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黨史研究室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能
承擔和組織黨史研究、黨史學習教育、黨史宣傳、黨史慶祝活動、黨史資料征編、黨史咨詢、黨史遺址保護和場館建設、紅色旅游、黨史題材作品編審出版、黨史業務指導等工作。組織和指導開展黨史重要課題和人物研究;開展有關黨史重大事件、重要人物慶祝活動,協助有關部門審核、審查涉及黨史的重要慶祝活動;組織編寫重要黨史書刊,協助有關部門審讀擬公開發表或出版的黨史重大題材及重要領導人工作和生活情況的圖書、文章等;協助審查涉及黨史重大題材的展覽、影視作品等;協助有關部門對黨史與黨史有關的紀念場館、設施建設及其內容提出審查意見;對黨史學會等學術性團體進行指導,組織開展高層次、高質量的黨史學術活動和學術交流;組織全區黨史干部培訓;組織區域性黨史課題協作。承擔統籌協調全區黨史文獻編輯工作;承擔我區收集、整理、編輯、發表自治區國家機關和國家領導人的重要文獻以及反映重要決策、會議、活動的重要文獻資料;運用黨史文獻資源開展宣傳等工作。承擔烏蘭夫革命史料的征集、編纂工作,組織專家、學者進行研究烏蘭夫研究工作。
二、機構設置及單位構成情況
我單位屬于獨立核算事業單位,執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獨立編制機構1個,獨立核算事業機構1個,一級預算單位1戶
第二部分 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黨史研究室2016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關于2016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分析
(一)收入支出預算安排情況
2016年度財政撥款總收入1749.58萬元,2016年度公共預算年初數為1694.1萬元,比年初預算增加55.48萬元。增加的主要原因:調整增加在職人員津補貼及離退休人員工資。
二、關于2016年度決算情況說明
(一)關于收支情況總體說明
本部門2016年度收入總計1,749.58萬元,支出總計1,749.58萬元。與2015年度相比,收入減少14.95萬元,下降0.85%;支出減少14.95萬元,下降0.85%。主要原因:為壓縮財政經費支出,年初預算相應減少。
(二)關于2016年度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6年度收入合計1,749.58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749.58萬元,占100.00%。
(三)關于2016年度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6年度支出合計1,737.8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737.89萬元,占100.00%。
(四)關于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1,749.58萬元,支出總計1,749.58萬元。與2015年度相比,收入減少14.95萬元,下降0.85%;主要原因:為壓縮財政經費支出,年初預算相應減少。
(五)關于2016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合計1,737.8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737.89萬元,占100.00%。
(六)關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737.89萬元,其中:人員經費408.58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146.86萬元、津貼補貼136.76萬元、獎金15.64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4.8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34.5萬元,較上年減少2.14萬元,主要原因是:增加2名退休人員;公用經費1,329.31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51.73萬元、印刷費88.51萬元、差旅費70.63萬元、會議費25.89萬元、培訓費27.3萬元、勞務費120.25萬元、其它商品服務支出814.49萬元,較上年增加124.54萬元,主要原因是:其它商品服務支出增加,付2014年前個人所得稅個數罰款32.49萬元、支付扶貧補助25.6萬元、解聘工勤人員給予補償21萬元、支付審計費18萬等。
(七)關于2016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6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為16.50萬元,支出決算為15.63萬元,完成預算的94.73%,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9.52萬元,完成預算的95.2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6.10萬元,完成預算的93.85%。
2、“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6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15.63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9.52萬元,占60.91%;公務接待費支出6.10萬元,占39.03%。具體情況如下: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9.5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9.52萬元,用于支付修理費3.5萬、支付車輛保險費1.79萬元、支付車輛加油費3萬元,車均運維費1.36萬元,較上年減少14.84萬元,主要原因是實行公車改革制度,部分公車上繳財政廳,相應費用減少,財政撥款開支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7輛。
公務接待費支出6.10萬元。其中:國內公務接待費6.10萬元,接待32批次,共接待281人次。主要用于接待省市黨史研究室客人、盟市、旗縣相關領導等。
