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卷


【概況】 自治區黨委巡視機構于2004年4月設立,成立之初由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巡視辦)和3個建制巡視組成,2008年增設巡視四組、巡視五組,2011年增設巡視六組。自治區黨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長由自治區黨委常委、紀委書記、監委主任擔任,副組長由自治區黨委常委、組織部部長擔任。巡視辦為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辦事機構,2016年由副廳級升格為正廳級,列入自治區黨委工作機構序列,設在自治區紀委監委,班子核定為“一正兩副”。巡視辦下設秘書處、綜合處、巡察工作指導處、督查室和數據室,其中,數據室為正處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6個建制巡視組分設組長(正廳)、副組長(副廳)、正廳級巡視專員、副廳級巡視專員、處級巡視專員崗位。截至2021年底,巡視機構實有編制76個(行政編制59個、事業編制17個)。
【組織領導】 自治區黨委自覺扛起巡視工作主體責任,召開9次黨委常委會會議,傳達學習中央巡視工作新精神、安排貫徹落實、審議制度規定,首次聽取84個被巡視黨組織的整改情況匯報,專門聽取優化營商環境專項巡視情況通報。2021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趙樂際到內蒙古考察調研,對做好巡視整改提出明確要求,自治區黨委和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專門召開會議傳達學習,細化研究貫徹落實舉措。自治區黨委書記石泰峰落實第一責任人責任,召開2次黨委書記專題會議聽取第九輪、第十輪巡視情況,研究重點問題、明確處置意見。自治區黨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主動擔責、靠前指揮,召開3次巡視動員會、4次領導小組會,對上下聯動、市縣巡察、整改落實、指導督導、信息化建設、制度機制建設等工作進行細化研究和安排布置,有力保障和推動巡視工作周密深入開展。黨委巡視辦召開20次辦務會,帶動巡視組和巡察機構學習領會中央精神、對標看齊中央要求,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政治巡視】 2021年開展的十屆黨委第九輪巡視派出12個巡視組,采取“一托三”方式對15個區直事業單位黨組(黨委)、9個群團黨組、7個開發區(新區)黨工委開展常規巡視,采取“一對一”方式對呼倫貝爾農墾集團黨委開展提級巡視、對自治區監獄管理局黨委開展專項巡視,發現各類問題1190個,問題線索199件。截至第九輪巡視結束,十屆自治區黨委巡視全覆蓋任務順利完成。
2021年下半年開展的十屆黨委第十輪巡視,派出10個巡視組,以“一托二”的方式對內蒙古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等20個自治區國資委和區直單位管理的國有企業黨組織開展提級巡視,發現各類問題711個,問題線索81件,全覆蓋效果得到進一步鞏固提升。
根據黨中央統一安排部署,2021年11月中旬,自治區黨委派出1個巡視組,以“一托二”方式對自治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內蒙古白塔國家糧食儲備中轉庫有限公司開展專項巡視;同時,將第十輪第四巡視組巡視的內蒙古儲備糧管理有限公司現場巡視時間延長了1個月,并對其下屬的金良直屬庫有限公司進行重點延伸,實現對自治區級糧食主管部門和涉糧企業的監督全覆蓋。巡視期間,累計發現各類問題113個,問題線索52件。
表21 十屆自治區黨委第九輪巡視情況

表22 十屆自治區黨委第十輪巡視情況
表23 十屆自治區黨委涉糧問題專項巡視情況
2021年8月5日,十屆自治區黨委第十輪巡視工作動員部署會召開(塔那 攝)
【巡察工作】 2021年,各盟市、旗縣深化政治巡察,綜合運用常規巡、專項巡、機動巡、“回頭看”等方式開展監督,圍繞供銷合作社系統和糧食購銷領域,與自治區黨委巡視組開展上下聯動,監督的覆蓋面和穿透力進一步增強。各級巡察機構年內共巡察黨組織580個,發現問題1.14萬個、移交問題線索757件,截至2021年9月底,盟市、旗縣黨委在換屆前全部完成巡察全覆蓋任務。為進一步加強對巡察工作的領導和指導,分別于2021年3月和7月,舉辦區直機關和盟市旗縣巡察干部培訓班,培訓巡察干部460名;2021年11月中旬,抽調骨干力量組成6個組,采用“一托二”方式對盟市巡察工作開展為期40天的“嵌入式”現場指導督導,促進巡察工作規范開展。
