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的體裁包括述、記、志、傳、圖、表、錄,這一講就包含了記、述、錄三種。大事記、概述、附錄是地方志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大事記是一部志書的經(jīng),它縱貫全志,拉出一地或一項事業(yè)歷史發(fā)展的脈絡。概述是一部志書的精髓,它登高鳥瞰,駕馭全局,使讀者一開卷就能了解一個地方、一項事業(yè)的大勢大略,優(yōu)勢劣勢。附錄可以進一步豐富志書內容,提高志書的資料價值,“補史之缺,參史之錯,詳史之略,續(xù)史之無”,使珍貴的史料免于散佚,并能提高志書的學術品位。董一博在論及各種體裁在志書中的作用時說道:“在新志書的各編,既有嚴整的分工任務,又有具體歸屬,雖十體不一,則各有所用,互不重復,各不相悖。如宗旨、書評入序言;指導思想、寫作規(guī)范有凡例;大勢大略、立體策論有概述;編年系事有大事記,專業(yè)發(fā)展有分志;古今人物有志傳;重要問題或事件有考略,文獻及無所歸屬者有附錄;另有圖、表、影等以補其資料闕如;寫作過程及說明有后記與跋,這樣,新編地方志的格局即粗略定了。”
一、關于大事記的編纂
1.大事記的源流及作用
史志同源,地方志在其發(fā)展過程中,受紀傳體史書的影響很大。地方志中的大事記,實際就是源于史書中的本紀。地方志定型于宋代,而方志有大事記也始于宋代。據(jù)傅振倫先生考證,南宋紹熙三年(1192年)曹叔遠所撰的《永嘉譜》中有年譜、地譜、名譜、人譜,年譜似乎應該是地方志有大事記之始。此后,不少修志者效法這種做法。所以說,地方志有大事記由來已久,不過當年多數(shù)稱之為“紀年”、“總紀”、“年紀”之類。
到了清代乾嘉時期,方志學家章學誠力主將大事記放在首篇。在章學誠的倡導和實踐的影響下,以后許多志家以編年冠于志書之首,逐步形成規(guī)范,并為人們所接受。到了民國時期,國民政府頒布的《修志凡例》,明確規(guī)定各級志書一定要有大事記。因此,民國時期各級志書基本上都有大事。由于名家的倡導,約定俗成,大事記這種體裁也就在方志體例中逐步固定下來。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1958年,國務院科學規(guī)劃委員會地方志小組起草的《新編地方志體例(草案)》、1981年中國地方志協(xié)會通過的《新縣志編纂方案》和1997年中國地方志指導小組的《關于地方志編纂工作的規(guī)定》都明確規(guī)定:“地方志的體裁,一般應包含述、記、志、傳、圖、表、錄”,要求把大事記作為新志的基本體裁之一。第一輪志書正是按照規(guī)定,普遍設置了大事記,或設置大事記略。
在編修第一輪新方志時,也從志書橫分門類、縱述始末的體例弊病中,深感設置大事記的必要。地方志以類系事,類為一志,橫排門類,縱述始末,這種體例可以使方志篇目盡可能橫向鋪開,擴大志書的資料容量,有利于分門別類地展示事物的系統(tǒng)狀況。但是,這種體例明顯的缺陷是缺乏縱貫,有緯無經(jīng),結構松散,事物的有機聯(lián)系被橫剖割裂,有傷志書的整體性。大事記進入地方志,正是為了補救這方面的缺陷,使志書縱橫結合,經(jīng)緯交織,成為有機的整體。
2.大事記的內容
大事記所要寫的是大事。什么事算大事? 時代不同,理解不盡相同,但前人許多見解仍有參考價值。
徐無黨注《新五代史》在談到《本紀》義例時說過:“大事則書,變古則書,非常則書,意有所示則書,后有所因則書,非此五者,則否。”徐無黨的話可不可以這樣理解:特別重大的事情要記,重大變革的事要記,不平常的事要記,有重要意義的事情要記,為后人所效法,為后人引以為戒的事要記,除此之外的事不記。
胡三省在《新注資治通鑒序》中談到司馬光撰《資治通鑒》的資料選擇標準:“專取關國家盛衰,系生民休戚,善可為法,惡可為戒者以為是書。”這是司馬光的大事標準,以這些標準選出來的事,今天仍應屬大事。
社會生活是復雜的,各地的情況不同,各時期的情況也不同,很難有什么條文或標準,把所有的大事都圈定,以下幾條供參考:
(1)黨和國家的重大決策在各地、各行業(yè)的執(zhí)行情況
例如,落實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精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貫徹科學發(fā)展觀,各地、各行業(yè)推出相應政策措施,采取實際行動的情況。
(2)行政區(qū)劃的變動
這種變動是否成為大事,要因時因地而宜。例如兩旗或縣之間旗界、縣界的小調整,幾個村屯從甲縣劃至乙縣,另幾個村屯又從乙縣劃至甲縣,對這兩個旗縣來說是大事,但對自治區(qū)來說不一定是大事。但有些事對內蒙古自治區(qū)或某一旗縣都是大事。
(3)重大事件和重要行動
續(xù)修志書的上限一般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這個時期不再有抗日戰(zhàn)爭、解放戰(zhàn)爭、剿匪那樣的重大革命斗爭和重要軍事行動,但仍然有打擊黑惡勢力團伙、取締法輪功邪教組織、反對臺獨、維護祖國統(tǒng)一、掃黃打非、禁賭禁毒、抗洪搶險、抗災救災等重大行動。
(4)重要機構設置和體制改革
這里并不是要求所有的機構設撤都進入大事記,注意這里強調的“重要”二字。何為重要?如標志性的,農村經(jīng)濟體制改革,除了初期的家庭聯(lián)產承包責任制外,還有產供銷一條龍、貿工農一體化經(jīng)濟聯(lián)合體的出現(xiàn),公司加農戶新型生產組織的出現(xiàn)等。城市經(jīng)濟體制改革主要有國有企業(yè)改革和建立現(xiàn)代企業(yè)制度,股份制改造和公司改組;抓大放小,小型企業(yè)產權出讓、轉讓;大型專業(yè)市場和要素市場體系的建設逐步完善,多種經(jīng)濟成分、多種經(jīng)營方式、多種流通渠道并存的發(fā)展格局。政治體制改革主要記述權力下放、政府職能轉變、各級政府機構改革成果、推進公務員制度、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基層民主選舉、加強民主法制建設等方面。還有金融體制改革等,在此不一一列舉。
