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
清光緒年(1875—1908年)間,在薩拉齊二十四頃地和包頭小巴拉蓋等地天主教和耶穌教所辦學校內,學生以課外活動方式,開始接觸田徑、球類等近代體育項目。此后在兩等學堂等新式學堂中亦開始設體操課,以兵式體操隊列操練為主,每周上課1節~2節,一些軍人充當體操教員。
民國12年(1923年),根據中華民國政府教育部頒布的“新學制”,將“體操課”改為“體育課”,在中小學體育課中一律剔除“兵操”。此后,田徑、球類等體育活動在包頭地區學校中開展。民國14年(1925年),綏遠二中(包一中前身)開辟設有籃球場的操場和網球場各一處,學生和教師開始有體育活動場所。
民國17年(1928年)夏,從歸綏師范學校畢業的鄔震任馬王廟小學校長,并兼任音樂與體育課,成為第一位包頭籍體育教師,他也是在包頭小學校中開展體育活動主要奠基人之一。馬王廟小學在三四十年代多次在包頭縣(市)小學生運動會上奪冠,被人們稱譽為“白馬”(因該校運動員身著白色運動服)。
20世紀30年代初,包頭縣教育局從歸綏、大同、太原等地師范學校招聘小學教師;綏遠二中也從北京等地聘請大學生來包任教。這些教師都受過較正規體育訓練,他們影響并推動包頭地區學校體育活動的開展。民國21年(1932年),以體育教師及學生為主組成包頭縣代表隊參加綏遠省第一屆體育運動大會,官井梁女子完全小學李志翔奪得女子跳高第一名;同年,她代表綏遠省參加在河南開封舉辦的第十六屆華北運動會。民國22年(1933年),包頭清真小學在綏遠省小學體育運動大會上獲集體總分第一和個人總分第一;同年,蒙古族籃球運動員巴靖遠代表綏遠省參加在南京舉行的中華民國第五屆全運會。1934年,在天津舉行的第十八屆華北運動會上,李志翔獲得女子跳高第三名,成績為1.22米,打破綏遠省紀錄。民國24年(1935年),包頭籍吳懋功(回族)從北平師范大學體育系畢業并獲碩士學位后,回包任綏遠二中體育教師;同年,吳懋功、丁文思、李志翔代表綏遠省參加在上海舉行的中華民國第六屆全國運動會,李志翔成為包頭第一個參加全運會的女運動員。
1937年秋,日軍侵占包頭后,在南門外附近建立1所日本小學,體育設施有乒乓球臺、單雙杠、跳箱;有400米跑道操場一個,可以進行足球、籃球等比賽。冬天有30平方米的冰場,夏天可以去“小河套”游泳。1940年以后,日偽政權每年組織一次秋季運動會,各中小學校組隊參加學生組比賽。
20世紀40年代中期,包頭5所中學體育設施十分簡陋,體育教師多由其他任課教師兼任,體育經費投入很少,體育教學基本無計劃、無目的,不少學校設置體育課只是為應付上級規定與檢查。但12所小學體育活動較活躍,每年都舉辦小學生運動會,馬王廟、清真、牛橋街等3所小學具有一定實力。馬王廟和清真小學輪替奪冠,競爭激烈。清真小學校長馬逸塵強調德智體三育并進,特別重視體育,他要求學生要有一個強健體格,高年級學生每天必須晨跑2華里~3華里,運動員跑步時小腿要綁沙袋。他訓練與組織的團體操(疊羅漢)尤被人稱道,花樣多達幾十種,55人疊高10層,快速敏捷,準確安全,在包頭各學校中獨一無二。1945—1949年,在南門外的大廣場(現包一中東墻外)舉辦3次中小學生運動會,約有500多人參加比賽。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
(一)20世紀50、60年代
