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輪修志工作啟動以來,在志書編修過程中,遇到的具體問題確實比較多,通過不同層次的業務培訓和理論研討,在一些問題上已取得了統一的認識,提出了解決辦法。但隨著第二輪修志工作的不斷深入,在各部類的記述問題上,還有不少較疑難的問題沒有得到解決,具體編纂中新的矛盾和問題不斷出現,有的問題爭論還比較大,比較棘手,成為困擾修志者的頭痛事情,這就需要我們進一步加強學習研究,不斷總結經驗,善于學習借鑒,努力解決所遇到的各種問題,推動第二輪修志工作健康發展。最近研究和對照了一些志書和志稿,從經濟部類中提出幾個問題,談談自己的看法和建議。
1.是否增設“經濟綜述”篇(章),如果設置應有哪些內容
在經濟部類中,應不應該設“經濟綜述”篇(章),是第二輪修志工作啟動以來一直有爭論的問題之一,直到目前仍沒有統一認識,記述做法上也就有了差異。從看過的志書、志稿和一些篇目看,設和不設大體各占50%。不設的理由有三:一是各行業有“概述”,志書之首有“總述”,不必再寫“經濟綜述”;二是政治部類、文化部類、社會部類都不設“綜述”,單設“經濟綜述”體例上不統一;三是寫“綜述”有一定難度,弄不好交叉重復多,影響志書質量。
我的看法是設“經濟綜述”是一種創新和發展趨勢,第二輪志書還是應該設,并且應置于經濟大類之首。總述在新方志編纂過程中已形成固定體裁之一,可概括全志之全貌,自然也應包括該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概況,但那是概之又概,不可能詳細展開,而“經濟綜述”有特定的要求和較詳細的統計數據,“總述”代替不了;事物總是向前發展的,一旦到了一定階段,條件成熟了,其余的各大部類也可能出現“綜述”;只要我們在記述中把握好不同角度,交叉重復問題是可以避免的。
從已出版的志書中進行選擇和歸納,我感到“經濟綜述”的記述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①地域經濟的總貌和特點;
②經濟發展的主要階段,如果上下限時間短,可只寫發展過程,但超過15年以上的,客觀上存在發展階段的最好能劃分;
③歷年經濟總量,包括國內生產總值、財政收入、固定資產投資、勞動生產率、主要產業經濟發展情況及數據;
④經濟結構,包括所有制結構(國有、集體、混合經濟、外資經濟、股份制經濟、個體經濟等);
⑤產業結構(第一、第二、第三產業);
⑥投資結構(包括資金來源、融資渠道、資金構成等);
⑦布局結構(在整個地域分布狀況);
⑧消費結構(各類人群消費金額和消費內容)。
有的志書對“綜述”提出更高要求,延伸到本地域的經濟發展戰略,功能定位,演變過程,包括按地情特點而作出的創造性決定、實施結果及經驗教訓等。
2.第二輪志書中是否設“經濟體制改革”專篇,如果設置應包括哪些內容
第二輪志書中普遍加強了對經濟體制改革的記述,以體現這一時代的最大特征。但如何記述經濟體制改革,要不要設專篇,一直是理論研討和爭論的焦點之一,認識上也難以統一,做法上也就各不相同。從看過的志稿、篇目和已出版的志書看,已設和準備設“經濟體制改革”專篇的大體占到40%,如陜西省的《白水縣志(1984—2003)》送審稿和《戶縣志》《灞橋區志》等。沒有設“經濟體制改革”篇(章)的,不能說不重視對改革的記述,而是認為分解到各相關經濟門類卷目寫比較容易,不易出現交叉重復問題。我認為志書篇目設置不能強求整齊劃一,各自有些特色、特點是好事,不同的方法與形式都是可以繼續探索的。但無論從“改革”的重要性來講,從體現時代特征來講,或從“改革”所包含的豐富內容來講,將“改革”內容全部分解到各部門去記述是難以達到要求的,因此我認為最好是采取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方法為好。