(5)各項重要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條例的頒布和實施
改革開放這20多年,是加快立法進度,加強法制建設的20多年,同時,由于各項改革的開展,政府頒布了許多政策、條例。當然不是每項政策、條例的頒行都記到大事記中,但其中重要的、影響深遠的應該收錄。
(6)各種重要會議,如黨代會、人代會、勞模會及其他重要的工作會議和代表會議等
收錄會議一定要先定一個標準,什么樣的會議大事記才能收,不能只看會議的級別,關鍵是看會議的決議影響是否深遠。有些會議級別雖然很高,但只是一般例會,沒有作出什么重大決策,大事記就不應該收。相反,有些會議級別雖低,但影響深遠,大事記就應該記。例如,安徽省鳳陽縣小崗村農民決定包產到戶的那次會議,不僅是鳳陽縣的大事,安徽省的大事,還是全國的大事,因為影響幾億農民的農村經(jīng)濟體制改革由此拉開了序幕。
(7)重要的外事活動和內賓往來
這一條也是因時因地而宜的。改革開放以前,外國人來得很少,有幾個人來,可能就是大事,也能說明那時對外交往沒有中斷。改革開放以后,有些地方外國人來得多了,外事往來也多了,就須定個標準,符合標準的才收,不可能什么人來都收到大事記中。但有些偏僻的旗縣,對外交往還很少,在盟里、市里算不上大事的,到那個旗縣就是大事了。內賓往來也有類似情況。但外賓也好,內賓也罷,作為大事來記的,不能僅僅以官銜大小為收錄標準。有些省部級的人物到內蒙古來,官銜雖然不小,但僅僅是公務視察之余到此一游,《旅游志》的大事記就沒有必要記;有些文人墨客來旅游,留下很優(yōu)美的詩篇,這些詩篇,以后也會成為有價值的旅游資源,他們可能沒有什么官銜,但《旅游志》卻是可以記的。如張繼的《楓橋夜泊》詩,使蘇州寒山寺成為旅游熱點,吸引了無數(shù)國內外游客,應記入志書。不同的志書,選材角度是不一樣的。《旅游志》主要從旅游業(yè)的影響考慮,工業(yè)、農業(yè)類志主要從產業(yè)發(fā)展考慮,應選擇對行業(yè)有影響的、意義重大的外賓內客往來進行記述。
(8)主要干部任免和著名人物的活動
像自治區(qū)四大班子主要負責人的換屆選舉,算是大事,盟、市領導人的換屆選舉在所在盟、市是大事,在全自治區(qū)就不是大事。這方面的大事,標準要定得高一些。因為干部流動比較大,如果標準稍低,整個大事記就成了干部任免記錄本了。有些廳局修專業(yè)志的大事記略,雖然只收到副廳局長以上的干部任免,已不勝其煩,可否只收換屆情況,其他就不收了,因為機構隊伍篇已有記載。著名人物的標準各級各地情況不同,但標準也不能低,應以在全國、全行業(yè)有影響為宜。第一輪有些專志或旗縣志的志稿,廳長到哪里去視察,到哪里去開會,旗長、縣長到哪個蘇木、哪個鄉(xiāng)去了都成了大事,這些大事就記不勝記了,而且記漏了人家還有意見。為什么這次記那次不記,為什么他去的記我去的就不記,類似的問題會很多,處理起來也很困難。因此,標準一定要定得高一些,收錄范圍盡可能縮小一些。
(9)重大經(jīng)濟改革措施的實施和重大經(jīng)濟建設項目的開工、竣工
這方面的內容很多。例如工程招標投標,股份制改造,破產倒閉,土地拍賣,勞動保障的社會化等。改革在社會生活的各領域、生產建設的各行業(yè)進行,大事記應該將重大改革項目的起始及主要成果記錄下來。
(10)教育、文化、衛(wèi)生、體育的重要活動和主要建設項目
如高等學校招生制度的改革,職業(yè)教育的發(fā)展,民辦學校的出現(xiàn),“五個一工程”,醫(yī)療制度的改革,重大的體育比賽和大型體育場館建設等。這些是一個地區(qū)文化繁榮,人民生活改善,社會整體素質提高的重要表現(xiàn),在大事記中應該占有一定分量。
(11)名勝古跡的修復和發(fā)現(xiàn),重要文物的收藏和發(fā)掘
這些年來不少名勝古跡得以修復,考古也有些新發(fā)現(xiàn),編大事記時別漏了這方面的內容。
(12)重大事故的發(fā)生
這些年,經(jīng)濟是發(fā)展的,事故也不少,煤窯塌方,瓦斯爆炸,飛機墜毀,火車出軌,汽車翻入山谷河流等,把對人民生命財產造成重大傷害和對生產建設造成重大損失的事件記錄下來,也就起到警示后人的作用。
(13)嚴重自然災害及自然變異,以及人為的重大環(huán)境破壞事件等
這些年,自然災害頻繁,水災、旱災交替發(fā)生,蟲災、病害頻率也很高。由于以前對環(huán)境的不重視,森林的亂砍濫伐,污染物的任意排放等,使環(huán)境狀況不斷惡化,人們越來越多地受到大自然的懲罰。記錄下這些災害,有利于人們研究自然,探索規(guī)律,反省過去的行為。
以上這些,只能是提醒大家在編纂大事記時應注意的幾個方面,各地情況不一樣,很可能掛一漏萬,僅供參考。
3.大事記編纂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第一輪修志,《內蒙古自治區(qū)志》75部專業(yè)志中有一部總的《大事記》,旗縣志、盟市志普遍設了大事記,《內蒙古自治區(qū)志》早期出版的專業(yè)志因規(guī)定的限制沒有設大事記,后期出版的專業(yè)志因放寬限制并提出要求,已普遍設置大事記或大事記略。各志稿的大事記(含大事記略),存在一些共同的問題,在此提出來,希望對續(xù)修大事記有所警醒,少走彎路。
(1)內容覆蓋不全,存在重大缺漏
第一輪修志時,編纂大事記有幾種操作方法,有些是在整部志書開始編纂之前先編大事記,以求對一旗縣、一事業(yè)的歷史現(xiàn)狀有個基本了解;有些由各部門提供,志辦同志匯總;有些在全志各分志或篇章基本修完后,從中抽取大事進行編纂。由于編纂方法不同,出現(xiàn)的問題也各不相同。在志書主體部分編纂之前編的大事記,由于掌握的資料不完整,或者對全局的發(fā)展胸中無數(shù),容易造成某些大事缺漏。由各部門提供的大事記,由于各部門對大事尺度掌握的差異,編纂者負責程度的差異,會出現(xiàn)有些小事當大事,有些大事沒人記,有些部門推諉責任,不完成他們應該承擔的任務,造成一些方面的重大缺漏,或者文化教育的大事一條沒有,或者工程建設大事完全不記等等。在全志主體部分基本完成以后從中抽取大事的,也有一些問題,有時因時間倉促,匆匆忙忙也丟三落四。
