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區大氣環境質量持續向好,水環境質量穩定改善,土壤環境質量總體安全。
大氣污染防治。制定出臺“散亂污”工業企業、工業爐窯、柴油貨車等專項治理方案,全年完成“散亂污”工業企業治理1074家、工業爐窯治理118家、火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29臺666.7萬千瓦,削減散煤26.57萬噸,淘汰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內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小鍋爐1368臺,烏海及周邊地區治理項目完工227個。
水污染防治。制定印發《關于加強重點湖泊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重點流域斷面水質污染補償辦法》,印發實施《黃河內蒙古段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行動計劃》,生態環境部督辦的63個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全部完成整改,全區13處城市黑臭水體全部完成治理任務,109座城鎮污水處理廠平均達標排放率為99.5%。
土壤污染防治。制定印發《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完成4個土壤修復治理試點項目,核實采集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基礎信息2512家,235家涉重金屬企業完成57個減排項目、減排重金屬5噸,397個建制村環境綜合整治任務全部完成,累計完成3384個加油站、14798個地下油罐防滲改造任務。
2019年,全區大氣環境質量持續向好,水環境質量穩定改善,土壤環境質量總體安全。
大氣污染防治。制定出臺“散亂污”工業企業、工業爐窯、柴油貨車等專項治理方案,全年完成“散亂污”工業企業治理1074家、工業爐窯治理118家、火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29臺666.7萬千瓦,削減散煤26.57萬噸,淘汰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內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小鍋爐1368臺,烏海及周邊地區治理項目完工227個。
水污染防治。制定印發《關于加強重點湖泊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重點流域斷面水質污染補償辦法》,印發實施《黃河內蒙古段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行動計劃》,生態環境部督辦的63個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全部完成整改,全區13處城市黑臭水體全部完成治理任務,109座城鎮污水處理廠平均達標排放率為99.5%。
土壤污染防治。制定印發《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完成4個土壤修復治理試點項目,核實采集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基礎信息2512家,235家涉重金屬企業完成57個減排項目、減排重金屬5噸,397個建制村環境綜合整治任務全部完成,累計完成3384個加油站、14798個地下油罐防滲改造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