設專門篇章記“經濟體制改革”主要從宏觀上、總體上記述境域內怎樣從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逐步轉變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記述的是怎樣一步一步根據黨中央的戰略方針和實施步驟結合當地情特點予以貫徹,怎樣統一干部群眾認識,沖破各種阻力,協調各方力量,分哪些階段實施,怎樣從淺層次的改革,發展到較深層次改革,再到攻堅改革;怎么把各部門改革進行相互配套,保持大局穩定;改革取得了哪些成就、存在什么問題和矛盾。至于農、工、商和金融、財政、外貿和其他經濟門類的具體改革以分散記述為宜。當然要設置改革專篇難度不小,修志者要有相當大的勇氣,提高政策理論水平,掌握大量材料,進行精心研究,才能準確表述。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大部分設“改革”篇章的志書,幾乎都是分章節依次記述:農業經濟體制改革、工業經濟體制改革、商業(流通)體制改革。一些志書簡單記述從經營承包制等經營方式改革到深層次的產權制度改革的過程。這樣的記述方法,集中專門篇章和分散到經濟門類中記述,就內容講都差不多,顯得深度是不夠的,應給予充分注意。
3.關于經濟產業分類設置的一些問題
國家頒布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是從統計角度和工商行政登記管理的需要而制訂的國家標準,把各行業按一、二、三產業排列,分的極細。經濟方面應該基本上按這個標準進行分類。第二輪志書中經濟類篇目中占主體地位的內容仍然是三大產業。但有新的變化,第一產業農業的篇目內容有所壓縮;第二產業工業增加了高新技術行業,建筑業有了加強;第三產業的篇目擴充最多,除傳統的商業、服務業、交通運輸業、郵電業外,新增或加強了旅游業、金融業、保險業、房地產業、現代服務業、網絡通信等行業。
從分類排序來看,多數志書的經濟類篇目看,基本上按第一、第二、第三產業的分類和邏輯程序排列的,但也有些問題值得注意:
①有的志書將第一產業農業,放在“工業”后面,有的放在商業后面。有的市、區沒有農業了,當然不必設置。農業在國內生產總值所占比例確實愈來愈低,但其重要性并未降低,把第一產業隨意放在第二產業、第三產業后面,是不合分類標準和事物發展規律的,先有農業,后有工業這一點誰都清楚,如《韓城市志(1990—2005)》送審稿將農業排在工業之后,應予以糾正。
②第二產業主要是工業,從小行業的細分和排列上看問題不大,無非是歸屬的粗細不同而已。問題在于每個小行業下面的節、目大都只記述小行業概況、產品種類、銷售額、利潤和企業選介,普遍缺乏對設備、技術能力、開發能力、人才配備、自主創新等生產力記述。對活生生的工人、管理人員、企業家的活動狀況記述很少。
③一些志書對“建筑業”的記述不夠重視,沒有放在應有的位置。有的將建筑內容分散記述,沒有設專門的章、節,有地把建筑業放在“房地產”篇章中,有的放在“住宅建設”中,這就是歸屬不當,應給予糾正。《白水縣志(1984—2003)》送審稿將“建筑業”獨立設章,排在“工業章”之后,這種設置排列我認為是應該肯定的。
④第三產業的設置和記述普遍有了加強,除傳統的商業、服務業外,金融業、房地產業、交通運輸業、郵政電信業得到重視,但現代服務業的記述還較弱,有待加強。如:“家政服務業”、“家電修理業”等,不少志書中沒有該行業的內容;有的志書將“移動通訊業”和“電信業”分別設節,平起平坐,只照顧了經營主體。電信應包括通訊,就是現在的電信中也有移動通訊業務,也是歸屬不當。
4.關于對志書中“概述”的思考
在第二輪修志中,我認為在各門類中適當增設第二層次、第三層次的無題“概述”比較好,既能解決橫分過細,綜合性概括較薄弱的問題,又能搞好與前志的自然銜接,體現第二輪志書特點。
