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
- 發布時間:202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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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開局之年。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按照黨中央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重大決策部署和自治區黨委、政府工作安排,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決扛起法治政府建設的政治責任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自治區政府辦公廳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來抓,將法治政府建設納入年度工作計劃,與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推進,以法治建設的實際成效踐行“四個意識”,做到“兩個維護”。辦公廳主要領導對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工作親自協調、重要任務親自督辦,并將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列入自治區政府以及政府辦公廳領導班子和主要領導年終述職內容。政府辦公廳召開黨組會議和專題會議,聽取法治政府建設相關情況匯報,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安排政府黨組擴大會議和政府常務會議,聽取全區法治政府建設和黨中央依法治國辦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匯報,研究推進全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2021年政府辦公廳共安排涉及法治政府建設事項的政府常務會8次,研究議題11項,政府主要領導同志就加強法治建設、推進依法行政作出批示5次。舉行新任領導干部憲法宣誓儀式,引導領導干部牢固樹立憲法至上理念,忠實履行憲法賦予的職責,自覺維護憲法的尊嚴和權威。
二是強化理論武裝。2021年進一步修訂完善了辦公廳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制度,印發自治區政府辦公廳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計劃,把習近平法治思想、憲法法律和黨內法規以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列為重點學習內容。建立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領導干部學法清單,按季度印發需要各級領導干部重點學習掌握的法律法規,通過舉辦讀書班、電子顯示屏刊載等方式,加強對憲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識的宣傳解讀,努力在機關內部營造尊法、學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圍。積極開展以案釋法和警示教育,組織辦公廳領導干部集體觀摩自治區高院行政訴訟案件庭審現場活動。安排政府黨組擴大會議,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解決問題、推動發展的能力。
三是強化統籌調度。政府辦公廳定期調度各相關部門法治政府建設推進情況,對于進度明顯滯后的及時進行提醒和督辦,推動各地區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始終在法治化軌道上行使權利、履行職責。嚴格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制度,按時向自治區黨委報送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并在政府網站上進行了公布,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報告正在起草過程中。按照相關工作要求,按時向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黨委依法治區辦以及自治區人大法工委報送法治建設相關情況。自治區政府督查室配合黨委督查室、依法治區辦對各地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及法治建設情況進行了實地督查,以此來倒逼各級領導干部重視法治、厲行法治。此外,按照自治區黨委、政府工作部署和自治區黨委依法治區辦工作安排,政府辦公廳還牽頭制定了政府系統《法治中國建設規劃(2020-2025年)》、《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等文件的落實舉措以及黨中央依法治國辦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措施等材料,為推動全面依法治區工作向縱深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
二、強化監督審核把關,全面推進依法行政
一是加強對政策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的指導意見》以及《內蒙古自治區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等有關規定,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的文件、協議,均納入了合法性審核范圍。制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重大行政決策認定標準,對認定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嚴格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程序,決策事項通過自治區政府門戶網站等平臺進行公布。完善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在設立4名公職律師的基礎上,2021年又啟動了政府辦公廳法律顧問選聘程序,對于一些疑難問題,聘請自治區政府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參與論證,保證所有提交政府集體討論決定的規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決策都合法合規。2021年政府辦公廳共對543件文件、協議出具合法性審核意見,比2020年增長6.7%。其中重大行政決策類文件47件,行政規范性文件121件。
