然降水,減少綠地對自來水的消耗;加快綠地灌溉中水管線建設,擴大中心城區中水灌溉面,提高水資源的重復利用率;人行道鋪設要加強監督和技術指導,充分利用土地自然滲漏功能,改變單純依靠地下管網收集雨水的做法,自然和人工相結合,以達到更好的滲水、蓄水、凈水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