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卷


【內蒙古自治區民族事務委員會領導名錄】
主任:阿迪雅(蒙古族)
副主任:張德斌(回族) 秦蒙 特古斯(蒙古族) 曹艷榮(女 蒙古族) 吳長林(達斡爾族) 敖日其楞(蒙古族)
【自治區民委委員制】經自治區黨委、政府研究同意,自治區政府決定實行自治區民族事務委員會兼職委員制度,30個部門被確定為委員單位。實行民委委員制是深入貫徹黨中央和全區民族工作會議精神的重大舉措,是完善民族工作制度建設的重要保障,也是民族工作社會化的必然要求,對于進一步做好自治區民族工作,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民族政策,發動全社會的力量,支持、幫助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又好又快發展,促進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具有重要現實意義和深遠影響。通過實行民委委員制,在自治區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委員單位之間的聯系與協調進一步加強,積極推進了民族工作各領域的協調發展。
【全區第七次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作為自治區60周年大慶活動的重要內容,
【全區學習使用蒙古語文表彰大會】全區學習使用蒙古語文表彰大會于
【全區民族宗教蒙古語文工作會議】
【完成承擔自治區60周年大慶活動各項任務】為迎接自治區60周年大慶,會同自治區黨委宣傳部、統戰部,在全區各族干部群眾中繼續深入進行了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和黨的民族政策的宣傳教育。加強對自治區60周年大慶活動重點地區和單位蒙漢文并用情況的檢查,6月下旬開始,配合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在全區范圍內開展《內蒙古自治區蒙古語言文字工作條例》執法檢查。并在大慶前夕會同自治區政府辦公廳等有關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對呼和浩特市及自治區60周年大慶活動場所、賓館飯店、車站機場、周邊旅游景點、部分中直和自治區大型企業蒙漢文并用及規范情況和窗口服務行業使用蒙古語言文字情況進行了重點檢查,使各地區、各部門,尤其是自治區60周年大慶活動重點地區和單位蒙漢文并用工作切實得到改善和提高。出版大型畫冊《吉祥內蒙古》,在《中國民族報》開辟“今日內蒙古·走進民族鄉”專欄,大力宣傳自治區成立60年來民族宗教工作所取得的成就。特別是籌備全區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和全區學習使用蒙古語文表彰大會,在全區范圍內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和學習使用蒙古語文先進事跡的評選活動,積極宣傳和推廣先進典型事跡,掀起宣傳黨的民族政策、民族語文政策,加強民族團結和社會和諧的新高潮。通過廣泛深入地開展一系列宣傳教育活動,進一步增強各族干部群眾同呼吸、共命運、心連心的情感,使“三個離不開”思想更加深入人心,進一步鞏固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為自治區60周年大慶營造良好的環境和氛圍。在大慶活動期間,自治區民委積極高效地開展與國家民委的有關黨中央代表團日程安排、慰問、演出、贈送禮品等多方面的協調聯絡工作;認真做好大慶辦材料組和接待組分配的工作;順利完成參加自治區60周年慶祝活動的全國蒙古族自治州(縣)代表團的接待任務,為自治區成立60周年慶典活動及各項籌備工作穩步有序地開展發揮重要作用。并通過參與大慶大型活動,鍛煉隊伍,提高能力。