首輪修志我不贊成有太多層次的概述,使概述的內容與正文中內容過多的交叉重復,影響志書質量。而二輪修志有了一些新的情況,如經濟門類中小行業更多,分的更細,需要一些綜合概括,二輪志書是斷代志,與先志銜接要靠“概述”來擔負起這個任務?!栋姿h志》除總述外,編、章都設有無題概述,有的節也設了無題概述,較好地解決了這一問題。
5.設獨立篇章記述大型(集團)企業,重點企業及特色企業是一種新趨勢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承擔著利用各種資源進行生產活動、經營銷售活動,把各種產品送到廣大消費者即群眾手中的重任,是整個社會經濟活動的主體。地方志在記述社會經濟活動時主要采用歸入各種產業中來記述,把社會的生產經營主體按相同類別加以歸納,其主體仍是企業。由于企業數量較多,在分類產業(行業)中只能用“選介”方式加以記述。在第二輪修志中,不少志書把大型(集團)企業、重點企業、特色企業從產業的“企業選介”中分解出來,設獨立篇章進行記述。如《蒲城縣志》設專章對“能源企業”進行記述;《韓城市志》報審稿中設“煤炭”、“電力”和“鋼鐵焦炭”分志;《奉賢縣志》設“企業(集團)公司”專篇等。
記述大型企業,這種做法我看值得借鑒,也是一種趨勢。因為:①大型企業在國民經濟中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②他們往往是該產業(行業)中的領頭羊,規模較大、人員眾多、設備和技術比較先進,品牌產品影響大,在市場上占有較大份額。③他們大都是納稅大戶。④他們大都是集團性企業,以一業為主,多業經營,涉及多個產業領域,以往只能以主業歸類,不能反映全面情況。⑤他們大都已建立了現代企業制度,不僅在經濟活動中實現現代化、規模化,而且大都加強了企業文化建設。⑥這些企業集中了大批人才,高級科技人員、高管人員,他們中的拔尖人物和企業主要負責人的經歷和活動豐富多彩,有的也可以用以事系人的方式入志。
6.在記述對外開放,對內搞活方面,篇目設置上的新變化、新做法應給予肯定
隨著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化,出口貿易從國家、國營壟斷轉變為企業自主出口,外商投資大幅度增加,而國內企業投資國外,境外經濟活動越來越多,對外經濟合作的形式也越來越多,志書中如何準確全面地反映這些新變化、新趨勢,是第二輪修志工作中需要研究解決的問題之一。從看過的一些志書和志稿看,大部分志書在編纂或設計過程中充分注意了這些變化,突出了對外開放、對內搞活內容的記述,像《韓城市志》《高陵縣志》等志稿都新增了“開發區”“工業園區”“招商引資”等獨立篇目。在對內開放方面,一些志書、志稿中出現了“國內經濟合作”或“國內合作交流”等獨立篇目。這些做法,我認為應該給予充分肯定。
7.關于旅游業的記述
旅游業的發展和興起是改革開放的成果之一。改革開放以來,旅游業發展迅速,在一些地區已成為支柱產業、拳頭產業、特色產業等。首輪志書中由于旅游業在大多數地區剛剛起步,記述的內容都不多,不夠充分,因此多數志書將“旅游”放在文化部類中,有的在“文物”章下記述。第二輪修志工作開展以來,對“旅游”歸屬問題爭論頗多,有的認為旅游已形成產業,應歸于經濟部類;有的認為旅游與文物、文化聯系密切,現階段叫“產業”的事物多,不能統統都歸入經濟部類。就“旅游”內部的歸屬問題在第二輪志書中仍然不能搞一刀切,不能強求一致。要因地制宜,具體情況具體對待。有的地方旅游業發展快,已成規模,基本成熟,確已成為當地的新興特色產業,有的已成支柱產業,其收入已占到國民經濟收入的相當比例,在促進經濟發展,帶動就業,增加居民收入等方面都有不可替代作用,這樣的“旅游業”應該獨立成篇,并歸經濟部類,如《韓城市志》;有的地區旅游資源少,發展慢,或剛剛起步,還在進一步規劃之中,這樣的旅游業還形不成產業,就不必硬性歸入經濟部類之中。
