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卷


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
【概況】 中國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內設職能處室24個:辦公室(黨委辦公室)、法律事務處(金融消費權益保護處)、貨幣信貸管理處(跨境人民幣業務辦公室)、金融穩定處、調查統計處、會計財務處、支付結算處、反洗錢處、科技處、貨幣金銀處、國庫處、內審處、人事處(黨委組織部)、金融研究處、征信管理處、國際收支處(外匯綜合處)、經常項目管理處、資本項目管理處、事后監督中心、保衛處、離退休干部處、紀檢監察辦公室、工會辦公室、宣傳群工部,直屬單位5個:營業部、后勤服務中心、鈔票處理中心、清算中心、電子結算中心。
2020年末,全區社會融資規模存量為36816億元,按可比口徑計算,同比增長5.6%;全年社會融資規模增量2139.4億元,是上年的1.4倍。人民幣全部貸款余額23249.2億元,按可比口徑計算,同比增長4.8%,較上年末增加1117.4億元;人民幣全部存款余額24970億元,同比增長5.6%,較上年末增加1324.8億元。
【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 落實全面降準、普惠定向降準、中小銀行定向降準、縣域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當地貸款考核政策,累計釋放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可貸資金323.3億元。用足再貸款再貼現政策,運用專項再貸款政策為疫情防控保障企業發放貸款20.6億元、實際利率1.03%;運用再貸款再貼現政策向小微企業、農牧戶發放普惠貸款50億元,平均利率4.48%。金融機構運用再貸款、再貼現資金發放的貸款或貼現利率均低于同期同檔次貸款或貼現利率。
【穩企業保就業】 制定《自治區金融支持穩企業保就業工作方案》,構建自治區、盟市、旗縣三級聯動工作機制。圍繞企業融資癥結,在推進首貸、無還本續貸、信用貸等方面促進銀企合作,聯合自治區黨委統戰部、工商聯舉辦金融助力民營企業穩產達產對接會,2020年全區累計召開政銀企對接會258次,企業共計獲得貸款671.3億元。會同政府有關部門共同摸排全區需要支持的重點領域和重點群體,采取名單制管理和名單推送方式,促進產融有效匹配。建立重點企業信息庫,全年累計向4509家重點企業發放貸款2299.6億元。推廣貸款延期還本付息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貸款信用支持工具,按月監測通報各盟市、各金融機構兩項工具執行情況。全區金融機構全年累計為4.9萬家(次)企業辦理貸款延期還本付息1014.9億元。地方法人銀行機構普惠小微企業貸款延期率提高至62.4%。
【實體經濟融資】 推進市場報價貸款利率改革,完成存量貸款利率定價基準轉換,推動金融機構通過減免費用、降低利率等方式,主動向企業減費讓利,緩解市場主體融資負擔。2020年,企業貸款加權平均利率4.91%,同比下降0.33個百分點;其中,小微企業貸款加權平均利率6.07%,同比下降0.45個百分點。全年金融機構向實體經濟讓利24.3億元。
【融資渠道】 引導銀行承購地方政府債券。全區11家企業通過銀行間債券市場融資670億元,同比多融資290億元。發展應收賬款融資業務。推動金融精準扶貧與鄉村振興戰略相結合,發展活體牲畜質押貸款和農牧區承包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推廣科技成果質押融資。
【金融風險】 堅持早識別、早預警、早發現、早處置,穩妥審慎應對各類風險,在金融風險持續暴露、地方法人金融機構風險突出的嚴峻形勢下,保持自治區金融運行總體穩定。2020年末全區金融機構不良貸款率同比下降4.17個百分點,貸款質量向好發展。
及時啟動蒙商銀行加入人民銀行金融管理與服務體系工作,完成新舊銀行業務資質承接和系統切換,保證蒙商銀行順利開業。制定全區人民銀行攻堅戰工作方案,明確具體任務和職責分工,對170家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逐家制定風險應對處置方案。按照“一行一策”原則細化具體措施。推動自治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和內蒙古銀行改革,督促高風險村鎮銀行發起行落實主體責任,參與轄區金融機構風險處置,配合做好企業風險化解處置工作。
按季對全區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央行評級,強化評級結果運用。對高風險機構央行評級進行紅線指標調整,采取早期糾正措施。按日跟蹤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流動性,對重點機構實施“一日兩報”。落實存款保險政策要求,完成171家投保機構存款保險費率核定工作,并開展現場核查。發揮差別費率風險校正作用,通過下發警示函、早期糾正通知書,促進金融機構審慎經營。部署存款保險標識啟用工作,開展存款保險宣傳,提升公眾對存款保險的認知度。
【金融監管政策落實】 在全國率先落地金融委辦公室地方協調機制,與自治區政府金融工作議事協調機制協作配合,組織召開季度例會、專題會議,通報金融形勢,會商金融支持穩企業保就業、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地方法人銀行改革重組等重點工作,協同推進政策落實。提請自治區人大審議通過《內蒙古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推動建立自治區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制定信息數據共享辦法,構建部門間信息數據共享框架。協調機制運行的基礎性制度初步建立,各項工作運轉順暢。
【外匯管理服務】 2020年,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改革新政惠及全區1600余家涉外企業,資本項目外匯資金便利結匯1070萬美元,通過綠色通道辦理防疫物資進出口收付匯1300余萬美元。開展跨境金融區塊鏈服務平臺試點,企業出口融資時限由2~3天縮短為15分鐘。推動包鋼和鄂爾多斯財務公司開辦即期結售匯業務,累計為企業節約成本1625.6萬元。深化金融對外開放,與蒙古國黨中央銀行舉辦視頻會議,就雙邊本幣合作和反洗錢等議題開展交流。組織跨境人民幣業務政策宣講,對接涉外企業金融需求。2020年全區跨境收支總額220.2億美元,同比增長16.2%。結售匯總額150.3億美元,同比增長18.9%。人民幣跨境收支總額457.5億元,同比增長26.6%。
【支付環境建設】 組織“春暖草原惠民消費節”,自治區政府主要領導出席啟動儀式,活動期間發放惠民消費券272萬張,直接帶動消費1.7億元。推動移動支付便民工程,開展全國首家“云閃付”線上消費助農助牧直播,2020年全區40所高校、35個綜合商圈、18項公共事業繳費完成移動支付受理改造。掛賬銷號金融服務空白行政村,實現農牧區支付環境建設指標數字化管理。全面部署涉賭涉詐資金鏈治理和“斷卡”行動,累計排查銀行和支付賬戶2.2億戶、特約商戶111.1萬戶,對可疑賬戶采取限制措施。強化銀警合作,與自治區公安廳建立線索移交機制,配合偵破跨境賭博案,凍結賬戶資金2億元。配合自治區黨委開展煤炭資源領域專項整治,派出人員參與專班工作,配合自治區紀委監委和公安部門累計查詢煤炭資源企業268家,參與問題企業研判處置。