【參加第八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在自治區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下,與自治區體育局密切配合,精心組織,面對強手如林、競爭激烈的賽場,由于全區代表團措施得力,準備充分,頑強拼搏,圓滿完成了參賽任務,取得了歷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最好成績,實現“雙突破”,即金牌總數由上屆的11塊,本屆達13塊,獎牌總數由上屆的28塊本屆達31塊。同時,4個表演項目獲得三金一銀的好成績,自治區代表團還獲得大會體育道德風尚獎,為自治區贏得榮譽,向自治區60年大慶獻上一份厚禮。
【資金管理】黨中央向自治區60周年大慶贈送民族團結進步事業專項基金2 000萬元;國家民委、財政部撥付全區的少數民族發展資金達5 600萬元,較上年增加1 000萬元;自治區民族工作專項經費達1 300萬元,較上年增加300萬元。通過管理使用好各項資金,民族工作部門服務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能力顯著增強,促進民族團結和社會和諧的作用更加突出。
【興邊富民行動】2007年,全區8個邊境旗市被國家確定為新一輪興邊富民行動重點縣,總數由上一輪的5個增加到8個,扶持資金由上一輪的每年1 500萬元增加到2 400萬元。國家和自治區將對新一輪興邊富民行動重點旗市每年各投入300萬元的專項資金,進行連續三年的扶持。2007年,民委和財政廳向19個邊境旗市投入專項資金2 940萬元,實施43個項目。其中,向重點旗市投放了2 600萬元,實施27個項目,有力地支持邊境旗市的發展。
【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工作】充分發揮自治區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能,積極協調呼倫貝爾市及相關旗市與有關廳局搞好扶持項目地對接,狠抓《自治區“十一五”期間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實施意見》的落實。同時,利用國家的專項資金,積極支持人口較少民族23個重點村和29個聚居村的發展。2007年,共投放1 400余萬元的扶持資金,每個村各安排20萬元的扶持資金,項目進村入戶,幫助貧困群眾發展生產,增加收入,改善生活,有力地支持人口較少民族的發展。還啟動國家民委與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在全區開展的支持人口較少民族扶貧工作合作項目。此外,對2004年至2006年進行的9個人口較少民族試點村的重點扶持工作進行了總結驗收。三年來,9個村的貧困戶由515個減少到96個,其中人口較少民族貧困戶由374個減少18個;貧困人口由1 784人減少到354人,其中人口較少民族貧困人口由1 296人減少到61人。2006年,9個村糧食產量達到1 661.7萬公斤,比2003年增長118%;牲畜總頭數達80 682頭只,比2003年增長82.7%;人均純收入達3 577.2元,比2003年增長166%。全區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工作,在全國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工作會上作典型交流。
【少數民族扶貧工作】2007年又支持109個少數民族聚居村,每個村各安排20萬元的幫扶資金,幫助少數民族貧困群眾盡快脫貧致富。同時,認真做好幫扶點工作。按照自治區黨委政府的部署,民委從2006年起幫扶興安盟扎賚特旗烏蘭毛都嘎查。2007年繼續堅持抓重點、辦實事、求實效,投入100萬元,實施了7個幫扶項目,加強農田水利建設,進行危房改造,為20個貧困戶新建住房,開展科技培訓,資助85名貧困戶子女上學。2007年,該嘎查農牧民人均純收入達1 480元,較上年增長了560元;人均占有糧食540公斤,較上年增長了190公斤;牧業年度牲畜頭數達到12 988頭(只),較上年增加7 310頭(只)。