第二輪修志工作啟動以來,在志書編修過程中,遇到的具體問題確實比較多,通過不同層次的業務培訓和理論研討,在一些問題上已取得了統一的認識,提出了解決辦法。但隨著第二輪修志工作的不斷深入,在各部類的記述問題上,還有不少較疑難的問題沒有得到解決,具體編纂中新的矛盾和問題不斷出現,有的問題爭論還比較大,比較棘手,成為困擾修志者的頭痛事情,這就需要我們進一步加強學習研究,不斷總結經驗,善于學習借鑒,努力解決所遇到的各種問題,推動第二輪修志工作健康發展。最近研究和對照了一些志書和志稿,從經濟部類中提出幾個問題,談談自己的看法和建議。
1.是否增設“經濟綜述”篇(章),如果設置應有哪些內容
在經濟部類中,應不應該設“經濟綜述”篇(章),是第二輪修志工作啟動以來一直有爭論的問題之一,直到目前仍沒有統一認識,記述做法上也就有了差異。從看過的志書、志稿和一些篇目看,設和不設大體各占50%。不設的理由有三:一是各行業有“概述”,志書之首有“總述”,不必再寫“經濟綜述”;二是政治部類、文化部類、社會部類都不設“綜述”,單設“經濟綜述”體例上不統一;三是寫“綜述”有一定難度,弄不好交叉重復多,影響志書質量。
我的看法是設“經濟綜述”是一種創新和發展趨勢,第二輪志書還是應該設,并且應置于經濟大類之首??偸鲈谛路街揪幾脒^程中已形成固定體裁之一,可概括全志之全貌,自然也應包括該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概況,但那是概之又概,不可能詳細展開,而“經濟綜述”有特定的要求和較詳細的統計數據,“總述”代替不了;事物總是向前發展的,一旦到了一定階段,條件成熟了,其余的各大部類也可能出現“綜述”;只要我們在記述中把握好不同角度,交叉重復問題是可以避免的。
從已出版的志書中進行選擇和歸納,我感到“經濟綜述”的記述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①地域經濟的總貌和特點;
②經濟發展的主要階段,如果上下限時間短,可只寫發展過程,但超過15年以上的,客觀上存在發展階段的最好能劃分;
③歷年經濟總量,包括國內生產總值、財政收入、固定資產投資、勞動生產率、主要產業經濟發展情況及數據;
④經濟結構,包括所有制結構(國有、集體、混合經濟、外資經濟、股份制經濟、個體經濟等);
⑤產業結構(第一、第二、第三產業);
⑥投資結構(包括資金來源、融資渠道、資金構成等);
⑦布局結構(在整個地域分布狀況);
⑧消費結構(各類人群消費金額和消費內容)。
有的志書對“綜述”提出更高要求,延伸到本地域的經濟發展戰略,功能定位,演變過程,包括按地情特點而作出的創造性決定、實施結果及經驗教訓等。
2.第二輪志書中是否設“經濟體制改革”專篇,如果設置應包括哪些內容
第二輪志書中普遍加強了對經濟體制改革的記述,以體現這一時代的最大特征。但如何記述經濟體制改革,要不要設專篇,一直是理論研討和爭論的焦點之一,認識上也難以統一,做法上也就各不相同。從看過的志稿、篇目和已出版的志書看,已設和準備設“經濟體制改革”專篇的大體占到40%,如陜西省的《白水縣志(1984—2003)》送審稿和《戶縣志》《灞橋區志》等。沒有設“經濟體制改革”篇(章)的,不能說不重視對改革的記述,而是認為分解到各相關經濟門類卷目寫比較容易,不易出現交叉重復問題。我認為志書篇目設置不能強求整齊劃一,各自有些特色、特點是好事,不同的方法與形式都是可以繼續探索的。但無論從“改革”的重要性來講,從體現時代特征來講,或從“改革”所包含的豐富內容來講,將“改革”內容全部分解到各部門去記述是難以達到要求的,因此我認為最好是采取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方法為好。