【征信管理】 2020年累計調整個人和企業信貸逾期記錄2.5萬筆,合計金額204.6億元,減免罰息2億元。推廣金融機構代理個人信用報告自助查詢,布放自助查詢設備250臺。推進小微企業和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建檔立卡貧困戶信用檔案建設實現全覆蓋,共為316.5萬農牧戶建立信用檔案,79.9萬信用戶獲得無擔保無抵押的信用貸款,2020年末貸款余額451.1億元。
【經理國庫】 全區156家各級國庫及時準確辦理財政預算收入和預算支出。高效辦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專項資金、黨中央直達資金和抗疫特別國債資金撥付。落實減稅降費政策。全區財政支出聯網實現全覆蓋,財政實撥業務、國庫集中支付業務辦結時間大幅縮短,95%以上退庫業務實現電子化。加強國庫監督管理,對違規占壓財政資金的金融機構給予行政處罰。
【反洗錢】 依托公安+金融“雙專班”機制開展金融領域掃黑除惡專項行動,會同地方金融監管局排查非金融機構和地方金融組織8千余個,治理金融領域亂象。配合政法部門開展涉黑涉惡案件反洗錢協查,2020年累計開展反洗錢協查49起,發出反洗錢調查通知書501份,涉及涉案主體731個、資金賬戶1863戶。推進反洗錢協調機制建設,推動7起案件以洗錢罪入罪,以掩飾、隱瞞非法所得罪宣判5起。加強金融機構反洗錢監管,開展執法檢查、反洗錢評級、風險評估。舉辦全區金融機構洗錢案件線索分析研判大比武,提升反洗錢隊伍工作能力。
【貨幣發行】 加強人民幣流通管理,開發人民幣非現場監管云平臺,完成2020年新版人民幣發行,對全區28家現金服務示范區開展自評估,組織現金服務進社區、進市場,整治拒收現金行為。
【金融消費權益保護】 妥善處理金融消費者投訴咨詢,黨中央銀行“12363”熱線投訴咨詢辦結率100%。強化金融廣告治理,加入自治區整治虛假違法廣告廳際聯席會議,處置違法違規廣告19條。組織全區人民銀行和金融機構開展“守住錢袋子·金融知識普及月”宣傳活動,利用新媒體和“金融烏蘭牧騎”進行金融知識宣傳。(李連俊)
銀行保險監管
【概況】 內蒙古銀保監局為中國銀保監會省級派出機構,單位級別為正廳級,內蒙古銀保監局下設11個銀保監分局和80個監管組,內設機構20個,另設機關黨委(宣傳部)、紀委辦公室。人員編制974名,其中:省局機關235名,分局機關435名,監管組304名。2020年,全區銀行業資產總額34137.34億元,按照可比口徑,較年初增加1573.72億元,同比增長5.15%;負債總額32870.52億元,較年初增加1583.4億元,同比增長5.37%。銀行業金融機構各項貸款余額23405.55億元,較年初增加1100.03億元,同比增長5.05%;銀行業金融機構各項存款余額24444.90億元,較年初增加386.52億元,同比增長1.61%。保險業累計提供各類風險保障46.03萬億,實現保費收入740億元,賠付支出224.51億元,同比增長11.81%。
【支持企業復工復產】 細化金融支持復工復產政策措施,推動各項精準支持措施落地。開展金融支持復工復產和助力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專項督查工作,制定專項督查工作實施方案,細化分解57項具體工作,實現11個分局現場督查全覆蓋。推動政銀企對接活動,創新信貸產品和金融服務,新增各項貸款1100億元,增長5.05%,對受疫情影響較重企業采取緩繳保費、費率優惠等方式提供保險保障。
【助推地方經濟高質量發展】 支持自治區基礎設施建設,重點項目貸款余額達6631億元。發展綠色金融,銀行機構綠色融資余額1965.8億元。支持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先進制造業貸款余額481.28億元,年內累計投放148.72億元。支持現代能源產業貸款余額1230.56億元,較年初增加128.64億元。助力科創產業發展,支持科創型企業項目107個,貸款余額60.78億元,較年初增加28.1億元。
【助力脫貧攻堅】 構建“立體化、便捷化、特色化、精準化、長效化”的金融扶貧工作機制,引導銀行保險機構按照“四不摘”政策,加大金融扶貧支持力度。推動扶貧小額信貸精準投放、能貸盡貸,累計發放信貸137.6億元,較年初增加27.41億元,增速24.88%。發揮保險強農惠牧功能作用,大宗農產品保險累計覆蓋農戶245萬戶次、保額564億元,為蒙古馬、苜蓿等30余種地方特色農畜產品提供風險保障48.7億元。實行大病保險傾斜支付政策,報銷起付線降低50%,累計向貧困參保人員賠付5441.61萬元。配合做好定點扶貧工作,累計向“兩旗”投放各項貸款余額94.32億元,投入幫扶資金716.48萬元,推動減貧57532人,貧困發生率降到1%以下,實現脫貧摘帽。
【小微企業信貸支持】 開展“百行進萬企”融資對接專項活動,對接2.4萬家小微企業融資需求,共向小微企業授信21.72億元。開展減費讓利行動,累計為民營企業、小微企業減免3.64億元利息。推動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政策落地,對1.88萬家中小微企業的418億元貸款金額實施臨時性延期還本,對1.38萬家中小微企業的15.5億元貸款利息實施臨時性延期付息,有效緩解了小微企業的資金壓力。
【“三農三牧”金融服務】 創新“三農”和扶貧貸款產品、保險產品,滿足各類農牧業經營主體和貧困人口的金融需求。截至2020年底,大中型銀行分支機構普惠型涉農貸款余額414.79億元,較年初增加99.12億元;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普惠型涉農貸款余額1430.87億元,較年初增加167.52億元。
【包商銀行后續風險處置、破產清算】 落實相關要求,按規定審批蒙商銀行開業,依法完成包商銀行破產申請初審。制定細化風險處置預案和接收安排,對新時代信托實施全方位接管。
【不良資產清收處置】 按照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全面準確反映資產真實情況,制定不良貸款清收處置三年行動方案,代擬訂清收處置銀行業不良貸款專項行動方案,督導地方銀行真實入賬不良貸款、處置不良貸款達到歷史之最,不良率同比出現下降。
【推進高風險機構摘帽脫困】 實施盯住式、貼身式監管,制定出臺高風險農合機構處置包聯機制、監管工作“一對一”聯動會商機制、高風險村鎮銀行處置“1+N”聯動機制,督導高風險中小銀行逐一制定和實施風險化解處置三年規劃方案,指導中小銀行補充資本。助力自治區聯社改革,穩步推進6家農合機構改制工作,推進一批高風險機構“摘帽”。
【重點風險領域防控】 縱深推進打擊非法集資、處置P2P以及重點行業掃黑除惡行動,阻斷非法金融向金融系統傳染風險的渠道。嚴防流動性風險,制定中小銀行應對集中取款事件處置預案,聯動相關部門制定突發事件應對和處置的措施,防范信用風險、聲譽風險引致流動性風險。加強車險風險防控,清理多家“空殼”保險中介機構。
【遏制案件風險】 啟動“案件專項清理整頓年”活動,加快陳案處置進度,處置歷年陳案,大幅化解案件存量。堅持預防為主、處置為要,穩妥處置大案要案風險,控制新增案件數量,案發數量和涉案金額同比均呈現下降趨勢。
【規范法人機構股東股權】 部署開展農村中小金融機構2018—2020年股東股權專項整治,實現機構檢查全覆蓋。依法限制嚴重違法違規問題股東的相關權利。全面完成93家農合機構成股權確權及托管工作。
