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卷


--2006年1月15日在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
自治區財政廳
各位代表:
受自治區人民政府委托,現將2005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06年預算草案的報告提請本次人民代表大會審議,并請自治區政協各位委員提出意見。
一、2005年全區預算執行情況
過去的一年,各地區、各部門在自治區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抓住機遇,加快發展,我區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取得顯著成就,十屆人大三次會議批準的預算圓滿完成。
根據12月31日匯總的國庫數據,全區地方財政收入入庫335億元,完成年度預算的120.7%,比上年增加94.6億元,增長39.3%。其中:一般預算收入277.4億元,完成預算的123.3%,比上年增加78.5億元,增長39.4%;基金預算收入57.6億元(不含社會保障基金收入,下同),完成預算的109.8%,比上年增加16.1億元,增長38.8%。上劃黨中央稅收收入入庫201.2億元,比上年增加68.2億元,增長51.3%。匯總地方財政收入和上劃黨中央稅收收入,全區財政總收入536.2億元,同口徑比上年增加162.8億元,增長43.6%。2005年全區財政總支出734.7億元,完成全年預算的88.1%,同口徑比上年增加131.9億元,增長21.9%。其中:一般預算支出681.6億元,完成全年預算的88.8%,比上年增加117.5億元,增長20.8%;基金預算支出53.1億元,完成預算的80.2%,比上年增加14.4億元,增長37.3%。全區財政收支增加額再次雙雙突破100億元。
2005年自治區本級財政總收入入庫63.2億元,比上年增加16.8億元,增長36.1%。其中:一般預算收入37.3億元,比上年增加10.7億元,增長40.1%。自治區本級財政總支出157.9億元,比上年增加31.7億元,增長25.1%。其中:一般預算支出139.7億元,比上年增加26.9億元,增長23.9%。
與2005年年初預算相比,全區地方一般預算收入超收52.4億元,其中自治區本級超收14億元,主要是探礦權、采礦權使用費收入超收7億元,已繼續用于礦產資源勘查和礦山環境整治,其他超收收入主要用于消化歷史欠賬、教育、文化、廣播、增加對盟市的轉移支付等方面。盟市、旗縣超收收入的使用情況,需要在2005年決算編成后,向同級人大常委會報告。去年黨中央財政對我區轉移支付和稅收返還247.9億元,各類專項撥款163.6億元,黨中央補助收入合計411.5億元,剔除不可比因素后,同口徑比上年增加59.2億元。其中:黨中央財政財力性補助增加37.5億元,專項撥款增加21.7億元。
2005年全區預算執行工作的主要特點是:
(一)財政收入增長迅速,稅收收入占財政收入的比重提高。經濟發展是財政增收的基礎。去年我區國民經濟繼續保持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良好態勢,生產總值、工業增加值和固定資產投資高速增長,企業銷售收入和實現利潤大幅度增加,經濟效益進一步提高,從而帶動了增值稅、營業稅、所得稅等主體稅種繼續快速增長。增值稅完成193.8億元,比上年增加62.2億元,增長47.3%;營業稅完成78.3億元,比上年增加23.2億元,增長42.3%;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完成73.5億元,比上年增加33.4億元,增長83.1%。以上四個主體稅種增加額118.8億元,占財政收入增加額的73%。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耕地占用稅等地方稅都保持了較高的增長速度。稅收收入占財政總收入的比重由上年的74.8%提高到76.2%,提高了1.4個百分點。國有資產經營收益、行政性收費、罰沒收入、專營收入等非稅收入共計完成128.1億元,同口徑比上年增加33.8億元,增長35.8%,占財政收入增加額的20.8%。
分地區看,各地區財政收入普遍呈現出快速增長的趨勢,特別是縣域經濟發展較快,財政收入超億元的旗縣(區)達到79個,比上年增加16個,其中有11個旗縣(區)財政收入突破10億元,2個旗區財政收入突破28億元。
(二)發揮財政宏觀調控作用,促進自治區經濟快速發展。認真貫徹自治區黨委、政府關于促進經濟發展的一系列方針政策,進一步調整財政投資結構,完善財政投資方式,吸引和凝聚社會投資,改善經濟發展環境,解決經濟領域中的一些突出問題。預算內基本建設支出110.2億元,比上年增加34.3億元,增長45.1%;企業技術改造支出29.5億元,比上年增加9.3億元,增長45.9%;城市建設支出38.9億元,比上年增加13.5億元,增長52.9%。自治區籌集資金9.5億元,比上年增加6億多元,支持了重點礦產資源的勘探開發。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2.3億美元,重點支持了海拉爾—滿洲里公路建設和包頭市大氣環境治理等項目。安排資金4000萬元,支持工業園區建設。籌集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外貿發展、口岸建設、旅游發展等專項資金2億多元,支持中小企業和服務業發展。安排資金2億元,支持國有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爭取黨中央財政資源枯竭企業關閉破產補助資金8000萬元,妥善安置關閉破產企業的職工。
(三)支持“三農三牧”的力度不斷加大,惠農政策得到落實。堅持“多予、少取、放活”,全方位解決“三農三牧”問題。全面推行農村牧區稅費改革,全部免征了涉農涉牧三稅,自治區為此安排轉移支付補助資金28.5億元,比上年增加5.7億元。為支持農村牧區綜合改革,自治區對撤鄉并鎮給予獎勵,已下達補助資金2億多元。去年我區有30個旗縣納入國家產糧大縣獎勵范圍,獲得獎勵資金2.6億元。實行“三補貼”政策,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良種補貼以及農機補貼6.2億元,已全部兌付到位。繼續實施退耕還林還草、禁牧舍飼、天然林保護工程等,黨中央和自治區財政共投入55.1億元,其中對農牧民的糧食和現金補助及公益林補償資金27億元,增加了農牧民的收入。農業綜合開發和財政扶貧投入12.6億元,改善了農牧民的生產和生活條件,促進了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提高和農牧業產業化進程。籌集財政資金4300萬元,支持農村牧區新型合作醫療試點工作,試點旗縣由上年的7個擴大到12個,162萬農牧民參加了合作醫療。啟動農村牧區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近萬名符合條件的農牧民每人每年可領到600元的獎勵扶助金。
(四)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社會困難群體的基本生活得到較好保障。繼續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金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失業保險制度,落實支持就業再就業財稅政策,各級政府征集社會保險費83億元,比上年增加15億元,增長22%;社會保障和撫恤救濟支出47.2億元,同口徑比上年增加6.7億元,增長15.7%。其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6.7億元,比上年增加1.3億元,增長23%,低保人員年平均財政補差比上年增加120元。自治區籌集就業和再就業補助資金5.2億元,全年發放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小額擔保貸款1.7億元,新增就業和再就業人數24.8萬人,同比增加3.5萬人。完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落實農村牧區五保供養政策,確保供養資金及時足額發放;籌集資金3000萬元,開展了農村牧區和城鎮醫療救助試點。積極落實各項優撫政策,提高了部分優撫對象的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全區38萬優撫對象按規定標準領取到了各項補助?;I集資金3.8億元,用于農村牧區救災、疫病防治和災后重建。
(五)大力支持教育、公共衛生等社會事業發展,加強政權建設。教育事業費支出78.7億元,比上年增加12.5億元,增長19%。重點實施了教育布局調整、二期義教、危房改造、“兩基”攻堅、現代遠程教育等工程,改善了農村牧區的辦學條件。去年國家西部地區“兩基”攻堅現場會在我區召開,與會代表對我區的農村牧區寄宿制學校建設給予了肯定。擴大“兩免一補”政策的實施范圍,由2004年的75個旗縣擴大到去年的81個旗縣;自治區財政安排資金,在全國率先對城鎮低保家庭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實施了“兩免”政策。實行“兩免一補”政策使城鄉貧困家庭的169.3萬中小學生受益,占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在校學生總數的59.7%。自治區財政繼續安排1億元專款,解決2001年以前拖欠的農村牧區中小學教師工資。醫療衛生支出20.8億元,比上年增加3.3億元,增長19%,支持完善公共衛生體系建設。文體廣播事業支出15.2億元,比上年增加2.5億元,增長19.2%,重點支持了公益性文藝團體和文化場館建設。公檢法司支出31.6億元,比上年增加3億元,增長10.5%,支持推進政法系統綜合信息網絡建設,基層派出所、法庭、檢察院的辦公辦案條件和監獄設施進一步改善。