設專門篇章記“經濟體制改革”主要從宏觀上、總體上記述境域內怎樣從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逐步轉變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記述的是怎樣一步一步根據黨中央的戰略方針和實施步驟結合當地情特點予以貫徹,怎樣統一干部群眾認識,沖破各種阻力,協調各方力量,分哪些階段實施,怎樣從淺層次的改革,發展到較深層次改革,再到攻堅改革;怎么把各部門改革進行相互配套,保持大局穩定;改革取得了哪些成就、存在什么問題和矛盾。至于農、工、商和金融、財政、外貿和其他經濟門類的具體改革以分散記述為宜。當然要設置改革專篇難度不小,修志者要有相當大的勇氣,提高政策理論水平,掌握大量材料,進行精心研究,才能準確表述。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大部分設“改革”篇章的志書,幾乎都是分章節依次記述:農業經濟體制改革、工業經濟體制改革、商業(流通)體制改革。一些志書簡單記述從經營承包制等經營方式改革到深層次的產權制度改革的過程。這樣的記述方法,集中專門篇章和分散到經濟門類中記述,就內容講都差不多,顯得深度是不夠的,應給予充分注意。
3.關于經濟產業分類設置的一些問題
國家頒布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是從統計角度和工商行政登記管理的需要而制訂的國家標準,把各行業按一、二、三產業排列,分的極細。經濟方面應該基本上按這個標準進行分類。第二輪志書中經濟類篇目中占主體地位的內容仍然是三大產業。但有新的變化,第一產業農業的篇目內容有所壓縮;第二產業工業增加了高新技術行業,建筑業有了加強;第三產業的篇目擴充最多,除傳統的商業、服務業、交通運輸業、郵電業外,新增或加強了旅游業、金融業、保險業、房地產業、現代服務業、網絡通信等行業。
從分類排序來看,多數志書的經濟類篇目看,基本上按第一、第二、第三產業的分類和邏輯程序排列的,但也有些問題值得注意:
①有的志書將第一產業農業,放在“工業”后面,有的放在商業后面。有的市、區沒有農業了,當然不必設置。農業在國內生產總值所占比例確實愈來愈低,但其重要性并未降低,把第一產業隨意放在第二產業、第三產業后面,是不合分類標準和事物發展規律的,先有農業,后有工業這一點誰都清楚,如《韓城市志(1990—2005)》送審稿將農業排在工業之后,應予以糾正。
②第二產業主要是工業,從小行業的細分和排列上看問題不大,無非是歸屬的粗細不同而已。問題在于每個小行業下面的節、目大都只記述小行業概況、產品種類、銷售額、利潤和企業選介,普遍缺乏對設備、技術能力、開發能力、人才配備、自主創新等生產力記述。對活生生的工人、管理人員、企業家的活動狀況記述很少。
③一些志書對“建筑業”的記述不夠重視,沒有放在應有的位置。有的將建筑內容分散記述,沒有設專門的章、節,有地把建筑業放在“房地產”篇章中,有的放在“住宅建設”中,這就是歸屬不當,應給予糾正?!栋姿h志(1984—2003)》送審稿將“建筑業”獨立設章,排在“工業章”之后,這種設置排列我認為是應該肯定的。
④第三產業的設置和記述普遍有了加強,除傳統的商業、服務業外,金融業、房地產業、交通運輸業、郵政電信業得到重視,但現代服務業的記述還較弱,有待加強。如:“家政服務業”、“家電修理業”等,不少志書中沒有該行業的內容;有的志書將“移動通訊業”和“電信業”分別設節,平起平坐,只照顧了經營主體。電信應包括通訊,就是現在的電信中也有移動通訊業務,也是歸屬不當。
4.關于對志書中“概述”的思考
在第二輪修志中,我認為在各門類中適當增設第二層次、第三層次的無題“概述”比較好,既能解決橫分過細,綜合性概括較薄弱的問題,又能搞好與前志的自然銜接,體現第二輪志書特點。
