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的職業衛生工作,是隨著自治區經濟建設的發展而逐步開展起來的。全區最早成立的勞動衛生監督監測管理機構,是1954年在自治區衛生防疫站內設立的勞動衛生組。此后,全區各盟市衛生防疫站亦設立了相應的勞動衛生監督監測管理機構。1956年自治區衛生防疫站勞動衛生組正式改設為勞動衛生科。到20世紀60年代,呼和浩特市、包頭市、赤峰市、烏蘭察布盟相繼成立了勞動衛生職業病防治所(院),部分旗、縣的衛生防疫站也設立了勞動衛生科或勞動衛生組。駐區的各大企業都在其所屬的職工醫院內設立了職業病科,包頭鋼鐵公司還單獨設立了勞動衛生職業病防治研究所,牙克石林管局在中心衛生防疫站內設立了勞動衛生科,內蒙古醫學院附屬醫院和內蒙古自治區醫院等大型醫院也都設立了職業病科。各級勞動衛生和職業病防治機構均配備有必備的監測及健康監護儀器設備。到2000年底,全區共有各類勞動職業衛生工作人員615人,其中高級人員31人,占5.04%;中級人員161人,占26.12%;初級人員339人,占55.12%在自治區衛生廳領導組織下,還成立了由分管廳長任主任委員、有關方面專家組成的內蒙古自治區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受理各盟市疑難職業病診斷鑒定300多人次。
至2005年底,已對全區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2 833個職業建立了衛生檔案,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289 997名勞動者建立了職業健康監護卡。全區共診斷塵肺17 149例,其中現患病例12 401例,死亡4 748例;共診斷急慢性中毒1 308例,其他職業病1 008例。
一、塵肺病
1956年,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防止廠礦企業中矽塵危害的決定》精神及自治區工業生產和經濟建設迅猛發展的需要,自治區就將勞動衛生和職業病防治工作重點放在矽肺防治上,成立了有各部門領導參加的自治區防治矽肺領導小組;并由自治區衛生防疫站牽頭,從衛生防疫、醫院、廠礦衛生所等單位抽調了40多名衛生技術人員,組成了調查組,對包頭市的石拐煤礦、耐火材料廠等5個廠礦的27個接塵點進行了粉塵濃度、分散度和游離二氧化硅濃度的測定,同時對700多名接塵工人進行肺功能和X線攝片檢查。通過調查發現,許多作業點的粉塵濃度超過國家規定標準300多倍,并查出各期塵肺病人290名,塵肺患病率高達42.4%。
1957~1959年,調查組又在包頭市、呼和浩特市、赤峰市和烏蘭察布盟先后檢查了近3 000名接塵工人,塵肺平均患病率在20%以上,其中包頭地區患病率超過了39%。
1963~1964年,又一次在全區范圍內對370多個廠礦企業中的75 000多名接塵工人進行塵肺檢查,受檢人數占應查人數的30%,塵肺的檢出率為6.5%,同時,還查出了5.95%的可疑病人。
1974~1976年,對全區1 291個廠礦企業中的1.3萬多接塵工人進行了檢查,受檢人數占應檢人數的33.7%,塵肺病人的檢出率為3.37%,還發現占受檢人數6.66%的塵肺可疑病人。
1975年,自治區衛生防疫站勞動衛生科接受衛生部課題,對生產車間空氣中云母粉塵衛生標準進行研究。在七年的實驗研究中進行了大量動物實驗和人群流調,最后提出游離二氧化硅含量在10%以下的云母粉塵最高容許濃度為4毫克/立方米。本標準于1985年4月經全國衛生標準技術委員會、勞動衛生標準分委會討論通過,1989年2月27日由衛生部批準為國家標準,同年9月1日正式頒布實施。
1979~1981年,又對1 195個廠礦企業中的12萬名接塵工人進行了檢查,受檢人數占應檢人數的82%,各期塵肺病人的檢出率為4.17%,可疑塵肺5.11%。在歷次調查中,90%的接塵點的粉塵濃度超過了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