【內控合規管理】 啟動“內控合規管理年”活動,開展市場亂象整治“回頭看”和行業政治生態整頓專項行動。2020年累計行政處罰161項,罰沒金額2596萬元,取消8名高管人員任職資格、禁止7人從事銀行業工作。
【信貸結構優化】 2020年末,轄內銀行業中長期貸款余額15937.38億元,較年初增加832.20億元,增幅5.51%,高于全部貸款增速0.46個百分點;其中六家大型銀行制造業中長期貸款余額740.74億元,較年初增加118.67億元,增速19.08%,高于各項貸款增速12個百分點以上,完成“大型銀行制造業中長期貸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貸款增速”的目標。2020年末,精準扶貧貸款余額824.81億元,為本地區全部如期實現脫貧摘帽作出了貢獻。
【助力產業轉型升級】 推動轄區銀行機構以市場為導向,利用大數據、移動渠道等方式提升服務效率。開發“云稅貸”“小微快貸”等產品,解決部分科技型企業貸款中的痛點、難點問題。創新擔保服務方式,推出“科技貸”“政保貸”“助保貸”“政采貸”“乳產業鏈”等特色服務模式。引導股份制銀行積極參與跨境金融區塊鏈試點,運用區塊鏈技術實現多維技術共享,支持實體企業貿易融資。2020年末,轄內銀行業非法人機構為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升級項目投放貸款余額為440.33億元,向戰略性新興產業投放貸款余額為811.99億元。(廖慧 樊越)
證券監管
【概況】 內蒙古證監局前身是“內蒙古自治區證券委員會”,成立于1993年5月4日,隸屬于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1995年9月11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正式批準成立內蒙古自治區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1998年12月19日,內蒙古自治區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管理,更名為“中國證監會呼和浩特特派員辦事處”,為準廳級事業單位。2004年3月1日,呼和浩特特派員辦事處更名為“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內蒙古監管局”,簡稱“內蒙古證監局”。內蒙古證監局作為證監會的派出機構,在中國證監會的垂直領導和授權下,依法履行下列監管職責: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中國證監會授權,對轄區內證券發行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基金銷售機構,以及從事證券期貨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市場主體實施日常監管;對轄區股權市場監管工作進行指導、協調和監督;防范和處置轄區有關市場風險;對證券期貨違法違規行為實施調查、作出行政處罰;證券期貨投資者教育和保護;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中國證監會授權的其他職責。內設辦公室、黨務(紀檢)工作辦公室、公司監管處、機構監管處、稽查處、綜合業務監管處。核定人員編制39人。2020年末,實有人員38人。
【上市公司】 截至2020年底,全區共有上市公司26家。其中,主板21家,中小板2家,創業板3家;國有控股8家,民營控股16家,公眾公司2家。截至2020年末,我區上市公司總股本為973.22億股,總市值達6335.93億元,資產規模合計6603.62億元。2020年,上市公司實現營業總收入3731.50億元(除金融保險類企業西水股份,其余25家公司總收入為3520.61億元),凈利潤-182.97億元(西水股份虧損405.16億元,剔除西水股份,其余25家公司實現凈利潤222.20億元),平均凈資產收益率-0.30%(剔除西水股份,其余25家公司平均凈資產收益率為5.21%),平均每股收益-0.07元(剔除西水股份,其余25家公司每股收益為0.25元)。其中,營業總收入超過50億元的有14家(含西水股份),最高為內蒙古伊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968.86億元;凈利潤在1億元以上的有16家,最高為內蒙古伊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70.99億元;每股收益在0.5元以上的有5家,最高為內蒙古伊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1.17元。2020年,赤峰黃金、蘭太實業發行股份購買資產配套融資13.1億元;蒙草生態發行優先股融資8億元。
【擬上市企業】 轄區共有IPO(是首次公開募股)在審企業3家,在輔導公司7家。
【新三板掛牌公司】 全區共有新三板掛牌公司49家。其中,國有控股7家,民營控股39家,公眾公司3家。截至2021年4月30日,共有43家掛牌公司按時披露年報。截至2020年12月31日,43家公司已披露年報顯示,掛牌公司總股本為43.42億股;資產總計211.93億元;全年實現營業總收入127.98億元,同比減少1.47%;歸屬于掛牌公司股東凈利潤合計6.29億元,同比增長24.55%;平均基本每股收益0.12元,同比下降25%。其中,營業總收入超過1億元的有20家,最高為賽科星35.05億元;歸母凈利潤在2000萬元以上的有10家,最高為賽科星2.65億元;每股收益在0.5元以上的有6家,最高為云科數據1.18元。2020年,新三板精選層企業大唐藥業公開發行實現融資2.9億元;北方時代、圣氏化學、英華融泰、天昱園、云科數據、信元網安6家新三板掛牌公司通過非公開發行實現融資0.77億元。
2020年IPO在審企業情況表
2020年IPO在輔導企業情況表
【公司債發行】 內蒙古蒙電華能熱電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等15家債券發行人發行公司債募集資金339.76億元。
【證券經營機構】 全區共有證券公司2家,分公司22家,證券營業部101家(其中恒泰證券27家,國融證券15家,其他公司59家),本地公司外埠營業部164家。2020年,全區代理證券交易總額16370.96億元,較2019年增加24.20%。從交易品種看,A股占65.41%,基金占2.39%,債券占3.36%,債券回購交易占28.47%,其他證券交易占0.35%。2020年,全區證券經營機構實現營業收入34.45億元,較2019年減少5.23%,其中手續費收入及傭金收入為19.20億元,利息收入9.00億元。實現利潤總額9.36億元,凈利潤7.60億元。
【期貨經營機構】 截至2020年底,全區共有期貨營業部10家。
2020年證券公司經營狀況表
【私募基金】 全區共有私募基金管理人54家,其中私募證券管理人3家,私募股權、創業投資類管理人50家,其他類管理人1家。管理基金115只,按類型統計,私募證券投資基金15只,私募股權投資基金82只,創業投資基金15只,其他私募投資基金3只;按認繳管理規模統計,5000萬以內的62只,5000萬至1億的15只,1億至5億的21只,5億至10億的7只,10億至50億的10只。