20世紀50年代初期,各中小學只有少量體育器械,市文教局從1951年開始為中小學增添體育器械。1954年,根據國家要求,包頭市體委推行中學生體育鍛煉標準,開始試行“準備勞動與衛國制”(簡稱“勞衛制”),市教育局專門抽調在體育界頗有聲望的劉建漢專職負責學校體育工作,還專門派人到上海購置檔次較高體育設備與體育用品。劉建漢倡導開展中學生“三好杯”賽和校際體育教研活動。包頭師范學校許多受過體育教育的畢業生,被分配到各小學任體育課專職教師,體育師資力量得到加強。東河區小學體育教研組主辦“小學體育課教材教法學習班”,由邢守鎮主講“小學體育課教材教法及組織課外活動方法”。1955年5月,包頭市舉辦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后首次小學生運動會、中學生運動會。
1957年4月,市體委組織召開全市體育教師“勞衛制”座談會,并與市教育局在包四中舉辦全市性體育觀摩課。觀摩結束后,市教育局決定:(1)每年舉行一次田徑運動會及舉辦中學生籃球、乒乓球等“三好杯”比賽;(2)各中小學按教育部頒布的體育教學大綱規定教材進行教學;(3)把課間操列入課表;(4)學校有計劃、有組織地開展達標及“勞衛制”鍛煉;(5)各中小學要因地制宜地培訓運動隊和等級運動員。
20世紀50年代末,包一中、包二中、包四中、包六中、包九中和固陽中學等建立運動隊,許多優秀運動員從中產生。包一中先后有7人成為一級運動員。運動員崔桂祿、王勇、侯勇在自治區體操比賽中,獲4枚金牌。董北海等在自治區中學生運動會上取得7個單項冠軍。1959年,包四中體育教師洪志明出席全國文教“群英會”。包一中體育教研組受到自治區表彰。
1958年,新建立的包頭師專為緩解全市體育師資不足的狀況,由劉建漢負責試辦體育科,學制兩年,共招收3屆學生,有近百名畢業生,絕大部分被分配到包頭市各學校任教。
1960年3月,為迎接第26屆世界乒乓球錦標賽在北京舉行,包頭市舉辦大、中、小學“流動銀球賽”。自此,學校中的乒乓球運動開展起來。1963年,市體委、市教育局召開全市學校體育工作座談會,學校體育工作有新起色:每周兩節體育課得到保證,按照新編“中學體育教材”結合實際教學;市三區的中學成立體育校際教研組;許多小學配備專職體育教師;各中學建立校內運動隊。
1964年9月,市體委、市教育局把十七中作為推行“青少年體育鍛煉標準”試點學校,并于1965年1月在全市試行。11月,召開學校體育工作會議,貫徹毛澤東關于學生負擔過重的批示和教育部關于減輕學生負擔、增進學生健康的指示精神,使只重視智育忽視體育狀況有所改善。
(二)“文化大革命”期間
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后,學校“停課鬧革命”,體育訓練與比賽停止。后來,一些體育工作者在小范圍內指導愛好體育的學生進行訓練。1970年9月29日,為慶祝國慶,舉辦中學生運動會。
1971年,包一中、包九中、包四中試辦少體班,重點設田徑項目。1972年,昆區在小學辦起以田徑為主體育班。在學生中,籃球活動普遍開展,以李鴻武指導的包二中和包鋼三中為主組成包頭代表隊,于1971年奪得自治區少年籃球賽男女冠軍,并戰勝自治區專業隊。1973年,在自治區中學生運動會上,包頭隊奪得男、女籃球、男子排球、足球4項冠軍,并以4隊為主組成代表隊,代表自治區參加全國中學生籃球等項目比賽。1974年,市體委下達《體育鍛煉標準條件(草案)》,在全市各學校執行。1976年,市體委與市教育局為解決全市體育教師奇缺問題,在包頭師范學校合辦體育教師班,培養體育教師約120余人。
(三)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后
1978年,為貫徹執行國家教委、國家體委、團黨中央關于《加強學校體育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十年制中小學體育教學大綱》,市教育局、市體委召開全市學校體育工作經驗交流會,同時抽調專人加強對學校體育工作指導,加強體育師資培養和教學教法研究。市教育局組織教學大綱學習班,請劉興國、范鈞作體育課示范表演。
