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水資源主要是境內降水形成的地表水和地下水總量。水資源在地區、時程分配上也很不均勻,且與人口和耕地分布不相適應。全區平均年淡水資源量為508.91億立方米,為全國總水量的1.87%,人均占有水量2370立方米,低于全國水平;耕地每公頃平均有水量約10 000立方米,是全國平均值的37%;平均產水模數為4.41萬立方米/平方公里,是全國平均產水模數的15%。東部地區黑龍江流域土地面積占全區總土地面積的27%,耕地面積占全區耕地面積的20%,人口占全區總人口的18%,而水資源總量卻占全區總量的65%,人均占有水量8420立方米,為全區平均值的3.6倍,每公頃耕地平均占有水量為34 500立方米,為全區平均值的3.3倍。中西部地區的西遼河、海灤河、黃河3個流域總面積占全區總面積的26%,耕地占全區耕地面積的30%,灌溉面積占全區灌溉面積的82%,人口占全區總人口的66%,但水資源量僅占全區的25%。其中除黃河沿岸可利用部分過境水外,大部分地區水資源緊缺。按照行政分區的水資源來衡量,呼倫貝爾市為290.40億立方米,興安盟為38.29億立方米,通遼市為33.33億立方米,赤峰市為39.98億立方米,錫林郭勒盟為28.88億立方米,烏蘭察布市為18.25億立方米,呼和浩特市為5.74億立方米,包頭市為5.47億立方米,鄂爾多斯市為29.10億立方米,巴彥淖爾市為9.06億立方米,烏海市為0.03億立方米,阿拉善盟為10.73億立方米。自治區境內水能蘊藏量為498萬千瓦,可能開發的水電站點約125處,裝機容量為2443萬千瓦,年發電量為83.50億千瓦小時。主要水能蘊藏量在黑龍江流域,其次在黃河流域和遼河流域。
一、地表水資源
地表水資源是通常以地表水體的動態水量即河川徑流量來表示。1956—1979年,內蒙古自治區平均河川天然年徑流總量為371億立方米,折合年徑流量為32毫米。在24年中,全區河川徑流量最大的一年是1960年,為624億立方米;其次是1975年,為569億立方米,最小的一年是1979年,為206億立方米;次小是1974年,為225億立方米。河川徑流量由地表徑流和基流兩部分組成。內蒙古自治區多年平均地表年徑流量約為291億立方米,占河川徑流總量的22%。內蒙古河川徑流量受大氣降水及下墊面因素的影響,年徑流地區分布不均,水土資源也不平衡。東部地區的呼倫貝爾市耕地面積占全區的11.3%,而河川徑流量占全區的73.3%;中部地區的烏蘭察布市、呼和浩特市、包頭市耕地面積占全區的34.0%,而河川徑流量只占全區的3.5%。這種地區上的分布不均勻性說明,局部地區水量富而有余,而大部分地區干旱缺水。同時,河川徑流年內分布不均,年際變化也大。一年降雨量集中在6月—8月,汛期徑流量占全年徑流量的60%~80%之間。歷年間徑流量大小不同,相差很大。年徑流量最大與最小的比值,東部林區各河流為4~12,中部各河流為6~22,西部地區各河流高達26以上。按照行政區劃分的多年平均天然年徑流量:呼倫貝爾市為272億立方米,興安盟為31.1億立方米,通遼市為6.85億立方米,赤峰市為27.9億立方米,錫林郭勒盟為5.81億立方米,烏蘭察布市為10.9億立方米,呼和浩特市為0.595億立方米,包頭市為1.67億立方米,鄂爾多斯市為13.1億立方米,巴彥淖爾市為1.05億立方米,阿拉善盟為0.392億立方米。此外,從區外流入內蒙古境內的河川徑流量有330.6億立方米,其中黃河入境的平均年徑流量為315億立方米(按照國家規定,內蒙古可以利用其中一部分),額濟納河8.4億立方米,蒙古國流入7.2億立方米。
二、地下水資源
內蒙古地下水平均資源量為254億立方米。山丘區地下水平均年資源量為113億立方米,占全區地下水資源量的44%,其中河川基流量為80億立方米,占山丘區地下水資源量的71%。自治區平原區地下水平均年資源量為172億立方米,扣除與山丘區地下水資源量間的重復計算后,占全區地下水資源量的56%。按照行政區劃的地下水資源量,呼倫貝爾市為68.09億立方米,興安盟為18.54億立方米,通遼市為33.81億立方米,赤峰市為20.54億立方米,錫林郭勒盟為32.32億立方米,烏蘭察布市為12.63億立方米,呼和浩特市為6.98億立方米,包頭市為5.91億立方米,鄂爾多斯市為20.57億立方米,巴彥淖爾市為19.35億立方米,烏海市為0.07億立方米,阿拉善盟為14.76億立方米。