【民族貿易與民族用品生產工作】按照國家民委等三部委的工作部署,自治區民委積極開展工作,協調自治區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聯合重新上報“十一五”期間自治區少數民族特需商品定點生產企業,全區123家企業被確定為國家“十一五”期間定點企業,其中被調整定點企業83家。并按照國家民委、財政部的部署,與自治區財政廳聯合上報了2007年自治區少數民族特需商品定點生產企業技術改造項目4個,申請國家技改財政貼息資金。經過努力,確保將國家制定的有關優惠政策落到實處,為自治區民貿企業的發展提供有利條件,為更好地滿足少數民族群眾生產生活的特殊需求服務。
【民族教育工作】配合教育主管部門,開展民族教育工作,關注民族學校的布局調整和提高民族中小學寄宿生的助學金問題,并積極支持民族中小學標準化建設;配合黨中央民族大學附中和河北大廠民族實驗高中在自治區的招生工作,落實國家對內蒙古自治區人口較少民族中小學生的生活補助。
【民族文化工作】與自治區文化廳等部門聯合開展烏蘭牧騎成立50周年慶典活動,于8月在錫林郭勒盟蘇尼特右旗舉辦烏蘭牧騎成立50周年慶典暨全區第四屆烏蘭牧騎藝術節;與自治區廣電局等部門聯合舉辦國際蒙古族長調民歌演唱電視大獎賽。通過認真開展民族教育文化工作,努力促進自治區文化繁榮、社會進步。
【佛教工作】基本完成自治區佛教協會辦公大樓的施工任務。認真籌備自治區佛教協會成立50周年和內蒙古佛教學校成立20周年慶祝活動。為滿足群眾的宗教信仰需求,嚴格審核,規范程序,備案審批6個新建佛教寺廟。穩妥開展好第十二世烏蘭活佛轉世工作。
【伊斯蘭教工作】伊斯蘭教方面,圓滿完成全區穆斯林群眾赴沙特朝覲工作。指導自治區伊斯蘭教協會召開全區伊斯蘭教第九次代表會議,選舉產生新一屆領導成員。指導開展了全區第三屆“臥爾茲”演講比賽。
【道教工作】選派全區道教人士參加了國家宗教局在西安舉辦的世界道教論壇。
【天主教工作】深入開展愛國主義教育,推進天主教民主辦教,繼續做好天主教呼和浩特教區主教祝圣工作。
【基督教工作】堅持獨立自主自辦原則,加強基督教私設聚會點自封傳道人的治理工作,指導自治區基督教“兩會”進一步推進了神學思想建設。
【貫徹《宗教事務條例》】認真落實全國宗教工作會議和自治區領導批示精神,積極協調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全區各級宗教部門行政執法主體建設。年底,已有三分之二的旗縣宗教部門工作人員辦領了《執法證》。繼續在全區范圍深入開展《宗教事務條例》的學習培訓。制定下發了全區宗教活動場所區分標準,換發了《宗教活動場所登記證》,進一步規范了宗教事務方面的行政許可項目,推動各級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責任制。
【及時穩妥處理涉及宗教的群體性事件】認真指導各級宗教部門,制止濫建廟宇和大型露天宗教造像,依法處理零散朝覲組織者,開展治理基督教“三亂”工作,依法管理基督教私設聚會點,教育轉化天主教地下勢力,全年共處理32起宗教方面的違法和突發事件,有力地維護了全區宗教領域社會穩定。
【抵御境外利用宗教進行的各種滲透活動】面對抵御滲透工作的嚴峻形勢,增強憂患意識,加強緊迫感和責任感,把抵御滲透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嚴防達賴集團對區內佛教事務的搗亂和破壞活動,抵制伊斯蘭教“達洼宣教團”的滲透,抵制境外基督教組織的“福臨中華”計劃、“松土工程”、“金字塔”工程特別是韓國基督教的滲透活動,抵制梵蒂岡妄圖控制天主教領導權的圖謀等方面都進行了針鋒相對的斗爭,取得了良好成效。
【宗教場所】堅持獨立自主自辦的原則,完善宗教場所和教職人員的管理,全區文明宗教場所已達252處,在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方面邁出了新步伐。
【貫徹《蒙古語文工作條例》工作】按照《條例》規定,突出重點,強化舉措,通過加強督促檢查等手段,推動《條例》在全區范圍內深入貫徹實施,使各地區、各部門蒙漢文并用工作切實得到改善,全區黨政機關蒙古語文翻譯工作充分發揮出為工作、為基層、為群眾服務的積極作用,各族干部群眾學習使用蒙古語文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不斷得到提高。《條例》實施細則制定工作穩步推進,組織修訂《條例》實施細則(草稿)并報自治區政府法制辦。11月,組織參加了由國家民委文化宣傳司、教育部語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在北京聯合舉辦的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成就展,充分展示了自治區成立60年來民族語言文字工作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展示了全區和諧民族語言生活和時代風采,受到了國家領導和國內外參觀者的一致好評,榮獲展會一等獎,為自治區贏得了榮譽。