20世紀80年代,舉行全市體育課評比,成立全市中學體育教學研究會,選送優秀體育教師赴外地參加體育觀摩課,體育課教學進行改革,包一中、包九中率先推行男女分班,統一著裝上體育課,包一中試行每周3節體育課;包九中、包六中在體育課中引進音樂、舞蹈等形式。體育達標活動在全市中小學中廣泛開展。
20世紀80年代中期,實施體育傳統項目學校條例,先后有包一中、回民小學等30所中小學成為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在各學校加強體育鍛煉基礎上,在自治區各項賽事中,出現一些優異成績和優秀運動員。回民小學足球隊除奪取全國基層小足球賽冠軍外,還兩次獲自治區小足球賽冠軍;光榮道小學在自治區武術比賽中獲總分第一名;內蒙古一機廠中學少年網球隊多次蟬聯自治區少年網球賽冠軍;包一中被自治區教育廳批準為“高水平運動隊試點學校”,其女子排球隊不但在自治區中學生排球賽中取得冠、亞軍好名次,而且不少隊員以智、體雙優的成績被大專院校錄取。
包頭各高等院校和中專體育教學、運動競賽呈現活躍局面,中專幾乎每年都舉辦田徑運動會和球類比賽。
20世紀80年代,全市中小學體育教師達到1200余名,體育專職干部20余名;高等院校有正、副體育教授10余名。一些體育教師先后受到全國、自治區、包頭市的表彰,包一中、回民小學被國家體委命名為全國優秀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包一中還獲得全國銀盾獎杯。
至1990年,包頭市中小學體育達標人數為11.55萬人,平均達標率為85.9%。據不完全統計,1985—1990年,有70多名學生考入高等體育院校。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
清光緒年(1875—1908年)間,在薩拉齊二十四頃地和包頭小巴拉蓋等地天主教和耶穌教所辦學校內,學生以課外活動方式,開始接觸田徑、球類等近代體育項目。此后在兩等學堂等新式學堂中亦開始設體操課,以兵式體操隊列操練為主,每周上課1節~2節,一些軍人充當體操教員。
民國12年(1923年),根據中華民國政府教育部頒布的“新學制”,將“體操課”改為“體育課”,在中小學體育課中一律剔除“兵操”。此后,田徑、球類等體育活動在包頭地區學校中開展。民國14年(1925年),綏遠二中(包一中前身)開辟設有籃球場的操場和網球場各一處,學生和教師開始有體育活動場所。
民國17年(1928年)夏,從歸綏師范學校畢業的鄔震任馬王廟小學校長,并兼任音樂與體育課,成為第一位包頭籍體育教師,他也是在包頭小學校中開展體育活動主要奠基人之一。馬王廟小學在三四十年代多次在包頭縣(市)小學生運動會上奪冠,被人們稱譽為“白馬”(因該校運動員身著白色運動服)。
20世紀30年代初,包頭縣教育局從歸綏、大同、太原等地師范學校招聘小學教師;綏遠二中也從北京等地聘請大學生來包任教。這些教師都受過較正規體育訓練,他們影響并推動包頭地區學校體育活動的開展。民國21年(1932年),以體育教師及學生為主組成包頭縣代表隊參加綏遠省第一屆體育運動大會,官井梁女子完全小學李志翔奪得女子跳高第一名;同年,她代表綏遠省參加在河南開封舉辦的第十六屆華北運動會。民國22年(1933年),包頭清真小學在綏遠省小學體育運動大會上獲集體總分第一和個人總分第一;同年,蒙古族籃球運動員巴靖遠代表綏遠省參加在南京舉行的中華民國第五屆全運會。1934年,在天津舉行的第十八屆華北運動會上,李志翔獲得女子跳高第三名,成績為1.22米,打破綏遠省紀錄。民國24年(1935年),包頭籍吳懋功(回族)從北平師范大學體育系畢業并獲碩士學位后,回包任綏遠二中體育教師;同年,吳懋功、丁文思、李志翔代表綏遠省參加在上海舉行的中華民國第六屆全國運動會,李志翔成為包頭第一個參加全運會的女運動員。
