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生態環境部辦公廳、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和管理促進生豬生產發展的通知》要求,自治區高度重視此項工作,于2019年9月29日,由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農牧廳及時印發《轉發關于進一步規范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和管理促進生豬生產發展的通知》并提出具體要求,積極組織全區各盟市開展畜禽養殖禁養區規范調整工作。
此次共調整劃定禁養區2473個,對比2017年總體取消無法律法規依據的禁養區86個;調整劃定畜禽禁養區58267平方公里,對比2017年減少131平方公里。隨后,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的總體要求,自治區在初步調整的基礎上,堅持問題導向,結果導向,繼續深入推進此項工作。于2019年11月11日,印發《關于規范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和管理工作的緊急補充通知》,要求各旗縣人民政府務必在各盟市生態環境局、農牧局的指導下,從講政治的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在原有基礎上繼續開展全部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和管理工作,對不能按時限要求上報的旗縣,自治區將嚴肅問責。
經此次調整后,全區共劃定禁養區2368個,對比2019年階段性調整數增加105個,對比2017年總體核減191個;劃定畜禽禁養區面積52964平方公里,對比2019年階段性調整數增加5302平方公里,對比2017年劃定面積總體減少5433平方公里。此后,自治區將按照生態環境部《進一步規范畜禽養殖禁養區管理的通知》,堅決取消超劃禁養區,落實禁養區調整支持政策,加強資源化利用技術指導,按照“誰劃定、誰管理”的原則,加強規范管理。
按照生態環境部辦公廳、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和管理促進生豬生產發展的通知》要求,自治區高度重視此項工作,于2019年9月29日,由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農牧廳及時印發《轉發關于進一步規范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和管理促進生豬生產發展的通知》并提出具體要求,積極組織全區各盟市開展畜禽養殖禁養區規范調整工作。
此次共調整劃定禁養區2473個,對比2017年總體取消無法律法規依據的禁養區86個;調整劃定畜禽禁養區58267平方公里,對比2017年減少131平方公里。隨后,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的總體要求,自治區在初步調整的基礎上,堅持問題導向,結果導向,繼續深入推進此項工作。于2019年11月11日,印發《關于規范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和管理工作的緊急補充通知》,要求各旗縣人民政府務必在各盟市生態環境局、農牧局的指導下,從講政治的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在原有基礎上繼續開展全部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和管理工作,對不能按時限要求上報的旗縣,自治區將嚴肅問責。
經此次調整后,全區共劃定禁養區2368個,對比2019年階段性調整數增加105個,對比2017年總體核減191個;劃定畜禽禁養區面積52964平方公里,對比2019年階段性調整數增加5302平方公里,對比2017年劃定面積總體減少5433平方公里。此后,自治區將按照生態環境部《進一步規范畜禽養殖禁養區管理的通知》,堅決取消超劃禁養區,落實禁養區調整支持政策,加強資源化利用技術指導,按照“誰劃定、誰管理”的原則,加強規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