【上市公司日常監管】 全面掌握問題和風險,針對性制定監管計劃。堅持管少管精原則,適時調整公司風險等級,聚焦問題公司、高風險公司。全年完成各類檢查5家次。積極引導轄區上市公司參與疫情防控,履行社會責任,15家公司累計捐款捐物4.17億元。緊抓“四個關鍵”,著力推動上市公司質量提升,制定《內蒙古證監局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任務分工表》,明確局內各處室任務分工,與地方政府形成合力;抓住關鍵環節,注重企業培育把好入口關的同時,深入推進分行業監管,促進質量提高;盯住“關鍵少數”,解決關鍵問題,對存量高質押公司分類施策,穩妥處置資金占用、違規擔保等問題,推進企業“清欠解保”,集中力量壓降風險。
【經營機構合規風控能力】 針對轄區證券分支機構因“飛單”事件引發群訪群訴、證券公司因執業不當引發大量投訴舉報等突發風險,在全力做好維穩工作的同時,從快從嚴查處違法違規問題,及時向市場及受害者表明監管態度,引導投資者合法維權。積極協調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平穩有序完成轄區相關證券分支機構接管工作。完成對恒泰證券、國融證券被暫停業務的現場驗收,推動兩家公司逐步恢復正常化運營。建立完善證券公司風險臺賬,加強對資管產品、資產支持證券等重點業務領域的風險監測,持續跟進和督導存量風險化解工作。推動解決國融證券、恒泰證券股權結構和公司治理規范問題,強化兩家公司合規風險管控。持續監測兩家證券公司資產管理業務規范整改進度,實現有序平穩壓降縮減。在2020年分類評價中,兩家證券法人機構的監管評級實現大幅提升,恢復到歷史最好水平。全年開展現場檢查和核查27家次,采取3項行政監管措施。借力行業協會,開展2019年度分支機構分類評價工作,探索建立風險排查機制,強化證券分支機構分類監管和借力監管。
2020年期貨經營機構經營狀況表
【新三板改革】 對于基礎層企業,督促其合法合規穩健經營;對于創新層企業,強化監管的同時,支持企業做大做強;對于精選層企業,推動企業規范運作和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為企業轉板上市夯實基礎。以問題和風險為導向,督促中介機構歸位盡責,提高現場檢查效果。首次采取與股轉公司聯合檢查的方式提高工作質效。推動新三板改革落地見效,以培訓、調研和專家會診等多種方式,向市場宣傳新三板改革舉措,年內12家企業對標進入創新層,1家企業成功晉級新三板精選層,成為全國首批32家晉級精選層企業之一。1家企業接受申報新三板精選層的輔導。
【稽查執法】 全面貫徹落實“總對總”機制,加強與日常監管的執法協同,明確公司機構類簡單案件的查辦機制,推動監管處室直接立案、直接調查、直接移送審理。強化線索發現、案件管理和執法協作,不斷提高辦案質效。全年共承辦各類案件10起,協查11起,初查案件量和立案案件量均為歷年最高。年內完成2起自立案件的行政處罰,罰沒金額100余萬元。
【行政監管】 全年累計對轄區相關市場主體出具行政監管措施4份。對轄區新三板掛牌公司和私募基金管理人涉嫌違法違規事項稽查提前介入調查。及時將市場主體違法違規信息記入誠信檔案,并在行政許可審核、并購重組分道制審核、出具持續監管意見等工作中積極查詢使用。把檢查發現問題納入證券期貨機構分類評價和審計執業質量評價,加強懲戒措施與日常監管的聯動性。
【市場整治】 開展“股市黑嘴”“非法薦股”等專項整治行動。制定行動方案,向公安廳、網信辦和轄區證券機構征集轄區內有效線索,通過現場查實取締1家非法薦股機構。結合投訴舉報和輿情監測情況,認真梳理交易場所風險隱患,及時向地方政府轉交線索,強化敏感時期的風險提示。配合地方政府推進各類交易場所清理整頓“攻堅戰”相關工作,積極傳遞政策信息,主動揭示部分交易場所的違法違規問題和風險隱患;積極參與轄區交易場所現場檢查工作,督促地方政府落實屬地責任。
【化解股票質押風險】 通過一線調研,分析風險成因,向地方政府獻計獻策,探究風險化解的根本方法。以證監會副主席向自治區政府通報內蒙古資本市場風險狀況為契機,推動轄區相關政策落地實施。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推動企業復產復工建議得到自治區領導的重視和批示。年內凈化解2家高比例質押公司,4家質押比例在70%~80%的公司將質押比例降至70%以下。
【常態化處置公司風險】 在公司風險處置過程中,重點關注3家公司經營風險,推動化解ST明科、華資實業股票質押風險。針對西水股份子公司天安財險被接管事件開展一系列針對性工作。
【處置部分公司經營風險】 多次向自治區政府通報包鋼股份面值退市風險,推動政府出臺《推動包頭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包鋼集團作出大額增持承諾。針對君正集團跨界并購生物制藥資產、大額變更募集資金用途、出售華泰保險股權等事項,聯合上交所對公司現場檢查,及時回應市場關注。
【防范債券違約風險】 督促發行人合理控制負債規模,重視流動性管理,嚴格履行還本付息義務;通過現場檢查提醒發行人牢固樹立募集資金專款專用意識、重大事項及時披露意識;壓實受托管理人責任,督促其嚴格履行核查驗證、專業把關職責;發揮局所聯動優勢,加強日常風險研判,全年開展公司債券現場檢查3家次,公司債及ABS到期兌付21只、回售20只。成功化解“呼公交05”債兌付風險。全年未發生公司債券發行人兌付違約風險事件。
【私募基金兌付違約風險防控】 根據投訴舉報線索,對存在較大兌付風險和業務合規風險的私募管理人深入核查,及時采取監管措施,傳導監管壓力。促成1只違約基金管理人與投資者達成和解,為投資者挽回近1億元的投資本金。推動運用稽查手段對1家涉系高風險私募管理人3只在管基金LP資金來源進行了穿透核查,排除了發生兌付風險的可能性。
【服務市場】 多次向自治區政府專項報告轄區資本市場發展情況,落實自治區分管副主席的指示批示,協調解決企業上市過程中存在問題,推進企業加快上市進度。協調政府工作組赴鄭商所推動自治區優勢農產品馬鈴薯和葵花籽進入期貨上市品種名錄。加大對上市后備企業調研力度,邀請專家對企業上市進行會診。推動和聯合上交所、深交所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多次對擬上市企業開展專題培訓,進行政策講解、業務指導。局領導帶隊到興安盟、通遼市、呼倫貝爾市等資本市場欠發展地區,推動發掘培育上市后備企業。全年推動轄區各類市場主體在交易所市場實現融資160.39億元。其中,1家晉級新三板精選層企業公開發行融資2.9億元,上市公司再融資54.58億元,公司債及ABS融資102.51億元,新三板掛牌企業定向增發0.77億元,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不斷增強。
【投資者保護】 做好投資者關系管理,保障投資者參與權。推動轄區上市公司健全內控制度、推行網絡投票,支持中小股東參與重大事項決策,有效保障中小投資者的參與權。嚴格執行信息披露制度,保障投資者知情權。全年轄區上市公司發布定期報告263份,臨時公告2927份,接待投資者調研6次,在E互動、互動易等平臺回復提問3680條,回復機構投資者電話19次。落實分紅制度,16家上市公司在2019年年報披露現金股利分紅方案,總金額為128.66億元,同比增長28.17%。線上和線下相結合,開展走進上市公司活動,通過走訪、座談等形式深入上市公司,暢通溝通渠道。指導證券期貨業協會適時開展科創板、創業板和新三板改革等專題培訓。培育理性投資價值投資理念,持續加強投保工作力度。指導轄區行業協會、市場經營主體、投教基地制作投教產品,舉辦《股東來了》2020內蒙古片區活動。推進投資者教育納入轄區國民教育體系,指導投教基地編寫出版首本少數民族地區青少年財商讀本,開設“學法知法·懂法守法做理性投資者”線上直播課堂并作為高校選修課。督促經營機構落實投訴處理首要責任,推進糾紛化解多元化,全年處理各類糾紛案件144件,提升投資者訴求服務的質量和效率。(王俊生)


