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卷


綜述
【概況】 截至2020年底,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機關內設18個處室、3個派出機構、9個所屬事業單位。整合自治區環境監測中心站、12個盟市生態環境監測站,組建內蒙古自治區環境監測總站,下設12個副處級盟市分站;整合自治區環監局、東部、中部、西部環境保護督查中心,組建自治區生態環境綜合執法總隊,下設東部、中部、西部3個正處級直屬隊;整合自治區環境科學研究院、環境工程評估中心組建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科學研究院;撤銷環境保護宣傳教育中心、排污權交易中心、固體廢物管理中心、環境在線監控中心、環境保護廳機關事務中心,重新組建生態環境宣傳教育中心、生態環境低碳發展中心、固體廢物與土壤生態環境技術中心、生態環境督察技術支持中心、生態環境廳綜合保障中心(環境在線監控中心)5個正處級事業單位,自治區核與輻射監測中心(原包頭市輻射環境管理處)升格為正處級事業單位。全系統核定編制數為936名,實有在編337名。其中:機關核定行政編制78名,實有在編66名;派出機構核定行政編制12名,實有在編10名;所屬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846名,實有在編698名。
【生態環境領域改革】 推動自治區以及12個盟市、103個旗縣(市、區)全部成立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召開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印發實施《各級黨委和政府及自治區有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關于構建現代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實施方案》經自治區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審議通過,“大環?!惫ぷ鞲窬终诩涌鞓嫿?。印發《關于實施“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意見》,形成五級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管控體系。深化事業單位改革和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所屬事業單位由25個整合為9個,其中環境監測總站設置為副廳級,駐盟市監測分站設置為副處級;保留自治區本級生態環境執法機構,盟市執法機構統一升格為副處級,旗縣執法機構全部掛牌運行。全面推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制管理,累計完成106個行業28705家排污單位的排污許可證核發、登記等工作。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辦結生態損害賠償案件17件,5家機構獲得生態環境損害司法鑒定資質。
【生態環境保護基礎工作】 推進法治建設,頒布施行《自治區土壤污染防治條例》《烏海市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制定發布自治區首部《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標準(試行)》。強化資金保障,爭取黨中央、自治區專項資金9.7億元和債券資金0.93億元。開展生態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專項行動,印發實施《自治區縣域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評價與考核辦法》,對43個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開展縣域生態環境質量監督、評價和考核。完成全國第二次污染源普查,52個集體、220名個人受到國家表彰。推進污染源自動監控,監控數據有效傳輸率達到99.12%。推進信息化建設,建成大氣、水污染防治攻堅戰掛圖作戰、“一湖兩?!贝髷祿治龅葢闷脚_。加大科技攻關力度,與自治區科技廳簽署戰略合作協議,“呼包鄂區域大氣環境預測預警與污染防治重大關鍵技術研究”獲批自治區科技重大專項。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召開新聞發布會7次,組建成立新時代生態環境建設四級志愿服務隊伍,《內蒙古生態環境志》出版發行。加強低碳節能降耗工作,被評為國家級和自治區級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加強12369環保舉報辦理,開展“信訪化解年”活動,辦結群眾舉報案件2120件、信訪問題50件、環境輿情66件。
環境監管
【環境質量】 2020年,全區優良天數比例達到90.8%,10個未達標盟市PM2.5年均濃度較2015年下降25%,52個地表水國考斷面優良比例為69.2%,劣Ⅴ類斷面比例1.9%,42個地級城市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85.7%,47個地下水國控監測點位極差比例17.02%,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分別達到98%和90%以上,重金屬排放量較2013年下降7.5%以上,13項生態環境主要指標均超額完成國家考核任務,生態環境質量實現明顯改善。
【自然生態保護】 組織開展自然保護區強化監督,“綠盾2017—2020”聚焦問題整改完成率94%。實地核查國家級自然保護區1571處人類活動遙感監測點位,對黃河流域4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護成效進行評估。編制完成《內蒙古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規劃》,開展中蒙俄達烏爾國際自然保護區生物多樣性監測工作,完成3個盟市生物多樣性專項調查和黃河流域、烏拉蓋濕地生態系統質量評估。加大生態文明示范創建力度,3個地區被命名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縣”,2個地區被命名為“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
【污染防治】 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堅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2020年重點工作任務責任分工方案》,明確61項重點任務及完成時限,對未完成2019年約束性目標任務的盟市進行約談,逐盟市督導并移交問題清單,組織召開全區污染防治攻堅戰調度會議及重點地區督導調度會議、冬季大氣污染防控調度會,推動污染防治攻堅戰任務落地落實。成立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3個指揮部和綜合協調組,實施廳級領導包聯督導盟市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制度,對重點盟市開展大氣污染防治駐地跟蹤督辦,修訂實施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優良天數比例從年初的歷史最低點追升到歷史最好水平;“一市一單”“一河一策”督促指導盟市解決斷面水質超標問題,13個國考斷面水質同比提升;完成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推進涉重金屬行業污染防控與減排,開展危險廢物專項排查整治和工業固廢堆存場所環境整治,有效保障土壤環境安全。藍天、碧水、凈土三大保衛戰取得成效,各項約束性指標均達到或優于國家年度考核要求。
