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樣調查同普查不同,普查是根據需要調查了解的項目、內容、編制成各種不同形式的表格對調查對象逐一進行調查了解,不允許有遺漏的內容和項目,也不允許有遺漏的地區,而抽樣調查則不同,由于所要了解和掌握的項目和內容,數據龐大,地域廣大,不可能頻繁地應用普查的方法去調查了解,而這些項目和內容又是經常需要和掌握的,國家以及地方各級政府于是就采用抽樣調查的方法去了解和掌握。
由于中國的人口眾多、地域遼闊,對人口各項數據的獲得除了定期進行人口普查外,大量的是通過人口抽樣調查去獲得。人口抽樣調查是從人口的全部(包括人口數量和地區)中按照隨機(又稱等概率)原則抽取一部分對象,按照需要調查掌握的內容項目進行逐一調查登記,并根據抽樣調查的結果對全部對象做出估算和推斷。
采用抽樣調查的方法,與普查相比,工作量較小,時間耗費的較短,但抽樣調查時必須注意以下兩點:一是抽樣的地點必須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就內蒙古自治區而言,地域非常遼闊東西長達數千公里,各地的情況千差萬別,如果選取的調查地點沒有什么代表性,或者是很特殊的一個地方,這樣抽樣調查得到的各項數據對全部做出估計和推斷,肯定是偏頗很大,甚至會謬之千里;二是調查的點不宜過少,盡管我們選擇的地點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但任何一個有代表性的地點,它的輻射范圍都有一定的限度,尤其像人口抽樣調查往往不是只調查一二個內容和項目,而是需要了解和掌握多項的內容和項目,選取的點過少,同樣推算出的數據會有差錯。
1.人口變動情況抽樣調查,這是人口抽樣調查中經常應用到的一種方法,
1986年,內蒙古自治區統計局關于人口情況的公報是:
1986年,全區總人口為2029.28萬人,其中,蒙古族285.45萬人,達斡爾族6.41萬人,鄂溫克族1.98萬人,鄂倫春族0.25萬人。據30個旗縣抽樣調查人口出生率為17.93‰,死亡率為5.86‰,自然增長率12.07‰,比上年有所提高。
1988年內蒙古自治區人口統計公報是據抽樣調查推算,1988年末總人口為2093.9萬人,比上年增加27.5萬人,增長1.3%,其中,少數民族372.1萬人,比上年增長3.6%,占總人口的14.7%,增長3.5%。全區人口出生率為18.96‰,死亡率為5.71‰,自然增長率由上年的13.63‰,下降為13.25‰,現正面臨人口生育率高峰期,控制人口增長、搞好計劃生育,任務極其艱巨。
1989年,內蒙古自治區統計局對于人口的公報是:
據抽樣調查統計,年末全區總人口為2122.23萬人,比上年增加28.33萬人,增長1.35‰。全區人口出生率為19.25‰,死亡率為5.81‰,自然增長率由上年的13.25‰,上升為13.44‰。控制人口增長,搞好計劃生育工作仍需繼續努力。
每年的人口抽樣調查公報把人口總量、增加或減少的人口數、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長率作為人口抽樣最基本的數據都在《內蒙古日報》等新聞媒體上公布,并且編入內蒙古自治區統計年鑒中。
2001年和2002年的人口變動抽樣調查的公報中,又增加了65歲以上老年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與上年增長情況等,這是因為近幾年中國和內蒙古自治區老年人口增長迅速,今后將成為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公布這方面的人口數據同樣是為了引起社會各界的重視。如2002年在《內蒙古日報》上公布的人口、人民生活和社會保障數據一欄中,作了如下的公布:
“人口繼續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全年出生人口22.83萬人,人口出生率9.6‰,死亡人口14.08萬人,人口死亡率5.92‰,人口自然增長率3.68‰,年末總人口達2378.59萬人,比上年增加1.1萬人。在總人口中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為5.98%,比上年提高0.3個百分點,全區老年人口達142.24萬人。”
2.1987年、1995年兩次1%人口抽樣調查:
1%的人口抽樣調查也是抽樣調查的一種方法,這種方法的特點是限定了抽樣的樣本數量為1%,這種抽樣調查的方法,同樣要遵守抽樣調查時所遵守的原則。
這次調查的目的是摸清1982年全國及內蒙古自治區人口普查以來,我國及內蒙古自治區人口增長、地區分布、人口文化素質和社會經濟構成的變化情況,查清人口出生、死亡和人口遷移狀況,為有計劃地進行現代化建設,執行“七五”計劃,統籌安排人民生活,制定并檢查人口政策和規劃,提供可靠的人口資料。
這次調查地對象是被抽中地區的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所在內蒙古自治區常住的人口,調查時以戶為單位進行登記,既調查家庭戶,也調查集體戶。本次調查采取按常住人口登記的原則。家庭戶和集體戶應登記的人口包括:
(1)常住在本市、鎮、縣,并已在本市、鎮、縣登記了常住人口的人。
(2)已在本市、鎮、縣居住半年以上,常住戶口在外市、鎮、縣的人。
(3)調查時住在本市、鎮、縣,由于各種原因,戶口待定的人。
1987年,1%抽樣調查的內容有《一九八七年全國人口抽樣調查表》和《死亡人口登記表》兩種調查表格。
這次自治區1%抽樣調查第一個表格包括26個調查項目。按人填報的項目有17項,如姓名、與戶主的關系、性別、年齡、民族、文化程度、行業、職業、婚姻狀況,初婚年齡,生育和存活子女數等;按戶填報的項目有九項,如戶別、本戶編號、本戶人數等;死亡人口登記表填報的項目也為九項,如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時間、死亡時間等。
1987年,1%人口抽樣調查是在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領導下進行的。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被抽中的縣、市應在同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各有關部門成立了人口抽樣調查領導小組,負責人口調查的領導工作,國家統計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計局和被抽中縣、市統計局,負責人口調查的組織實施。內蒙古自治區按照國務院的要求及時成立了人口抽樣調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全區共抽取34個旗、縣(市、區)148個鄉(鎮、街道)295個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實際調查登記7.78萬戶,33.73萬人,抽樣比約為1.64%。
內蒙古自治區這次抽樣調查采取分層、三階段、整群的抽樣方法,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為最終樣本單位。
本次人口抽樣調查在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自治區統計局協同有關部門,在抽樣調查前做了大量的組織準備工作,對抽樣旗、縣(市、區)調查員都進行了嚴格的挑選,按照國務院的要求,對調查員進行了嚴格的培訓,并進行了試點,1987年7月1日零時,為調查的標準時間。
全部調查數據,經電子計算機匯總后,內蒙古自治區統計局、內蒙古自治區人口普查辦公室整理編寫了《中國1987年1%人口抽樣調查資料,內蒙古自治區分冊》一書,由中國統計出版社1988年11月出版發行。
根據這次1%人口抽樣調查結果推算,內蒙古自治區總人口為2056.97萬人,其中男性人口1057.44萬人,占總人口51.41%,女性人口為999.53萬人,占總人口48.59%,人口性別比為105.79;總戶數為474.45萬戶,家庭戶平均4.31人;城鎮人口為999.92萬人,占總人口的48.62%,鄉村人口為1075.01萬人,占人口51.39%。(按第二口徑計算)從受教育程度來看,大學肄業24.34萬人,占受教育人口的1.76%;大學畢業或在校生為6.45萬人,占受教育人口的0.47%;高中程度為188.71萬人,占受教育人口的13.64%;初中為497.04萬人,占受教育人口的35.93%;小學受教育人口為666.81萬人,占受教育人口的48.20%;文盲和半文盲人口為365.97萬人,占12歲及12歲以上人口的21.29%,其中男性占有16.90%,女性為26.01%。
1995年,中國又一次進行了1%的人口抽樣調查,
