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卷


【環境質量】 2021年,全區優良天數比例89.6%(剔除超出近三年平均沙塵天氣影響后,優良天數比例91.4%),重污染天數比例0.2%、同比下降0.9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2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9%,可吸入顆粒物(PM10)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6%,二氧化硫(SO2)1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1.4%,二氧化氮(NO2)1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6%。全區128個國控地表水考核斷面水質優良比例65%,劣Ⅴ類水質斷面比例5.8%(剔除額爾古納河流域背景值影響后,國考斷面優良比例為72.9%,劣Ⅴ類斷面比例5.3%)。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8%以上,土壤風險監測點位達標率82.8%。
【生態保護】 “以法治力量優化全區營商環境”聯合入選“全區十大法治事件”。爭取中央及自治區污染防治專項資金16.3億元和債券資金0.94億元,制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及項目儲備庫管理規程。3個項目納入第一批國家生態環境導向(EOD)開發模式試點。組織實施生態環境監測方案,優化自治區“十四五”生態環境監測點位,完成呼和浩特市黃河水質超級站、呼包鄂烏生態環境監測數據管理平臺建設,開展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專項整治行動,自治區環境監測總站、核與輻射監測中心通過國家檢測資質認定。完成10個盟市43個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域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評價。768家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控數據有效傳輸率98.57%。制定流域環境應急“南陽實踐”工作方案,完成灤河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一河一策一圖”方案編制。建成新時代生態環境四級志愿服務隊161支,開展志愿活動807次,在國家六五環境日“生態文明 志愿同行”論壇作經驗交流。
建立生物多樣性保護廳際聯席會議制度,全面開展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系統本底調查,完成COP15線上布展及主題宣傳,自治區在生態文明論壇作主旨報告。在全國率先建成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臺,2021年“綠盾”強化監督重點問題整改完成率84.3%。實地核查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339處人類活動遙感監測點位,對黃河流域13個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區管護成效進行評估。通遼市科爾沁草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工程納入國家第一批試點并爭取治理資金20億元。興安盟、根河市被授予“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達爾罕茂明安聯合旗被命名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
【污染防治】 藍天保衛戰。推進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持續加強工業污染防治,推進散煤污染治理。包頭市成功列入國家北方地區清潔取暖改造城市范圍,2021年爭取中央財政資金2.4億元。加大機動車污染防治力度,全區淘汰老舊車輛27614臺,實施機動車排放遙感監測1402萬臺次,建成自治區本級及中西部6個市重型柴油貨車遠程在線監控平臺。強化秸稈焚燒管控,秸稈焚燒火點較2020年減少10026個。
碧水保衛戰。加強不達標水體治理,推動河湖長制與國考斷面深度銜接,16個斷面水質升類。制定實施入河排污口監管制度,取締封堵或停排入河排污口149個。完成148個旗縣級以上水源地環境狀況調查評估,55個問題全部完成整改。依法新增劃定水源保護區93個,推動3個工業園區退出城鎮污水處理系統。45個在用地市級水源地水質優良率82.2%。
凈土保衛戰。啟動鉛蓄電池集中收集和跨區域轉運工作試點。常態化推進醫療廢物、廢水環境監管,確保全部安全規范處置。完成10.5萬畝耕地安全利用、1.29萬畝耕地嚴格管控、3個重點化工園區地下水環境調查評估任務,把139個建設用地地塊納入優先管控名錄,調整優化涉及農村牧區生活污水治理任務的94個旗縣(區)治理規劃,完成300個行政村環境綜合整治任務。巴彥淖爾市五原縣申報成功國家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與監督指導試點,包頭市、鄂爾多斯市申報成功國家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
【環境監管】 建立完善生態環境執法制度16項,構建跨區域、跨部門聯合執法機制,累計辦理行政處罰案件2251件,處罰金額2.17億元,查處和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134件。加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制定核事故、輻射事故應急預案,開展輻射事故綜合應急演練。授權盟市生態環境局審批Ⅳ、Ⅴ類放射源和Ⅲ類射線裝置輻射安全許可證。開展執法大練兵活動,126人次參加國家重點區域空氣質量改善監督幫扶、黃河流域入河排污口人工現場排查、碳排放報告質量監督幫扶等工作,24人受到生態環境部通報表揚。生態環境部重點區域空氣質量改善監督幫扶反饋的600個環境問題全部完成整改。(李健磊)


