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卷


【概況】 2022年8月,自治區制定印發《內蒙古黃河流域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實施方案》,針對黃河各段存在的突出環境問題和隱患分段施策、分段治理。制定《黃河流域生態保護治理“十四五”任務及2022年重點工作清單》,建立督導調度機制,推動各項任務落地落實。加大黃河流域環境風險隱患排查力度,強化不達標水體監管。完成黃河干流及16條主要支流入河排污口現場排查,優化布設河套灌區手工監測點位23個、建成水質自動監測站點40個,實現河套灌區農田灌溉退水水質監測全覆蓋,全面完成沿黃河3千米范圍內農村牧區生活污水治理和黃河流域“清廢行動”突出問題整改,流域內國考斷面優良水體比例77.1%,黃河干流9個國考斷面水質全部為Ⅱ類,支流小黑河三分閘前斷面成功消劣。
【黃河流域整改任務落實】 2022年,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組織開展生態環境部督辦的黃河流域有關生態環境問題調查處理,督辦的28個環境問題完成整改26個,查處7個環境違法行為。中辦《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回訪調研報告》反饋問題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牽頭7項任務已全部完成整改。呼和浩特市、包頭市地表水專項督察中呼和浩特市17項任務已完成整改13項,包頭市24項任務已完成整改14項。自治區黃河流域生態保護突出問題暗訪反映問題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牽頭10項任務完成整改7項。
【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2022年自治區完成黃河干流及16條主要支流排污口基礎資料整合、無人機航測、人工現場排查等工作,排查點位4314個,岸線長度2879千米,總流域面積4005平方千米。組織開展生態環境部督辦的黃河流域有關生態環境問題調查處理,督辦的28個環境問題,完成整改26個,對7個環境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黃河流域“清廢行動”】 2022年,開展黃河流域“清廢行動”,120個問題全部完成整改銷號,開展黃河干流和主要支流沿岸3千米范圍內工礦企業、尾礦庫、固廢堆場、礦山排土場和生活污染源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治理,發現的233項問題完成整改231項。建立沿黃7盟市固體廢物非法轉移、傾倒、堆存等違法行為“早發現、早處置、從嚴管理”的長效監管機制。 (趙勇)


【概況】 2022年8月,自治區制定印發《內蒙古黃河流域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實施方案》,針對黃河各段存在的突出環境問題和隱患分段施策、分段治理。制定《黃河流域生態保護治理“十四五”任務及2022年重點工作清單》,建立督導調度機制,推動各項任務落地落實。加大黃河流域環境風險隱患排查力度,強化不達標水體監管。完成黃河干流及16條主要支流入河排污口現場排查,優化布設河套灌區手工監測點位23個、建成水質自動監測站點40個,實現河套灌區農田灌溉退水水質監測全覆蓋,全面完成沿黃河3千米范圍內農村牧區生活污水治理和黃河流域“清廢行動”突出問題整改,流域內國考斷面優良水體比例77.1%,黃河干流9個國考斷面水質全部為Ⅱ類,支流小黑河三分閘前斷面成功消劣。
【黃河流域整改任務落實】 2022年,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組織開展生態環境部督辦的黃河流域有關生態環境問題調查處理,督辦的28個環境問題完成整改26個,查處7個環境違法行為。中辦《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回訪調研報告》反饋問題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牽頭7項任務已全部完成整改。呼和浩特市、包頭市地表水專項督察中呼和浩特市17項任務已完成整改13項,包頭市24項任務已完成整改14項。自治區黃河流域生態保護突出問題暗訪反映問題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牽頭10項任務完成整改7項。
【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2022年自治區完成黃河干流及16條主要支流排污口基礎資料整合、無人機航測、人工現場排查等工作,排查點位4314個,岸線長度2879千米,總流域面積4005平方千米。組織開展生態環境部督辦的黃河流域有關生態環境問題調查處理,督辦的28個環境問題,完成整改26個,對7個環境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黃河流域“清廢行動”】 2022年,開展黃河流域“清廢行動”,120個問題全部完成整改銷號,開展黃河干流和主要支流沿岸3千米范圍內工礦企業、尾礦庫、固廢堆場、礦山排土場和生活污染源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治理,發現的233項問題完成整改231項。建立沿黃7盟市固體廢物非法轉移、傾倒、堆存等違法行為“早發現、早處置、從嚴管理”的長效監管機制。 (趙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