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
【概況】 中國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內設職能處室24個:辦公室(黨委辦公室)、法律事務處(金融消費權益保護處)、貨幣信貸管理處(跨境人民幣業務辦公室)、金融穩定處、調查統計處、會計財務處、支付結算處、反洗錢處、科技處、貨幣金銀處、國庫處、內審處、人事處(黨委組織部)、金融研究處、征信管理處、國際收支處(外匯綜合處)、經常項目管理處、資本項目管理處、事后監督中心、保衛處、離退休干部處、紀檢監察辦公室、工會辦公室、宣傳群工部,直屬單位5個:營業部、后勤服務中心、鈔票處理中心、清算中心、電子結算中心。
2020年末,全區社會融資規模存量為36816億元,按可比口徑計算,同比增長5.6%;全年社會融資規模增量2139.4億元,是上年的1.4倍。人民幣全部貸款余額23249.2億元,按可比口徑計算,同比增長4.8%,較上年末增加1117.4億元;人民幣全部存款余額24970億元,同比增長5.6%,較上年末增加1324.8億元。
【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 落實全面降準、普惠定向降準、中小銀行定向降準、縣域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當地貸款考核政策,累計釋放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可貸資金323.3億元。用足再貸款再貼現政策,運用專項再貸款政策為疫情防控保障企業發放貸款20.6億元、實際利率1.03%;運用再貸款再貼現政策向小微企業、農牧戶發放普惠貸款50億元,平均利率4.48%。金融機構運用再貸款、再貼現資金發放的貸款或貼現利率均低于同期同檔次貸款或貼現利率。
【穩企業保就業】 制定《自治區金融支持穩企業保就業工作方案》,構建自治區、盟市、旗縣三級聯動工作機制。圍繞企業融資癥結,在推進首貸、無還本續貸、信用貸等方面促進銀企合作,聯合自治區黨委統戰部、工商聯舉辦金融助力民營企業穩產達產對接會,2020年全區累計召開政銀企對接會258次,企業共計獲得貸款671.3億元。會同政府有關部門共同摸排全區需要支持的重點領域和重點群體,采取名單制管理和名單推送方式,促進產融有效匹配。建立重點企業信息庫,全年累計向4509家重點企業發放貸款2299.6億元。推廣貸款延期還本付息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貸款信用支持工具,按月監測通報各盟市、各金融機構兩項工具執行情況。全區金融機構全年累計為4.9萬家(次)企業辦理貸款延期還本付息1014.9億元。地方法人銀行機構普惠小微企業貸款延期率提高至62.4%。
【實體經濟融資】 推進市場報價貸款利率改革,完成存量貸款利率定價基準轉換,推動金融機構通過減免費用、降低利率等方式,主動向企業減費讓利,緩解市場主體融資負擔。2020年,企業貸款加權平均利率4.91%,同比下降0.33個百分點;其中,小微企業貸款加權平均利率6.07%,同比下降0.45個百分點。全年金融機構向實體經濟讓利24.3億元。
【融資渠道】 引導銀行承購地方政府債券。全區11家企業通過銀行間債券市場融資670億元,同比多融資290億元。發展應收賬款融資業務。推動金融精準扶貧與鄉村振興戰略相結合,發展活體牲畜質押貸款和農牧區承包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推廣科技成果質押融資。
【金融風險】 堅持早識別、早預警、早發現、早處置,穩妥審慎應對各類風險,在金融風險持續暴露、地方法人金融機構風險突出的嚴峻形勢下,保持自治區金融運行總體穩定。2020年末全區金融機構不良貸款率同比下降4.17個百分點,貸款質量向好發展。
及時啟動蒙商銀行加入人民銀行金融管理與服務體系工作,完成新舊銀行業務資質承接和系統切換,保證蒙商銀行順利開業。制定全區人民銀行攻堅戰工作方案,明確具體任務和職責分工,對170家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逐家制定風險應對處置方案。按照“一行一策”原則細化具體措施。推動自治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和內蒙古銀行改革,督促高風險村鎮銀行發起行落實主體責任,參與轄區金融機構風險處置,配合做好企業風險化解處置工作。
按季對全區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央行評級,強化評級結果運用。對高風險機構央行評級進行紅線指標調整,采取早期糾正措施。按日跟蹤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流動性,對重點機構實施“一日兩報”。落實存款保險政策要求,完成171家投保機構存款保險費率核定工作,并開展現場核查。發揮差別費率風險校正作用,通過下發警示函、早期糾正通知書,促進金融機構審慎經營。部署存款保險標識啟用工作,開展存款保險宣傳,提升公眾對存款保險的認知度。
【金融監管政策落實】 在全國率先落地金融委辦公室地方協調機制,與自治區政府金融工作議事協調機制協作配合,組織召開季度例會、專題會議,通報金融形勢,會商金融支持穩企業保就業、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地方法人銀行改革重組等重點工作,協同推進政策落實。提請自治區人大審議通過《內蒙古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推動建立自治區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制定信息數據共享辦法,構建部門間信息數據共享框架。協調機制運行的基礎性制度初步建立,各項工作運轉順暢。
【外匯管理服務】 2020年,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改革新政惠及全區1600余家涉外企業,資本項目外匯資金便利結匯1070萬美元,通過綠色通道辦理防疫物資進出口收付匯1300余萬美元。開展跨境金融區塊鏈服務平臺試點,企業出口融資時限由2~3天縮短為15分鐘。推動包鋼和鄂爾多斯財務公司開辦即期結售匯業務,累計為企業節約成本1625.6萬元。深化金融對外開放,與蒙古國黨中央銀行舉辦視頻會議,就雙邊本幣合作和反洗錢等議題開展交流。組織跨境人民幣業務政策宣講,對接涉外企業金融需求。2020年全區跨境收支總額220.2億美元,同比增長16.2%。結售匯總額150.3億美元,同比增長18.9%。人民幣跨境收支總額457.5億元,同比增長26.6%。
【支付環境建設】 組織“春暖草原惠民消費節”,自治區政府主要領導出席啟動儀式,活動期間發放惠民消費券272萬張,直接帶動消費1.7億元。推動移動支付便民工程,開展全國首家“云閃付”線上消費助農助牧直播,2020年全區40所高校、35個綜合商圈、18項公共事業繳費完成移動支付受理改造。掛賬銷號金融服務空白行政村,實現農牧區支付環境建設指標數字化管理。全面部署涉賭涉詐資金鏈治理和“斷卡”行動,累計排查銀行和支付賬戶2.2億戶、特約商戶111.1萬戶,對可疑賬戶采取限制措施。強化銀警合作,與自治區公安廳建立線索移交機制,配合偵破跨境賭博案,凍結賬戶資金2億元。配合自治區黨委開展煤炭資源領域專項整治,派出人員參與專班工作,配合自治區紀委監委和公安部門累計查詢煤炭資源企業268家,參與問題企業研判處置。