內蒙古自治區水資源主要是境內降水形成的地表水和地下水總量。水資源在地區、時程分配上也很不均勻,且與人口和耕地分布不相適應。全區平均年淡水資源量為508.91億立方米,為全國總水量的1.87%,人均占有水量2370立方米,低于全國水平;耕地每公頃平均有水量約10 000立方米,是全國平均值的37%;平均產水模數為4.41萬立方米/平方公里,是全國平均產水模數的15%。東部地區黑龍江流域土地面積占全區總土地面積的27%,耕地面積占全區耕地面積的20%,人口占全區總人口的18%,而水資源總量卻占全區總量的65%,人均占有水量8420立方米,為全區平均值的3.6倍,每公頃耕地平均占有水量為34 500立方米,為全區平均值的3.3倍。中西部地區的西遼河、海灤河、黃河3個流域總面積占全區總面積的26%,耕地占全區耕地面積的30%,灌溉面積占全區灌溉面積的82%,人口占全區總人口的66%,但水資源量僅占全區的25%。其中除黃河沿岸可利用部分過境水外,大部分地區水資源緊缺。按照行政分區的水資源來衡量,呼倫貝爾市為290.40億立方米,興安盟為38.29億立方米,通遼市為33.33億立方米,赤峰市為39.98億立方米,錫林郭勒盟為28.88億立方米,烏蘭察布市為18.25億立方米,呼和浩特市為5.74億立方米,包頭市為5.47億立方米,鄂爾多斯市為29.10億立方米,巴彥淖爾市為9.06億立方米,烏海市為0.03億立方米,阿拉善盟為10.73億立方米。自治區境內水能蘊藏量為498萬千瓦,可能開發的水電站點約125處,裝機容量為2443萬千瓦,年發電量為83.50億千瓦小時。主要水能蘊藏量在黑龍江流域,其次在黃河流域和遼河流域。
一、地表水資源
地表水資源是通常以地表水體的動態水量即河川徑流量來表示。1956—1979年,內蒙古自治區平均河川天然年徑流總量為371億立方米,折合年徑流量為32毫米。在24年中,全區河川徑流量最大的一年是1960年,為624億立方米;其次是1975年,為569億立方米,最小的一年是1979年,為206億立方米;次小是1974年,為225億立方米。河川徑流量由地表徑流和基流兩部分組成。內蒙古自治區多年平均地表年徑流量約為291億立方米,占河川徑流總量的22%。內蒙古河川徑流量受大氣降水及下墊面因素的影響,年徑流地區分布不均,水土資源也不平衡。東部地區的呼倫貝爾市耕地面積占全區的11.3%,而河川徑流量占全區的73.3%;中部地區的烏蘭察布市、呼和浩特市、包頭市耕地面積占全區的34.0%,而河川徑流量只占全區的3.5%。這種地區上的分布不均勻性說明,局部地區水量富而有余,而大部分地區干旱缺水。同時,河川徑流年內分布不均,年際變化也大。一年降雨量集中在6月—8月,汛期徑流量占全年徑流量的60%~80%之間。歷年間徑流量大小不同,相差很大。年徑流量最大與最小的比值,東部林區各河流為4~12,中部各河流為6~22,西部地區各河流高達26以上。按照行政區劃分的多年平均天然年徑流量:呼倫貝爾市為272億立方米,興安盟為31.1億立方米,通遼市為6.85億立方米,赤峰市為27.9億立方米,錫林郭勒盟為5.81億立方米,烏蘭察布市為10.9億立方米,呼和浩特市為0.595億立方米,包頭市為1.67億立方米,鄂爾多斯市為13.1億立方米,巴彥淖爾市為1.05億立方米,阿拉善盟為0.392億立方米。此外,從區外流入內蒙古境內的河川徑流量有330.6億立方米,其中黃河入境的平均年徑流量為315億立方米(按照國家規定,內蒙古可以利用其中一部分),額濟納河8.4億立方米,蒙古國流入7.2億立方米。
二、地下水資源
內蒙古地下水平均資源量為254億立方米。山丘區地下水平均年資源量為113億立方米,占全區地下水資源量的44%,其中河川基流量為80億立方米,占山丘區地下水資源量的71%。自治區平原區地下水平均年資源量為172億立方米,扣除與山丘區地下水資源量間的重復計算后,占全區地下水資源量的56%。按照行政區劃的地下水資源量,呼倫貝爾市為68.09億立方米,興安盟為18.54億立方米,通遼市為33.81億立方米,赤峰市為20.54億立方米,錫林郭勒盟為32.32億立方米,烏蘭察布市為12.63億立方米,呼和浩特市為6.98億立方米,包頭市為5.91億立方米,鄂爾多斯市為20.57億立方米,巴彥淖爾市為19.35億立方米,烏海市為0.07億立方米,阿拉善盟為14.76億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