【環境質量】 2021年,全區優良天數比例89.6%(剔除超出近三年平均沙塵天氣影響后,優良天數比例91.4%),重污染天數比例0.2%、同比下降0.9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2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9%,可吸入顆粒物(PM10)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6%,二氧化硫(SO2)1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1.4%,二氧化氮(NO2)1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6%。全區128個國控地表水考核斷面水質優良比例65%,劣Ⅴ類水質斷面比例5.8%(剔除額爾古納河流域背景值影響后,國考斷面優良比例為72.9%,劣Ⅴ類斷面比例5.3%)。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8%以上,土壤風險監測點位達標率82.8%。
【生態保護】 “以法治力量優化全區營商環境”聯合入選“全區十大法治事件”。爭取中央及自治區污染防治專項資金16.3億元和債券資金0.94億元,制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及項目儲備庫管理規程。3個項目納入第一批國家生態環境導向(EOD)開發模式試點。組織實施生態環境監測方案,優化自治區“十四五”生態環境監測點位,完成呼和浩特市黃河水質超級站、呼包鄂烏生態環境監測數據管理平臺建設,開展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專項整治行動,自治區環境監測總站、核與輻射監測中心通過國家檢測資質認定。完成10個盟市43個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域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評價。768家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控數據有效傳輸率98.57%。制定流域環境應急“南陽實踐”工作方案,完成灤河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一河一策一圖”方案編制。建成新時代生態環境四級志愿服務隊161支,開展志愿活動807次,在國家六五環境日“生態文明 志愿同行”論壇作經驗交流。
建立生物多樣性保護廳際聯席會議制度,全面開展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系統本底調查,完成COP15線上布展及主題宣傳,自治區在生態文明論壇作主旨報告。在全國率先建成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臺,2021年“綠盾”強化監督重點問題整改完成率84.3%。實地核查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339處人類活動遙感監測點位,對黃河流域13個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區管護成效進行評估。通遼市科爾沁草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工程納入國家第一批試點并爭取治理資金20億元。興安盟、根河市被授予“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達爾罕茂明安聯合旗被命名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
【污染防治】 藍天保衛戰。推進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持續加強工業污染防治,推進散煤污染治理。包頭市成功列入國家北方地區清潔取暖改造城市范圍,2021年爭取中央財政資金2.4億元。加大機動車污染防治力度,全區淘汰老舊車輛27614臺,實施機動車排放遙感監測1402萬臺次,建成自治區本級及中西部6個市重型柴油貨車遠程在線監控平臺。強化秸稈焚燒管控,秸稈焚燒火點較2020年減少10026個。
碧水保衛戰。加強不達標水體治理,推動河湖長制與國考斷面深度銜接,16個斷面水質升類。制定實施入河排污口監管制度,取締封堵或停排入河排污口149個。完成148個旗縣級以上水源地環境狀況調查評估,55個問題全部完成整改。依法新增劃定水源保護區93個,推動3個工業園區退出城鎮污水處理系統。45個在用地市級水源地水質優良率82.2%。
凈土保衛戰。啟動鉛蓄電池集中收集和跨區域轉運工作試點。常態化推進醫療廢物、廢水環境監管,確保全部安全規范處置。完成10.5萬畝耕地安全利用、1.29萬畝耕地嚴格管控、3個重點化工園區地下水環境調查評估任務,把139個建設用地地塊納入優先管控名錄,調整優化涉及農村牧區生活污水治理任務的94個旗縣(區)治理規劃,完成300個行政村環境綜合整治任務。巴彥淖爾市五原縣申報成功國家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與監督指導試點,包頭市、鄂爾多斯市申報成功國家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
【環境監管】 建立完善生態環境執法制度16項,構建跨區域、跨部門聯合執法機制,累計辦理行政處罰案件2251件,處罰金額2.17億元,查處和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134件。加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制定核事故、輻射事故應急預案,開展輻射事故綜合應急演練。授權盟市生態環境局審批Ⅳ、Ⅴ類放射源和Ⅲ類射線裝置輻射安全許可證。開展執法大練兵活動,126人次參加國家重點區域空氣質量改善監督幫扶、黃河流域入河排污口人工現場排查、碳排放報告質量監督幫扶等工作,24人受到生態環境部通報表揚。生態環境部重點區域空氣質量改善監督幫扶反饋的600個環境問題全部完成整改。(李健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