(六)加大轉移支付力度,緩解縣鄉財政困難。按照以獎代補、黨中央財政獎勵與地方工作實績掛鉤的思路,去年黨中央出臺了“三獎一補”政策,解決縣鄉財政的困難問題?!叭勔谎a”的主要內容是,對財政困難縣鄉增加稅收收入和省市政府對困難縣鄉轉移支付給予獎勵,對縣鄉政府精簡機構和分流人員給予獎勵,對產糧大縣給予獎勵,對以前年度緩解縣鄉財政困難工作做得好的地區給予補助。黨中央財政下撥“三獎一補”資金7.1億元,加上自治區本級財政安排3.6億元,對納入獎補范圍的旗縣實施了獎勵和補助。在黨中央財政的政策框架內,自治區將獎勵和補助辦法細化充實為“七獎二補”,提高了轉移支付資金分配的合理性和公正性。自治區對旗縣新增一般性轉移支付6.2億元。安排邊境旗市轉移支付1.38億元,比上年增加9000萬元。采取這些政策措施后,旗縣財政的困難狀況得到緩解。自治區要求縣鄉建立最低公務費開支保障標準,保證基層政權正常運轉。
(七)財政改革進一步深化,新制度的實施范圍不斷擴大。一是深化部門預算改革。在提早預算編制時間、細化項目預算的基礎上,去年自治區政府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預算管理的意見》,對預算編制程序、預算追加權限、財政供給范圍等做出了更加明確的規定。二是深化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到去年底,自治區本級國庫集中支付已全面推行,財政直接支付和授權支付96億元,占本級總支出的60%。盟市本級全部實施了國庫集中支付改革,7個盟市將預算外資金納入了國庫集中支付范圍。三是深化非稅收入收繳制度改革,自治區本級40個部門的630多個執收單位納入改革范圍,全區繳入國庫和財政專戶的非稅收入達200億元。四是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采購規模進一步擴大,采購行為進一步規范。執行政府采購預算49.9億元,實際采購規模45億元,比上年增長36.4%,節約資金4.9億元,資金節約率9.8%。五是加快“金財工程”建設。全區“金財工程”網絡系統建設任務完成50%以上。六是支持事業單位改革。本級選擇教育、衛生、文化、地勘等9個事業單位作為試點,以改革財政補助方式為突破口,推進事業單位機構改革,積累了一些經驗。七是完成了清理行政事業單位津貼補貼工作,為改革公務員工資制度,規范公務員收入分配秩序奠定了基礎。八是按照國務院的要求,自治區政府決定調整完善自治區與盟市的財政管理體制,已完成了各項準備工作,從今年起實施。
(八)推進依法理財工作,財政和財務管理日益規范化和法制化。重點加強了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繼續推行項目庫制、投資評審制和社會公示制等管理辦法。自治區政府組織召開了加強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的工作會議,并下發了《關于加強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的若干規定》。據此,自治區財政還制定下發了《自治區本級財政專項資金報賬制管理辦法》、《自治區本級重大財政專項資金項目聽證規定》等配套制度,對專項資金實行“直通車”、報賬制等管理辦法,提高了專項資金分配、使用的科學性和透明度。與此同時,進一步加強了財政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各級財政部門開展了會計信息質量檢查、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質量檢查、增值稅核查、天然林保護工程專項資金檢查、政府采購專項檢查、生態建設資金專項檢查、非稅收入專項檢查、專項資金管理督查等一系列的監督檢查工作,對查出的違規違紀行為進行了糾正。深入貫徹落實《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組織開展了《條例》的培訓、學習、宣傳活動。經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批準出臺了《內蒙古自治區會計條例》,對進一步規范會計管理工作意義重大。
從總體上看,2005年預算執行情況是好的,但仍有一些問題需要繼續著力解決。地區間財力不平衡,部分旗縣財源薄弱,財政供養人員增長過快,財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財政支出的范圍過寬,資金使用分散,效益有待提高;一些部門和單位預算意識不強,花錢大手大腳,鋪張浪費嚴重;政府債務管理偏松,各種債務風險有可能轉化為財政風險,等等。這些問題需要通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加強管理,逐步加以解決。
2005年是“十五”時期的最后一年。五年來,自治區財政收支規模持續做大,公共財政的保障能力顯著提高,對“三農三牧”、教育、社會保障、公共衛生、生態建設等經濟社會發展的薄弱環節的支持力度明顯加大,集中辦了許多大事。“十五”期間,我區財政收入連續邁上新臺階。全區財政總收入由2000年的156億元增加到2005年的536億元,年均遞增28%。在黨中央財政的大力支持下,財政支出規模持續擴大。全區財政總支出由2000年的261億元增加到2005年的735億元,年均遞增23%。五年間,預算內基本建設支出累計369.9億元,城市建設支出累計108.3億元,企業技術改造支出累計84.1億元,生態建設資金累計232.3億元。落實科學發展觀,統籌城鄉發展,加強社會發展的薄弱環節。免征了涉農涉牧三稅,自治區為此安排轉移支付補助資金累計85.2億元;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良種補貼及農機補貼累計15.5億元,退耕禁牧對農牧民的糧食和現金補助累計77億元;教育支出累計287.3億元,社會保障和撫恤救濟支出累計186.9億元,公共衛生支出累計137.2億元。這一時期公共財政的職能作用得到較好發揮,促進了各項經濟社會事業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二、2006年預算草案
2006年是落實“十一五”規劃的開局之年,安排并落實好今年的預算,具有繼往開來的重大意義。根據自治區黨委、政府對今年經濟工作的總體部署,2006年全區財政收支預算安排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自治區黨委七屆十次、十一次全委會以及全區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狠抓增收節支,依法加強稅收和非稅收入征管,進一步提高財政收入質量,不斷壯大財政實力;著力調整和優化財政支出結構,保障人員經費、“三農三牧”、義務教育、社會保障、就業、科技、公共衛生、生態和環境保護等重點支出需要;深化公共財政改革,健全和完善公共財政體制,進一步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的規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支持農村牧區綜合改革、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體制改革,推動經濟增長方式轉變,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促進經濟社會全面發展。
2006年,全區財政總收入安排643億元,比上年實際完成數增長20%。全區財政總收入的增速比當年經濟預期增長率高5個百分點。全區地方財政總支出安排640億元,加上上年結轉和預算執行中黨中央補助的專款,2006年最終執行結果預計達到850億元左右,比上年實際支出增長15%以上。
財政總收入按增長20%安排,主要考慮了以下幾個因素:一是繼續保持財政收入的適度增長,進一步提高財政收入占國內生產總值和稅收收入占財政總收入的比重。二是繼續落實好支持國有企業、第三產業和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的各項稅費減免政策。三是繼續清理先征后返的稅收優惠政策,凡是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西部大開發政策的,按規定應直接減免。四是充分考慮政策性減收因素,包括調整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兩法”合并、完善就業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等。五是繼續控制非稅收入占財政收入的比重。今年全區地方財政支出的安排,要突出公共財政的保障功能,保證行政事業單位的基本公共支出,重點保證教育、社會保障、科技、文化、衛生等支出,積極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新牧區建設,推動自治區新型工業化、城鎮化、農牧業產業化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的規定,各級預算由同級人民政府編制,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審查批準。