【組織和管理蒙古語文的科研學術活動】公布6期《漢蒙對照新詞術語公報》,搜集整理和審定了700余條常用和專業新詞術語,審定統一了100余條新聞新詞術語。制定《內蒙古自治區蒙古語標準音培訓測試工作管理辦法(試用)》,進一步推動了蒙古語標準音培訓測試工作的規范化管理進程。舉辦全區蒙古語標準音培訓班27期,完成3 500多人的培訓測試。組織召開蒙古文信息技術國家標準工作會議,制定通過《蒙古文信息技術國家標準工作組章程》,完成蒙古語文國家標準項目和規范化項目的申報工作。
【民族古籍整理】初步完成《中國少數民族古籍總目提要·鄂溫克族卷》編纂任務,《中國少數民族古籍總目提要·內蒙古卷》編纂工作初見成效。
【八協工作】認真落實《2006—2010年八省區蒙古語文協作工作規劃》,積極開展蒙古語文協作工作。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工作,赴新疆、青海、甘肅,就蒙古語文協作工作進行調研,了解掌握各領域協作工作的開展情況,為八協小組第十四次成員會議提供必要的準備。與有關部門合作,參與完成全區與協作省區蒙古語文授課生招生計劃任務,組織開展八省區第二屆《八駿杯》大學中專中學生蒙古文文學作品大賽,舉辦八省區第八屆蒙古文圖書展銷訂貨會、第三屆蒙古語授課小學中青年教師創新課教學觀摩評選活動、第二屆蒙古族幼兒園園長協作會議暨蒙古語學前教育研討會和蒙古族中學校長協作會第二十屆年會。通過組織各類專業學術會議和活動,進一步推動八協工作在多層次、多領域廣泛、深入地開展,為八省區廣大蒙古族群眾學習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創造了條件,增進了友誼,加強了團結。
【民族宗教干部隊伍建設】根據黨中央組織部、黨中央統戰部和國家民委的統一部署,積極參與培養選拔少數民族干部工作。會通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統戰部開展少數民族干部到黨中央國家機關和發達先進地區掛職鍛煉工作,選派35名處級以上干部分別到黨中央、國家機關,江蘇省和廈門市進行為期6個月的掛職鍛煉。在黨中央民族干部學院舉辦了全區民族工作干部培訓;組織基層宗教干部參加兩期國家宗教局宗教干部培訓班;組織自治區黨政機關蒙古語文翻譯人員參加了國家民委民族語文翻譯培訓班;在滿洲里舉辦了人口較少民族扶貧示范項目培訓;召開全區城市民族工作座談會,學習研討新時期城市民族工作問題;做好蒙古語文翻譯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評審和繼續教育工作。通過抓好培訓和鍛煉,進一步提高了少數民族干部、專業技術人才和民委系統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和業務素質。
【宗教教職人員隊伍建設】按照黨中央統戰部、國家宗教局的“百千萬工程”規劃,制定實施年輕教職人員培訓計劃,并分別組織參加和舉辦了多期全區宗教界教職人員培訓活動。舉辦了全區伊斯蘭教中青年阿訇培訓班;選派道教人員參加了全國道教教職人員培訓班;選派天主教神職人員參加了全國第二期天主教中青年愛國人士培訓班;舉辦了東部五盟市中青年基督教教職人員讀書班。同時,繼續改善和推進宗教院校的各項工作,把加強和改進宗教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體現在課堂教學中,融入到學習、生活各個方面,進一步推進了宗教院校政治思想和神學思想建設,為培養和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學識上有造詣、品德上能服眾的合格宗教教職人員隊伍奠定了良好基礎。
(白梅 阿拉塔 蘇永勝)