【巡視整改】 巡視機構履行統籌協調、跟蹤督促、匯總分析職責,加強與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宣傳部地對接協作,協調相關責任部門共同做好整改方案把關、進展調度、報告審核以及與被巡視黨組織對接溝通等工作,全程抓緊抓實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年內組成3個巡視整改專項督導組,對第八輪巡視的3個政法單位、第九輪巡視的8個開發區和呼倫貝爾農墾集團整改情況進行實地督查,將整改不到位的116個問題再次進行反饋,推動巡視整改清倉見底。對2017—2020年的8輪巡視整改進行集中起底,全面梳理239個黨組織的整改情況,對中長期整改事項持續跟進。截至2021年底,前九輪巡視反饋問題整改率達96.3%,督促建立制度機制9402項。
【貫通融合】 持續加強巡視監督與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貫通融合,全年向自治區紀委監委移交信訪件1304件、書記點人點事問題和追責問責問題387個、反饋意見104份。深化與組織、宣傳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十屆黨委第九輪巡視期間,協調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宣傳部組成專項檢查組,對被巡視黨組織選人用人和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情況開展專項檢查。每輪巡視動員會都邀請協作機制成員單位負責人參會,協調信訪、審計、國資委等單位提供有關情況143次,及時將巡視反饋意見和專項報告提供給有關單位掌握參考。
【榮譽】 吳海東,自治區黨委巡視一組長,2021年3月獲得全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表現突出的廳局級干部。
巡視辦督查室,被自治區黨委評為2021年度黨委系統督查工作先進集體。
巡視機構黨總支,被自治區紀委機關黨委評為2021年度優秀基層黨組織。(張瓊)


【概況】 自治區黨委巡視機構于2004年4月設立,成立之初由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巡視辦)和3個建制巡視組成,2008年增設巡視四組、巡視五組,2011年增設巡視六組。自治區黨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長由自治區黨委常委、紀委書記、監委主任擔任,副組長由自治區黨委常委、組織部部長擔任。巡視辦為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辦事機構,2016年由副廳級升格為正廳級,列入自治區黨委工作機構序列,設在自治區紀委監委,班子核定為“一正兩副”。巡視辦下設秘書處、綜合處、巡察工作指導處、督查室和數據室,其中,數據室為正處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6個建制巡視組分設組長(正廳)、副組長(副廳)、正廳級巡視專員、副廳級巡視專員、處級巡視專員崗位。截至2021年底,巡視機構實有編制76個(行政編制59個、事業編制17個)。
【組織領導】 自治區黨委自覺扛起巡視工作主體責任,召開9次黨委常委會會議,傳達學習中央巡視工作新精神、安排貫徹落實、審議制度規定,首次聽取84個被巡視黨組織的整改情況匯報,專門聽取優化營商環境專項巡視情況通報。2021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趙樂際到內蒙古考察調研,對做好巡視整改提出明確要求,自治區黨委和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專門召開會議傳達學習,細化研究貫徹落實舉措。自治區黨委書記石泰峰落實第一責任人責任,召開2次黨委書記專題會議聽取第九輪、第十輪巡視情況,研究重點問題、明確處置意見。自治區黨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主動擔責、靠前指揮,召開3次巡視動員會、4次領導小組會,對上下聯動、市縣巡察、整改落實、指導督導、信息化建設、制度機制建設等工作進行細化研究和安排布置,有力保障和推動巡視工作周密深入開展。黨委巡視辦召開20次辦務會,帶動巡視組和巡察機構學習領會中央精神、對標看齊中央要求,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政治巡視】 2021年開展的十屆黨委第九輪巡視派出12個巡視組,采取“一托三”方式對15個區直事業單位黨組(黨委)、9個群團黨組、7個開發區(新區)黨工委開展常規巡視,采取“一對一”方式對呼倫貝爾農墾集團黨委開展提級巡視、對自治區監獄管理局黨委開展專項巡視,發現各類問題1190個,問題線索199件。截至第九輪巡視結束,十屆自治區黨委巡視全覆蓋任務順利完成。