下面,重點報告自治區本級預算的安排情況:
從2006年起,調整自治區與盟市的財政管理體制,即重新劃分自治區與盟市的財政收入范圍。根據自治區政府的規定,將適合盟市征管的稅收收入下放盟市管理;將增值稅25%部分、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40%部分、營業稅、資源稅實行自治區與盟市按2∶8比例分享。在保證盟市既得利益的前提下,自治區從稅收增量中集中一部分收入,主要用于增加對困難盟市、旗縣的轉移支付以及屬于全區性的重點公共支出事項。通過財政體制調整,今年自治區本級預計增加一般預算收入36.2億元,按規定返還盟市及增加對財政困難地區轉移支付補助32.5億元,自治區本級實際增加財力3.7億元。
根據調整后的財政管理體制,自治區本級地方財政收入安排83.8億元,同口徑比上年實際完成數增加13.7億元,增長19.5%。其中:一般預算收入安排56.7億元,同口徑比上年完成數增加6億元,增長12%;基金收入安排27.1億元,比上年增加7.6億元,增長39%。2006年本級地方財政支出安排117.1億元,比上年年初預算增加13.7億元,增長13.9%。其中:一般預算支出安排90億元,同口徑比上年年初預算增加10.2億元,增長12.8%;基金預算支出相應安排27.1億元。
根據調整后的財政體制,自治區本級一般預算支出的主要資金來源是:①一般預算收入56.7億元,剔除返還和補助盟市32.5億元后,本級可使用24.2億元,增加3.7億元。②黨中央各類補助收入51.2億元,增加5.1億元,其中:黨中央原體制補助3.9億元;黨中央稅收返還18.8億元,增加3億元;黨中央一般性轉移支付收入17.2億元,增加2.3億元;黨中央民族地區轉移支付1億元;工資性轉移支付6.8億元;各項結算收入3.5億元,減少0.2億元。③原體制上解和專項上解收入14.6億元,增加1.4億元。
根據自治區本級財力規模,按一般預算支出的性質和特點劃分,基本支出預算安排45.6億元,占一般預算支出的50.7%,其中工資性支出和對家庭及各類人員的補助性支出33.7億元,公用經費支出11.9億元;專項支出預算安排43億元,占一般預算支出的47.7%;自治區政府總預備費安排1.4億元,占一般預算支出的1.6%。
按一般預算支出的功能劃分,主要安排情況是:
—按照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新牧區的要求,安排支持“三農三牧”支出6.6億元,增加0.8億元,增長13%,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規定的法定增長要求。其中,農牧林水發展專項資金5.6億元,增加0.6億元,重點用于落實對農民的農機具購置和良種補貼政策、農牧業產業化發展、農村牧區牲畜疫病防治、農業綜合開發、“村村通”(電話)獎勵以及支持農村牧區勞動力轉移培訓等方面。
—落實農村牧區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政策,支持職業技術教育發展,推動高校管理體制改革。安排教育事業費支出9.9億元,比上年增加1.2億元,增長14.2%,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規定的法定增長要求。其中,專項資金安排3億元,主要用于落實農村牧區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自治區本級分擔1.3億元,城市低保家庭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免教科書、學雜費補助3000萬元,“兩基攻堅”、危房改造、現代遠程教育工程自治區本級配套6500萬元,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建設1000萬元,高校助學貸款貼息和建立貸款風險基金1250萬元。從今年起,對自治區直屬高校推行“生均綜合定額加??睢钡呢斦a助方式,支持高校辦學體制改革。
—優化科技投入結構,提高科技自主創新能力。安排科技三項費用和科學事業費支出2億元,比上年增加0.2億元,增長13.6%,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規定的法定增長要求。其中,專項資金1.5億元,用于新增科技自主創新2000萬元,其他部分重點用于科技成果轉化、高新技術產業風險投資基金、科學知識普及和蒙醫蒙藥研究開發。
—做好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加強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啟動農村牧區貧困人口最低生活費保障制度。安排社會保障補助和撫恤福利救濟支出3.2億元,比上年增加0.4億元。其中,專項資金3.1億元,用于新增農村牧區最低生活保障金3000萬元,農牧民醫療救助和貧困大學生補助650萬元,其他部分重點用于城鎮居民最低生活補助、農墾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配套、養老保險調標補助、勞動力市場和再就業基地建設及獎勵補助、困難企業軍轉干部生活費補助、下崗職工再就業小額貸款擔保、敬老院建設貼息補助等方面。
—支持公共衛生體系建設,擴大新型農村牧區合作醫療試點范圍。安排公共衛生支出4.2億元,增加1億元。其中,專項資金1.8億元,重點用于擴大新型農村牧區合作醫療試點范圍,對農牧民的醫療補助7000萬元,增加6200萬元;其他部分主要用于公共衛生設施配套、農村牧區基層衛生組織建設、艾滋病防治和計劃免疫補助。
—支持文體廣播事業發展,落實農村牧區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安排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計劃生育事業費支出2.9億元,同口徑比上年增加1400萬元,其中,專項資金1.4億元,主要用于民族文化建設、全區體育重點賽事補助、落實計劃生育獎勵扶助配套和農村牧區生“雙女”家庭獎勵補助。
—公檢法司和地方負擔的國防建設補助經費安排9.8億元,比上年增加1.5億元。其中各類專項資金2.7億元,重點用于公檢法司基層單位改善辦案和裝備條件,支持政法機關開展各種專項斗爭和信息網絡建設,維護社會安全和穩定。
—管理費及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支出11.5億元,比上年增加2.4億元。
—方預算內基本建設支出5.4億元,同口徑比上年增加0.4億元,增加部分主要用于鄉村道路建設和改善邊境、少數民族地區基礎設施建設。
—持第二、三產業發展專項支出6.3億元,增加1.2億元,主要用于落實包鋼、集通鐵路等企業優惠政策,以及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民貿企業貼息、服務業和外貿發展。
—項政策性補貼6.1億元。其中,用于對種糧農民的直接補貼3.6億元,加上黨中央補助,共計安排直補資金5.7億元。
—市建設支出1.5億元。
—援不發達地區支出0.5億元。
三、深化改革,扎實工作,確保完成2006年財政預算
(一)依法加強收入征管,繼續提高稅收收入占財政收入的比重。進一步加大整頓和規范稅收秩序的力度,清理和規范各地擅自出臺的減稅、免稅、先征后返等稅收優惠政策,對不符合優惠條件或優惠到期的,要恢復征稅。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支持經濟發展的各項優惠政策,鼓勵企業做大做強,扶持民營經濟加快發展。繼續研究稅收征管政策,控制稅收收入向區外轉移。推進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制度改革,加強非稅收入管理。對重點非稅收入推行收支脫鉤的預算管理辦法,研究制定非稅收入按照凈收入繳入國庫的政策。完善土地出讓金管理辦法,將國有土地出讓金按扣除補償性支出后的凈收益繳入金庫,防止虛增收入。繼續加強探礦權、采礦權使用費及價款收入管理。
(二)加大財政投入力度,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和新牧區建設。各級財政新增教育、衛生、文化等公共支出主要用于農村牧區,各類專項支出要重點向農村牧區傾斜。繼續落實對農牧民的“三補貼”政策。糧食直補資金今年要提高到糧食風險基金的50%以上。擴大農機具購置補貼范圍,調整補貼重點。積極推進農村牧區綜合改革試點,加大轉移支付力度,支持鄉鎮機構改革,轉變鄉鎮職能、精干鄉鎮機構、精簡編制和人員,提高基層政權的行政能力。加強水利基礎設施和生態建設,推進農牧業產業化,支持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建設。加大對農牧民職業技能培訓的支持力度,促進農牧民向非農產業轉移。加強農牧區路、水、電、通信、廣播電視等公益設施建設,全面促進農村牧區社會事業發展。按照自治區的統一安排,農村牧區新型合作醫療改革試點旗縣擴大到39個,黨中央和地方財政補助標準分別提高到20元。實施計劃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和農牧區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