【內蒙古自治區民族事務委員會領導名錄】
主任:阿迪雅(蒙古族)
副主任:張德斌(回族) 秦蒙 特古斯(蒙古族) 曹艷榮(女 蒙古族) 吳長林(達斡爾族) 敖日其楞(蒙古族)
【自治區民委委員制】經自治區黨委、政府研究同意,自治區政府決定實行自治區民族事務委員會兼職委員制度,30個部門被確定為委員單位。實行民委委員制是深入貫徹黨中央和全區民族工作會議精神的重大舉措,是完善民族工作制度建設的重要保障,也是民族工作社會化的必然要求,對于進一步做好自治區民族工作,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民族政策,發動全社會的力量,支持、幫助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又好又快發展,促進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具有重要現實意義和深遠影響。通過實行民委委員制,在自治區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委員單位之間的聯系與協調進一步加強,積極推進了民族工作各領域的協調發展。
【全區第七次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作為自治區60周年大慶活動的重要內容,
【全區學習使用蒙古語文表彰大會】全區學習使用蒙古語文表彰大會于
【全區民族宗教蒙古語文工作會議】
【完成承擔自治區60周年大慶活動各項任務】為迎接自治區60周年大慶,會同自治區黨委宣傳部、統戰部,在全區各族干部群眾中繼續深入進行了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和黨的民族政策的宣傳教育。加強對自治區60周年大慶活動重點地區和單位蒙漢文并用情況的檢查,6月下旬開始,配合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在全區范圍內開展《內蒙古自治區蒙古語言文字工作條例》執法檢查。并在大慶前夕會同自治區政府辦公廳等有關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對呼和浩特市及自治區60周年大慶活動場所、賓館飯店、車站機場、周邊旅游景點、部分中直和自治區大型企業蒙漢文并用及規范情況和窗口服務行業使用蒙古語言文字情況進行了重點檢查,使各地區、各部門,尤其是自治區60周年大慶活動重點地區和單位蒙漢文并用工作切實得到改善和提高。出版大型畫冊《吉祥內蒙古》,在《中國民族報》開辟“今日內蒙古·走進民族鄉”專欄,大力宣傳自治區成立60年來民族宗教工作所取得的成就。特別是籌備全區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和全區學習使用蒙古語文表彰大會,在全區范圍內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和學習使用蒙古語文先進事跡的評選活動,積極宣傳和推廣先進典型事跡,掀起宣傳黨的民族政策、民族語文政策,加強民族團結和社會和諧的新高潮。通過廣泛深入地開展一系列宣傳教育活動,進一步增強各族干部群眾同呼吸、共命運、心連心的情感,使“三個離不開”思想更加深入人心,進一步鞏固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為自治區60周年大慶營造良好的環境和氛圍。在大慶活動期間,自治區民委積極高效地開展與國家民委的有關黨中央代表團日程安排、慰問、演出、贈送禮品等多方面的協調聯絡工作;認真做好大慶辦材料組和接待組分配的工作;順利完成參加自治區60周年慶祝活動的全國蒙古族自治州(縣)代表團的接待任務,為自治區成立60周年慶典活動及各項籌備工作穩步有序地開展發揮重要作用。并通過參與大慶大型活動,鍛煉隊伍,提高能力。
