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書篇目設計中常用方法之一。設計綜合性志書,通常在最高層次上按綜合、自然、政治、軍事、經濟(有地把經濟類列政治之前)、文化、人物等順序分幾大塊,但不標明。如第二輪《河南省志》篇目結構的第一層次,就采取了暗隱邏輯的方法,以環境、經濟、政治、文化等順序,大體上以生態文明建設、物質文明建設、政治文明建設、精神文明建設而展開。尤其是部頭較大并要分卷出版(簡志除外)的志書,多采取“暗隱大類甚至中類”的方法,遵從類分邏輯,但不以大類甚至中類作為最高層次標題。
如在第一個層次上,有的先按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分為兩大部分,有的先按自然、政治、經濟、文化、人物等分出幾大部類;在第二個層次上,經濟部類中有的按農業、工業、交通、商貿、管理分塊,有的按經濟體制及管理、基礎設施建設、農業經濟、工業經濟、商貿流通等分類。又比如在排列次序上,有的遵從“經濟是基礎,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的原理,把經濟部類置于政治部類之前;有的遵從“政治是統帥,政治是經濟的集中表現”“政治與經濟相比不得不占首位”的原理,把政治部類放在經濟部類之前;對產業部分的排列,有的遵從“農業是基礎,工業是主導”“水利是農業的命脈”的原理,有的按照“一、二、三產業”或“農、輕、重”次序,等等,都未作為分志而直接標明,而是作為統領分志而暗隱其中的編排邏輯或虛構層次。
志書篇目設計中常用方法之一。設計綜合性志書,通常在最高層次上按綜合、自然、政治、軍事、經濟(有地把經濟類列政治之前)、文化、人物等順序分幾大塊,但不標明。如第二輪《河南省志》篇目結構的第一層次,就采取了暗隱邏輯的方法,以環境、經濟、政治、文化等順序,大體上以生態文明建設、物質文明建設、政治文明建設、精神文明建設而展開。尤其是部頭較大并要分卷出版(簡志除外)的志書,多采取“暗隱大類甚至中類”的方法,遵從類分邏輯,但不以大類甚至中類作為最高層次標題。
如在第一個層次上,有的先按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分為兩大部分,有的先按自然、政治、經濟、文化、人物等分出幾大部類;在第二個層次上,經濟部類中有的按農業、工業、交通、商貿、管理分塊,有的按經濟體制及管理、基礎設施建設、農業經濟、工業經濟、商貿流通等分類。又比如在排列次序上,有的遵從“經濟是基礎,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的原理,把經濟部類置于政治部類之前;有的遵從“政治是統帥,政治是經濟的集中表現”“政治與經濟相比不得不占首位”的原理,把政治部類放在經濟部類之前;對產業部分的排列,有的遵從“農業是基礎,工業是主導”“水利是農業的命脈”的原理,有的按照“一、二、三產業”或“農、輕、重”次序,等等,都未作為分志而直接標明,而是作為統領分志而暗隱其中的編排邏輯或虛構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