(三)改革農村牧區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為強化政府對農村牧區義務教育的保障責任,普及和鞏固九年義務教育,黨中央決定深化農村牧區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改革的基本原則是:“明確各級責任、黨中央地方共擔、加大財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組織實施”,逐步將農村牧區義務教育全面納入公共財政保障范圍,建立黨中央和地方分項目、按比例分擔的農村牧區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基本內容和黨中央與地方的分擔比例是:對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全部免收學雜費,所需資金由黨中央與西部省份按8∶2的比例分擔;對貧困家庭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所需資金仍由黨中央財政承擔;補助寄宿生生活費,所需資金仍由地方承擔;提高農村牧區中小學公用經費保障水平,先制訂本省區的農村牧區中小學預算內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標準,所需資金由黨中央與西部省份按8∶2的比例分擔;建立農村牧區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的長效機制,分省區測定每年校舍維修改造所需資金,由黨中央和地方按5∶5的比例分擔;鞏固和完善現行教師工資保障機制,黨中央繼續對中西部地區教師工資經費給予支持。根據國家規定應由地方負擔的上述經費,自治區本級財政將承擔主要部分。
農村牧區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是一項重大舉措,各地區和相關部門必須高度重視,做到思想認識到位,協調配合到位,責任落實到位,經費管理到位,監督檢查到位。各地區要根據自治區確定的分擔比例,將義務教育經費足額編入預算,保證落實。同時要加強農牧區中小學財務管理,確保資金分配使用的及時、規范、安全和有效。各級財政部門在安排農村牧區義務教育經費時要做到公開透明,把各級的分擔責任與經費投入情況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并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四)做好社會保障工作,促進和諧社會建設。黨中央在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方面將有新的舉措,各有關部門要認真研究,做好相關工作。就業是民生之本,要把擴大就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重點解決好體制轉軌遺留問題的同時,努力做好城鎮新增勞動力和農村牧區富余勞動力的轉移就業工作,探索建立市場經濟條件下促進就業的長效機制。確保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認真做好做實個人賬戶的分析測算工作,為逐步做實個人賬戶創造條件。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改革發放辦法,合理確定養老金水平。進一步完善覆蓋城鄉的社會救助體系,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到動態管理,分類施保,應保盡保;自治區要在全區范圍內啟動農村牧區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扶貧工作結合起來,重點解決40萬特困農牧民的生活保障問題。繼續實施城鄉醫療救助試點。做好優撫安置和軍轉干部解困工作,切實解決受災群眾的生產、生活困難問題。
(五)支持自主創新和循環經濟發展,推動新型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充分利用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工業重點專項資金、工業園區建設資金和城市建設資金,找準財政支持經濟的著力點,發揮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的作用,引導和聚集社會資金,改善基礎設施和發展環境,促進新型工業化和城鎮化建設,持續做大經濟規模。繼續發揮我區的后發優勢,支持引進大項目及先進的裝備和技術。各級財政要加大科技投入,集中資金支持鼓勵自主創新,運用政府采購的扶持功能,支持國內、區內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重要高新技術裝備及產品。認真貫徹黨中央和自治區支持循環經濟的各項政策,加強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支持推行清潔生產,發展環保產業。繼續抓好退耕還林、退牧還草、津京風沙源治理等生態建設重點工程。繼續推進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和資源枯竭礦山企業關閉破產工作,幫助企業增強自我發展能力。
(六)調整完善財政體制,理順上下級財政關系。在自治區調整完善與盟市的財政體制后,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做好相關工作,確保新體制順利運行。盟市也要調整完善所屬旗縣的財政管理體制,進一步理順盟市與旗縣的收入分配關系,增強縣鄉政府的公共保障能力。自治區將結合黨中央對地方的轉移支付政策,進一步研究完善對盟市、旗縣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健全激勵與約束并重的分配機制,促進各地區公共服務均等化。要適當清理、收縮自治區本級專項撥款的范圍,逐步提高一般性轉移支付的比重,增強盟市、旗縣政府當家理財的積極性。繼續落實“三獎一補”政策,完善自治區的“七獎二補”政策,提高基層財政的保障水平。
(七)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財政資金管理的規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認真落實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預算管理的有關規定,繼續深化部門預算改革。進一步細化預算編制,提高預算的透明度。進一步規范預算管理,強化預算約束,嚴格控制無預算支出和隨意追加預算的行為。全面推行“鄉財縣管”和“村財民理鄉代管”的管理體制。繼續擴大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的實施范圍,有條件的旗縣都要啟動這項改革。繼續推進政府采購工作,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內外部的監督約束機制;擴大政府采購范圍和規模,進一步提高政府采購資金占財政總支出的比重。加強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工作,根據黨中央和自治區人民政府的要求,拓展收繳范圍;對繳入國庫的收入推行收支兩條線的管理辦法,清理整頓非稅收入票據,將票據管理權集中于財政部門,建立票據印刷、領購、稽查和核銷制度。加快非稅收入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建立非稅收入統計報告制度。繼續推進“金財工程”建設,完善應用系統。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定出臺有關辦法,逐步建立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同時,繼續推進事業單位財政補助方式改革。
(八)加強財政管理和監督,推進依法理財、民主理財。進一步貫徹落實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的規定,擴大實行投資評審、報賬制、公示制的資金范圍,完善“直通車”資金調度辦法。逐步建立財政專項資金績效評價制度,抓緊研究制定自治區財政專項資金績效評價管理辦法,并選擇部分資金,制定相關考核指標體系,開展財政專項資金的分配、使用和效益評價工作,將評價結果與下年度預算安排掛鉤。貫徹落實《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進一步加強財政監督,突出監督檢查重點,逐步實現對財政資金運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過程監控。加強政府債務管理,抓緊研究制定自治區政府債務管理辦法,對政府舉債項目進行效益評估,從嚴控制各級政府擔保承諾的舉債行為。適度增加償債準備金規模,建立政府債務風險預警機制。宣傳貫徹《內蒙古自治區會計條例》,加強對會計、評估中介機構的管理。要嚴格行政經費管理,合理控制行政運形成本。進一步加強會議費、交通費、接待費、出國經費和表彰獎勵經費管理,堅持量入為出,勤儉節約,堅決制止花錢大手大腳、鋪張浪費的行為。
各位代表,完成2006年預算和財政工作,任務十分繁重。我們要在自治區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按照自治區十屆人大四次會議對經濟財政工作提出的各項要求,認真聽取人民政協的意見和建議,銳意創新,開拓進取,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努力開創自治區財政工作的新局面,為構建和諧內蒙古做出新的貢獻。