【參加第八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在自治區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下,與自治區體育局密切配合,精心組織,面對強手如林、競爭激烈的賽場,由于全區代表團措施得力,準備充分,頑強拼搏,圓滿完成了參賽任務,取得了歷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最好成績,實現“雙突破”,即金牌總數由上屆的11塊,本屆達13塊,獎牌總數由上屆的28塊本屆達31塊。同時,4個表演項目獲得三金一銀的好成績,自治區代表團還獲得大會體育道德風尚獎,為自治區贏得榮譽,向自治區60年大慶獻上一份厚禮。
【資金管理】黨中央向自治區60周年大慶贈送民族團結進步事業專項基金2 000萬元;國家民委、財政部撥付全區的少數民族發展資金達5 600萬元,較上年增加1 000萬元;自治區民族工作專項經費達1 300萬元,較上年增加300萬元。通過管理使用好各項資金,民族工作部門服務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能力顯著增強,促進民族團結和社會和諧的作用更加突出。
【興邊富民行動】2007年,全區8個邊境旗市被國家確定為新一輪興邊富民行動重點縣,總數由上一輪的5個增加到8個,扶持資金由上一輪的每年1 500萬元增加到2 400萬元。國家和自治區將對新一輪興邊富民行動重點旗市每年各投入300萬元的專項資金,進行連續三年的扶持。2007年,民委和財政廳向19個邊境旗市投入專項資金2 940萬元,實施43個項目。其中,向重點旗市投放了2 600萬元,實施27個項目,有力地支持邊境旗市的發展。
【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工作】充分發揮自治區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能,積極協調呼倫貝爾市及相關旗市與有關廳局搞好扶持項目地對接,狠抓《自治區“十一五”期間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實施意見》的落實。同時,利用國家的專項資金,積極支持人口較少民族23個重點村和29個聚居村的發展。2007年,共投放1 400余萬元的扶持資金,每個村各安排20萬元的扶持資金,項目進村入戶,幫助貧困群眾發展生產,增加收入,改善生活,有力地支持人口較少民族的發展。還啟動國家民委與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在全區開展的支持人口較少民族扶貧工作合作項目。此外,對2004年至2006年進行的9個人口較少民族試點村的重點扶持工作進行了總結驗收。三年來,9個村的貧困戶由515個減少到96個,其中人口較少民族貧困戶由374個減少18個;貧困人口由1 784人減少到354人,其中人口較少民族貧困人口由1 296人減少到61人。2006年,9個村糧食產量達到1 661.7萬公斤,比2003年增長118%;牲畜總頭數達80 682頭只,比2003年增長82.7%;人均純收入達3 577.2元,比2003年增長166%。全區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工作,在全國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工作會上作典型交流。
【少數民族扶貧工作】2007年又支持109個少數民族聚居村,每個村各安排20萬元的幫扶資金,幫助少數民族貧困群眾盡快脫貧致富。同時,認真做好幫扶點工作。按照自治區黨委政府的部署,民委從2006年起幫扶興安盟扎賚特旗烏蘭毛都嘎查。2007年繼續堅持抓重點、辦實事、求實效,投入100萬元,實施了7個幫扶項目,加強農田水利建設,進行危房改造,為20個貧困戶新建住房,開展科技培訓,資助85名貧困戶子女上學。2007年,該嘎查農牧民人均純收入達1 480元,較上年增長了560元;人均占有糧食540公斤,較上年增長了190公斤;牧業年度牲畜頭數達到12 988頭(只),較上年增加7 310頭(只)。
【民族貿易與民族用品生產工作】按照國家民委等三部委的工作部署,自治區民委積極開展工作,協調自治區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聯合重新上報“十一五”期間自治區少數民族特需商品定點生產企業,全區123家企業被確定為國家“十一五”期間定點企業,其中被調整定點企業83家。并按照國家民委、財政部的部署,與自治區財政廳聯合上報了2007年自治區少數民族特需商品定點生產企業技術改造項目4個,申請國家技改財政貼息資金。經過努力,確保將國家制定的有關優惠政策落到實處,為自治區民貿企業的發展提供有利條件,為更好地滿足少數民族群眾生產生活的特殊需求服務。