此次調查登記地對象是常住在被抽中地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并在內蒙古自治區境內常住的人口。
自治區此次調查以戶為單位進行登記,既調查家庭戶又調查集體戶。采用按常住人口登記的原則。
應在當地進行登記的人包括:
(1)居住在本鄉、鎮、街道,并在本鄉、鎮、街道登記了常住人口的人。
(2)在本鄉、鎮、街道居住半年以上常住戶口登記在外鄉、鎮、街道的人。
(3)在本鄉、鎮、街道居住不滿半年,離開常住戶口登記地半年以上的人。
(4)調查時居住在本鄉、鎮、街道或在任何地方都沒有登記常住戶口,或手持戶口遷移證、出生證、退伍證,勞改勞教釋放證等,尚未辦理常住戶口登記的人。
(5)原住本鄉、鎮、街道,現在國外工作或學習、暫無戶口的人。
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人由軍隊領導機關統一進行調查、匯總,匯總結果于1995年12月1日以前報國務院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聯席會議,與全國數據一并公布。
這次自治區1%抽樣調查內容主要有下列幾項:
(1)人記錄有22個項目,每個人填報的項目有:姓名、與戶主關系、性別、出生年月、民族、調查對象狀況、是否識字、受教育程度、工作時間、行業、職業、婚姻狀況、初婚年齡、生育子女數、存活子女數等。
(2)戶記錄有十四個項目,每戶都填的項目主要有:戶編號、戶類型、本戶人數、本戶戶籍人口中外出半年以上的人口數、本戶1994年10月1日以來的出生人數、死亡人數;城鎮家庭戶填報的項目有住房面積、住房間數等。
(3)死亡人口調查表的項目主要有: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時間、死亡時間、主要職業等。
內蒙古自治區本次抽樣調查同樣采用分層、多階段,概率比例的抽樣方法,最終樣本單位為抽樣小區。1995年1%人口抽樣調查,自治區共抽取了50個旗、縣、市、區,216個鄉、鎮、街道、蘇木,1066個調查小區,1995年10月1日零時為調查時點,調查的總戶數為86 940戶,總人口為319 065人,抽樣比為1.46%。
根據1995年1%人口抽樣調查數據推算,內蒙古自治區1995年10月1日零時,全區總人口為2277.68萬人,同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時相比,5年3個月內增加了132.03萬人,增長6.15%,年平均增長1.14%。人口出生率為17.23‰,出生人口39.15萬人,死亡率為6.70‰,死亡人口15.22萬人,自然增長率為10.53‰,全年凈增23.93萬人,與1994年相比,出生人口減少3.49萬人,死亡人口增加0.62萬人,凈增長減少4.11萬人。
全區家庭戶為622.61萬戶,2253.85萬人,每個家庭戶平均規模為3.62人,與1990年相比,家庭戶平均規模減少0.38人。
常住在本鄉、鎮、街道,戶口本鄉、鎮、街道的人口為2106.85萬人,占全區總人口的92.50%,在本鄉鎮、街道居住半年以上,常住戶口在外鄉、鎮、街道的142.58萬人,占全區人口總數的6.26%。
1995年,1%人口抽樣調查數據推算,全區男性人口為1170.73萬人口,占總人口的51.40%,女性人口為1106.95萬人,占總人口的48.60%,人口性別比為105.75,比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時自治區男女性別比降低2.55。
民族構成方面全區漢族人口為1751.99萬人,各少數民族人口為525.69萬人,與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漢族人口總人口的比重80.58%下降為76.92%,各少數民族人口占總人口比重由19.42%上升為23.08%,上升4.38個百分點。
全區居住在市、鎮地區的有870.53萬人,與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市鎮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由36.34%,上升為38.22%,提高1.88個百分點。
全區文盲和半文盲人口為279.24萬人,占全區人口總數的12.26%,與1990年全國第四次人口普查時相比,粗文盲率下降了3.25個百分點。