--2006年1月15日在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
自治區財政廳
各位代表:
受自治區人民政府委托,現將2005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06年預算草案的報告提請本次人民代表大會審議,并請自治區政協各位委員提出意見。
一、2005年全區預算執行情況
過去的一年,各地區、各部門在自治區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抓住機遇,加快發展,我區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取得顯著成就,十屆人大三次會議批準的預算圓滿完成。
根據12月31日匯總的國庫數據,全區地方財政收入入庫335億元,完成年度預算的120.7%,比上年增加94.6億元,增長39.3%。其中:一般預算收入277.4億元,完成預算的123.3%,比上年增加78.5億元,增長39.4%;基金預算收入57.6億元(不含社會保障基金收入,下同),完成預算的109.8%,比上年增加16.1億元,增長38.8%。上劃黨中央稅收收入入庫201.2億元,比上年增加68.2億元,增長51.3%。匯總地方財政收入和上劃黨中央稅收收入,全區財政總收入536.2億元,同口徑比上年增加162.8億元,增長43.6%。2005年全區財政總支出734.7億元,完成全年預算的88.1%,同口徑比上年增加131.9億元,增長21.9%。其中:一般預算支出681.6億元,完成全年預算的88.8%,比上年增加117.5億元,增長20.8%;基金預算支出53.1億元,完成預算的80.2%,比上年增加14.4億元,增長37.3%。全區財政收支增加額再次雙雙突破100億元。
2005年自治區本級財政總收入入庫63.2億元,比上年增加16.8億元,增長36.1%。其中:一般預算收入37.3億元,比上年增加10.7億元,增長40.1%。自治區本級財政總支出157.9億元,比上年增加31.7億元,增長25.1%。其中:一般預算支出139.7億元,比上年增加26.9億元,增長23.9%。
與2005年年初預算相比,全區地方一般預算收入超收52.4億元,其中自治區本級超收14億元,主要是探礦權、采礦權使用費收入超收7億元,已繼續用于礦產資源勘查和礦山環境整治,其他超收收入主要用于消化歷史欠賬、教育、文化、廣播、增加對盟市的轉移支付等方面。盟市、旗縣超收收入的使用情況,需要在2005年決算編成后,向同級人大常委會報告。去年黨中央財政對我區轉移支付和稅收返還247.9億元,各類專項撥款163.6億元,黨中央補助收入合計411.5億元,剔除不可比因素后,同口徑比上年增加59.2億元。其中:黨中央財政財力性補助增加37.5億元,專項撥款增加21.7億元。
2005年全區預算執行工作的主要特點是:
(一)財政收入增長迅速,稅收收入占財政收入的比重提高。經濟發展是財政增收的基礎。去年我區國民經濟繼續保持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良好態勢,生產總值、工業增加值和固定資產投資高速增長,企業銷售收入和實現利潤大幅度增加,經濟效益進一步提高,從而帶動了增值稅、營業稅、所得稅等主體稅種繼續快速增長。增值稅完成193.8億元,比上年增加62.2億元,增長47.3%;營業稅完成78.3億元,比上年增加23.2億元,增長42.3%;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完成73.5億元,比上年增加33.4億元,增長83.1%。以上四個主體稅種增加額118.8億元,占財政收入增加額的73%。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耕地占用稅等地方稅都保持了較高的增長速度。稅收收入占財政總收入的比重由上年的74.8%提高到76.2%,提高了1.4個百分點。國有資產經營收益、行政性收費、罰沒收入、專營收入等非稅收入共計完成128.1億元,同口徑比上年增加33.8億元,增長35.8%,占財政收入增加額的20.8%。
分地區看,各地區財政收入普遍呈現出快速增長的趨勢,特別是縣域經濟發展較快,財政收入超億元的旗縣(區)達到79個,比上年增加16個,其中有11個旗縣(區)財政收入突破10億元,2個旗區財政收入突破28億元。
(二)發揮財政宏觀調控作用,促進自治區經濟快速發展。認真貫徹自治區黨委、政府關于促進經濟發展的一系列方針政策,進一步調整財政投資結構,完善財政投資方式,吸引和凝聚社會投資,改善經濟發展環境,解決經濟領域中的一些突出問題。預算內基本建設支出110.2億元,比上年增加34.3億元,增長45.1%;企業技術改造支出29.5億元,比上年增加9.3億元,增長45.9%;城市建設支出38.9億元,比上年增加13.5億元,增長52.9%。自治區籌集資金9.5億元,比上年增加6億多元,支持了重點礦產資源的勘探開發。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2.3億美元,重點支持了海拉爾—滿洲里公路建設和包頭市大氣環境治理等項目。安排資金4000萬元,支持工業園區建設?;I集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外貿發展、口岸建設、旅游發展等專項資金2億多元,支持中小企業和服務業發展。安排資金2億元,支持國有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爭取黨中央財政資源枯竭企業關閉破產補助資金8000萬元,妥善安置關閉破產企業的職工。
(三)支持“三農三牧”的力度不斷加大,惠農政策得到落實。堅持“多予、少取、放活”,全方位解決“三農三牧”問題。全面推行農村牧區稅費改革,全部免征了涉農涉牧三稅,自治區為此安排轉移支付補助資金28.5億元,比上年增加5.7億元。為支持農村牧區綜合改革,自治區對撤鄉并鎮給予獎勵,已下達補助資金2億多元。去年我區有30個旗縣納入國家產糧大縣獎勵范圍,獲得獎勵資金2.6億元。實行“三補貼”政策,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良種補貼以及農機補貼6.2億元,已全部兌付到位。繼續實施退耕還林還草、禁牧舍飼、天然林保護工程等,黨中央和自治區財政共投入55.1億元,其中對農牧民的糧食和現金補助及公益林補償資金27億元,增加了農牧民的收入。農業綜合開發和財政扶貧投入12.6億元,改善了農牧民的生產和生活條件,促進了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提高和農牧業產業化進程?;I集財政資金4300萬元,支持農村牧區新型合作醫療試點工作,試點旗縣由上年的7個擴大到12個,162萬農牧民參加了合作醫療。啟動農村牧區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近萬名符合條件的農牧民每人每年可領到600元的獎勵扶助金。
(四)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社會困難群體的基本生活得到較好保障。繼續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金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失業保險制度,落實支持就業再就業財稅政策,各級政府征集社會保險費83億元,比上年增加15億元,增長22%;社會保障和撫恤救濟支出47.2億元,同口徑比上年增加6.7億元,增長15.7%。其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6.7億元,比上年增加1.3億元,增長23%,低保人員年平均財政補差比上年增加120元。自治區籌集就業和再就業補助資金5.2億元,全年發放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小額擔保貸款1.7億元,新增就業和再就業人數24.8萬人,同比增加3.5萬人。完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落實農村牧區五保供養政策,確保供養資金及時足額發放;籌集資金3000萬元,開展了農村牧區和城鎮醫療救助試點。積極落實各項優撫政策,提高了部分優撫對象的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全區38萬優撫對象按規定標準領取到了各項補助?;I集資金3.8億元,用于農村牧區救災、疫病防治和災后重建。
(五)大力支持教育、公共衛生等社會事業發展,加強政權建設。教育事業費支出78.7億元,比上年增加12.5億元,增長19%。重點實施了教育布局調整、二期義教、危房改造、“兩基”攻堅、現代遠程教育等工程,改善了農村牧區的辦學條件。去年國家西部地區“兩基”攻堅現場會在我區召開,與會代表對我區的農村牧區寄宿制學校建設給予了肯定。擴大“兩免一補”政策的實施范圍,由2004年的75個旗縣擴大到去年的81個旗縣;自治區財政安排資金,在全國率先對城鎮低保家庭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實施了“兩免”政策。實行“兩免一補”政策使城鄉貧困家庭的169.3萬中小學生受益,占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在校學生總數的59.7%。自治區財政繼續安排1億元??睿鉀Q2001年以前拖欠的農村牧區中小學教師工資。醫療衛生支出20.8億元,比上年增加3.3億元,增長19%,支持完善公共衛生體系建設。文體廣播事業支出15.2億元,比上年增加2.5億元,增長19.2%,重點支持了公益性文藝團體和文化場館建設。公檢法司支出31.6億元,比上年增加3億元,增長10.5%,支持推進政法系統綜合信息網絡建設,基層派出所、法庭、檢察院的辦公辦案條件和監獄設施進一步改善。