1937年秋,日軍侵占包頭后,在南門外附近建立1所日本小學,體育設施有乒乓球臺、單雙杠、跳箱;有400米跑道操場一個,可以進行足球、籃球等比賽。冬天有30平方米的冰場,夏天可以去“小河套”游泳。1940年以后,日偽政權每年組織一次秋季運動會,各中小學校組隊參加學生組比賽。
20世紀40年代中期,包頭5所中學體育設施十分簡陋,體育教師多由其他任課教師兼任,體育經費投入很少,體育教學基本無計劃、無目的,不少學校設置體育課只是為應付上級規定與檢查。但12所小學體育活動較活躍,每年都舉辦小學生運動會,馬王廟、清真、牛橋街等3所小學具有一定實力。馬王廟和清真小學輪替奪冠,競爭激烈。清真小學校長馬逸塵強調德智體三育并進,特別重視體育,他要求學生要有一個強健體格,高年級學生每天必須晨跑2華里~3華里,運動員跑步時小腿要綁沙袋。他訓練與組織的團體操(疊羅漢)尤被人稱道,花樣多達幾十種,55人疊高10層,快速敏捷,準確安全,在包頭各學校中獨一無二。1945—1949年,在南門外的大廣場(現包一中東墻外)舉辦3次中小學生運動會,約有500多人參加比賽。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
(一)20世紀50、60年代
20世紀50年代初期,各中小學只有少量體育器械,市文教局從1951年開始為中小學增添體育器械。1954年,根據國家要求,包頭市體委推行中學生體育鍛煉標準,開始試行“準備勞動與衛國制”(簡稱“勞衛制”),市教育局專門抽調在體育界頗有聲望的劉建漢專職負責學校體育工作,還專門派人到上海購置檔次較高體育設備與體育用品。劉建漢倡導開展中學生“三好杯”賽和校際體育教研活動。包頭師范學校許多受過體育教育的畢業生,被分配到各小學任體育課專職教師,體育師資力量得到加強。東河區小學體育教研組主辦“小學體育課教材教法學習班”,由邢守鎮主講“小學體育課教材教法及組織課外活動方法”。1955年5月,包頭市舉辦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后首次小學生運動會、中學生運動會。
1957年4月,市體委組織召開全市體育教師“勞衛制”座談會,并與市教育局在包四中舉辦全市性體育觀摩課。觀摩結束后,市教育局決定:(1)每年舉行一次田徑運動會及舉辦中學生籃球、乒乓球等“三好杯”比賽;(2)各中小學按教育部頒布的體育教學大綱規定教材進行教學;(3)把課間操列入課表;(4)學校有計劃、有組織地開展達標及“勞衛制”鍛煉;(5)各中小學要因地制宜地培訓運動隊和等級運動員。
20世紀50年代末,包一中、包二中、包四中、包六中、包九中和固陽中學等建立運動隊,許多優秀運動員從中產生。包一中先后有7人成為一級運動員。運動員崔桂祿、王勇、侯勇在自治區體操比賽中,獲4枚金牌。董北海等在自治區中學生運動會上取得7個單項冠軍。1959年,包四中體育教師洪志明出席全國文教“群英會”。包一中體育教研組受到自治區表彰。
1958年,新建立的包頭師專為緩解全市體育師資不足的狀況,由劉建漢負責試辦體育科,學制兩年,共招收3屆學生,有近百名畢業生,絕大部分被分配到包頭市各學校任教。
1960年3月,為迎接第26屆世界乒乓球錦標賽在北京舉行,包頭市舉辦大、中、小學“流動銀球賽”。自此,學校中的乒乓球運動開展起來。1963年,市體委、市教育局召開全市學校體育工作座談會,學校體育工作有新起色:每周兩節體育課得到保證,按照新編“中學體育教材”結合實際教學;市三區的中學成立體育校際教研組;許多小學配備專職體育教師;各中學建立校內運動隊。