有時造成缺漏的主要原因是認識問題,作者看不出這是大事而造成缺漏。再以安徽省風陽縣小崗村農民決定包干到戶一事為例,如果作者只看到它是發(fā)生在一個村、幾戶農民身上的事,而看不到它對全省、全國產生的影響,它當然算不上大事。因此,要求編纂者,眼光要放得遠一點,對各項政策、法規(guī)的理解要深一點。
(2)記述要素不齊備
大事記的記事,雖然有了時間,但有時缺事件發(fā)生的地點,有時不知這件事是何人或何團體所為,更多的是缺事件的基本經(jīng)過。寫會議不記決議的主要內容,讀者只知道某年某月開了個會,不知這個會是干什么的,不知這次會議對一地、一事業(yè)的發(fā)展有何影響。寫文件、法規(guī)的發(fā)布,有時連文件名都被省略,更不要說文件要點了。例如,某年某月某日,自治區(qū)主席簽署第X號主席令,本來主席令一般都是簽發(fā)某文件的,但記事者卻把文件名都省略了,只剩下主席令的序號,這些資料叫讀者怎么利用? 又有多少存史價值呢? 有些編纂者只注意縮小篇幅,減少文字,卻把基本要素給漏了。這種基本要素殘缺不全的大事應將必須的要素補充完備。
(3)前后矛盾
人們在評稿或審稿時經(jīng)常發(fā)現(xiàn)大事記的記述與篇章的記述不一,與附錄的文件對不上號。前面講了,有些大事記是以各部門報來的大事綜合的,由于各部門掌握的資料來源不一,往往造成數(shù)字不一,甚至事件經(jīng)過不一。這就要求在總纂的時候,經(jīng)過考證和分析,選擇權威的資料,核對事實,統(tǒng)一口徑。數(shù)字不一致是最常見的,有的來源不同的數(shù)字,相差幾近一倍。文件名不一樣也是常有,有的志稿,一個文件名在概述、篇章、附錄、大事記中都不同,不是多一個字,就是少幾個字的,最后經(jīng)與原始文件核對,以附錄的文件名校改了其他。
(4)把不是發(fā)生在當?shù)氐膰掖笫掠浀阶约旱钠炜h志、專業(yè)志中
有些志書,把不少國家大事記到自己編纂的志書中,他們沒有嚴守地方志的地域范圍,越界而書了。不是發(fā)生在當?shù)氐膰掖笫轮荒茏鳛楫數(shù)叵嚓P事件的背景交代,而不能成為大事條目的主體,因為地方志是有嚴格地域范圍限制的。
(5)收錄條目,以級別、官銜為標準
有些大事記,會議占的篇幅多,只要達到一定級別的會議,不論其是否作出重大決議,一概收錄,使大事記成了會議的海洋。還有的大事記,領導干部的人事任免所占份額很大,有的旗縣志,四大班子的人事任免、調動全都作為大事,有的專業(yè)志,正副廳、局長的任免,也全記,由于干部調動、輪換頻繁,使干部任免內容占據(jù)大事記的很大篇幅,似乎一個旗縣、一個部門除了干部上任、調離之外,沒有什么事情可記。此外,其他活動也唯官是從,只要是領導干部的活動,不論是下鄉(xiāng)調查、慰問,出國訪問,還是到北京開會,到外省學習,都成了大事,大事記快成了領導干部出行錄了。在這些大事記中,除了會議就是領導的活動,工農業(yè)生產,人民生活,科技文化的發(fā)展,在大事記中很少記載,使大事記的內容不能覆蓋一個地區(qū)一項事業(yè),形成一部內容殘缺的大事記,這樣的大事記也就無法承擔起縱貫歷史的重任了。
4.編大事記應該注意的幾個問題
(1)大事記的體例以編年體為主,紀事本末體為輔
志書的主體部分已橫分門類,大事記就應縱向拉出一條線,使志書成為一個經(jīng)緯交織的有機整體。一般情況下,按時間順序記,一事一條。有些事件,持續(xù)時間較長,為避免由于時間跨度大而造成首尾分離,可采用紀事本末體,在一個條目中交代始末。
(2)各大事的記述要素要齊備
每件事的記述要素主要包括:背景、時間、地點、人物、活動經(jīng)過、結果等六個方面。這六個要素要盡量齊全,不然記載就不完整,信息就不準確,其功能價值就會削弱。
(3)大事記的記敘與全志的記述要一致
由于資料來源渠道不一等多方面原因,大事記的記述有時與其他分志的記述不一致,甚至出現(xiàn)抵牾,因此,把大事記的條目與全志的相關記敘互相對照,消除舛誤,統(tǒng)一口徑,十分必要。
(4)要廣征博采
一篇大事記,要想反映該地區(qū)全貌,需要有足夠的資料供選編,否則會造成大事記內容狹窄不全。所以大事記編寫人員應該拓寬領域,廣泛搜集資料。可以發(fā)動社會力量,請各方面人士提供大事記的線索;可以要求各職能部門編大事記,然后在各職能部門編纂的大事記的基礎上,編纂一個地方的大事記。
(5)要客觀公正
客觀公正是大事記最本質的特征。工作有成績,也有不足,有成功,也有失誤,社會普遍存在真善美,但也有假丑惡。凡對當?shù)赜幸欢ㄓ绊憳嫵纱笫碌模家洝S涗浬鐣涣棘F(xiàn)象并不是給政府“抹黑”,給歷史留“痕”,而是通過反映這些現(xiàn)象,引起社會重視,解決實際問題,從中總結經(jīng)驗,吸取教訓,教育后人。黨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欄目的作用就足以說明這一點。這些不良現(xiàn)象涉及方方面面,又是現(xiàn)時發(fā)生的,收入大事記必然會遇到很多阻力。作為大事記編纂者,要以高度的歷史責任感,正確對待這個問題,提高認識,解放思想,實事求是,使大事記成為一部信史。
(6)要詳略得當
大事記的大部分內容,各分志或篇多已詳細記載。對分志或篇已詳載的內容,大事記可稍略,但略要有個度,也就是前面所說的六個要素要齊全,每件大事的影響和作用要顯現(xiàn)。以某年某月某日召開了一次常委全體會議為例,這樣的記載,文字是夠簡略了,但這次會議作出了什么重大決策?還是一次互通情況的例會?如果不把會議內容簡明地記敘,這次會議記了價值也不大。因此“略”不能以犧牲實質性內容為代價。