【征信管理】 2020年累計調整個人和企業信貸逾期記錄2.5萬筆,合計金額204.6億元,減免罰息2億元。推廣金融機構代理個人信用報告自助查詢,布放自助查詢設備250臺。推進小微企業和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建檔立卡貧困戶信用檔案建設實現全覆蓋,共為316.5萬農牧戶建立信用檔案,79.9萬信用戶獲得無擔保無抵押的信用貸款,2020年末貸款余額451.1億元。
【經理國庫】 全區156家各級國庫及時準確辦理財政預算收入和預算支出。高效辦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專項資金、黨中央直達資金和抗疫特別國債資金撥付。落實減稅降費政策。全區財政支出聯網實現全覆蓋,財政實撥業務、國庫集中支付業務辦結時間大幅縮短,95%以上退庫業務實現電子化。加強國庫監督管理,對違規占壓財政資金的金融機構給予行政處罰。
【反洗錢】 依托公安+金融“雙專班”機制開展金融領域掃黑除惡專項行動,會同地方金融監管局排查非金融機構和地方金融組織8千余個,治理金融領域亂象。配合政法部門開展涉黑涉惡案件反洗錢協查,2020年累計開展反洗錢協查49起,發出反洗錢調查通知書501份,涉及涉案主體731個、資金賬戶1863戶。推進反洗錢協調機制建設,推動7起案件以洗錢罪入罪,以掩飾、隱瞞非法所得罪宣判5起。加強金融機構反洗錢監管,開展執法檢查、反洗錢評級、風險評估。舉辦全區金融機構洗錢案件線索分析研判大比武,提升反洗錢隊伍工作能力。
【貨幣發行】 加強人民幣流通管理,開發人民幣非現場監管云平臺,完成2020年新版人民幣發行,對全區28家現金服務示范區開展自評估,組織現金服務進社區、進市場,整治拒收現金行為。
【金融消費權益保護】 妥善處理金融消費者投訴咨詢,黨中央銀行“12363”熱線投訴咨詢辦結率100%。強化金融廣告治理,加入自治區整治虛假違法廣告廳際聯席會議,處置違法違規廣告19條。組織全區人民銀行和金融機構開展“守住錢袋子·金融知識普及月”宣傳活動,利用新媒體和“金融烏蘭牧騎”進行金融知識宣傳。(李連俊)
銀行保險監管
【概況】 內蒙古銀保監局為中國銀保監會省級派出機構,單位級別為正廳級,內蒙古銀保監局下設11個銀保監分局和80個監管組,內設機構20個,另設機關黨委(宣傳部)、紀委辦公室。人員編制974名,其中:省局機關235名,分局機關435名,監管組304名。2020年,全區銀行業資產總額34137.34億元,按照可比口徑,較年初增加1573.72億元,同比增長5.15%;負債總額32870.52億元,較年初增加1583.4億元,同比增長5.37%。銀行業金融機構各項貸款余額23405.55億元,較年初增加1100.03億元,同比增長5.05%;銀行業金融機構各項存款余額24444.90億元,較年初增加386.52億元,同比增長1.61%。保險業累計提供各類風險保障46.03萬億,實現保費收入740億元,賠付支出224.51億元,同比增長11.81%。
【支持企業復工復產】 細化金融支持復工復產政策措施,推動各項精準支持措施落地。開展金融支持復工復產和助力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專項督查工作,制定專項督查工作實施方案,細化分解57項具體工作,實現11個分局現場督查全覆蓋。推動政銀企對接活動,創新信貸產品和金融服務,新增各項貸款1100億元,增長5.05%,對受疫情影響較重企業采取緩繳保費、費率優惠等方式提供保險保障。
【助推地方經濟高質量發展】 支持自治區基礎設施建設,重點項目貸款余額達6631億元。發展綠色金融,銀行機構綠色融資余額1965.8億元。支持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先進制造業貸款余額481.28億元,年內累計投放148.72億元。支持現代能源產業貸款余額1230.56億元,較年初增加128.64億元。助力科創產業發展,支持科創型企業項目107個,貸款余額60.78億元,較年初增加28.1億元。
【助力脫貧攻堅】 構建“立體化、便捷化、特色化、精準化、長效化”的金融扶貧工作機制,引導銀行保險機構按照“四不摘”政策,加大金融扶貧支持力度。推動扶貧小額信貸精準投放、能貸盡貸,累計發放信貸137.6億元,較年初增加27.41億元,增速24.88%。發揮保險強農惠牧功能作用,大宗農產品保險累計覆蓋農戶245萬戶次、保額564億元,為蒙古馬、苜蓿等30余種地方特色農畜產品提供風險保障48.7億元。實行大病保險傾斜支付政策,報銷起付線降低50%,累計向貧困參保人員賠付5441.61萬元。配合做好定點扶貧工作,累計向“兩旗”投放各項貸款余額94.32億元,投入幫扶資金716.48萬元,推動減貧57532人,貧困發生率降到1%以下,實現脫貧摘帽。
【小微企業信貸支持】 開展“百行進萬企”融資對接專項活動,對接2.4萬家小微企業融資需求,共向小微企業授信21.72億元。開展減費讓利行動,累計為民營企業、小微企業減免3.64億元利息。推動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政策落地,對1.88萬家中小微企業的418億元貸款金額實施臨時性延期還本,對1.38萬家中小微企業的15.5億元貸款利息實施臨時性延期付息,有效緩解了小微企業的資金壓力。
【“三農三牧”金融服務】 創新“三農”和扶貧貸款產品、保險產品,滿足各類農牧業經營主體和貧困人口的金融需求。截至2020年底,大中型銀行分支機構普惠型涉農貸款余額414.79億元,較年初增加99.12億元;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普惠型涉農貸款余額1430.87億元,較年初增加167.52億元。
【包商銀行后續風險處置、破產清算】 落實相關要求,按規定審批蒙商銀行開業,依法完成包商銀行破產申請初審。制定細化風險處置預案和接收安排,對新時代信托實施全方位接管。
【不良資產清收處置】 按照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全面準確反映資產真實情況,制定不良貸款清收處置三年行動方案,代擬訂清收處置銀行業不良貸款專項行動方案,督導地方銀行真實入賬不良貸款、處置不良貸款達到歷史之最,不良率同比出現下降。
【推進高風險機構摘帽脫困】 實施盯住式、貼身式監管,制定出臺高風險農合機構處置包聯機制、監管工作“一對一”聯動會商機制、高風險村鎮銀行處置“1+N”聯動機制,督導高風險中小銀行逐一制定和實施風險化解處置三年規劃方案,指導中小銀行補充資本。助力自治區聯社改革,穩步推進6家農合機構改制工作,推進一批高風險機構“摘帽”。
【重點風險領域防控】 縱深推進打擊非法集資、處置P2P以及重點行業掃黑除惡行動,阻斷非法金融向金融系統傳染風險的渠道。嚴防流動性風險,制定中小銀行應對集中取款事件處置預案,聯動相關部門制定突發事件應對和處置的措施,防范信用風險、聲譽風險引致流動性風險。加強車險風險防控,清理多家“空殼”保險中介機構。
【遏制案件風險】 啟動“案件專項清理整頓年”活動,加快陳案處置進度,處置歷年陳案,大幅化解案件存量。堅持預防為主、處置為要,穩妥處置大案要案風險,控制新增案件數量,案發數量和涉案金額同比均呈現下降趨勢。
【規范法人機構股東股權】 部署開展農村中小金融機構2018—2020年股東股權專項整治,實現機構檢查全覆蓋。依法限制嚴重違法違規問題股東的相關權利。全面完成93家農合機構成股權確權及托管工作。
【內控合規管理】 啟動“內控合規管理年”活動,開展市場亂象整治“回頭看”和行業政治生態整頓專項行動。2020年累計行政處罰161項,罰沒金額2596萬元,取消8名高管人員任職資格、禁止7人從事銀行業工作。