通過上述幾次大規模的塵肺普查,共查出矽肺患者7 051人,發現塵肺的患病率為4.26%。基本上摸清了自治區塵肺患病率居高不下是由于接塵點的粉塵濃度高,預防措施不落實所致。
至1989年底,全區共發現各種塵肺病人10 308名,死亡1 649名,此外還有塵肺觀察對象13 568名。塵肺病人主要分布在煤炭和冶金單位,分別占塵肺總數的42.34%和16.67%。
1985年,為制訂《鄉鎮工業衛生管理條例》,按照衛生部指示精神和部署,自治區在赤峰地區的3個旗、縣進行了鄉鎮企業職業危害的調查,總共調查了54個鄉的286個廠、礦,檢查了22 000多名工人,并對其中的647人進行了X線攝片,發現各期塵肺患者11人。鄉鎮企業的生產條件較差,工人的勞動強度也較大,一些職業危害也比較嚴重。例如許多接觸粉塵的作業環境均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53~65倍,最高的作業點,其粉塵濃度達到856毫克/立方米。本次調查工作為衛生部和農牧漁業部1987年頒發《鄉鎮企業勞動衛生管理辦法》提供了科學依據。
1988年,根據衛生部《關于開展全國塵肺流行病學調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區在旗縣以上的工業企業中開展了塵肺流調工作,并于1989年3月完成了填卡任務,6月下旬完成了省級質量驗收,9月通過了國家驗收。調查結果:1986年底,全區各工業系統粉塵作業廠(礦)數共計1 693個,接塵工人數17 893人,接塵人員體檢11 081人,疑似塵肺者有13 568人,有塵肺病例9 209例,其中矽肺和煤工塵肺發病人數最多。
1995年7月,自治區政府按照衛生部有關文件規定的要求印發了《內蒙古自治區衛生監督監測分級管理辦法》,由自治區衛生防疫站選擇有行業代表性、衛生檢測技術難度大的10個大中型企業作為監督檢測直管單位。在定期檢測和健康監護的基礎上,幫助企業建立起系統的職業衛生管理機構和制度,包頭鋁廠、豐鎮電廠等原來粉塵污染較嚴重的企業,其粉塵濃度逐年下降。
內蒙古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1982~2005年內蒙古地區塵肺病作了回顧性總結,至2005年,全區累計有塵肺患者17 149例(其中現患12 401例,死亡4 748例)。
1996~2005年全區塵肺患病表
表2-37

二、職業中毒
職業中毒常發生在接觸生產性毒物的工人中。國家衛生部1987年公布的法定(規定)職業中毒有51種,其中最常見的有鉛、汞、錳、苯、有機磷農藥、一氧化碳、三硝基甲苯、砷、磷等中毒。短時間接觸高濃度毒物引起的急性中毒,癥狀出現迅速,嚴重者意識喪失,甚至死亡。長期接觸低濃度毒物者,可出現慢性中毒,癥狀發生比較緩慢而輕微,常與一般不適相混淆,易被忽視。
1957年,自治區勞動衛生監督監測人員曾對呼和浩特市4家印刷廠的210名接鉛工人進行了鉛中毒情況的調查,發現這些工人工作環境中鉛濃度高出國家規定標準300多倍,并發現慢性鉛中毒患者16名,占受檢人數的7.62%。與此同時,其他一些盟市針對各自不同的情況,亦分別對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氫、一氧化碳、四乙基鉛、錳、汽油、氯氣、酸霧、氨、鉻、氫化物等20多種毒物對工人健康的影響進行了調查,取得了許多參考數據。