抽樣調查同普查不同,普查是根據需要調查了解的項目、內容、編制成各種不同形式的表格對調查對象逐一進行調查了解,不允許有遺漏的內容和項目,也不允許有遺漏的地區,而抽樣調查則不同,由于所要了解和掌握的項目和內容,數據龐大,地域廣大,不可能頻繁地應用普查的方法去調查了解,而這些項目和內容又是經常需要和掌握的,國家以及地方各級政府于是就采用抽樣調查的方法去了解和掌握。
由于中國的人口眾多、地域遼闊,對人口各項數據的獲得除了定期進行人口普查外,大量的是通過人口抽樣調查去獲得。人口抽樣調查是從人口的全部(包括人口數量和地區)中按照隨機(又稱等概率)原則抽取一部分對象,按照需要調查掌握的內容項目進行逐一調查登記,并根據抽樣調查的結果對全部對象做出估算和推斷。
采用抽樣調查的方法,與普查相比,工作量較小,時間耗費的較短,但抽樣調查時必須注意以下兩點:一是抽樣的地點必須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就內蒙古自治區而言,地域非常遼闊東西長達數千公里,各地的情況千差萬別,如果選取的調查地點沒有什么代表性,或者是很特殊的一個地方,這樣抽樣調查得到的各項數據對全部做出估計和推斷,肯定是偏頗很大,甚至會謬之千里;二是調查的點不宜過少,盡管我們選擇的地點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但任何一個有代表性的地點,它的輻射范圍都有一定的限度,尤其像人口抽樣調查往往不是只調查一二個內容和項目,而是需要了解和掌握多項的內容和項目,選取的點過少,同樣推算出的數據會有差錯。
1.人口變動情況抽樣調查,這是人口抽樣調查中經常應用到的一種方法,
1986年,內蒙古自治區統計局關于人口情況的公報是:
1986年,全區總人口為2029.28萬人,其中,蒙古族285.45萬人,達斡爾族6.41萬人,鄂溫克族1.98萬人,鄂倫春族0.25萬人。據30個旗縣抽樣調查人口出生率為17.93‰,死亡率為5.86‰,自然增長率12.07‰,比上年有所提高。
1988年內蒙古自治區人口統計公報是據抽樣調查推算,1988年末總人口為2093.9萬人,比上年增加27.5萬人,增長1.3%,其中,少數民族372.1萬人,比上年增長3.6%,占總人口的14.7%,增長3.5%。全區人口出生率為18.96‰,死亡率為5.71‰,自然增長率由上年的13.63‰,下降為13.25‰,現正面臨人口生育率高峰期,控制人口增長、搞好計劃生育,任務極其艱巨。
1989年,內蒙古自治區統計局對于人口的公報是:
據抽樣調查統計,年末全區總人口為2122.23萬人,比上年增加28.33萬人,增長1.35‰。全區人口出生率為19.25‰,死亡率為5.81‰,自然增長率由上年的13.25‰,上升為13.44‰。控制人口增長,搞好計劃生育工作仍需繼續努力。
每年的人口抽樣調查公報把人口總量、增加或減少的人口數、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長率作為人口抽樣最基本的數據都在《內蒙古日報》等新聞媒體上公布,并且編入內蒙古自治區統計年鑒中。
2001年和2002年的人口變動抽樣調查的公報中,又增加了65歲以上老年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與上年增長情況等,這是因為近幾年中國和內蒙古自治區老年人口增長迅速,今后將成為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公布這方面的人口數據同樣是為了引起社會各界的重視。如2002年在《內蒙古日報》上公布的人口、人民生活和社會保障數據一欄中,作了如下的公布:
“人口繼續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全年出生人口22.83萬人,人口出生率9.6‰,死亡人口14.08萬人,人口死亡率5.92‰,人口自然增長率3.68‰,年末總人口達2378.59萬人,比上年增加1.1萬人。在總人口中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為5.98%,比上年提高0.3個百分點,全區老年人口達142.24萬人。”
2.1987年、1995年兩次1%人口抽樣調查:
1%的人口抽樣調查也是抽樣調查的一種方法,這種方法的特點是限定了抽樣的樣本數量為1%,這種抽樣調查的方法,同樣要遵守抽樣調查時所遵守的原則。