【信貸結構優化】 2020年末,轄內銀行業中長期貸款余額15937.38億元,較年初增加832.20億元,增幅5.51%,高于全部貸款增速0.46個百分點;其中六家大型銀行制造業中長期貸款余額740.74億元,較年初增加118.67億元,增速19.08%,高于各項貸款增速12個百分點以上,完成“大型銀行制造業中長期貸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貸款增速”的目標。2020年末,精準扶貧貸款余額824.81億元,為本地區全部如期實現脫貧摘帽作出了貢獻。
【助力產業轉型升級】 推動轄區銀行機構以市場為導向,利用大數據、移動渠道等方式提升服務效率。開發“云稅貸”“小微快貸”等產品,解決部分科技型企業貸款中的痛點、難點問題。創新擔保服務方式,推出“科技貸”“政保貸”“助保貸”“政采貸”“乳產業鏈”等特色服務模式。引導股份制銀行積極參與跨境金融區塊鏈試點,運用區塊鏈技術實現多維技術共享,支持實體企業貿易融資。2020年末,轄內銀行業非法人機構為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升級項目投放貸款余額為440.33億元,向戰略性新興產業投放貸款余額為811.99億元。(廖慧 樊越)
證券監管
【概況】 內蒙古證監局前身是“內蒙古自治區證券委員會”,成立于1993年5月4日,隸屬于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1995年9月11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正式批準成立內蒙古自治區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1998年12月19日,內蒙古自治區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管理,更名為“中國證監會呼和浩特特派員辦事處”,為準廳級事業單位。2004年3月1日,呼和浩特特派員辦事處更名為“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內蒙古監管局”,簡稱“內蒙古證監局”。內蒙古證監局作為證監會的派出機構,在中國證監會的垂直領導和授權下,依法履行下列監管職責: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中國證監會授權,對轄區內證券發行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基金銷售機構,以及從事證券期貨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市場主體實施日常監管;對轄區股權市場監管工作進行指導、協調和監督;防范和處置轄區有關市場風險;對證券期貨違法違規行為實施調查、作出行政處罰;證券期貨投資者教育和保護;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中國證監會授權的其他職責。內設辦公室、黨務(紀檢)工作辦公室、公司監管處、機構監管處、稽查處、綜合業務監管處。核定人員編制39人。2020年末,實有人員38人。
【上市公司】 截至2020年底,全區共有上市公司26家。其中,主板21家,中小板2家,創業板3家;國有控股8家,民營控股16家,公眾公司2家。截至2020年末,我區上市公司總股本為973.22億股,總市值達6335.93億元,資產規模合計6603.62億元。2020年,上市公司實現營業總收入3731.50億元(除金融保險類企業西水股份,其余25家公司總收入為3520.61億元),凈利潤-182.97億元(西水股份虧損405.16億元,剔除西水股份,其余25家公司實現凈利潤222.20億元),平均凈資產收益率-0.30%(剔除西水股份,其余25家公司平均凈資產收益率為5.21%),平均每股收益-0.07元(剔除西水股份,其余25家公司每股收益為0.25元)。其中,營業總收入超過50億元的有14家(含西水股份),最高為內蒙古伊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968.86億元;凈利潤在1億元以上的有16家,最高為內蒙古伊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70.99億元;每股收益在0.5元以上的有5家,最高為內蒙古伊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1.17元。2020年,赤峰黃金、蘭太實業發行股份購買資產配套融資13.1億元;蒙草生態發行優先股融資8億元。
【擬上市企業】 轄區共有IPO(是首次公開募股)在審企業3家,在輔導公司7家。
【新三板掛牌公司】 全區共有新三板掛牌公司49家。其中,國有控股7家,民營控股39家,公眾公司3家。截至2021年4月30日,共有43家掛牌公司按時披露年報。截至2020年12月31日,43家公司已披露年報顯示,掛牌公司總股本為43.42億股;資產總計211.93億元;全年實現營業總收入127.98億元,同比減少1.47%;歸屬于掛牌公司股東凈利潤合計6.29億元,同比增長24.55%;平均基本每股收益0.12元,同比下降25%。其中,營業總收入超過1億元的有20家,最高為賽科星35.05億元;歸母凈利潤在2000萬元以上的有10家,最高為賽科星2.65億元;每股收益在0.5元以上的有6家,最高為云科數據1.18元。2020年,新三板精選層企業大唐藥業公開發行實現融資2.9億元;北方時代、圣氏化學、英華融泰、天昱園、云科數據、信元網安6家新三板掛牌公司通過非公開發行實現融資0.77億元。
2020年IPO在審企業情況表
2020年IPO在輔導企業情況表
【公司債發行】 內蒙古蒙電華能熱電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等15家債券發行人發行公司債募集資金339.76億元。
【證券經營機構】 全區共有證券公司2家,分公司22家,證券營業部101家(其中恒泰證券27家,國融證券15家,其他公司59家),本地公司外埠營業部164家。2020年,全區代理證券交易總額16370.96億元,較2019年增加24.20%。從交易品種看,A股占65.41%,基金占2.39%,債券占3.36%,債券回購交易占28.47%,其他證券交易占0.35%。2020年,全區證券經營機構實現營業收入34.45億元,較2019年減少5.23%,其中手續費收入及傭金收入為19.20億元,利息收入9.00億元。實現利潤總額9.36億元,凈利潤7.60億元。
【期貨經營機構】 截至2020年底,全區共有期貨營業部10家。
2020年證券公司經營狀況表
【私募基金】 全區共有私募基金管理人54家,其中私募證券管理人3家,私募股權、創業投資類管理人50家,其他類管理人1家。管理基金115只,按類型統計,私募證券投資基金15只,私募股權投資基金82只,創業投資基金15只,其他私募投資基金3只;按認繳管理規模統計,5000萬以內的62只,5000萬至1億的15只,1億至5億的21只,5億至10億的7只,10億至50億的10只。
【上市公司日常監管】 全面掌握問題和風險,針對性制定監管計劃。堅持管少管精原則,適時調整公司風險等級,聚焦問題公司、高風險公司。全年完成各類檢查5家次。積極引導轄區上市公司參與疫情防控,履行社會責任,15家公司累計捐款捐物4.17億元。緊抓“四個關鍵”,著力推動上市公司質量提升,制定《內蒙古證監局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任務分工表》,明確局內各處室任務分工,與地方政府形成合力;抓住關鍵環節,注重企業培育把好入口關的同時,深入推進分行業監管,促進質量提高;盯住“關鍵少數”,解決關鍵問題,對存量高質押公司分類施策,穩妥處置資金占用、違規擔保等問題,推進企業“清欠解保”,集中力量壓降風險。