【主要污染物減排】 嚴格落實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全面推行排污許可制管理,實現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全覆蓋。加快實施重點減排工程,全年完成“散亂污”企業治理636家、工業窯爐綜合整治371家、火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410.85萬千瓦,實施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11家;完成集中供熱改造8.33萬戶、“煤改氣”“煤改電”7.01萬戶,削減散煤41.82萬噸。新建投運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1座,擴建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1座,提標改造2座,實施深度治理2座;實施再生水利用項目9個,新增規模化畜禽養殖糞污治理與資源化利用工程1個。全區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總量分別較2015年下降20.6%、11.5%、7.6%和12.1%,四項主要污染物全部完成國家下達的“十三五”減排任務。
【生態環境執法監管】 依法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全區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共辦理行政處罰案件3173件,罰款金額2.55億元,查處適用環保法及配套辦法案件和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282件。加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排查核技術利用單位107家、放射源1232枚、射線裝置935臺,確定伴生放射性礦開發利用企業25家。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向相關部門移交涉黑涉惡問題線索157件,1134個行業亂象問題全部完成整改。開展煤炭資源領域違規違法問題專項整治,509個涉及環境方面問題完成整治444個,收繳排污費和罰款5056.44萬元,整治完成率和追損挽損完成率均列自治區各整治小組第一位。鐵、有色金屬礦山領域105個涉及環境方面問題完成整改97個。
內蒙古自治區新時代生態環境建設志愿服務隊成立大會(楊愛群)
【“一湖兩海”治理】 持續開展“一湖兩海”等重點湖泊水質分析研判,編制《“一湖兩海”環境質量形勢及“水十條”考核湖庫達標情況》專題報告13期。指導督促相關盟市深入開展呼倫湖、岱海等高原湖泊背景值分析研究,協調生態環境部不再將受背景值影響較大的COD、氟化物等作為水質評價指標。建立完善重點項目調度督導機制,牽頭督導的10個綜合治理項目全部按序時要求完成,黨中央環保督察及“回頭看”指出的2個問題完成整改。監測數據顯示,2020年“一湖兩海”水面面積基本維持在合理區間;除岱海高錳酸鹽指數外,“一湖兩?!逼渌饕|指標均符合修編后治理規劃(方案)要求,水質總體保持穩定。(趙勇)


綜述
【概況】 截至2020年底,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機關內設18個處室、3個派出機構、9個所屬事業單位。整合自治區環境監測中心站、12個盟市生態環境監測站,組建內蒙古自治區環境監測總站,下設12個副處級盟市分站;整合自治區環監局、東部、中部、西部環境保護督查中心,組建自治區生態環境綜合執法總隊,下設東部、中部、西部3個正處級直屬隊;整合自治區環境科學研究院、環境工程評估中心組建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科學研究院;撤銷環境保護宣傳教育中心、排污權交易中心、固體廢物管理中心、環境在線監控中心、環境保護廳機關事務中心,重新組建生態環境宣傳教育中心、生態環境低碳發展中心、固體廢物與土壤生態環境技術中心、生態環境督察技術支持中心、生態環境廳綜合保障中心(環境在線監控中心)5個正處級事業單位,自治區核與輻射監測中心(原包頭市輻射環境管理處)升格為正處級事業單位。全系統核定編制數為936名,實有在編337名。其中:機關核定行政編制78名,實有在編66名;派出機構核定行政編制12名,實有在編10名;所屬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846名,實有在編698名。
【生態環境領域改革】 推動自治區以及12個盟市、103個旗縣(市、區)全部成立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召開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印發實施《各級黨委和政府及自治區有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關于構建現代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實施方案》經自治區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審議通過,“大環保”工作格局正在加快構建。印發《關于實施“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意見》,形成五級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管控體系。深化事業單位改革和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所屬事業單位由25個整合為9個,其中環境監測總站設置為副廳級,駐盟市監測分站設置為副處級;保留自治區本級生態環境執法機構,盟市執法機構統一升格為副處級,旗縣執法機構全部掛牌運行。全面推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制管理,累計完成106個行業28705家排污單位的排污許可證核發、登記等工作。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辦結生態損害賠償案件17件,5家機構獲得生態環境損害司法鑒定資質。