【民族教育工作】配合教育主管部門,開展民族教育工作,關注民族學校的布局調整和提高民族中小學寄宿生的助學金問題,并積極支持民族中小學標準化建設;配合黨中央民族大學附中和河北大廠民族實驗高中在自治區的招生工作,落實國家對內蒙古自治區人口較少民族中小學生的生活補助。
【民族文化工作】與自治區文化廳等部門聯合開展烏蘭牧騎成立50周年慶典活動,于8月在錫林郭勒盟蘇尼特右旗舉辦烏蘭牧騎成立50周年慶典暨全區第四屆烏蘭牧騎藝術節;與自治區廣電局等部門聯合舉辦國際蒙古族長調民歌演唱電視大獎賽。通過認真開展民族教育文化工作,努力促進自治區文化繁榮、社會進步。
【佛教工作】基本完成自治區佛教協會辦公大樓的施工任務。認真籌備自治區佛教協會成立50周年和內蒙古佛教學校成立20周年慶祝活動。為滿足群眾的宗教信仰需求,嚴格審核,規范程序,備案審批6個新建佛教寺廟。穩妥開展好第十二世烏蘭活佛轉世工作。
【伊斯蘭教工作】伊斯蘭教方面,圓滿完成全區穆斯林群眾赴沙特朝覲工作。指導自治區伊斯蘭教協會召開全區伊斯蘭教第九次代表會議,選舉產生新一屆領導成員。指導開展了全區第三屆“臥爾茲”演講比賽。
【道教工作】選派全區道教人士參加了國家宗教局在西安舉辦的世界道教論壇。
【天主教工作】深入開展愛國主義教育,推進天主教民主辦教,繼續做好天主教呼和浩特教區主教祝圣工作。
【基督教工作】堅持獨立自主自辦原則,加強基督教私設聚會點自封傳道人的治理工作,指導自治區基督教“兩會”進一步推進了神學思想建設。
【貫徹《宗教事務條例》】認真落實全國宗教工作會議和自治區領導批示精神,積極協調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全區各級宗教部門行政執法主體建設。年底,已有三分之二的旗縣宗教部門工作人員辦領了《執法證》。繼續在全區范圍深入開展《宗教事務條例》的學習培訓。制定下發了全區宗教活動場所區分標準,換發了《宗教活動場所登記證》,進一步規范了宗教事務方面的行政許可項目,推動各級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責任制。
【及時穩妥處理涉及宗教的群體性事件】認真指導各級宗教部門,制止濫建廟宇和大型露天宗教造像,依法處理零散朝覲組織者,開展治理基督教“三亂”工作,依法管理基督教私設聚會點,教育轉化天主教地下勢力,全年共處理32起宗教方面的違法和突發事件,有力地維護了全區宗教領域社會穩定。
【抵御境外利用宗教進行的各種滲透活動】面對抵御滲透工作的嚴峻形勢,增強憂患意識,加強緊迫感和責任感,把抵御滲透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嚴防達賴集團對區內佛教事務的搗亂和破壞活動,抵制伊斯蘭教“達洼宣教團”的滲透,抵制境外基督教組織的“福臨中華”計劃、“松土工程”、“金字塔”工程特別是韓國基督教的滲透活動,抵制梵蒂岡妄圖控制天主教領導權的圖謀等方面都進行了針鋒相對的斗爭,取得了良好成效。
【宗教場所】堅持獨立自主自辦的原則,完善宗教場所和教職人員的管理,全區文明宗教場所已達252處,在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方面邁出了新步伐。
【貫徹《蒙古語文工作條例》工作】按照《條例》規定,突出重點,強化舉措,通過加強督促檢查等手段,推動《條例》在全區范圍內深入貫徹實施,使各地區、各部門蒙漢文并用工作切實得到改善,全區黨政機關蒙古語文翻譯工作充分發揮出為工作、為基層、為群眾服務的積極作用,各族干部群眾學習使用蒙古語文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不斷得到提高。《條例》實施細則制定工作穩步推進,組織修訂《條例》實施細則(草稿)并報自治區政府法制辦。11月,組織參加了由國家民委文化宣傳司、教育部語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在北京聯合舉辦的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成就展,充分展示了自治區成立60年來民族語言文字工作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展示了全區和諧民族語言生活和時代風采,受到了國家領導和國內外參觀者的一致好評,榮獲展會一等獎,為自治區贏得了榮譽。