三、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本部門2016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329.31萬元,比2015年增加1,253.33萬元,增長1,649.55%。主要原因是:去年有項目支出,今年無項目支出,根據財政廳要求今年取消項目支出。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本部門2016年度財政性資金政府采購支出總額719.6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4.03萬元,比2015年增加7.73萬元,增長122.70%,主要原因是:增加部分電腦及打印機;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00萬元,比2015年減少185.52萬元,降低100.00%,主要原因是:2015年進行辦公房屋修繕;政府采購服務支出705.65萬元,比2015年增加694.70萬元,增長6,344.29%,主要原因是:拍攝《英雄出草原》啟動費500萬元及印刷服務費。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7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7輛,
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在自治區黨委領導下,2016年內蒙古黨委黨史研究室年初制定的績效目標,已經全面完成。
全面開展口述史征編工作,特別是加強了對老革命、老領導的“搶救性”征訪。完成了《中國共產黨內蒙古歷史·第一卷》的出版工作。出版了《內蒙古抗日戰爭時期人口亡與財產損失》A卷本,約560千字,對盟市《內蒙古抗日戰爭時期人口亡與財產損失》B卷本進行了審讀。出版圖書《內蒙古自治區革命遺址通覽》、大青山抗日老戰士回憶錄《青山記憶》等作品多部。編輯出版《鄭天翔日記》、《鄭天翔書信集》,編輯出版《內蒙古黨史界課題成果匯編(一)》。編輯發行《內蒙古黨史》期刊12期配合自治區黨委組織部,拍攝反映自治區黨建工作歷程經驗的系列片等相關多項內容。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以下為常見專業名詞解釋目錄,僅供參考,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解釋和增減。比如可將類級功能科目和經濟科目細化解釋到項級。)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填列在本項內。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不包括事業單位凈資產項下的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
(七)結余分配:指單位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根據《關于事業單位提取專用基金比例問題的通知》(財教[2012]32號)規定,事業單位職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單位年度非財政撥款結余的40%以內確定,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不包括事業單位凈資產項下的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四)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五)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六)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七)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決算公開聯系方式及信息反饋渠道。
本單位決算公開信息反饋和聯系方式:
聯系人:楊珍聯系電話:0471-4816378
第一部分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黨史研究室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能
承擔和組織黨史研究、黨史學習教育、黨史宣傳、黨史慶祝活動、黨史資料征編、黨史咨詢、黨史遺址保護和場館建設、紅色旅游、黨史題材作品編審出版、黨史業務指導等工作。組織和指導開展黨史重要課題和人物研究;開展有關黨史重大事件、重要人物慶祝活動,協助有關部門審核、審查涉及黨史的重要慶祝活動;組織編寫重要黨史書刊,協助有關部門審讀擬公開發表或出版的黨史重大題材及重要領導人工作和生活情況的圖書、文章等;協助審查涉及黨史重大題材的展覽、影視作品等;協助有關部門對黨史與黨史有關的紀念場館、設施建設及其內容提出審查意見;對黨史學會等學術性團體進行指導,組織開展高層次、高質量的黨史學術活動和學術交流;組織全區黨史干部培訓;組織區域性黨史課題協作。承擔統籌協調全區黨史文獻編輯工作;承擔我區收集、整理、編輯、發表自治區國家機關和國家領導人的重要文獻以及反映重要決策、會議、活動的重要文獻資料;運用黨史文獻資源開展宣傳等工作。承擔烏蘭夫革命史料的征集、編纂工作,組織專家、學者進行研究烏蘭夫研究工作。
二、機構設置及單位構成情況
我單位屬于獨立核算事業單位,執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獨立編制機構1個,獨立核算事業機構1個,一級預算單位1戶
第二部分 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黨史研究室2016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關于2016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分析
(一)收入支出預算安排情況
2016年度財政撥款總收入1749.58萬元,2016年度公共預算年初數為1694.1萬元,比年初預算增加55.48萬元。增加的主要原因:調整增加在職人員津補貼及離退休人員工資。
二、關于2016年度決算情況說明
(一)關于收支情況總體說明
本部門2016年度收入總計1,749.58萬元,支出總計1,749.58萬元。與2015年度相比,收入減少14.95萬元,下降0.85%;支出減少14.95萬元,下降0.85%。主要原因:為壓縮財政經費支出,年初預算相應減少。
(二)關于2016年度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6年度收入合計1,749.58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749.58萬元,占100.00%。
(三)關于2016年度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6年度支出合計1,737.8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737.89萬元,占100.00%。
(四)關于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1,749.58萬元,支出總計1,749.58萬元。與2015年度相比,收入減少14.95萬元,下降0.85%;主要原因:為壓縮財政經費支出,年初預算相應減少。
(五)關于2016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合計1,737.8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737.89萬元,占100.00%。