這次調查的目的是摸清1982年全國及內蒙古自治區人口普查以來,我國及內蒙古自治區人口增長、地區分布、人口文化素質和社會經濟構成的變化情況,查清人口出生、死亡和人口遷移狀況,為有計劃地進行現代化建設,執行“七五”計劃,統籌安排人民生活,制定并檢查人口政策和規劃,提供可靠的人口資料。
這次調查地對象是被抽中地區的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所在內蒙古自治區常住的人口,調查時以戶為單位進行登記,既調查家庭戶,也調查集體戶。本次調查采取按常住人口登記的原則。家庭戶和集體戶應登記的人口包括:
(1)常住在本市、鎮、縣,并已在本市、鎮、縣登記了常住人口的人。
(2)已在本市、鎮、縣居住半年以上,常住戶口在外市、鎮、縣的人。
(3)調查時住在本市、鎮、縣,由于各種原因,戶口待定的人。
1987年,1%抽樣調查的內容有《一九八七年全國人口抽樣調查表》和《死亡人口登記表》兩種調查表格。
這次自治區1%抽樣調查第一個表格包括26個調查項目。按人填報的項目有17項,如姓名、與戶主的關系、性別、年齡、民族、文化程度、行業、職業、婚姻狀況,初婚年齡,生育和存活子女數等;按戶填報的項目有九項,如戶別、本戶編號、本戶人數等;死亡人口登記表填報的項目也為九項,如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時間、死亡時間等。
1987年,1%人口抽樣調查是在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領導下進行的。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被抽中的縣、市應在同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各有關部門成立了人口抽樣調查領導小組,負責人口調查的領導工作,國家統計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計局和被抽中縣、市統計局,負責人口調查的組織實施。內蒙古自治區按照國務院的要求及時成立了人口抽樣調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全區共抽取34個旗、縣(市、區)148個鄉(鎮、街道)295個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實際調查登記7.78萬戶,33.73萬人,抽樣比約為1.64%。
內蒙古自治區這次抽樣調查采取分層、三階段、整群的抽樣方法,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為最終樣本單位。
本次人口抽樣調查在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自治區統計局協同有關部門,在抽樣調查前做了大量的組織準備工作,對抽樣旗、縣(市、區)調查員都進行了嚴格的挑選,按照國務院的要求,對調查員進行了嚴格的培訓,并進行了試點,1987年7月1日零時,為調查的標準時間。
全部調查數據,經電子計算機匯總后,內蒙古自治區統計局、內蒙古自治區人口普查辦公室整理編寫了《中國1987年1%人口抽樣調查資料,內蒙古自治區分冊》一書,由中國統計出版社1988年11月出版發行。
根據這次1%人口抽樣調查結果推算,內蒙古自治區總人口為2056.97萬人,其中男性人口1057.44萬人,占總人口51.41%,女性人口為999.53萬人,占總人口48.59%,人口性別比為105.79;總戶數為474.45萬戶,家庭戶平均4.31人;城鎮人口為999.92萬人,占總人口的48.62%,鄉村人口為1075.01萬人,占人口51.39%。(按第二口徑計算)從受教育程度來看,大學肄業24.34萬人,占受教育人口的1.76%;大學畢業或在校生為6.45萬人,占受教育人口的0.47%;高中程度為188.71萬人,占受教育人口的13.64%;初中為497.04萬人,占受教育人口的35.93%;小學受教育人口為666.81萬人,占受教育人口的48.20%;文盲和半文盲人口為365.97萬人,占12歲及12歲以上人口的21.29%,其中男性占有16.90%,女性為26.01%。
1995年,中國又一次進行了1%的人口抽樣調查,
此次調查登記地對象是常住在被抽中地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并在內蒙古自治區境內常住的人口。