【組織和管理蒙古語文的科研學術活動】公布6期《漢蒙對照新詞術語公報》,搜集整理和審定了700余條常用和專業新詞術語,審定統一了100余條新聞新詞術語。制定《內蒙古自治區蒙古語標準音培訓測試工作管理辦法(試用)》,進一步推動了蒙古語標準音培訓測試工作的規范化管理進程。舉辦全區蒙古語標準音培訓班27期,完成3 500多人的培訓測試。組織召開蒙古文信息技術國家標準工作會議,制定通過《蒙古文信息技術國家標準工作組章程》,完成蒙古語文國家標準項目和規范化項目的申報工作。
【民族古籍整理】初步完成《中國少數民族古籍總目提要·鄂溫克族卷》編纂任務,《中國少數民族古籍總目提要·內蒙古卷》編纂工作初見成效。
【八協工作】認真落實《2006—2010年八省區蒙古語文協作工作規劃》,積極開展蒙古語文協作工作。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工作,赴新疆、青海、甘肅,就蒙古語文協作工作進行調研,了解掌握各領域協作工作的開展情況,為八協小組第十四次成員會議提供必要的準備。與有關部門合作,參與完成全區與協作省區蒙古語文授課生招生計劃任務,組織開展八省區第二屆《八駿杯》大學中專中學生蒙古文文學作品大賽,舉辦八省區第八屆蒙古文圖書展銷訂貨會、第三屆蒙古語授課小學中青年教師創新課教學觀摩評選活動、第二屆蒙古族幼兒園園長協作會議暨蒙古語學前教育研討會和蒙古族中學校長協作會第二十屆年會。通過組織各類專業學術會議和活動,進一步推動八協工作在多層次、多領域廣泛、深入地開展,為八省區廣大蒙古族群眾學習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創造了條件,增進了友誼,加強了團結。
【民族宗教干部隊伍建設】根據黨中央組織部、黨中央統戰部和國家民委的統一部署,積極參與培養選拔少數民族干部工作。會通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統戰部開展少數民族干部到黨中央國家機關和發達先進地區掛職鍛煉工作,選派35名處級以上干部分別到黨中央、國家機關,江蘇省和廈門市進行為期6個月的掛職鍛煉。在黨中央民族干部學院舉辦了全區民族工作干部培訓;組織基層宗教干部參加兩期國家宗教局宗教干部培訓班;組織自治區黨政機關蒙古語文翻譯人員參加了國家民委民族語文翻譯培訓班;在滿洲里舉辦了人口較少民族扶貧示范項目培訓;召開全區城市民族工作座談會,學習研討新時期城市民族工作問題;做好蒙古語文翻譯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評審和繼續教育工作。通過抓好培訓和鍛煉,進一步提高了少數民族干部、專業技術人才和民委系統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和業務素質。
【宗教教職人員隊伍建設】按照黨中央統戰部、國家宗教局的“百千萬工程”規劃,制定實施年輕教職人員培訓計劃,并分別組織參加和舉辦了多期全區宗教界教職人員培訓活動。舉辦了全區伊斯蘭教中青年阿訇培訓班;選派道教人員參加了全國道教教職人員培訓班;選派天主教神職人員參加了全國第二期天主教中青年愛國人士培訓班;舉辦了東部五盟市中青年基督教教職人員讀書班。同時,繼續改善和推進宗教院校的各項工作,把加強和改進宗教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體現在課堂教學中,融入到學習、生活各個方面,進一步推進了宗教院校政治思想和神學思想建設,為培養和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學識上有造詣、品德上能服眾的合格宗教教職人員隊伍奠定了良好基礎。
(白梅 阿拉塔 蘇永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