1979~1981年,根據國務院精神,由自治區衛生廳牽頭開展了全區鉛、苯、汞、有機磷、三硝基甲苯五種職業中毒的普查工作。為此,全區抽調250多名專業技術人員組成了22個職業病普查隊,按照國家統一的調查方案,對全區全民所有制和旗(縣)級以上集體所有制的931個工礦企業中接觸鉛、苯、汞、有機磷、三硝基甲苯的14 912人進行了健康普查。普查工作從1979年開始,至1981年結束,總普查率為94.35%檢出觀察(吸收)對象732人,占受檢人數的4.91%。檢出中毒病人251人,檢出率為1.68%。加上既往中毒未愈的34人,共有5種毒物中毒病人285人,合計中毒患病率為1.92%。共監測毒物點1 426個,其中符合國家衛生標準的有697個點,合格率為48.88%。共分析樣品2 700個,合格數為1 424個,樣品合格率為52.74%。通過調查,摸清了全區五種毒物的危害和分布情況,具體如下。
鉛:檢查了411個工廠,5 711人。查出鉛吸收者255人,占受檢人數的4.47%;查出鉛中毒者126人,檢出率為2.09%;檢測作業環境717個點,符合衛生標準的占45.05%。
苯:檢查419個工廠,6 471人。查出觀察對象79人,占受檢人數的1.22%;查出苯中毒者21人,檢出率為0.32%;檢測作業環境508個點,符合衛生標準的占52.17%。
汞:檢查86個工廠,1 347人。查出汞吸收者23人,占受檢人數的1.71%;查出汞中毒者11人,檢出率為0.82%;檢測作業環境(空氣中汞濃度)151個點,符合衛生標準的占66.23%。
有機磷:自治區僅有1個生產廠家,接觸者有118人,檢查了114人。查出觀察對象6人,占受檢人數的5.3%;查出中毒者2人,檢出率為1.75%;檢測作業環境(空氣中敵敵畏、敵百蟲的濃度)11個點,均超過國家標準。
三硝基甲苯(TNT):檢查了14個工廠,1 269人。查出觀察對象369人,占受檢人數的29.08%;查出苯中毒者123人,檢出率為9.70%;檢測作業環境(空氣中三硝基甲苯的濃度)39個,符合衛生標準的占23.08%。
通過這次普查,掌握了自治區5種毒物對工人健康的危害狀況,同時明確了防治工作的重點。包頭市是自治區的主要工業城市,其接觸5種毒物的工人數占全區接觸5種毒物工人總數的27.2%,查出的觀察和吸收對象,占全區總數的62.84%,中毒人數也最多,占全區總的中毒人數的62.15%。除包頭市外,其次是呼和浩特市、烏蘭察布盟、赤峰市和呼倫貝爾盟。
類似工業生產過程中一些職業中毒問題的調查研究還有許多。例如,包鋼勞動衛生研究所的研究人員在對工人進行檢查時發現,礦石中含氟高,包鋼在冶煉過程中所排放的煙塵中氟化物濃度超過國家標準1.1~3.6倍,出渣時尤甚,超過國家標準2.2~6.6倍。經測定,冶煉工人尿中氟的含量為1.4~6.56毫克/升,平均為2.77毫克/升。I期氟骨癥者占受檢人數的2%,觀察對象亦占受檢人數的2%。稀土在包頭的儲量居全國之首,對稀土的開發利用是經濟建設的重點之一。包鋼勞動衛生研究所與有關單位協作,對稀土元素的毒性、遠期生物效應及防護措施等進行了研究,通過Ames試驗,證明是安全的,從而為稀土的廣泛利用提供了依據。
“六五”期間,自治區衛生防疫站和中國預防醫學科學院衛生研究所共同完成了負責制定云母粉塵的衛生標準的工作,并被國家標準委員會衛生標準專題委員會討論通過。該標準規定,云母工業生產車間,空氣中云母粉塵的允許濃度為4毫克/立方米。
1985年,自治區衛生廳、經委、勞動人事廳和總工會做出決定,在全區旗(縣)級以上國營和集體廠礦企業建立工業衛生檔案及職工健康卡片(建檔建卡),此項工作歷時3年得以完成。全區11個盟市的2 833個廠礦企業全部建立了工業衛生檔案,建檔率為92.27%;為289 997名接害工人建立了職工健康卡片,建卡率為92.97%;檢查接塵工人112 827人,診斷各類各期塵肺病人8 335人,占接塵工人的5.13%;檢查接毒(鉛、苯、錳、氟、汽油、氯乙烯、瀝青、三硝基甲苯、鉻、一氧化碳等20余種)工人27 709人;診斷各種毒物中毒病279人,檢出率為1.01%;觀察(吸收)對象371人,占1.34%;檢查接觸噪聲工人6 000人,查出高頻聽力損傷2 843人(檢出率為47.4%)、噪聲性耳聾1 255人(檢出率為20.9%);對5 354個粉作業點進行了監測,點合格率為37.9%。此外,還進行了毒物監測2 356個點,點合格率為64.8%;工業噪聲監測6 565個點,點合格率為38.6%。