所謂詳也得有個度。舊志記災害,往往除了時間、地點,只有“旱”、“大水”、“疫”等幾個字,那是由于那個時代的局限,修志者不可能對災情作全面監(jiān)測和統(tǒng)計。現(xiàn)在修志記災害可不能這么簡單了。作為大事記的一個條目,不能詳寫,以講清幾個主要記述要素為原則,不渲染,不描繪。
(7)大事記的篇幅
大事記在一部志書中占多大的篇幅為宜,粗略統(tǒng)計了第一輪的一部分旗縣志,大事記篇幅占總篇幅的1.8~5.8%,以占3~4%為最多。區(qū)直專業(yè)志,大事記略的篇幅占總篇幅的2.7~9.7%,以占5%左右為多。大事記占總篇幅6%左右是可以的。
二、概述和篇無題概述的編纂
概述,顧名思義,概者,為提綱、概括、簡要、大略。述者,即記述也。志書的概述是一書之大略,全志的總覽。因為不論是總述或叫概述,或是篇、章的無題概述,均屬志書的體裁之一“述”體,寫作要求基本一致,只是統(tǒng)覽的范圍大小不同而已,此處將其統(tǒng)在一起介紹。
1.概述的起源與發(fā)展
據(jù)董一博考證,概述的起源要從南宋說起。南宋著名的臨安三志中的《淳祐臨安志》,在各篇之首就設有“小序”。到清代,章學誠改用“序例”,除說明該篇大要外,重點闡述該篇的義例。至民國,黃炎培修《川沙縣志》時,全志分20卷,每卷之首,先作概述,扼要闡述該篇概要及其義例。他在《川沙縣志•導言》中說:“《概述》有類實齋(即章學誠)所為《序例》,而實則不同。蓋重在簡略說明本志內容之大要,而不盡闡明義例也。”黃炎培“重在簡略說明全志內容之大要”的概述,已接近新方志中的篇概述和分志概述,因為是20個分志設了20個概述。雖然還不是全書的總概述,但“概述”這種體例已經(jīng)出現(xiàn)在志書中。
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初,開始研究策劃編修社會主義新方志之時,就已研究設置概述的問題。1981年9月中國地方史志協(xié)會成立之初,討論地方志條例及篇目時,就為是否要設置“概述”而熱烈爭論。董一博是設置“概述篇”的積極推崇者,在這一時期,他先后推出關于概述的三篇論文:《關于縣志設置“概述”篇之商榷》、《再論縣志“概述”篇的設置問題》、《三論“概述”篇的設置問題》,力陳設置概述的必要。
第—輪編纂方案也要求各專業(yè)志在志首設全志總概述,在各篇首設置無題概述,概述成為志書的一種固定體裁。
2.概述的作用
(1)可以立體展示全志精華
志書橫排篇目,豎寫始末,各篇、章、節(jié)是相對獨立的個體,及至大事記進入志書,便出現(xiàn)了橫排縱貫的格局,但由各種因素融會貫通、凝聚梳理而出的一地、一行業(yè)發(fā)展的大勢大略仍未得到展現(xiàn)。由于橫排豎寫,使得一地、一行業(yè)的精華分散在汪洋大海般的各種資料中,得不到集中反映。概述為集中這些精華提供了平臺,作者可以把這些精華放在貫通古今的興衰起伏的大脈絡中,在運動和變化中展示一地、一行業(yè)各時期的亮點和精華。
(2)可以打破園囿,使門內外相互連通
由于地方志的特點是以類系事,事以類從,橫排豎寫,篇、章、節(jié)、目自成體系,其優(yōu)點是資料容量大,同類事物對比性強,致命的弱點是各章節(jié)之間互不聯(lián)系,就像一幢大樓里住著許多人家,家家有門,一門一界,雞犬之聲相聞,而老死不相往來。這種弊病,前人早已發(fā)現(xiàn),譬如方志學家章學誠在《湖北通志•凡例》中就指出:“各屬專志,譬之垣墉自守,詳于門內,而不知門外。”深感“鏟除”的必要,他設想用通志來解決縣志的這個問題,希望“通志譬之登高指揮,明于形勢,而略于間架,理勢然也”。但一旦編起通志來,又要按大的塊塊結構去施工,這一問題仍然沒有解決。概述正是為解決這個問題而產生的,它可以將事物間相互作用的過程和結果呈現(xiàn)給讀者,特別是全志總概述以高屋建瓴之勢,把相互聯(lián)系的、立體的總畫面勾畫出來。概述對于舊志來說,是一種超出原體例的全新的體裁,它可以不受“述而不論”,“寓褒貶于敘事之中”的束縛,打通那些隔絕往來的垣墉,打開大門,把各篇章節(jié)內在的聯(lián)系揭示出來,把它們放在不斷運動、變化和發(fā)展的立體的三維空間之中,讓人們看到一幅有機的整體的社會圖畫。
(3)可以彰明因果,揭示規(guī)律
黃炎培在《川沙縣志•導言》中指出:“一般方志偏于橫剖,而缺乏縱貫,則因果之效不彰。”所謂“因果”,就是指前因后果。事事物物都是互為背景,互為因果的。瞿宣穎在《志例叢話》中說:“如云上海五十年中之雨量平均為若干寸,此一事實也。……一入史家之手,則由此雨量一事可以研尋而得其與農歉之關系也,由農歉之關系而可得金融消長也,由金融消長之關系而可得社會寧擾之關系也,由社會寧擾之關系而可得政治倚伏之關系也,以何因緣而成某時代之狀況,以何因緣而某時代之狀況演化以成今日之狀況,縱橫兩方,千端萬緒,大彌六合,細入無間,皆在史家分擘綜輯之妙腕中。”這是史家的長處,志書在分志或篇章節(jié)框架內做不到,因為按志書的架構,雨量屬氣象志,農歉屬農業(yè)志,金融消長屬金融志,社會寧擾和政治倚伏屬政治類志的記述范圍。各類專志各篇章的內容嚴格限制在專志名或篇章名概念的內涵之中,不準越雷池半步。這樣做,避免各專志各篇章之間的交叉重復,但這種不準邁出門檻半步的做法,使得志書的記述不可能像史書那樣把各種事物互為因果的關系彰明。然而,這種因果關系是客觀存在的,志書如果不反映這種關系,它的記述就是膚淺的,缺乏深度的,也是不完整的。志書設置概述,就是要在描述整體面貌、揭示各種關系的基礎上,用史家的眼光和筆法,窮源究委,彰明因果,揭示趨勢和規(guī)律。
3.概述的內容
概述的內容涉及全書的各個方面。要把那些分散在各專志、各篇章節(jié)中自成體系的或是相互關聯(lián)的各有關事業(yè)、行業(yè)的精華部分,全部網(wǎng)羅其中。有一句話,無百科不成志書,引申開來,也可以說無百科之精華不成概述。
但是,概述絕不是各種精華要素的拼盤,不是七巧板式的平面相交的畫面,它是一個有機的整體,是一個活的動態(tài)系統(tǒng)。這個系統(tǒng)的整體,大于它所有要素的總和。因為,分散在各篇的精華,一旦綜合而辯證地概述出來,便會遠遠超過個體存在的作用,產生更大的更深遠的影響。概述寫什么?