(六)加大轉移支付力度,緩解縣鄉財政困難。按照以獎代補、黨中央財政獎勵與地方工作實績掛鉤的思路,去年黨中央出臺了“三獎一補”政策,解決縣鄉財政的困難問題?!叭勔谎a”的主要內容是,對財政困難縣鄉增加稅收收入和省市政府對困難縣鄉轉移支付給予獎勵,對縣鄉政府精簡機構和分流人員給予獎勵,對產糧大縣給予獎勵,對以前年度緩解縣鄉財政困難工作做得好的地區給予補助。黨中央財政下撥“三獎一補”資金7.1億元,加上自治區本級財政安排3.6億元,對納入獎補范圍的旗縣實施了獎勵和補助。在黨中央財政的政策框架內,自治區將獎勵和補助辦法細化充實為“七獎二補”,提高了轉移支付資金分配的合理性和公正性。自治區對旗縣新增一般性轉移支付6.2億元。安排邊境旗市轉移支付1.38億元,比上年增加9000萬元。采取這些政策措施后,旗縣財政的困難狀況得到緩解。自治區要求縣鄉建立最低公務費開支保障標準,保證基層政權正常運轉。
(七)財政改革進一步深化,新制度的實施范圍不斷擴大。一是深化部門預算改革。在提早預算編制時間、細化項目預算的基礎上,去年自治區政府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預算管理的意見》,對預算編制程序、預算追加權限、財政供給范圍等做出了更加明確的規定。二是深化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到去年底,自治區本級國庫集中支付已全面推行,財政直接支付和授權支付96億元,占本級總支出的60%。盟市本級全部實施了國庫集中支付改革,7個盟市將預算外資金納入了國庫集中支付范圍。三是深化非稅收入收繳制度改革,自治區本級40個部門的630多個執收單位納入改革范圍,全區繳入國庫和財政專戶的非稅收入達200億元。四是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采購規模進一步擴大,采購行為進一步規范。執行政府采購預算49.9億元,實際采購規模45億元,比上年增長36.4%,節約資金4.9億元,資金節約率9.8%。五是加快“金財工程”建設。全區“金財工程”網絡系統建設任務完成50%以上。六是支持事業單位改革。本級選擇教育、衛生、文化、地勘等9個事業單位作為試點,以改革財政補助方式為突破口,推進事業單位機構改革,積累了一些經驗。七是完成了清理行政事業單位津貼補貼工作,為改革公務員工資制度,規范公務員收入分配秩序奠定了基礎。八是按照國務院的要求,自治區政府決定調整完善自治區與盟市的財政管理體制,已完成了各項準備工作,從今年起實施。
(八)推進依法理財工作,財政和財務管理日益規范化和法制化。重點加強了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繼續推行項目庫制、投資評審制和社會公示制等管理辦法。自治區政府組織召開了加強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的工作會議,并下發了《關于加強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的若干規定》。據此,自治區財政還制定下發了《自治區本級財政專項資金報賬制管理辦法》、《自治區本級重大財政專項資金項目聽證規定》等配套制度,對專項資金實行“直通車”、報賬制等管理辦法,提高了專項資金分配、使用的科學性和透明度。與此同時,進一步加強了財政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各級財政部門開展了會計信息質量檢查、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質量檢查、增值稅核查、天然林保護工程專項資金檢查、政府采購專項檢查、生態建設資金專項檢查、非稅收入專項檢查、專項資金管理督查等一系列的監督檢查工作,對查出的違規違紀行為進行了糾正。深入貫徹落實《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組織開展了《條例》的培訓、學習、宣傳活動。經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批準出臺了《內蒙古自治區會計條例》,對進一步規范會計管理工作意義重大。
從總體上看,2005年預算執行情況是好的,但仍有一些問題需要繼續著力解決。地區間財力不平衡,部分旗縣財源薄弱,財政供養人員增長過快,財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財政支出的范圍過寬,資金使用分散,效益有待提高;一些部門和單位預算意識不強,花錢大手大腳,鋪張浪費嚴重;政府債務管理偏松,各種債務風險有可能轉化為財政風險,等等。這些問題需要通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加強管理,逐步加以解決。
2005年是“十五”時期的最后一年。五年來,自治區財政收支規模持續做大,公共財政的保障能力顯著提高,對“三農三牧”、教育、社會保障、公共衛生、生態建設等經濟社會發展的薄弱環節的支持力度明顯加大,集中辦了許多大事。“十五”期間,我區財政收入連續邁上新臺階。全區財政總收入由2000年的156億元增加到2005年的536億元,年均遞增28%。在黨中央財政的大力支持下,財政支出規模持續擴大。全區財政總支出由2000年的261億元增加到2005年的735億元,年均遞增23%。五年間,預算內基本建設支出累計369.9億元,城市建設支出累計108.3億元,企業技術改造支出累計84.1億元,生態建設資金累計232.3億元。落實科學發展觀,統籌城鄉發展,加強社會發展的薄弱環節。免征了涉農涉牧三稅,自治區為此安排轉移支付補助資金累計85.2億元;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良種補貼及農機補貼累計15.5億元,退耕禁牧對農牧民的糧食和現金補助累計77億元;教育支出累計287.3億元,社會保障和撫恤救濟支出累計186.9億元,公共衛生支出累計137.2億元。這一時期公共財政的職能作用得到較好發揮,促進了各項經濟社會事業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二、2006年預算草案
2006年是落實“十一五”規劃的開局之年,安排并落實好今年的預算,具有繼往開來的重大意義。根據自治區黨委、政府對今年經濟工作的總體部署,2006年全區財政收支預算安排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自治區黨委七屆十次、十一次全委會以及全區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狠抓增收節支,依法加強稅收和非稅收入征管,進一步提高財政收入質量,不斷壯大財政實力;著力調整和優化財政支出結構,保障人員經費、“三農三牧”、義務教育、社會保障、就業、科技、公共衛生、生態和環境保護等重點支出需要;深化公共財政改革,健全和完善公共財政體制,進一步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的規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支持農村牧區綜合改革、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體制改革,推動經濟增長方式轉變,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促進經濟社會全面發展。
2006年,全區財政總收入安排643億元,比上年實際完成數增長20%。全區財政總收入的增速比當年經濟預期增長率高5個百分點。全區地方財政總支出安排640億元,加上上年結轉和預算執行中黨中央補助的專款,2006年最終執行結果預計達到850億元左右,比上年實際支出增長15%以上。
財政總收入按增長20%安排,主要考慮了以下幾個因素:一是繼續保持財政收入的適度增長,進一步提高財政收入占國內生產總值和稅收收入占財政總收入的比重。二是繼續落實好支持國有企業、第三產業和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的各項稅費減免政策。三是繼續清理先征后返的稅收優惠政策,凡是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西部大開發政策的,按規定應直接減免。四是充分考慮政策性減收因素,包括調整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兩法”合并、完善就業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等。五是繼續控制非稅收入占財政收入的比重。今年全區地方財政支出的安排,要突出公共財政的保障功能,保證行政事業單位的基本公共支出,重點保證教育、社會保障、科技、文化、衛生等支出,積極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新牧區建設,推動自治區新型工業化、城鎮化、農牧業產業化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的規定,各級預算由同級人民政府編制,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審查批準。
下面,重點報告自治區本級預算的安排情況:
從2006年起,調整自治區與盟市的財政管理體制,即重新劃分自治區與盟市的財政收入范圍。根據自治區政府的規定,將適合盟市征管的稅收收入下放盟市管理;將增值稅25%部分、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40%部分、營業稅、資源稅實行自治區與盟市按2∶8比例分享。在保證盟市既得利益的前提下,自治區從稅收增量中集中一部分收入,主要用于增加對困難盟市、旗縣的轉移支付以及屬于全區性的重點公共支出事項。通過財政體制調整,今年自治區本級預計增加一般預算收入36.2億元,按規定返還盟市及增加對財政困難地區轉移支付補助32.5億元,自治區本級實際增加財力3.7億元。
根據調整后的財政管理體制,自治區本級地方財政收入安排83.8億元,同口徑比上年實際完成數增加13.7億元,增長19.5%。其中:一般預算收入安排56.7億元,同口徑比上年完成數增加6億元,增長12%;基金收入安排27.1億元,比上年增加7.6億元,增長39%。2006年本級地方財政支出安排117.1億元,比上年年初預算增加13.7億元,增長13.9%。其中:一般預算支出安排90億元,同口徑比上年年初預算增加10.2億元,增長12.8%;基金預算支出相應安排27.1億元。
根據調整后的財政體制,自治區本級一般預算支出的主要資金來源是:①一般預算收入56.7億元,剔除返還和補助盟市32.5億元后,本級可使用24.2億元,增加3.7億元。②黨中央各類補助收入51.2億元,增加5.1億元,其中:黨中央原體制補助3.9億元;黨中央稅收返還18.8億元,增加3億元;黨中央一般性轉移支付收入17.2億元,增加2.3億元;黨中央民族地區轉移支付1億元;工資性轉移支付6.8億元;各項結算收入3.5億元,減少0.2億元。③原體制上解和專項上解收入14.6億元,增加1.4億元。
根據自治區本級財力規模,按一般預算支出的性質和特點劃分,基本支出預算安排45.6億元,占一般預算支出的50.7%,其中工資性支出和對家庭及各類人員的補助性支出33.7億元,公用經費支出11.9億元;專項支出預算安排43億元,占一般預算支出的47.7%;自治區政府總預備費安排1.4億元,占一般預算支出的1.6%。
按一般預算支出的功能劃分,主要安排情況是:
—按照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新牧區的要求,安排支持“三農三牧”支出6.6億元,增加0.8億元,增長13%,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規定的法定增長要求。其中,農牧林水發展專項資金5.6億元,增加0.6億元,重點用于落實對農民的農機具購置和良種補貼政策、農牧業產業化發展、農村牧區牲畜疫病防治、農業綜合開發、“村村通”(電話)獎勵以及支持農村牧區勞動力轉移培訓等方面。
—落實農村牧區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政策,支持職業技術教育發展,推動高校管理體制改革。安排教育事業費支出9.9億元,比上年增加1.2億元,增長14.2%,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規定的法定增長要求。其中,專項資金安排3億元,主要用于落實農村牧區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自治區本級分擔1.3億元,城市低保家庭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免教科書、學雜費補助3000萬元,“兩基攻堅”、危房改造、現代遠程教育工程自治區本級配套6500萬元,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建設1000萬元,高校助學貸款貼息和建立貸款風險基金1250萬元。從今年起,對自治區直屬高校推行“生均綜合定額加??睢钡呢斦a助方式,支持高校辦學體制改革。
—優化科技投入結構,提高科技自主創新能力。安排科技三項費用和科學事業費支出2億元,比上年增加0.2億元,增長13.6%,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規定的法定增長要求。其中,專項資金1.5億元,用于新增科技自主創新2000萬元,其他部分重點用于科技成果轉化、高新技術產業風險投資基金、科學知識普及和蒙醫蒙藥研究開發。
—做好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加強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啟動農村牧區貧困人口最低生活費保障制度。安排社會保障補助和撫恤福利救濟支出3.2億元,比上年增加0.4億元。其中,專項資金3.1億元,用于新增農村牧區最低生活保障金3000萬元,農牧民醫療救助和貧困大學生補助650萬元,其他部分重點用于城鎮居民最低生活補助、農墾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配套、養老保險調標補助、勞動力市場和再就業基地建設及獎勵補助、困難企業軍轉干部生活費補助、下崗職工再就業小額貸款擔保、敬老院建設貼息補助等方面。
—支持公共衛生體系建設,擴大新型農村牧區合作醫療試點范圍。安排公共衛生支出4.2億元,增加1億元。其中,專項資金1.8億元,重點用于擴大新型農村牧區合作醫療試點范圍,對農牧民的醫療補助7000萬元,增加6200萬元;其他部分主要用于公共衛生設施配套、農村牧區基層衛生組織建設、艾滋病防治和計劃免疫補助。
—支持文體廣播事業發展,落實農村牧區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安排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計劃生育事業費支出2.9億元,同口徑比上年增加1400萬元,其中,專項資金1.4億元,主要用于民族文化建設、全區體育重點賽事補助、落實計劃生育獎勵扶助配套和農村牧區生“雙女”家庭獎勵補助。
—公檢法司和地方負擔的國防建設補助經費安排9.8億元,比上年增加1.5億元。其中各類專項資金2.7億元,重點用于公檢法司基層單位改善辦案和裝備條件,支持政法機關開展各種專項斗爭和信息網絡建設,維護社會安全和穩定。
—管理費及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支出11.5億元,比上年增加2.4億元。
—方預算內基本建設支出5.4億元,同口徑比上年增加0.4億元,增加部分主要用于鄉村道路建設和改善邊境、少數民族地區基礎設施建設。
—持第二、三產業發展專項支出6.3億元,增加1.2億元,主要用于落實包鋼、集通鐵路等企業優惠政策,以及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民貿企業貼息、服務業和外貿發展。
—項政策性補貼6.1億元。其中,用于對種糧農民的直接補貼3.6億元,加上黨中央補助,共計安排直補資金5.7億元。
—市建設支出1.5億元。
—援不發達地區支出0.5億元。
三、深化改革,扎實工作,確保完成2006年財政預算
(一)依法加強收入征管,繼續提高稅收收入占財政收入的比重。進一步加大整頓和規范稅收秩序的力度,清理和規范各地擅自出臺的減稅、免稅、先征后返等稅收優惠政策,對不符合優惠條件或優惠到期的,要恢復征稅。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支持經濟發展的各項優惠政策,鼓勵企業做大做強,扶持民營經濟加快發展。繼續研究稅收征管政策,控制稅收收入向區外轉移。推進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制度改革,加強非稅收入管理。對重點非稅收入推行收支脫鉤的預算管理辦法,研究制定非稅收入按照凈收入繳入國庫的政策。完善土地出讓金管理辦法,將國有土地出讓金按扣除補償性支出后的凈收益繳入金庫,防止虛增收入。繼續加強探礦權、采礦權使用費及價款收入管理。
(二)加大財政投入力度,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和新牧區建設。各級財政新增教育、衛生、文化等公共支出主要用于農村牧區,各類專項支出要重點向農村牧區傾斜。繼續落實對農牧民的“三補貼”政策。糧食直補資金今年要提高到糧食風險基金的50%以上。擴大農機具購置補貼范圍,調整補貼重點。積極推進農村牧區綜合改革試點,加大轉移支付力度,支持鄉鎮機構改革,轉變鄉鎮職能、精干鄉鎮機構、精簡編制和人員,提高基層政權的行政能力。加強水利基礎設施和生態建設,推進農牧業產業化,支持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建設。加大對農牧民職業技能培訓的支持力度,促進農牧民向非農產業轉移。加強農牧區路、水、電、通信、廣播電視等公益設施建設,全面促進農村牧區社會事業發展。按照自治區的統一安排,農村牧區新型合作醫療改革試點旗縣擴大到39個,黨中央和地方財政補助標準分別提高到20元。實施計劃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和農牧區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