自治區此次調查以戶為單位進行登記,既調查家庭戶又調查集體戶。采用按常住人口登記的原則。
應在當地進行登記的人包括:
(1)居住在本鄉、鎮、街道,并在本鄉、鎮、街道登記了常住人口的人。
(2)在本鄉、鎮、街道居住半年以上常住戶口登記在外鄉、鎮、街道的人。
(3)在本鄉、鎮、街道居住不滿半年,離開常住戶口登記地半年以上的人。
(4)調查時居住在本鄉、鎮、街道或在任何地方都沒有登記常住戶口,或手持戶口遷移證、出生證、退伍證,勞改勞教釋放證等,尚未辦理常住戶口登記的人。
(5)原住本鄉、鎮、街道,現在國外工作或學習、暫無戶口的人。
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人由軍隊領導機關統一進行調查、匯總,匯總結果于1995年12月1日以前報國務院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聯席會議,與全國數據一并公布。
這次自治區1%抽樣調查內容主要有下列幾項:
(1)人記錄有22個項目,每個人填報的項目有:姓名、與戶主關系、性別、出生年月、民族、調查對象狀況、是否識字、受教育程度、工作時間、行業、職業、婚姻狀況、初婚年齡、生育子女數、存活子女數等。
(2)戶記錄有十四個項目,每戶都填的項目主要有:戶編號、戶類型、本戶人數、本戶戶籍人口中外出半年以上的人口數、本戶1994年10月1日以來的出生人數、死亡人數;城鎮家庭戶填報的項目有住房面積、住房間數等。
(3)死亡人口調查表的項目主要有: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時間、死亡時間、主要職業等。
內蒙古自治區本次抽樣調查同樣采用分層、多階段,概率比例的抽樣方法,最終樣本單位為抽樣小區。1995年1%人口抽樣調查,自治區共抽取了50個旗、縣、市、區,216個鄉、鎮、街道、蘇木,1066個調查小區,1995年10月1日零時為調查時點,調查的總戶數為86 940戶,總人口為319 065人,抽樣比為1.46%。
根據1995年1%人口抽樣調查數據推算,內蒙古自治區1995年10月1日零時,全區總人口為2277.68萬人,同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時相比,5年3個月內增加了132.03萬人,增長6.15%,年平均增長1.14%。人口出生率為17.23‰,出生人口39.15萬人,死亡率為6.70‰,死亡人口15.22萬人,自然增長率為10.53‰,全年凈增23.93萬人,與1994年相比,出生人口減少3.49萬人,死亡人口增加0.62萬人,凈增長減少4.11萬人。
全區家庭戶為622.61萬戶,2253.85萬人,每個家庭戶平均規模為3.62人,與1990年相比,家庭戶平均規模減少0.38人。
常住在本鄉、鎮、街道,戶口本鄉、鎮、街道的人口為2106.85萬人,占全區總人口的92.50%,在本鄉鎮、街道居住半年以上,常住戶口在外鄉、鎮、街道的142.58萬人,占全區人口總數的6.26%。
1995年,1%人口抽樣調查數據推算,全區男性人口為1170.73萬人口,占總人口的51.40%,女性人口為1106.95萬人,占總人口的48.60%,人口性別比為105.75,比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時自治區男女性別比降低2.55。
民族構成方面全區漢族人口為1751.99萬人,各少數民族人口為525.69萬人,與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漢族人口總人口的比重80.58%下降為76.92%,各少數民族人口占總人口比重由19.42%上升為23.08%,上升4.38個百分點。
全區居住在市、鎮地區的有870.53萬人,與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市鎮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由36.34%,上升為38.22%,提高1.88個百分點。
全區文盲和半文盲人口為279.24萬人,占全區人口總數的12.26%,與1990年全國第四次人口普查時相比,粗文盲率下降了3.25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