(1)寫大勢大略
黃炎培主張概述寫內容之大要,大勢與史略。董一博也強調寫當?shù)氐拇髣荽舐裕梢姡攀鏊泴ο笫呛暧^總貌。比如一部旗縣志,其內容包括各旗縣自然、社會的基本情況,當?shù)卣巍⒔?jīng)濟、社會發(fā)展的興衰起伏的幾個重要階段、主要原因和基本脈絡,重要的發(fā)展成就等。一部專業(yè)志,也應該貫通始末,融合各方面,去掉細枝末節(jié),鳥瞰全局,整合出該項事業(yè)或行業(yè)興衰起伏的幾個重要階段、主要原因和基本脈絡。
(2)寫優(yōu)劣利弊
寫總情況、總趨勢、總問題,是概述的一個重要任務,在這個基礎上,還需要找出優(yōu)劣之勢,找出推動或阻礙發(fā)展的最主要原因。世界上的事物是利弊相生、優(yōu)劣并存的,一個地方自然環(huán)境的變化、各項事業(yè)的發(fā)展,無不同時呈現(xiàn)著優(yōu)劣之狀、興衰之勢。志書的概述應該對所記對象的優(yōu)劣利弊并書,決不能溢美而隱惡。暢談當?shù)亻L短優(yōu)劣之勢,興衰之由,總結經(jīng)驗教訓,探討客觀規(guī)律也是概述的一個任務。
(3)寫主要特點
各地、各部門的發(fā)展,都存在共性和個性的問題,共性是大家共同的,但即使是執(zhí)行同一個文件,各地、各單位的執(zhí)行方法、步驟、執(zhí)行效果都會有所不同,這種不同就是特點,志書要避免出現(xiàn)千人一面的尷尬,就應寫出自己的個性來。概述更應這樣,因為它要用更少的文字,把一個地方或行業(yè)的情況勾勒出來,不突出特點、特色,寫出來的東西就可能是大話、空話、沒資料的語言。方志工作者就要對一地一事之主要特色予以綜合、抽象,在概述中概而述之。
(4)寫各部分的聯(lián)系,揭示其互為因果的關系
世間的事物都是互相聯(lián)系、互為背景、互相作用的,但是志書橫向平列展開的各個寫作單元,在某種程度上割裂了本來存在的各單元所記事物之間的聯(lián)系,反映這種聯(lián)系的任務,必須由全志的概述和各篇的無題概述來承擔。
(5)寫前景展望
對于這點,有不同的看法。有的說,志是記已經(jīng)發(fā)生的事情,尚未發(fā)生的事情不寫。但董一博一直認為展望應該寫,要求概述要“申展望之慧眼”,在概述了“興衰之由,優(yōu)劣之勢”后,要“對未來遠景及致之以康莊大道”,“出而論列次第”。這種展望,可以是期望式的展望,也可以把中長期規(guī)劃中的一些內容放進去,粗略描述一下未來。當然,展望之筆一定要精練,切忌繁瑣;要實在,不要浮辭;要含蓄,切忌空洞。
4.概述中常見問題
要寫好概述是有一定難度的,它要求作者有較高的思想水平,對一盟市、一旗縣或一項事業(yè)、一個行業(yè)歷史和現(xiàn)狀有全面了解,有深厚的文字功底和高超的資料駕馭能力。從第一輪志書概述的寫作情況看,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種:
(1)拼盤式,缺乏高度和概括
有的概述稿什么都寫,從地理位置、建置沿革、行政區(qū)劃、自然條件到各行各業(yè),寫的仍然是一個個孤立的個體,零零散散,沒有中心,不得要領,缺乏宏觀駕馭,缺少融會貫通。這種東拉西扯、“拼盤式”的概述,造成的結果:一是內容與專志或篇章互相雷同,大量重復;二是不能因果相望、揭示規(guī)律,更不能俯瞰全局,縱論古今,指示康莊大道;三是篇幅過大,文字過多,累贅冗長。
(2)過于簡略,缺乏必要的記述內容
有的概述稿過于簡單,僅有千余字,甚至短到只有700多字,或缺歷史的概括,使人讀后似無源之水、無本之木,不知該地的來龍去脈;或缺自然和人文環(huán)境的概括,使人讀后對該地的環(huán)境昏昏然,不知其地理位置、交通條件等;或缺典型數(shù)據(jù),沒有必要的量化;或缺對該地優(yōu)勢劣勢的分析,主要成績與問題的記述,最基本的經(jīng)驗與教訓的總結等等。這些概述,記述過于籠統(tǒng)簡略,以至空泛無物,達不到“不及讀全志而大致了了”的目的。
(3)結構混亂,層次不清
有的概述稿因缺乏總體構思和周密的布局,寫得很亂,令人看后不得要領。有的一項內容寫了好幾段,而有的段落卻把幾個互不相關的內容拼在一起;有的一件事物,前面寫了后面又寫,這里寫一點,那里又寫一點;有的上下不連貫,段落之間不銜接。例如,在建置沿革里寫革命斗爭,在自然資源里寫農作物各個具體品種,直至瓜果蔬菜等等,造成邏輯混亂,眉目不清。
(4)平鋪直敘,缺乏特點
有的概述稿只寫共性的東西,沒有地方特色、行業(yè)特色;只記一般內容,看不出什么優(yōu)勢所在;在文字上輕重不分,重點地方幾筆帶過,輕描淡寫。
(5)評價不準或措辭自相矛盾。
概述的措辭,優(yōu)劣勢的評價,已有成績和問題的評述,經(jīng)驗教訓的總結等,都要恰如其分,應該實事求是地反映客觀實際。有的概述稿,記述套用簡單結論,評價不能一分為二。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一團漆黑,“文化大革命”期間漆黑一團,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一帆風順、一切都好。其實事物都是一分為二的,不可能一好百好,一丑百丑。改革開放成績雖然巨大,但也存在問題。如家庭聯(lián)產承包責任制調動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使農業(yè)生產大發(fā)展,但在實施初期由于沒有處理好山權林權,曾造成森林大破壞,生態(tài)環(huán)境急劇惡化。