1984年,自治區選擇哲里木盟和赤峰市的3個鄉48個村,對16 000戶使用農藥家庭及農藥中毒情況進行了調查。在34 000人中,發生生產性中毒的有233人,占1.46%。造成中毒的原因是農民缺乏使用農藥和預防中毒的知識。
1985年國家頒布的《農村農藥中毒衛生管理辦法》實施后,大部分農民對此有了認識和防范,中毒人數隨之下降。在1985年對將近18 000人進行的一次職業中毒調查中,只發現中毒者63人,占0.35%。
三、職業性物理因素危害
國家衛生部1987年公布的法定職業職業病中,因物理因素所致的職業病有6種。從20世紀50年代開始,全區衛生防疫部門與有關部門配合,在消除某些物理因素對工人健康影響等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例如,通過隔絕熱源、自然通風、機械通風、個人防護以及改造工藝流程等,減少作業環境熱輻射對工人健康的影響。針對震動、噪聲等職業性物理因素對作業工人可能造成的危害,各盟市衛生防疫站也都作了大量的調查,有的盟市還摸清了當地噪聲的分布及強度,為防止噪聲的危害提供了可供參考的科學數據。牙克石林管局中心衛生防疫站和自治區衛生防疫站對林業工人的職業危害,如浸漬足(爛腳病)、有機塵肺、震動病、職業性耳聾等進行調查后,及時提出了預防措施,加強了防治,大大降低了這些病的患病率和危害程度。
1984年后,為統一職業衛生物理因素標準和操作規范,自治區和各盟市總共舉辦不同類型的學習班150多期,參加學習的各類人員達2 900人(次),并組建了有自治區、盟市和旗縣、廠礦各級有關領導參加的“雙建”工作組550多個。直接參與該項工作的各級各類技術人員多達2 500余人。
四、生物因素職業危害
在從事皮毛生產的工廠中調查和預防因生物因素給工人造成的職業危害的監督監測是從1958年開始的。對呼和浩特市3家生產加工皮毛的廠家進行了監測,發現這些工廠的作業環境里,皮毛粉塵濃度為32~315毫克/立方米。對74名接觸皮毛粉塵的工人體檢時,總共發現各期塵肺患者34名,占受檢人數的45.9%。20世紀60年代以后,在對全區部分盟、市的70多個皮毛生產的廠家進行的又一次較系統的流行病學調查中發現,這些工廠皮毛粉塵濃度平均為240.3毫克/立方米,最高的達1 213毫克7立方米。在對2 400名接觸皮毛粉塵的工人進行體檢時,檢出各期塵肺病人143名,檢出率為5.99%。
此外,一些從事皮革、制鞋的工廠,有因炭疽而得病甚至死亡的報告,這些人大多是在宰殺、剝取、加工病死疫畜的皮肉過程中被感染而患病的。
為了探討皮毛工塵肺的病因,自治區衛生防疫站勞動衛生科及毒理試驗室,用純羊毛塵對大白鼠肺致纖維化進行了實驗研究,取得了許多重要的數據。
1984~1985年,包頭醫學院衛生系、北京醫科大學對內蒙古自治區8家大型皮毛廠進行了皮毛工癌癥的調查研究。1973~1983年,通過對皮毛工在冊人員癌癥及其全部死亡病例進行調研,證明接觸皮毛加工作業的男皮毛工癌癥死亡率為475.66/10萬,與相同時段包鋼男工和本廠的非皮毛男工比、標化癌亡比,均有非常顯著的意義。因癌死亡的男皮毛工主要為食管癌、肝癌和肺癌。與加工皮毛過程中產生或使用的亞硝酸胺類化合物、鉻及其他致癌化學物有關。
20世紀60年代,內蒙古自治區衛生防疫站在調查中發現,牧民中除患有人畜共患的某些疾病外,經常發生外傷和凍傷,還發現有的牧民患有職業性肌腱機能障礙。1979年,呼倫貝爾盟衛生防疫站進行了寒冷對牧民機體功能影響的觀測,取得了有一定參考價值的數據。
隨著農村牧區經濟體制的改革和鄉鎮工業企業的迅速發展,鄉鎮企業中工人的健康保護問題日趨突出。根據衛生部的統一部署,自治區在赤峰地區的3個旗、縣進行了鄉鎮企業職業危害的調查,總共調查了54個鄉的286個廠、礦,檢查了22 000多名工人,并對其中的647人進行了X線攝片,發現各期塵肺患者11人。
