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旗內體育運動事業沒有專設機構,體育只作為一種自發的娛樂活動在民間流行。
牧民的傳統體育活動是摔跤、賽馬、射箭等活動。
農民多為踢毛毽、賽跑、掰手腕、打毛猴(打陀螺)、跳繩、拔河、秋千、跳方、游泳等體育活動。
1953年,烏拉特中后旗成立體育分會。至20世紀50年代末,旗民族體育事業才有了較大的發展。全旗群眾性體育活動逐步開展起來。農牧民體育運動空前活躍。一些從來沒有摸過籃球的甚至從來沒有見過籃球的農牧民也上場一試,抱以濃厚的興趣。農村牧區出現了前所未有的“籃球熱”,許多農牧民活躍在運動場上。
1956年至1963年期間,根據國家體委“關于普遍推行勞衛制的指示”,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與衛國體育鍛煉條例和項目》為標準,在全旗城鄉普遍開展了勞衛制體育鍛煉。經過刻苦鍛煉,收到了顯著效果。
為了推動體育運動,旗鄉蘇木學校經常舉辦各種形式,各類項目的體育競賽活動,經常組隊參加上級舉辦的各種體育競賽。
20世紀70年代,旗體育運動委員會成立,重點在學校開展體育運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旗內體育運動事業沒有專設機構,體育只作為一種自發的娛樂活動在民間流行。
牧民的傳統體育活動是摔跤、賽馬、射箭等活動。
農民多為踢毛毽、賽跑、掰手腕、打毛猴(打陀螺)、跳繩、拔河、秋千、跳方、游泳等體育活動。
1953年,烏拉特中后旗成立體育分會。至20世紀50年代末,旗民族體育事業才有了較大的發展。全旗群眾性體育活動逐步開展起來。農牧民體育運動空前活躍。一些從來沒有摸過籃球的甚至從來沒有見過籃球的農牧民也上場一試,抱以濃厚的興趣。農村牧區出現了前所未有的“籃球熱”,許多農牧民活躍在運動場上。
1956年至1963年期間,根據國家體委“關于普遍推行勞衛制的指示”,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與衛國體育鍛煉條例和項目》為標準,在全旗城鄉普遍開展了勞衛制體育鍛煉。經過刻苦鍛煉,收到了顯著效果。
為了推動體育運動,旗鄉蘇木學校經常舉辦各種形式,各類項目的體育競賽活動,經常組隊參加上級舉辦的各種體育競賽。
20世紀70年代,旗體育運動委員會成立,重點在學校開展體育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