首輪修志我不贊成有太多層次的概述,使概述的內容與正文中內容過多的交叉重復,影響志書質量。而二輪修志有了一些新的情況,如經濟門類中小行業更多,分的更細,需要一些綜合概括,二輪志書是斷代志,與先志銜接要靠“概述”來擔負起這個任務?!栋姿h志》除總述外,編、章都設有無題概述,有的節也設了無題概述,較好地解決了這一問題。
5.設獨立篇章記述大型(集團)企業,重點企業及特色企業是一種新趨勢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承擔著利用各種資源進行生產活動、經營銷售活動,把各種產品送到廣大消費者即群眾手中的重任,是整個社會經濟活動的主體。地方志在記述社會經濟活動時主要采用歸入各種產業中來記述,把社會的生產經營主體按相同類別加以歸納,其主體仍是企業。由于企業數量較多,在分類產業(行業)中只能用“選介”方式加以記述。在第二輪修志中,不少志書把大型(集團)企業、重點企業、特色企業從產業的“企業選介”中分解出來,設獨立篇章進行記述。如《蒲城縣志》設專章對“能源企業”進行記述;《韓城市志》報審稿中設“煤炭”、“電力”和“鋼鐵焦炭”分志;《奉賢縣志》設“企業(集團)公司”專篇等。
記述大型企業,這種做法我看值得借鑒,也是一種趨勢。因為:①大型企業在國民經濟中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②他們往往是該產業(行業)中的領頭羊,規模較大、人員眾多、設備和技術比較先進,品牌產品影響大,在市場上占有較大份額。③他們大都是納稅大戶。④他們大都是集團性企業,以一業為主,多業經營,涉及多個產業領域,以往只能以主業歸類,不能反映全面情況。⑤他們大都已建立了現代企業制度,不僅在經濟活動中實現現代化、規模化,而且大都加強了企業文化建設。⑥這些企業集中了大批人才,高級科技人員、高管人員,他們中的拔尖人物和企業主要負責人的經歷和活動豐富多彩,有的也可以用以事系人的方式入志。
6.在記述對外開放,對內搞活方面,篇目設置上的新變化、新做法應給予肯定
隨著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化,出口貿易從國家、國營壟斷轉變為企業自主出口,外商投資大幅度增加,而國內企業投資國外,境外經濟活動越來越多,對外經濟合作的形式也越來越多,志書中如何準確全面地反映這些新變化、新趨勢,是第二輪修志工作中需要研究解決的問題之一。從看過的一些志書和志稿看,大部分志書在編纂或設計過程中充分注意了這些變化,突出了對外開放、對內搞活內容的記述,像《韓城市志》《高陵縣志》等志稿都新增了“開發區”“工業園區”“招商引資”等獨立篇目。在對內開放方面,一些志書、志稿中出現了“國內經濟合作”或“國內合作交流”等獨立篇目。這些做法,我認為應該給予充分肯定。
7.關于旅游業的記述
旅游業的發展和興起是改革開放的成果之一。改革開放以來,旅游業發展迅速,在一些地區已成為支柱產業、拳頭產業、特色產業等。首輪志書中由于旅游業在大多數地區剛剛起步,記述的內容都不多,不夠充分,因此多數志書將“旅游”放在文化部類中,有的在“文物”章下記述。第二輪修志工作開展以來,對“旅游”歸屬問題爭論頗多,有的認為旅游已形成產業,應歸于經濟部類;有的認為旅游與文物、文化聯系密切,現階段叫“產業”的事物多,不能統統都歸入經濟部類。就“旅游”內部的歸屬問題在第二輪志書中仍然不能搞一刀切,不能強求一致。要因地制宜,具體情況具體對待。有的地方旅游業發展快,已成規模,基本成熟,確已成為當地的新興特色產業,有的已成支柱產業,其收入已占到國民經濟收入的相當比例,在促進經濟發展,帶動就業,增加居民收入等方面都有不可替代作用,這樣的“旅游業”應該獨立成篇,并歸經濟部類,如《韓城市志》;有的地區旅游資源少,發展慢,或剛剛起步,還在進一步規劃之中,這樣的旅游業還形不成產業,就不必硬性歸入經濟部類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