【經營機構合規風控能力】 針對轄區證券分支機構因“飛單”事件引發群訪群訴、證券公司因執業不當引發大量投訴舉報等突發風險,在全力做好維穩工作的同時,從快從嚴查處違法違規問題,及時向市場及受害者表明監管態度,引導投資者合法維權。積極協調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平穩有序完成轄區相關證券分支機構接管工作。完成對恒泰證券、國融證券被暫停業務的現場驗收,推動兩家公司逐步恢復正常化運營。建立完善證券公司風險臺賬,加強對資管產品、資產支持證券等重點業務領域的風險監測,持續跟進和督導存量風險化解工作。推動解決國融證券、恒泰證券股權結構和公司治理規范問題,強化兩家公司合規風險管控。持續監測兩家證券公司資產管理業務規范整改進度,實現有序平穩壓降縮減。在2020年分類評價中,兩家證券法人機構的監管評級實現大幅提升,恢復到歷史最好水平。全年開展現場檢查和核查27家次,采取3項行政監管措施。借力行業協會,開展2019年度分支機構分類評價工作,探索建立風險排查機制,強化證券分支機構分類監管和借力監管。
2020年期貨經營機構經營狀況表
【新三板改革】 對于基礎層企業,督促其合法合規穩健經營;對于創新層企業,強化監管的同時,支持企業做大做強;對于精選層企業,推動企業規范運作和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為企業轉板上市夯實基礎。以問題和風險為導向,督促中介機構歸位盡責,提高現場檢查效果。首次采取與股轉公司聯合檢查的方式提高工作質效。推動新三板改革落地見效,以培訓、調研和專家會診等多種方式,向市場宣傳新三板改革舉措,年內12家企業對標進入創新層,1家企業成功晉級新三板精選層,成為全國首批32家晉級精選層企業之一。1家企業接受申報新三板精選層的輔導。
【稽查執法】 全面貫徹落實“總對總”機制,加強與日常監管的執法協同,明確公司機構類簡單案件的查辦機制,推動監管處室直接立案、直接調查、直接移送審理。強化線索發現、案件管理和執法協作,不斷提高辦案質效。全年共承辦各類案件10起,協查11起,初查案件量和立案案件量均為歷年最高。年內完成2起自立案件的行政處罰,罰沒金額100余萬元。
【行政監管】 全年累計對轄區相關市場主體出具行政監管措施4份。對轄區新三板掛牌公司和私募基金管理人涉嫌違法違規事項稽查提前介入調查。及時將市場主體違法違規信息記入誠信檔案,并在行政許可審核、并購重組分道制審核、出具持續監管意見等工作中積極查詢使用。把檢查發現問題納入證券期貨機構分類評價和審計執業質量評價,加強懲戒措施與日常監管的聯動性。
【市場整治】 開展“股市黑嘴”“非法薦股”等專項整治行動。制定行動方案,向公安廳、網信辦和轄區證券機構征集轄區內有效線索,通過現場查實取締1家非法薦股機構。結合投訴舉報和輿情監測情況,認真梳理交易場所風險隱患,及時向地方政府轉交線索,強化敏感時期的風險提示。配合地方政府推進各類交易場所清理整頓“攻堅戰”相關工作,積極傳遞政策信息,主動揭示部分交易場所的違法違規問題和風險隱患;積極參與轄區交易場所現場檢查工作,督促地方政府落實屬地責任。
【化解股票質押風險】 通過一線調研,分析風險成因,向地方政府獻計獻策,探究風險化解的根本方法。以證監會副主席向自治區政府通報內蒙古資本市場風險狀況為契機,推動轄區相關政策落地實施。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推動企業復產復工建議得到自治區領導的重視和批示。年內凈化解2家高比例質押公司,4家質押比例在70%~80%的公司將質押比例降至70%以下。
【常態化處置公司風險】 在公司風險處置過程中,重點關注3家公司經營風險,推動化解ST明科、華資實業股票質押風險。針對西水股份子公司天安財險被接管事件開展一系列針對性工作。
【處置部分公司經營風險】 多次向自治區政府通報包鋼股份面值退市風險,推動政府出臺《推動包頭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包鋼集團作出大額增持承諾。針對君正集團跨界并購生物制藥資產、大額變更募集資金用途、出售華泰保險股權等事項,聯合上交所對公司現場檢查,及時回應市場關注。
【防范債券違約風險】 督促發行人合理控制負債規模,重視流動性管理,嚴格履行還本付息義務;通過現場檢查提醒發行人牢固樹立募集資金專款專用意識、重大事項及時披露意識;壓實受托管理人責任,督促其嚴格履行核查驗證、專業把關職責;發揮局所聯動優勢,加強日常風險研判,全年開展公司債券現場檢查3家次,公司債及ABS到期兌付21只、回售20只。成功化解“呼公交05”債兌付風險。全年未發生公司債券發行人兌付違約風險事件。
【私募基金兌付違約風險防控】 根據投訴舉報線索,對存在較大兌付風險和業務合規風險的私募管理人深入核查,及時采取監管措施,傳導監管壓力。促成1只違約基金管理人與投資者達成和解,為投資者挽回近1億元的投資本金。推動運用稽查手段對1家涉系高風險私募管理人3只在管基金LP資金來源進行了穿透核查,排除了發生兌付風險的可能性。
【服務市場】 多次向自治區政府專項報告轄區資本市場發展情況,落實自治區分管副主席的指示批示,協調解決企業上市過程中存在問題,推進企業加快上市進度。協調政府工作組赴鄭商所推動自治區優勢農產品馬鈴薯和葵花籽進入期貨上市品種名錄。加大對上市后備企業調研力度,邀請專家對企業上市進行會診。推動和聯合上交所、深交所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多次對擬上市企業開展專題培訓,進行政策講解、業務指導。局領導帶隊到興安盟、通遼市、呼倫貝爾市等資本市場欠發展地區,推動發掘培育上市后備企業。全年推動轄區各類市場主體在交易所市場實現融資160.39億元。其中,1家晉級新三板精選層企業公開發行融資2.9億元,上市公司再融資54.58億元,公司債及ABS融資102.51億元,新三板掛牌企業定向增發0.77億元,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不斷增強。
【投資者保護】 做好投資者關系管理,保障投資者參與權。推動轄區上市公司健全內控制度、推行網絡投票,支持中小股東參與重大事項決策,有效保障中小投資者的參與權。嚴格執行信息披露制度,保障投資者知情權。全年轄區上市公司發布定期報告263份,臨時公告2927份,接待投資者調研6次,在E互動、互動易等平臺回復提問3680條,回復機構投資者電話19次。落實分紅制度,16家上市公司在2019年年報披露現金股利分紅方案,總金額為128.66億元,同比增長28.17%。線上和線下相結合,開展走進上市公司活動,通過走訪、座談等形式深入上市公司,暢通溝通渠道。指導證券期貨業協會適時開展科創板、創業板和新三板改革等專題培訓。培育理性投資價值投資理念,持續加強投保工作力度。指導轄區行業協會、市場經營主體、投教基地制作投教產品,舉辦《股東來了》2020內蒙古片區活動。推進投資者教育納入轄區國民教育體系,指導投教基地編寫出版首本少數民族地區青少年財商讀本,開設“學法知法·懂法守法做理性投資者”線上直播課堂并作為高校選修課。督促經營機構落實投訴處理首要責任,推進糾紛化解多元化,全年處理各類糾紛案件144件,提升投資者訴求服務的質量和效率。(王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