二是扎實做好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和清理工作。嚴格落實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有關要求,對所有以自治區政府及政府辦公廳名義制發規范性文件及時上報自治區人大備案,報備率、及時率、規范率均達到100%。按照《內蒙古自治區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監督辦法》的有關規定,對2020年底前以自治區政府和政府辦公廳名義制發的現行有效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堅決糾正和撤銷一切違反憲法法律和國家政策的規范性文件。經反復研究、審核,確認繼續有效608件,廢止和宣布失效181件。
三是進一步拓寬監督渠道。充分運用國務院“互聯網+督查”、自治區政府網站、主席信箱等平臺,征集對自治區政府和政府辦公廳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深入開展政府辦公廳“三辦”“三服務”整治優化專項工作,在自治區政府系統辦公業務平臺門戶網站開設征求意見箱,廣泛收集各地區、各部門對政府辦公廳的意見和建議。對群眾投訴和信訪反應的問題,認真組織核查,運用法治手段化解矛盾糾紛。同時,針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認真分析原因,堅持舉一反三,推動建立長效機制,促進各級政府及政府部門依法行政。
三、嚴格落實責任,全力抓好各類問題整改工作
一是堅決糾正涉民族工作方面的政策偏差。認真貫徹黨中央關于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決策部署,安排黨組會深入學習研討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通過政府網站、電子顯示屏等載體,宣傳貫徹《民族區域自治法》《內蒙古自治區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引導辦公廳廣大干部職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自覺維護民族團結。按照自治區黨委關于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專項整改工作安排,政府辦公廳牽頭負責自治區政府系統涉民族工作規范性文件政策清理工作。為了加強工作統籌和調度,自治區政府辦公廳成立了工作專班,制定了工作方案,組織專門力量對以自治區政府及政府辦公廳名義制發的涉民族工作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梳理,重點查找是否存在不符合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不符合黨的民族理論民族政策、不符合憲法和法律,以及過度強調民族因素、不利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等方面的問題。經全面梳理、評估,共梳理出涉民族工作規范性文件95件,涉及具體政策措施147 項,廢止和宣布失效38件,修改56件。
二是扎實做好黨中央依法治國辦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按照黨中央依法治國辦督察反饋問題整改要求,政府辦公廳牽頭負責72項具體整改任務,同時作為責任單位,承擔6項整改任務。整改工作啟動以來,政府辦公廳認真履行職責,在扎實抓好自身承擔整改任務的同時,對牽頭負責的整改任務定期進行調度,按時向自治區黨委依法治區辦報送整改進展情況,對進度滯后的責任單位及時進行電話提醒和發函督辦,確保各項整改任務順利推進。截至2021年底,政府辦公廳牽頭負責的72項具體整改任務中,已完成整改49項,要求到2021年底完成的整改任務全部完成,其他整改任務也都取得了階段性成效。政府辦公廳承擔的6項整改任務中,制定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工作計劃,清理涉及生態建設、煤礦監管、“放管服”改革等領域的規范性文件任務已經完成,其余4項需要長期堅持的整改任務也都在按計劃推進,并且都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三是全力做好煤炭資源領域違規違法問題專項整治和破壞草原林地違規違法問題專項整治各項工作。按照自治區煤炭領域違規違法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要求,政府辦公廳主要承擔了文件清理和問題研判處置等方面的工作。該項工作啟動以來,共梳理自治區本級制發的各類文件22000多件,對2010家企業、5100多個具體問題進行了集中研判,對各盟市報送的4600多件文件進行了集中審查,提出具體審核意見和建議。對涉及林地草原類的規范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共梳理出以自治區政府和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的涉及草原林地類規范性文件36件,經全面評估,宣布失效9件。
四是推動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認真學習貫徹《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以自治區人民政府的名義印發《內蒙古自治區營商環境評估實施辦法(試行)》,并在政府網站上對相關內容進行政策解讀。召開民營企業座談會,充分聽取部分民營企業代表的意見建議,認真研究解決民營企業反映強烈的痛點、難點、堵點問題,著力促進我區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認真落實《關于進一步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若干措施》,引導各級政府和政府部門樹立誠信守諾、違約賠償的理念,在招商引資、引進人才、政府采購、政府與社會資源資本合作中加強前置合法性審查,嚴格兌現依法依規作出的政策承諾,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和企業主的合法權益。為方便群眾和市場主體獲取最新政策信息,在自治區政府網站開設“優化營商環境內蒙古在行動”專題,設置政策文件、解讀評論、基層實踐、外省經驗等7個板塊,將國家和自治區涉及優化營商環境的政策文件收集歸納、集中展示,及時進行宣傳解讀。
盡管2021年自治區政府辦公廳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取得了一些新的成績,但是與黨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群眾的期盼相比,還有不小的差距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政府辦公廳將在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按照自治區黨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自治區黨委依法治區辦的工作安排,扎扎實實做好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為建設法治中國、法治內蒙古作出積極貢獻。
(來源: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