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期間,自治區的環境保護工作,根據國家的統一部署,結合自治區的實際,在“六五”的基礎上,以“抓管理,打基礎,講實效”為工作方針,認真貫徹執行《環境保護法》。
一、環境保護管理力度
“七五”期間,自治區和12個盟市、66個旗縣市相繼成立了環境保護管理機構,明確了政府環境主管部門組織、協調、規劃和監督的職能、職責。其中包頭市、集寧市、通遼市、海拉爾市的環保機構直屬于政府。全區建立起58個環境監測站、7個環保科研所以及《中國環境報》駐內蒙古記者站。自治區工業、農業及一些大中型企業成立了環境管理監測機構。另外,自治區和一些盟市區建立了環境科學學會、環境工業協會等群眾性組織。全區環境系統共有職工1852人,其中科技人員1289人,占總人數的69.6%,行政管理人員227人。
二、環境保護法規建設
“七五”期間,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頒布了《包頭市環境綜合整治條例》;自治區政府頒布了《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的幾項規定》《包頭地區氟化物大氣質量標準》,自治區城鄉建設環境廳會同有關部門聯合下發了《內蒙古自治區珍稀瀕危野生植物名錄》,頒布了《內蒙古自治區排污費征收和環境保護補助資金使用管理試行辦法》《內蒙古自治區環境監察員管理辦法》《內蒙古自治區工業污染源防治管理辦法》《內蒙古自治區“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內蒙古自治區自然保護綱要》《內蒙古自治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收費標準(試行)》《內蒙古自治區環境監測有償服務收費標準(試行)》等11個地方性的規定、辦法、標準,為各級政府環境保護部門依法行政、強化環境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據。
三、環境宣傳教育
“七五”期間,環境宣傳教育工作以宣傳環保法規、普及環境保護知識為重點,在每年世界環境日、地球日、愛鳥周期間聯合社會各界、各有關部門,特別是新聞媒體、文化、教育及各群眾團體,利用各種形式,進行廣泛深入的宣傳,開展群眾性的社會活動。全區12個盟市及80多個旗縣區開展了各種宣傳活動,有10個地區創辦了環境報刊。自治區和各地共拍攝了20余部環境電視錄像片和1部環境保護故事片。全區有10個旗縣區的18所中小學、幼兒園開展了環境教育。全區舉辦各種培訓班96期,培訓專職人員2873人次,有8人派往國外學習。
四、環境保護規劃
“七五”期間的環境保護規劃、計劃工作逐步步入正軌。自治區有關部門及12個盟市都編制了本部門、本地區的環境保護規劃和工業污染源防治規劃,根據規劃分年度制定年度實施計劃,并結合目標責任制逐年落實。全區環境保護基本建設投資五年間共完成了557萬元,與“六五”期間持平。
五、環境統計工作
“七五”期間,從事環境保護工作的人員發展到2000余人(包括工礦企業),統計人員中具有大中專學歷的占77%。統計法規建設逐步加強,自治區制定了《關于加強環境統計工作的補充規定》、《環境統計評比辦法》、《內蒙古自治區環境統計暫行規定》等,使統計工作有章可循,環境統計報表質量不斷提高。同時,舉辦各種環境統計培訓班25次,1500人受到培訓。開展了統計數據分析工作,基本實現了統計微機化,建立了統計數據庫、檔案庫。
六、環境科研和監測
“七五”期間,根據環保事業的發展和需要,經自治區編制委員會批準,自治區原來兩塊牌子一套人馬的環保科研所、監測站,全部獨立和分設。
“七五”期間,全區經鑒定的科研成果28項,其中達到國際水平的2項,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的20項,達到自治區先進水平的5項,地方先進水平的1項。獲得科技進步獎的73項,其中,部級獎5項、省級獎32項、市級獎5項。
“七五”期間,自治區的環境保護工作,根據國家的統一部署,結合自治區的實際,在“六五”的基礎上,以“抓管理,打基礎,講實效”為工作方針,認真貫徹執行《環境保護法》。
一、環境保護管理力度
“七五”期間,自治區和12個盟市、66個旗縣市相繼成立了環境保護管理機構,明確了政府環境主管部門組織、協調、規劃和監督的職能、職責。其中包頭市、集寧市、通遼市、海拉爾市的環保機構直屬于政府。全區建立起58個環境監測站、7個環保科研所以及《中國環境報》駐內蒙古記者站。自治區工業、農業及一些大中型企業成立了環境管理監測機構。另外,自治區和一些盟市區建立了環境科學學會、環境工業協會等群眾性組織。全區環境系統共有職工1852人,其中科技人員1289人,占總人數的69.6%,行政管理人員227人。
二、環境保護法規建設
“七五”期間,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頒布了《包頭市環境綜合整治條例》;自治區政府頒布了《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的幾項規定》《包頭地區氟化物大氣質量標準》,自治區城鄉建設環境廳會同有關部門聯合下發了《內蒙古自治區珍稀瀕危野生植物名錄》,頒布了《內蒙古自治區排污費征收和環境保護補助資金使用管理試行辦法》《內蒙古自治區環境監察員管理辦法》《內蒙古自治區工業污染源防治管理辦法》《內蒙古自治區“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內蒙古自治區自然保護綱要》《內蒙古自治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收費標準(試行)》《內蒙古自治區環境監測有償服務收費標準(試行)》等11個地方性的規定、辦法、標準,為各級政府環境保護部門依法行政、強化環境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據。
三、環境宣傳教育
“七五”期間,環境宣傳教育工作以宣傳環保法規、普及環境保護知識為重點,在每年世界環境日、地球日、愛鳥周期間聯合社會各界、各有關部門,特別是新聞媒體、文化、教育及各群眾團體,利用各種形式,進行廣泛深入的宣傳,開展群眾性的社會活動。全區12個盟市及80多個旗縣區開展了各種宣傳活動,有10個地區創辦了環境報刊。自治區和各地共拍攝了20余部環境電視錄像片和1部環境保護故事片。全區有10個旗縣區的18所中小學、幼兒園開展了環境教育。全區舉辦各種培訓班96期,培訓專職人員2873人次,有8人派往國外學習。
四、環境保護規劃
“七五”期間的環境保護規劃、計劃工作逐步步入正軌。自治區有關部門及12個盟市都編制了本部門、本地區的環境保護規劃和工業污染源防治規劃,根據規劃分年度制定年度實施計劃,并結合目標責任制逐年落實。全區環境保護基本建設投資五年間共完成了557萬元,與“六五”期間持平。
五、環境統計工作
“七五”期間,從事環境保護工作的人員發展到2000余人(包括工礦企業),統計人員中具有大中專學歷的占77%。統計法規建設逐步加強,自治區制定了《關于加強環境統計工作的補充規定》、《環境統計評比辦法》、《內蒙古自治區環境統計暫行規定》等,使統計工作有章可循,環境統計報表質量不斷提高。同時,舉辦各種環境統計培訓班25次,1500人受到培訓。開展了統計數據分析工作,基本實現了統計微機化,建立了統計數據庫、檔案庫。
六、環境科研和監測
“七五”期間,根據環保事業的發展和需要,經自治區編制委員會批準,自治區原來兩塊牌子一套人馬的環保科研所、監測站,全部獨立和分設。
“七五”期間,全區經鑒定的科研成果28項,其中達到國際水平的2項,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的20項,達到自治區先進水平的5項,地方先進水平的1項。獲得科技進步獎的73項,其中,部級獎5項、省級獎32項、市級獎5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