2021年下半年開展的十屆黨委第十輪巡視,派出10個巡視組,以“一托二”的方式對內蒙古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等20個自治區國資委和區直單位管理的國有企業黨組織開展提級巡視,發現各類問題711個,問題線索81件,全覆蓋效果得到進一步鞏固提升。
根據黨中央統一安排部署,2021年11月中旬,自治區黨委派出1個巡視組,以“一托二”方式對自治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內蒙古白塔國家糧食儲備中轉庫有限公司開展專項巡視;同時,將第十輪第四巡視組巡視的內蒙古儲備糧管理有限公司現場巡視時間延長了1個月,并對其下屬的金良直屬庫有限公司進行重點延伸,實現對自治區級糧食主管部門和涉糧企業的監督全覆蓋。巡視期間,累計發現各類問題113個,問題線索52件。
表21 十屆自治區黨委第九輪巡視情況

表22 十屆自治區黨委第十輪巡視情況
表23 十屆自治區黨委涉糧問題專項巡視情況
2021年8月5日,十屆自治區黨委第十輪巡視工作動員部署會召開(塔那 攝)
【巡察工作】 2021年,各盟市、旗縣深化政治巡察,綜合運用常規巡、專項巡、機動巡、“回頭看”等方式開展監督,圍繞供銷合作社系統和糧食購銷領域,與自治區黨委巡視組開展上下聯動,監督的覆蓋面和穿透力進一步增強。各級巡察機構年內共巡察黨組織580個,發現問題1.14萬個、移交問題線索757件,截至2021年9月底,盟市、旗縣黨委在換屆前全部完成巡察全覆蓋任務。為進一步加強對巡察工作的領導和指導,分別于2021年3月和7月,舉辦區直機關和盟市旗縣巡察干部培訓班,培訓巡察干部460名;2021年11月中旬,抽調骨干力量組成6個組,采用“一托二”方式對盟市巡察工作開展為期40天的“嵌入式”現場指導督導,促進巡察工作規范開展。
【巡視整改】 巡視機構履行統籌協調、跟蹤督促、匯總分析職責,加強與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宣傳部地對接協作,協調相關責任部門共同做好整改方案把關、進展調度、報告審核以及與被巡視黨組織對接溝通等工作,全程抓緊抓實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年內組成3個巡視整改專項督導組,對第八輪巡視的3個政法單位、第九輪巡視的8個開發區和呼倫貝爾農墾集團整改情況進行實地督查,將整改不到位的116個問題再次進行反饋,推動巡視整改清倉見底。對2017—2020年的8輪巡視整改進行集中起底,全面梳理239個黨組織的整改情況,對中長期整改事項持續跟進。截至2021年底,前九輪巡視反饋問題整改率達96.3%,督促建立制度機制9402項。
【貫通融合】 持續加強巡視監督與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貫通融合,全年向自治區紀委監委移交信訪件1304件、書記點人點事問題和追責問責問題387個、反饋意見104份。深化與組織、宣傳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十屆黨委第九輪巡視期間,協調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宣傳部組成專項檢查組,對被巡視黨組織選人用人和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情況開展專項檢查。每輪巡視動員會都邀請協作機制成員單位負責人參會,協調信訪、審計、國資委等單位提供有關情況143次,及時將巡視反饋意見和專項報告提供給有關單位掌握參考。
【榮譽】 吳海東,自治區黨委巡視一組長,2021年3月獲得全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表現突出的廳局級干部。
巡視辦督查室,被自治區黨委評為2021年度黨委系統督查工作先進集體。
巡視機構黨總支,被自治區紀委機關黨委評為2021年度優秀基層黨組織。(張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