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中央財政提前下達3.4億元2024年轉移支付資金,支持內蒙古農村綜合改革。資金具體用來支持自治區農村公益事業、紅色美麗村莊建設及農村綜合性改革試點試驗項目建設。資金全部下達相關盟市。
為進一步加強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資金使用管理,有效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政府關于農村綜合改革發展的決策部署,自治區財政廳在下達資金的同時,同步下發《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關于做好2024年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工作的通知》,明確資金分配原則,并將資金績效評價結果作為資金分配的調節因素“獎優罰劣”,督促盟市旗縣管好項目、用好資金,發揮農村綜合改革資金最大效益。
2024年1月,中央財政提前下達3.4億元2024年轉移支付資金,支持內蒙古農村綜合改革。資金具體用來支持自治區農村公益事業、紅色美麗村莊建設及農村綜合性改革試點試驗項目建設。資金全部下達相關盟市。
為進一步加強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資金使用管理,有效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政府關于農村綜合改革發展的決策部署,自治區財政廳在下達資金的同時,同步下發《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關于做好2024年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工作的通知》,明確資金分配原則,并將資金績效評價結果作為資金分配的調節因素“獎優罰劣”,督促盟市旗縣管好項目、用好資金,發揮農村綜合改革資金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