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外國先進的生產力進來了,資本主義的污泥濁水也跟著進來,—段時間里,只注意抓物質文明建設,放松了精神文明建設,使得一手硬一手軟,黃賭毒泛濫,一批干部腐化墮落。經(jīng)濟建設也存在一哄而上,盲目鋪攤子、上項目,造成重復建設、效益低下等問題。人民生活雖大為改善,但貧富差距拉大,仍有不少人溫飽問題沒有解決。有些概述稿對這些問題視而不見,而用一些“舊貌換新顏,工業(yè)門類齊全,規(guī)模初具;農業(yè)欣欣向榮,碩果累累”,“城鄉(xiāng)群眾吃講營養(yǎng),住講樓房,穿講漂亮,用講高檔,日子越過越興旺”,“已呈現(xiàn)出林茂糧豐,六畜興旺,工農業(yè)生產大發(fā)展的繁榮景象”等不實之詞,把當前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生產力水平、人民生活水平隨意拔高,這是不科學的。
有些概述稿一會兒極盡贊美之詞,一會兒又自己否定自己,自相矛盾。例如有一部縣志在概述中講成績時說:“30多年來該縣已改變了貧困面貌,起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在分析困難時又講,該縣至今“經(jīng)濟不很發(fā)達,工農業(yè)生產困難很多……被列為貧困縣”。在一部山區(qū)縣的志稿中,概述第1頁說:“境內崇山林立,交通很困難”;在第4頁又講現(xiàn)在公路郵路“四通八達”。
(6)數(shù)據(jù)有誤或時間前后矛盾
常見的是概述中的分項數(shù)與合計數(shù)對不上,概述中的數(shù)字與各篇章或分志的數(shù)字對不上,與大事記的數(shù)字也對不上。1989年出版的一部縣志,6 000多字的概述出現(xiàn)數(shù)字錯誤35處,平均不到200字便有一個數(shù)字上的錯誤。
有一部志書,概述記述的該縣建立第一個蘇區(qū)紅色政權的時間,與大事記、地理志、政治志、人物志記述的都不—樣,分別為1929年3月、1929年6月、1930年5月、1931年4月,時間前后相差兩年多。
5.概述的寫法及應注意的問題
(1)要通
概述要通全志各篇所不能通,從而溝通事類之間的聯(lián)系,彰明前因后果,顯示發(fā)展規(guī)律。
(2)要概
概述要運用綜合性的資料和典型性的事物,高瞻遠矚,總攬全局。文字要十分精煉,不能拖泥帶水,要高度概括,言簡意賅,文約事豐。一般以不超過l萬字為宜。
(3)要作
概述是“述”體,有別于記、志、傳、圖、表、錄,允許突破志書“述而不作”的章法,可以有議論,直抒見解,評論得失,揭示規(guī)律,使讀者能從中認識和吸取教訓,獲得教益。當然,這種議論,必須以事實為基礎,與資料有機地結合起來,而不是離開資料泛泛而談,隨意發(fā)揮。
(4)要在“用”字上狠下功夫
志書資政、教化的功能,要求概述要在“用”字上下功夫,提供利用價值高的資料。
(5)要活
行文切忌平鋪直敘,語言切忌沉悶呆板,文字切忌粗糙淺陋或生僻晦澀。要講究行文氣勢和語言錘煉。不同的志書應該有自己的語言風格:或簡潔流暢,清新自然;或古樸典雅,深沉凝練;或江河直下,氣勢豪放;或白描速寫,言淺意深。上輪修志備受推薦的江蘇的《如東縣志•概述》,在記述該縣地理位置時有這樣一段話;“如東,位于江蘇省東南部,長江以北,黃海之濱。‘據(jù)江海之會,握襟帶之藪’,壯麗而富饒。”這段話,把如東的地理位置、區(qū)位優(yōu)勢寫得一清二楚,同時給人以雄偉、壯闊的美感,既突出了如東的地理特點,又引人入勝。
(6)主編要親自動手
概述是全志的精華,是對志書所記內容的全面概括,這就要求寫作的人一定要對全旗縣或全行業(yè)的情況十分熟悉,對全志各部分內容全面掌握,并經(jīng)過深入研究,認真消化才動筆。寫概述是主編(或常務副主編)的神圣職責,一定要當仁不讓去承擔,“一定要完成于全志之后,即只有把全志寫完,并統(tǒng)觀全志囊括一切問題之后,分其是非,衡其利弊,再以將才之膽略,展其識見之雄筆”。當然,主編在動手寫稿前,一定要博采眾議,完稿后還需找志辦或編輯室內的同志認真討論,反復修改。
三、附錄的編寫
1.附錄的定義
附錄,顧名思義,就是處于附屬地位上的錄體資料。其實質表現(xiàn)在一個“錄”字上。錄與志原意相通,謂記載抄寫之意。所以,在“錄”字規(guī)定制約之下,附錄所載的內容,必須是有價值的原始資料,是對原先已存在的文獻的原文照錄或摘錄,是對民間流傳的歌謠、諺語、故事的忠實記錄。
附錄在志書中不是可有可無的,它所收錄的是那些不便于入“志”,而又很有存史價值,對資治也有作用的資料。
2.附錄的作用