【生態環境保護基礎工作】 推進法治建設,頒布施行《自治區土壤污染防治條例》《烏海市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制定發布自治區首部《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標準(試行)》。強化資金保障,爭取黨中央、自治區專項資金9.7億元和債券資金0.93億元。開展生態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專項行動,印發實施《自治區縣域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評價與考核辦法》,對43個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開展縣域生態環境質量監督、評價和考核。完成全國第二次污染源普查,52個集體、220名個人受到國家表彰。推進污染源自動監控,監控數據有效傳輸率達到99.12%。推進信息化建設,建成大氣、水污染防治攻堅戰掛圖作戰、“一湖兩海”大數據分析等應用平臺。加大科技攻關力度,與自治區科技廳簽署戰略合作協議,“呼包鄂區域大氣環境預測預警與污染防治重大關鍵技術研究”獲批自治區科技重大專項。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召開新聞發布會7次,組建成立新時代生態環境建設四級志愿服務隊伍,《內蒙古生態環境志》出版發行。加強低碳節能降耗工作,被評為國家級和自治區級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加強12369環保舉報辦理,開展“信訪化解年”活動,辦結群眾舉報案件2120件、信訪問題50件、環境輿情66件。
環境監管
【環境質量】 2020年,全區優良天數比例達到90.8%,10個未達標盟市PM2.5年均濃度較2015年下降25%,52個地表水國考斷面優良比例為69.2%,劣Ⅴ類斷面比例1.9%,42個地級城市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85.7%,47個地下水國控監測點位極差比例17.02%,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分別達到98%和90%以上,重金屬排放量較2013年下降7.5%以上,13項生態環境主要指標均超額完成國家考核任務,生態環境質量實現明顯改善。
【自然生態保護】 組織開展自然保護區強化監督,“綠盾2017—2020”聚焦問題整改完成率94%。實地核查國家級自然保護區1571處人類活動遙感監測點位,對黃河流域4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護成效進行評估。編制完成《內蒙古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規劃》,開展中蒙俄達烏爾國際自然保護區生物多樣性監測工作,完成3個盟市生物多樣性專項調查和黃河流域、烏拉蓋濕地生態系統質量評估。加大生態文明示范創建力度,3個地區被命名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縣”,2個地區被命名為“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
【污染防治】 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堅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2020年重點工作任務責任分工方案》,明確61項重點任務及完成時限,對未完成2019年約束性目標任務的盟市進行約談,逐盟市督導并移交問題清單,組織召開全區污染防治攻堅戰調度會議及重點地區督導調度會議、冬季大氣污染防控調度會,推動污染防治攻堅戰任務落地落實。成立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3個指揮部和綜合協調組,實施廳級領導包聯督導盟市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制度,對重點盟市開展大氣污染防治駐地跟蹤督辦,修訂實施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優良天數比例從年初的歷史最低點追升到歷史最好水平;“一市一單”“一河一策”督促指導盟市解決斷面水質超標問題,13個國考斷面水質同比提升;完成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推進涉重金屬行業污染防控與減排,開展危險廢物專項排查整治和工業固廢堆存場所環境整治,有效保障土壤環境安全。藍天、碧水、凈土三大保衛戰取得成效,各項約束性指標均達到或優于國家年度考核要求。
【主要污染物減排】 嚴格落實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全面推行排污許可制管理,實現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全覆蓋。加快實施重點減排工程,全年完成“散亂污”企業治理636家、工業窯爐綜合整治371家、火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410.85萬千瓦,實施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11家;完成集中供熱改造8.33萬戶、“煤改氣”“煤改電”7.01萬戶,削減散煤41.82萬噸。新建投運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1座,擴建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1座,提標改造2座,實施深度治理2座;實施再生水利用項目9個,新增規?;笄蒺B殖糞污治理與資源化利用工程1個。全區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總量分別較2015年下降20.6%、11.5%、7.6%和12.1%,四項主要污染物全部完成國家下達的“十三五”減排任務。
【生態環境執法監管】 依法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全區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共辦理行政處罰案件3173件,罰款金額2.55億元,查處適用環保法及配套辦法案件和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282件。加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排查核技術利用單位107家、放射源1232枚、射線裝置935臺,確定伴生放射性礦開發利用企業25家。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向相關部門移交涉黑涉惡問題線索157件,1134個行業亂象問題全部完成整改。開展煤炭資源領域違規違法問題專項整治,509個涉及環境方面問題完成整治444個,收繳排污費和罰款5056.44萬元,整治完成率和追損挽損完成率均列自治區各整治小組第一位。鐵、有色金屬礦山領域105個涉及環境方面問題完成整改97個。
內蒙古自治區新時代生態環境建設志愿服務隊成立大會(楊愛群)
【“一湖兩?!敝卫怼? 持續開展“一湖兩?!钡戎攸c湖泊水質分析研判,編制《“一湖兩?!杯h境質量形勢及“水十條”考核湖庫達標情況》專題報告13期。指導督促相關盟市深入開展呼倫湖、岱海等高原湖泊背景值分析研究,協調生態環境部不再將受背景值影響較大的COD、氟化物等作為水質評價指標。建立完善重點項目調度督導機制,牽頭督導的10個綜合治理項目全部按序時要求完成,黨中央環保督察及“回頭看”指出的2個問題完成整改。監測數據顯示,2020年“一湖兩?!彼婷娣e基本維持在合理區間;除岱海高錳酸鹽指數外,“一湖兩?!逼渌饕|指標均符合修編后治理規劃(方案)要求,水質總體保持穩定。(趙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