(三)改革農村牧區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為強化政府對農村牧區義務教育的保障責任,普及和鞏固九年義務教育,黨中央決定深化農村牧區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改革的基本原則是:“明確各級責任、黨中央地方共擔、加大財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組織實施”,逐步將農村牧區義務教育全面納入公共財政保障范圍,建立黨中央和地方分項目、按比例分擔的農村牧區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基本內容和黨中央與地方的分擔比例是:對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全部免收學雜費,所需資金由黨中央與西部省份按8∶2的比例分擔;對貧困家庭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所需資金仍由黨中央財政承擔;補助寄宿生生活費,所需資金仍由地方承擔;提高農村牧區中小學公用經費保障水平,先制訂本省區的農村牧區中小學預算內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標準,所需資金由黨中央與西部省份按8∶2的比例分擔;建立農村牧區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的長效機制,分省區測定每年校舍維修改造所需資金,由黨中央和地方按5∶5的比例分擔;鞏固和完善現行教師工資保障機制,黨中央繼續對中西部地區教師工資經費給予支持。根據國家規定應由地方負擔的上述經費,自治區本級財政將承擔主要部分。
農村牧區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是一項重大舉措,各地區和相關部門必須高度重視,做到思想認識到位,協調配合到位,責任落實到位,經費管理到位,監督檢查到位。各地區要根據自治區確定的分擔比例,將義務教育經費足額編入預算,保證落實。同時要加強農牧區中小學財務管理,確保資金分配使用的及時、規范、安全和有效。各級財政部門在安排農村牧區義務教育經費時要做到公開透明,把各級的分擔責任與經費投入情況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并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四)做好社會保障工作,促進和諧社會建設。黨中央在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方面將有新的舉措,各有關部門要認真研究,做好相關工作。就業是民生之本,要把擴大就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重點解決好體制轉軌遺留問題的同時,努力做好城鎮新增勞動力和農村牧區富余勞動力的轉移就業工作,探索建立市場經濟條件下促進就業的長效機制。確保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認真做好做實個人賬戶的分析測算工作,為逐步做實個人賬戶創造條件。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改革發放辦法,合理確定養老金水平。進一步完善覆蓋城鄉的社會救助體系,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到動態管理,分類施保,應保盡保;自治區要在全區范圍內啟動農村牧區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扶貧工作結合起來,重點解決40萬特困農牧民的生活保障問題。繼續實施城鄉醫療救助試點。做好優撫安置和軍轉干部解困工作,切實解決受災群眾的生產、生活困難問題。
(五)支持自主創新和循環經濟發展,推動新型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充分利用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工業重點專項資金、工業園區建設資金和城市建設資金,找準財政支持經濟的著力點,發揮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的作用,引導和聚集社會資金,改善基礎設施和發展環境,促進新型工業化和城鎮化建設,持續做大經濟規模。繼續發揮我區的后發優勢,支持引進大項目及先進的裝備和技術。各級財政要加大科技投入,集中資金支持鼓勵自主創新,運用政府采購的扶持功能,支持國內、區內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重要高新技術裝備及產品。認真貫徹黨中央和自治區支持循環經濟的各項政策,加強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支持推行清潔生產,發展環保產業。繼續抓好退耕還林、退牧還草、津京風沙源治理等生態建設重點工程。繼續推進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和資源枯竭礦山企業關閉破產工作,幫助企業增強自我發展能力。
(六)調整完善財政體制,理順上下級財政關系。在自治區調整完善與盟市的財政體制后,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做好相關工作,確保新體制順利運行。盟市也要調整完善所屬旗縣的財政管理體制,進一步理順盟市與旗縣的收入分配關系,增強縣鄉政府的公共保障能力。自治區將結合黨中央對地方的轉移支付政策,進一步研究完善對盟市、旗縣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健全激勵與約束并重的分配機制,促進各地區公共服務均等化。要適當清理、收縮自治區本級專項撥款的范圍,逐步提高一般性轉移支付的比重,增強盟市、旗縣政府當家理財的積極性。繼續落實“三獎一補”政策,完善自治區的“七獎二補”政策,提高基層財政的保障水平。
(七)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財政資金管理的規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認真落實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預算管理的有關規定,繼續深化部門預算改革。進一步細化預算編制,提高預算的透明度。進一步規范預算管理,強化預算約束,嚴格控制無預算支出和隨意追加預算的行為。全面推行“鄉財縣管”和“村財民理鄉代管”的管理體制。繼續擴大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的實施范圍,有條件的旗縣都要啟動這項改革。繼續推進政府采購工作,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內外部的監督約束機制;擴大政府采購范圍和規模,進一步提高政府采購資金占財政總支出的比重。加強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工作,根據黨中央和自治區人民政府的要求,拓展收繳范圍;對繳入國庫的收入推行收支兩條線的管理辦法,清理整頓非稅收入票據,將票據管理權集中于財政部門,建立票據印刷、領購、稽查和核銷制度。加快非稅收入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建立非稅收入統計報告制度。繼續推進“金財工程”建設,完善應用系統。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定出臺有關辦法,逐步建立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同時,繼續推進事業單位財政補助方式改革。
(八)加強財政管理和監督,推進依法理財、民主理財。進一步貫徹落實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的規定,擴大實行投資評審、報賬制、公示制的資金范圍,完善“直通車”資金調度辦法。逐步建立財政專項資金績效評價制度,抓緊研究制定自治區財政專項資金績效評價管理辦法,并選擇部分資金,制定相關考核指標體系,開展財政專項資金的分配、使用和效益評價工作,將評價結果與下年度預算安排掛鉤。貫徹落實《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進一步加強財政監督,突出監督檢查重點,逐步實現對財政資金運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過程監控。加強政府債務管理,抓緊研究制定自治區政府債務管理辦法,對政府舉債項目進行效益評估,從嚴控制各級政府擔保承諾的舉債行為。適度增加償債準備金規模,建立政府債務風險預警機制。宣傳貫徹《內蒙古自治區會計條例》,加強對會計、評估中介機構的管理。要嚴格行政經費管理,合理控制行政運形成本。進一步加強會議費、交通費、接待費、出國經費和表彰獎勵經費管理,堅持量入為出,勤儉節約,堅決制止花錢大手大腳、鋪張浪費的行為。
各位代表,完成2006年預算和財政工作,任務十分繁重。我們要在自治區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按照自治區十屆人大四次會議對經濟財政工作提出的各項要求,認真聽取人民政協的意見和建議,銳意創新,開拓進取,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努力開創自治區財政工作的新局面,為構建和諧內蒙古做出新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