清代方志學家章學誠說:“凡欲經(jīng)紀一方之文獻,必立三家之學,而始可以通古人之遺意也。仿紀傳正史之體而作志;仿律令典例之體而作掌故;仿《文選》、《文苑》之體而作文征。三書相輔而行,闕一不可,合而為一,尤不可也。”他這一段話說的是,凡要編纂一個地方的文獻、志書,一定要有三書,這三書一是志,這是仿紀傳正史之體而作的著述,也就是新編地方志的主體,分篇章節(jié)目記敘的志書主體部分;第二是掌故,這是法律法令,典章制度;第三是文征,“仿《文選》、《文苑》之體而作的文征。”他解釋為“文征諸選,《風》、《詩》之流別也”。這里的文征,主要指的是詩文佳作的輯錄。章學誠在這篇文章中進一步說道:輯詩文與志可以互相鑒證;文鑒之類,大旨在于證史。想知道一個地方文化、物產的豐富,“雖倍增其藝文,猶嫌其隘矣”。他認為應該為這些詩文佳章、重要的文獻專輯一書,“以明三家之學,進退皆失所據(jù)也”。只有三書齊全,一部志書的內容才完整,讀者才能了解這個地方的全貌,對這個地方的了解才可能是有深度的、立體的。從新編地方志的實踐看,一個做得好的附錄,可以進一步豐富志書的內容,提高志書的資料價值,考證和勘核史實。因此,有人將附錄的作用歸納為十個方面:一是極大豐富志書內容,增加歷史資料;二是“補史之缺,參史之錯,詳史之略,續(xù)史之無”;三是對正文具有佐證(印證)作用,有助于人們學史用史;四是集中體現(xiàn)和展示歷史文明,尤其是精神文明建設的巨大成果;五是突出地方特色的大舞臺,反映其來龍去脈;六是為后人著書立說、科學研究提供素材;七是保存史料,使珍貴史料免于佚失;八是起到深化主題,加深理解的作用;九是解決著述體例與保存資料矛盾的好形式、好方法;十是方志體例日臻完善和學術品位逐步提高的重要標志。志書囿于橫排豎寫、縱述始末的體例,有些內容只在歷史上存在很短的時間,就其有限的資料來說,無法達到“縱述始末”的要求,寫不進志書的正文,但它卻很有價值,這些內容可以進附錄。
3.附錄的內容
在研究第一輪志書編纂的附錄時,人們提出以下8條收錄范圍,雖然還有許多不完善的地方,也不一定完全適合各旗縣、各專業(yè)志的附錄,但它畢竟是在總結前一階段工作經(jīng)驗教訓基礎上的一個成果,在此拿出來,以供參考。
(1)領導機關發(fā)布的,在各地區(qū)、各部門有重大影響的重要文件
例如,一份決定實行糧食統(tǒng)購統(tǒng)銷的文件,管了30多年的糧食收購與供應,管了30多年人民群眾的吃飯問題。各級政府,各個部門,每年發(fā)的文件很多,能夠入選專志附錄的只是其中的極少部分,需要把握的原則是,既要把最重要、最具影響力的文件收錄進來,又要避免附錄成為文件匯編,必須在“精”字上下功夫。
(2)最具地方特色,影響深遠,比較完善的地方法律、法規(guī)、條例、條令
章學誠在《方志三書議》中說道:“則別刪掌故以輔志,猶《唐書》之有《唐會要》,《宋史》之有《宋會要》,《元史》之有《元典章》,《明史》之有《明會典》而已矣。”章學誠所說的“掌故”,是典章制度、法律文書,他認為這些東西是:“發(fā)明大旨者也,”是史書、志書必須的配套文獻。古人都這么重視法律文獻的輯錄,在建設法制社會的今天,人們更應給其應有的地位。
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以來,法制化進程不斷加速,不少法律、法規(guī)、條例、條令出臺,學法、用法、遵法、守法、執(zhí)法的事例很多,給附錄資料收集開辟了廣闊的空間,也提出了難題。附錄不僅可以收錄法律法規(guī),還可以收錄一些學法、用法、執(zhí)法的典型案例,這些是法制化進程的實例,是建設法制社會的一個個腳印。
(3)各地區(qū)、各行業(yè)有重要影響的規(guī)劃、計劃
自1953年開始實行第一個五年計劃以來,中國在相當長時間內處于計劃經(jīng)濟時代,那時計劃、規(guī)劃對經(jīng)濟發(fā)展起決定性作用,整個經(jīng)濟運轉都是按計劃進行的。到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后,市場經(jīng)濟逐漸起主導作用,但仍有計劃,那是國家對宏觀經(jīng)濟的指導和調控。計劃、規(guī)劃在經(jīng)濟生活中那么重要,志書附錄就不應將其忽視。
(4)能反映當?shù)卣巍⒔?jīng)濟、自然、社會發(fā)展狀況的調查報告、考察報告、工作總結
黨和政府歷來重視調查研究,在做出重大決策之前,在經(jīng)過一段社會實踐后,在發(fā)生重大事件、事故后,都要進行調查研究,調查之后往往都有調查報告,這些調查報告往往能揭示一些社會的深層次問題,反映事件的真相。在社會、人文方面,幾十年來也進行了多次人口普查、青少年體質調查、社會就業(yè)狀況調查,每年都進行城鄉(xiāng)人民生活調查等。還有民族識別、民族語言、服飾、飲食、民居的調查,這些調查不僅對制定政策有幫助,還可以讓人們了解多姿多彩的社會。
(5)重大科學發(fā)現(xiàn)、科研成果的原始記錄、專項報告、技術總結和鑒定書
這是科技進步的一個個腳印。志書的正文,往往只能見到一項項科研成果,但這些科研成果的原始記錄往往更加珍貴。搜集附錄資料時,應對這方面倍加關注。如果有研究過程的記錄,可能對揭示科學工作的規(guī)律、反映科學研究和發(fā)明創(chuàng)造的艱辛是一個微觀的反映。這對培養(yǎng)大眾尊重科學、尊重知識的意識,對專業(yè)人士從中學習工作方法和工作途徑非常重要。如果只知道成果,人們可能會對這一成果不以為然,而如果附上這項成果的鑒定書,往往能反映該項成果的學術成就、價值和在該學科中的地位,比志書的編纂者用自己的語言去說這項成果的重要性更具權威性,更有說服力。
(6)精品之摘
內容包括有史以來關于內蒙古歷史與現(xiàn)狀、發(fā)展研究等方面的名作、著述的節(jié)選。章學誠在《方志立三書議》中認為,所輯詩文,應是“與志可互證者”,這就明確了附錄所輯詩文的重點,但他也不排除輯一些“名筆佳章”,他說:“既已別為一書,義例自可稍寬。即《文鑒》、《文類》,大旨在于證史,亦不能篇皆繩以一概也。名筆佳章,人所同好,即不盡合于證史,未嘗不可兼收也。”可以輯錄一些名著中有關內蒙古歷史最有價值的片段,輯錄古詩詞中吟詠內蒙古風土人情社會狀況的名句名段,輯錄研究內蒙古歷史與現(xiàn)狀著作中對內蒙古發(fā)展問題有水準的分析和見解,也可以輯一些名篇佳句供讀者欣賞。