內蒙古自治區的職業衛生工作,是隨著自治區經濟建設的發展而逐步開展起來的。全區最早成立的勞動衛生監督監測管理機構,是1954年在自治區衛生防疫站內設立的勞動衛生組。此后,全區各盟市衛生防疫站亦設立了相應的勞動衛生監督監測管理機構。1956年自治區衛生防疫站勞動衛生組正式改設為勞動衛生科。到20世紀60年代,呼和浩特市、包頭市、赤峰市、烏蘭察布盟相繼成立了勞動衛生職業病防治所(院),部分旗、縣的衛生防疫站也設立了勞動衛生科或勞動衛生組。駐區的各大企業都在其所屬的職工醫院內設立了職業病科,包頭鋼鐵公司還單獨設立了勞動衛生職業病防治研究所,牙克石林管局在中心衛生防疫站內設立了勞動衛生科,內蒙古醫學院附屬醫院和內蒙古自治區醫院等大型醫院也都設立了職業病科。各級勞動衛生和職業病防治機構均配備有必備的監測及健康監護儀器設備。到2000年底,全區共有各類勞動職業衛生工作人員615人,其中高級人員31人,占5.04%;中級人員161人,占26.12%;初級人員339人,占55.12%在自治區衛生廳領導組織下,還成立了由分管廳長任主任委員、有關方面專家組成的內蒙古自治區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受理各盟市疑難職業病診斷鑒定300多人次。
至2005年底,已對全區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2 833個職業建立了衛生檔案,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289 997名勞動者建立了職業健康監護卡。全區共診斷塵肺17 149例,其中現患病例12 401例,死亡4 748例;共診斷急慢性中毒1 308例,其他職業病1 008例。
一、塵肺病
1956年,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防止廠礦企業中矽塵危害的決定》精神及自治區工業生產和經濟建設迅猛發展的需要,自治區就將勞動衛生和職業病防治工作重點放在矽肺防治上,成立了有各部門領導參加的自治區防治矽肺領導小組;并由自治區衛生防疫站牽頭,從衛生防疫、醫院、廠礦衛生所等單位抽調了40多名衛生技術人員,組成了調查組,對包頭市的石拐煤礦、耐火材料廠等5個廠礦的27個接塵點進行了粉塵濃度、分散度和游離二氧化硅濃度的測定,同時對700多名接塵工人進行肺功能和X線攝片檢查。通過調查發現,許多作業點的粉塵濃度超過國家規定標準300多倍,并查出各期塵肺病人290名,塵肺患病率高達42.4%。
1957~1959年,調查組又在包頭市、呼和浩特市、赤峰市和烏蘭察布盟先后檢查了近3 000名接塵工人,塵肺平均患病率在20%以上,其中包頭地區患病率超過了39%。
1963~1964年,又一次在全區范圍內對370多個廠礦企業中的75 000多名接塵工人進行塵肺檢查,受檢人數占應查人數的30%,塵肺的檢出率為6.5%,同時,還查出了5.95%的可疑病人。
1974~1976年,對全區1 291個廠礦企業中的1.3萬多接塵工人進行了檢查,受檢人數占應檢人數的33.7%,塵肺病人的檢出率為3.37%,還發現占受檢人數6.66%的塵肺可疑病人。
1975年,自治區衛生防疫站勞動衛生科接受衛生部課題,對生產車間空氣中云母粉塵衛生標準進行研究。在七年的實驗研究中進行了大量動物實驗和人群流調,最后提出游離二氧化硅含量在10%以下的云母粉塵最高容許濃度為4毫克/立方米。本標準于1985年4月經全國衛生標準技術委員會、勞動衛生標準分委會討論通過,1989年2月27日由衛生部批準為國家標準,同年9月1日正式頒布實施。
1979~1981年,又對1 195個廠礦企業中的12萬名接塵工人進行了檢查,受檢人數占應檢人數的82%,各期塵肺病人的檢出率為4.17%,可疑塵肺5.11%。在歷次調查中,90%的接塵點的粉塵濃度超過了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