1964年9月,市體委、市教育局把十七中作為推行“青少年體育鍛煉標準”試點學校,并于1965年1月在全市試行。11月,召開學校體育工作會議,貫徹毛澤東關于學生負擔過重的批示和教育部關于減輕學生負擔、增進學生健康的指示精神,使只重視智育忽視體育狀況有所改善。
(二)“文化大革命”期間
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后,學校“停課鬧革命”,體育訓練與比賽停止。后來,一些體育工作者在小范圍內指導愛好體育的學生進行訓練。1970年9月29日,為慶祝國慶,舉辦中學生運動會。
1971年,包一中、包九中、包四中試辦少體班,重點設田徑項目。1972年,昆區在小學辦起以田徑為主體育班。在學生中,籃球活動普遍開展,以李鴻武指導的包二中和包鋼三中為主組成包頭代表隊,于1971年奪得自治區少年籃球賽男女冠軍,并戰勝自治區專業隊。1973年,在自治區中學生運動會上,包頭隊奪得男、女籃球、男子排球、足球4項冠軍,并以4隊為主組成代表隊,代表自治區參加全國中學生籃球等項目比賽。1974年,市體委下達《體育鍛煉標準條件(草案)》,在全市各學校執行。1976年,市體委與市教育局為解決全市體育教師奇缺問題,在包頭師范學校合辦體育教師班,培養體育教師約120余人。
(三)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后
1978年,為貫徹執行國家教委、國家體委、團黨中央關于《加強學校體育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十年制中小學體育教學大綱》,市教育局、市體委召開全市學校體育工作經驗交流會,同時抽調專人加強對學校體育工作指導,加強體育師資培養和教學教法研究。市教育局組織教學大綱學習班,請劉興國、范鈞作體育課示范表演。
20世紀80年代,舉行全市體育課評比,成立全市中學體育教學研究會,選送優秀體育教師赴外地參加體育觀摩課,體育課教學進行改革,包一中、包九中率先推行男女分班,統一著裝上體育課,包一中試行每周3節體育課;包九中、包六中在體育課中引進音樂、舞蹈等形式。體育達標活動在全市中小學中廣泛開展。
20世紀80年代中期,實施體育傳統項目學校條例,先后有包一中、回民小學等30所中小學成為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在各學校加強體育鍛煉基礎上,在自治區各項賽事中,出現一些優異成績和優秀運動員。回民小學足球隊除奪取全國基層小足球賽冠軍外,還兩次獲自治區小足球賽冠軍;光榮道小學在自治區武術比賽中獲總分第一名;內蒙古一機廠中學少年網球隊多次蟬聯自治區少年網球賽冠軍;包一中被自治區教育廳批準為“高水平運動隊試點學校”,其女子排球隊不但在自治區中學生排球賽中取得冠、亞軍好名次,而且不少隊員以智、體雙優的成績被大專院校錄取。
包頭各高等院校和中專體育教學、運動競賽呈現活躍局面,中專幾乎每年都舉辦田徑運動會和球類比賽。
20世紀80年代,全市中小學體育教師達到1200余名,體育專職干部20余名;高等院校有正、副體育教授10余名。一些體育教師先后受到全國、自治區、包頭市的表彰,包一中、回民小學被國家體委命名為全國優秀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包一中還獲得全國銀盾獎杯。
至1990年,包頭市中小學體育達標人數為11.55萬人,平均達標率為85.9%。據不完全統計,1985—1990年,有70多名學生考入高等體育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