(六)關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737.89萬元,其中:人員經費408.58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146.86萬元、津貼補貼136.76萬元、獎金15.64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4.8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34.5萬元,較上年減少2.14萬元,主要原因是:增加2名退休人員;公用經費1,329.31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51.73萬元、印刷費88.51萬元、差旅費70.63萬元、會議費25.89萬元、培訓費27.3萬元、勞務費120.25萬元、其它商品服務支出814.49萬元,較上年增加124.54萬元,主要原因是:其它商品服務支出增加,付2014年前個人所得稅個數罰款32.49萬元、支付扶貧補助25.6萬元、解聘工勤人員給予補償21萬元、支付審計費18萬等。
(七)關于2016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6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為16.50萬元,支出決算為15.63萬元,完成預算的94.73%,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9.52萬元,完成預算的95.2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6.10萬元,完成預算的93.85%。
2、“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6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15.63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9.52萬元,占60.91%;公務接待費支出6.10萬元,占39.03%。具體情況如下: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9.5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9.52萬元,用于支付修理費3.5萬、支付車輛保險費1.79萬元、支付車輛加油費3萬元,車均運維費1.36萬元,較上年減少14.84萬元,主要原因是實行公車改革制度,部分公車上繳財政廳,相應費用減少,財政撥款開支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7輛。
公務接待費支出6.10萬元。其中:國內公務接待費6.10萬元,接待32批次,共接待281人次。主要用于接待省市黨史研究室客人、盟市、旗縣相關領導等。
三、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本部門2016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329.31萬元,比2015年增加1,253.33萬元,增長1,649.55%。主要原因是:去年有項目支出,今年無項目支出,根據財政廳要求今年取消項目支出。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本部門2016年度財政性資金政府采購支出總額719.6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4.03萬元,比2015年增加7.73萬元,增長122.70%,主要原因是:增加部分電腦及打印機;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00萬元,比2015年減少185.52萬元,降低100.00%,主要原因是:2015年進行辦公房屋修繕;政府采購服務支出705.65萬元,比2015年增加694.70萬元,增長6,344.29%,主要原因是:拍攝《英雄出草原》啟動費500萬元及印刷服務費。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7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7輛,
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在自治區黨委領導下,2016年內蒙古黨委黨史研究室年初制定的績效目標,已經全面完成。
全面開展口述史征編工作,特別是加強了對老革命、老領導的“搶救性”征訪。完成了《中國共產黨內蒙古歷史·第一卷》的出版工作。出版了《內蒙古抗日戰爭時期人口亡與財產損失》A卷本,約560千字,對盟市《內蒙古抗日戰爭時期人口亡與財產損失》B卷本進行了審讀。出版圖書《內蒙古自治區革命遺址通覽》、大青山抗日老戰士回憶錄《青山記憶》等作品多部。編輯出版《鄭天翔日記》、《鄭天翔書信集》,編輯出版《內蒙古黨史界課題成果匯編(一)》。編輯發行《內蒙古黨史》期刊12期配合自治區黨委組織部,拍攝反映自治區黨建工作歷程經驗的系列片等相關多項內容。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以下為常見專業名詞解釋目錄,僅供參考,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解釋和增減。比如可將類級功能科目和經濟科目細化解釋到項級。)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填列在本項內。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不包括事業單位凈資產項下的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
(七)結余分配:指單位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根據《關于事業單位提取專用基金比例問題的通知》(財教[2012]32號)規定,事業單位職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單位年度非財政撥款結余的40%以內確定,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不包括事業單位凈資產項下的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四)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五)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六)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七)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決算公開聯系方式及信息反饋渠道。
本單位決算公開信息反饋和聯系方式:
聯系人:楊珍聯系電話:0471-4816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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