通過上述幾次大規模的塵肺普查,共查出矽肺患者7 051人,發現塵肺的患病率為4.26%。基本上摸清了自治區塵肺患病率居高不下是由于接塵點的粉塵濃度高,預防措施不落實所致。
至1989年底,全區共發現各種塵肺病人10 308名,死亡1 649名,此外還有塵肺觀察對象13 568名。塵肺病人主要分布在煤炭和冶金單位,分別占塵肺總數的42.34%和16.67%。
1985年,為制訂《鄉鎮工業衛生管理條例》,按照衛生部指示精神和部署,自治區在赤峰地區的3個旗、縣進行了鄉鎮企業職業危害的調查,總共調查了54個鄉的286個廠、礦,檢查了22 000多名工人,并對其中的647人進行了X線攝片,發現各期塵肺患者11人。鄉鎮企業的生產條件較差,工人的勞動強度也較大,一些職業危害也比較嚴重。例如許多接觸粉塵的作業環境均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53~65倍,最高的作業點,其粉塵濃度達到856毫克/立方米。本次調查工作為衛生部和農牧漁業部1987年頒發《鄉鎮企業勞動衛生管理辦法》提供了科學依據。
1988年,根據衛生部《關于開展全國塵肺流行病學調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區在旗縣以上的工業企業中開展了塵肺流調工作,并于1989年3月完成了填卡任務,6月下旬完成了省級質量驗收,9月通過了國家驗收。調查結果:1986年底,全區各工業系統粉塵作業廠(礦)數共計1 693個,接塵工人數17 893人,接塵人員體檢11 081人,疑似塵肺者有13 568人,有塵肺病例9 209例,其中矽肺和煤工塵肺發病人數最多。
1995年7月,自治區政府按照衛生部有關文件規定的要求印發了《內蒙古自治區衛生監督監測分級管理辦法》,由自治區衛生防疫站選擇有行業代表性、衛生檢測技術難度大的10個大中型企業作為監督檢測直管單位。在定期檢測和健康監護的基礎上,幫助企業建立起系統的職業衛生管理機構和制度,包頭鋁廠、豐鎮電廠等原來粉塵污染較嚴重的企業,其粉塵濃度逐年下降。
內蒙古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1982~2005年內蒙古地區塵肺病作了回顧性總結,至2005年,全區累計有塵肺患者17 149例(其中現患12 401例,死亡4 748例)。
1996~2005年全區塵肺患病表
表2-37

二、職業中毒
職業中毒常發生在接觸生產性毒物的工人中。國家衛生部1987年公布的法定(規定)職業中毒有51種,其中最常見的有鉛、汞、錳、苯、有機磷農藥、一氧化碳、三硝基甲苯、砷、磷等中毒。短時間接觸高濃度毒物引起的急性中毒,癥狀出現迅速,嚴重者意識喪失,甚至死亡。長期接觸低濃度毒物者,可出現慢性中毒,癥狀發生比較緩慢而輕微,常與一般不適相混淆,易被忽視。
1957年,自治區勞動衛生監督監測人員曾對呼和浩特市4家印刷廠的210名接鉛工人進行了鉛中毒情況的調查,發現這些工人工作環境中鉛濃度高出國家規定標準300多倍,并發現慢性鉛中毒患者16名,占受檢人數的7.62%。與此同時,其他一些盟市針對各自不同的情況,亦分別對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氫、一氧化碳、四乙基鉛、錳、汽油、氯氣、酸霧、氨、鉻、氫化物等20多種毒物對工人健康的影響進行了調查,取得了許多參考數據。