(7)雜錄
其內容包括史事珍補,史料拾遺,史實考訂,有科學價值的奇異現(xiàn)象、珍聞,以及內蒙古歷史發(fā)展中有重要存史價值的片段和細節(jié)等。隨著搜集資料工作的深入,有時會發(fā)現(xiàn)一些極其珍貴的資料,可以填補以往對該段歷史記述的空白或糾正其記述錯誤,將這些資料最精彩的片段原文照錄下來,以饗讀者,不僅提高了該段史料的社會利用價值,還彰顯了該志書的重要成就。在收集資料過程中,會碰到一件事情多種說法,或對同一地域范圍、同一時段、同一項目的記載出現(xiàn)幾組不同的數(shù)據(jù),有些數(shù)據(jù)差距還很大的情況。對于這些,前人如果已有很有見地的考證文章,可以輯錄;尚無前人考證的,編者可以引證一些旁證資料,以表明編者的傾向以及編者所采用的說法或數(shù)據(jù)的權威性。
(8)重要的碑刻和考古報告
碑刻是凝固在石頭上的歷史,它往往是當時的歷史記錄,是第一手資料,因此,珍貴碑刻應該成為附錄的一部分。考古報告是考古成果的文字記錄,可以佐證許多歷史記載,糾正某些史書記載的錯誤,填補不少歷史的空白。因此,重要的考古報告也應該收入附錄。
4.怎樣編附錄
基本明確編附錄的意義、內容之后,就需要確定附錄的收錄原則,明確工作方法和步驟。
(1)確定收錄原則
從第一輪志書下限起至續(xù)修志書下限止的約20年間,經(jīng)濟飛速發(fā)展,社會發(fā)生了很大變化,人大制定了不少法律法規(guī),政府頒發(fā)了不少文件,計委也制定了五年計劃、十年規(guī)劃甚至二十年的發(fā)展戰(zhàn)略,自然科學、社會科學成果豐碩,新發(fā)明、新發(fā)現(xiàn)層出不窮,與社會的飛速發(fā)展相伴隨,與相對寬松的社會環(huán)境相映襯,民間新民謠、新事故也讓人有點應接不暇。新方志的附錄應該收什么,必須先定一個收錄原則,以防止把附錄變成大雜燴。基本的收錄原則可以包括以下幾條:
第一,富有時代特色,對志書具有佐證、補充、深化作用的資料;
第二,具有科學研究價值,能反映一個時期科學研究和科技發(fā)展水平的資料;
第三,具有濃厚地方色彩,最能反映當?shù)厣缜槊褚狻L俗民情的資料。
(2)工作方法、步驟
第一,廣泛搜集資料。向有關部門發(fā)文,征集重要的法律、法規(guī)、文件、布告、科學論文、社會調查報告、科學考察報告等。這些年,社會環(huán)境比較寬松,言論自由度較改革開放前大大提高,市場變幻莫測,競爭激烈,暴富的與破產的,窮光蛋與大富翁之間角色的轉換,可能發(fā)生在幾年、幾個月甚至一夜之間,由于這種不確定性和不穩(wěn)定的狀況,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原已基本銷聲匿跡的封建迷信沉渣泛起,算命、求神拜佛,請風水先生等不勝枚舉,由此也深深地影響了這幾年的民俗和民族民間文學,大家在搜集附錄資料時,應該剔除這些糟粕,不做封建迷信的傳播者。
第二,將搜集到的資料進行分類整理。整理時要注意資料的覆蓋面,避免大的缺漏,或一些類似的內容重復過多,占的比例過大的現(xiàn)象。
第三,以正確的觀點統(tǒng)轄資料。第一輪修志的下限年份以來,中國在政治、思想、意識形態(tài)方面的斗爭還是很激烈的,搜集附錄資料時也要注意其政治導向,注意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反對自由化;堅持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反對法輪功反社會反人類的行為和思想;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fā)展觀,選擇最能體現(xiàn)“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資料。
第四,對搜集到的資料取其精華。這20年來,政府發(fā)的文件很多,人們不能全收,不能把附錄變成政府的文件匯編,只能選取一些有標志性作用的、對工作產生深遠而廣泛作用的文件。科學論文很多,附錄也不能變成論文集,只能選取最能反映當?shù)乜蒲兴降摹I鐣{查、科學考察報告也只能選擇其最有深度、廣度,最精彩的部分。
第五,控制篇幅。附錄在整部志書中占多少篇幅合適,沒有定論,但也不能畸重、畸輕。在粗略統(tǒng)計的首輪部分旗縣志中,附錄所占總篇幅比例最高的為11.5%,最低為1.86%,大部分在4%以下,超過4%的不多。首輪部分專業(yè)志中,附錄占總篇幅比例最高為19.29%,超過10%的還有6部,最低為1.35%,占4%以內的也不太多,大部分超過4%。新方志附錄一般應控制在總篇幅的5~10%之間。一些價值很高的文獻,因篇幅限制不便全文收入附錄,棄之又可惜時,可以考慮節(jié)錄部分精彩內容。有些文獻可以移至篇章末作為附錄,以減輕全志附錄的負擔。
5.編纂附錄應該注意的幾個問題
一是收錄文獻的上下限要與志書上下限基本相同,時間分布要相對均衡。
二是收集的文獻應具有地方特色,并側重在主體業(yè)務上。
三是內容覆蓋面要廣,要兼顧志書正文的幾大主體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