1979~1981年,根據國務院精神,由自治區衛生廳牽頭開展了全區鉛、苯、汞、有機磷、三硝基甲苯五種職業中毒的普查工作。為此,全區抽調250多名專業技術人員組成了22個職業病普查隊,按照國家統一的調查方案,對全區全民所有制和旗(縣)級以上集體所有制的931個工礦企業中接觸鉛、苯、汞、有機磷、三硝基甲苯的14 912人進行了健康普查。普查工作從1979年開始,至1981年結束,總普查率為94.35%檢出觀察(吸收)對象732人,占受檢人數的4.91%。檢出中毒病人251人,檢出率為1.68%。加上既往中毒未愈的34人,共有5種毒物中毒病人285人,合計中毒患病率為1.92%。共監測毒物點1 426個,其中符合國家衛生標準的有697個點,合格率為48.88%。共分析樣品2 700個,合格數為1 424個,樣品合格率為52.74%。通過調查,摸清了全區五種毒物的危害和分布情況,具體如下。
鉛:檢查了411個工廠,5 711人。查出鉛吸收者255人,占受檢人數的4.47%;查出鉛中毒者126人,檢出率為2.09%;檢測作業環境717個點,符合衛生標準的占45.05%。
苯:檢查419個工廠,6 471人。查出觀察對象79人,占受檢人數的1.22%;查出苯中毒者21人,檢出率為0.32%;檢測作業環境508個點,符合衛生標準的占52.17%。
汞:檢查86個工廠,1 347人。查出汞吸收者23人,占受檢人數的1.71%;查出汞中毒者11人,檢出率為0.82%;檢測作業環境(空氣中汞濃度)151個點,符合衛生標準的占66.23%。
有機磷:自治區僅有1個生產廠家,接觸者有118人,檢查了114人。查出觀察對象6人,占受檢人數的5.3%;查出中毒者2人,檢出率為1.75%;檢測作業環境(空氣中敵敵畏、敵百蟲的濃度)11個點,均超過國家標準。
三硝基甲苯(TNT):檢查了14個工廠,1 269人。查出觀察對象369人,占受檢人數的29.08%;查出苯中毒者123人,檢出率為9.70%;檢測作業環境(空氣中三硝基甲苯的濃度)39個,符合衛生標準的占23.08%。
通過這次普查,掌握了自治區5種毒物對工人健康的危害狀況,同時明確了防治工作的重點。包頭市是自治區的主要工業城市,其接觸5種毒物的工人數占全區接觸5種毒物工人總數的27.2%,查出的觀察和吸收對象,占全區總數的62.84%,中毒人數也最多,占全區總的中毒人數的62.15%。除包頭市外,其次是呼和浩特市、烏蘭察布盟、赤峰市和呼倫貝爾盟。
類似工業生產過程中一些職業中毒問題的調查研究還有許多。例如,包鋼勞動衛生研究所的研究人員在對工人進行檢查時發現,礦石中含氟高,包鋼在冶煉過程中所排放的煙塵中氟化物濃度超過國家標準1.1~3.6倍,出渣時尤甚,超過國家標準2.2~6.6倍。經測定,冶煉工人尿中氟的含量為1.4~6.56毫克/升,平均為2.77毫克/升。I期氟骨癥者占受檢人數的2%,觀察對象亦占受檢人數的2%。稀土在包頭的儲量居全國之首,對稀土的開發利用是經濟建設的重點之一。包鋼勞動衛生研究所與有關單位協作,對稀土元素的毒性、遠期生物效應及防護措施等進行了研究,通過Ames試驗,證明是安全的,從而為稀土的廣泛利用提供了依據。
“六五”期間,自治區衛生防疫站和中國預防醫學科學院衛生研究所共同完成了負責制定云母粉塵的衛生標準的工作,并被國家標準委員會衛生標準專題委員會討論通過。該標準規定,云母工業生產車間,空氣中云母粉塵的允許濃度為4毫克/立方米。
1985年,自治區衛生廳、經委、勞動人事廳和總工會做出決定,在全區旗(縣)級以上國營和集體廠礦企業建立工業衛生檔案及職工健康卡片(建檔建卡),此項工作歷時3年得以完成。全區11個盟市的2 833個廠礦企業全部建立了工業衛生檔案,建檔率為92.27%;為289 997名接害工人建立了職工健康卡片,建卡率為92.97%;檢查接塵工人112 827人,診斷各類各期塵肺病人8 335人,占接塵工人的5.13%;檢查接毒(鉛、苯、錳、氟、汽油、氯乙烯、瀝青、三硝基甲苯、鉻、一氧化碳等20余種)工人27 709人;診斷各種毒物中毒病279人,檢出率為1.01%;觀察(吸收)對象371人,占1.34%;檢查接觸噪聲工人6 000人,查出高頻聽力損傷2 843人(檢出率為47.4%)、噪聲性耳聾1 255人(檢出率為20.9%);對5 354個粉作業點進行了監測,點合格率為37.9%。此外,還進行了毒物監測2 356個點,點合格率為64.8%;工業噪聲監測6 565個點,點合格率為38.6%。
1984年,自治區選擇哲里木盟和赤峰市的3個鄉48個村,對16 000戶使用農藥家庭及農藥中毒情況進行了調查。在34 000人中,發生生產性中毒的有233人,占1.46%。造成中毒的原因是農民缺乏使用農藥和預防中毒的知識。
1985年國家頒布的《農村農藥中毒衛生管理辦法》實施后,大部分農民對此有了認識和防范,中毒人數隨之下降。在1985年對將近18 000人進行的一次職業中毒調查中,只發現中毒者63人,占0.35%。
三、職業性物理因素危害
國家衛生部1987年公布的法定職業職業病中,因物理因素所致的職業病有6種。從20世紀50年代開始,全區衛生防疫部門與有關部門配合,在消除某些物理因素對工人健康影響等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例如,通過隔絕熱源、自然通風、機械通風、個人防護以及改造工藝流程等,減少作業環境熱輻射對工人健康的影響。針對震動、噪聲等職業性物理因素對作業工人可能造成的危害,各盟市衛生防疫站也都作了大量的調查,有的盟市還摸清了當地噪聲的分布及強度,為防止噪聲的危害提供了可供參考的科學數據。牙克石林管局中心衛生防疫站和自治區衛生防疫站對林業工人的職業危害,如浸漬足(爛腳病)、有機塵肺、震動病、職業性耳聾等進行調查后,及時提出了預防措施,加強了防治,大大降低了這些病的患病率和危害程度。
1984年后,為統一職業衛生物理因素標準和操作規范,自治區和各盟市總共舉辦不同類型的學習班150多期,參加學習的各類人員達2 900人(次),并組建了有自治區、盟市和旗縣、廠礦各級有關領導參加的“雙建”工作組550多個。直接參與該項工作的各級各類技術人員多達2 500余人。
四、生物因素職業危害
在從事皮毛生產的工廠中調查和預防因生物因素給工人造成的職業危害的監督監測是從1958年開始的。對呼和浩特市3家生產加工皮毛的廠家進行了監測,發現這些工廠的作業環境里,皮毛粉塵濃度為32~315毫克/立方米。對74名接觸皮毛粉塵的工人體檢時,總共發現各期塵肺患者34名,占受檢人數的45.9%。20世紀60年代以后,在對全區部分盟、市的70多個皮毛生產的廠家進行的又一次較系統的流行病學調查中發現,這些工廠皮毛粉塵濃度平均為240.3毫克/立方米,最高的達1 213毫克7立方米。在對2 400名接觸皮毛粉塵的工人進行體檢時,檢出各期塵肺病人143名,檢出率為5.99%。
此外,一些從事皮革、制鞋的工廠,有因炭疽而得病甚至死亡的報告,這些人大多是在宰殺、剝取、加工病死疫畜的皮肉過程中被感染而患病的。
為了探討皮毛工塵肺的病因,自治區衛生防疫站勞動衛生科及毒理試驗室,用純羊毛塵對大白鼠肺致纖維化進行了實驗研究,取得了許多重要的數據。
1984~1985年,包頭醫學院衛生系、北京醫科大學對內蒙古自治區8家大型皮毛廠進行了皮毛工癌癥的調查研究。1973~1983年,通過對皮毛工在冊人員癌癥及其全部死亡病例進行調研,證明接觸皮毛加工作業的男皮毛工癌癥死亡率為475.66/10萬,與相同時段包鋼男工和本廠的非皮毛男工比、標化癌亡比,均有非常顯著的意義。因癌死亡的男皮毛工主要為食管癌、肝癌和肺癌。與加工皮毛過程中產生或使用的亞硝酸胺類化合物、鉻及其他致癌化學物有關。
20世紀60年代,內蒙古自治區衛生防疫站在調查中發現,牧民中除患有人畜共患的某些疾病外,經常發生外傷和凍傷,還發現有的牧民患有職業性肌腱機能障礙。1979年,呼倫貝爾盟衛生防疫站進行了寒冷對牧民機體功能影響的觀測,取得了有一定參考價值的數據。
隨著農村牧區經濟體制的改革和鄉鎮工業企業的迅速發展,鄉鎮企業中工人的健康保護問題日趨突出。根據衛生部的統一部署,自治區在赤峰地區的3個旗、縣進行了鄉鎮企業職業危害的調查,總共調查了54個鄉的286個廠、礦,檢查了22 000多名工人,并對其中的647人進行了X線攝片,發現各期塵肺患者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