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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卷

  •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領導名錄】

       主任 副主任

        主  任:王  群(1997年1月辭職)

                劉明祖(1997年1月當選)

        副主任:于興隆(蒙古族)

                劉作會(1997年1月辭職)

                伊鈞華(蒙古族)

                劉震乙

                崔維岳

                賈  才

                劉  珍(蒙古族)

                王秀梅(女蒙古族)

                舍勒巴圖(鄂倫春族)

                劉曉旺

                宋志民(1997年1月當選)

        秘書長 委員 副秘書長(按姓氏筆畫)

        秘書長:趙青山(蒙古族)

      員:于化蛟

               于興洲(1997年1月當選)

               馬  林

    王天恩

    王仁定

    王立仁

      貴(蒙古族)

      蘭(女蒙古族)

    烏爾吉朗(蒙古族)

    巴達拉呼(蒙古族1997年1月辭職)

    巴圖蘇和(蒙古族)

    卡畢拉(女鄂溫克族)

      林

    劉鳳亭(1997年1月當選)

    劉金山(蒙古族1997年1月當選)

    劉佩勇(回族)

    劉毓東

    吉格木德(蒙古族)

    安利寶(蒙古族)

    孫玉溱(蒙古族)

      玉(蒙古族)

    李欣泉(1997年1月辭職)

    李茂林

      恩

    李鐵生(1997年1月辭職)

    辛永福(滿族)

    楊錫麟

    吳鳳德(蒙古族1997當選)

      光(1997年1月當選)

    鄭長淮

    張應琦

    陳啟厚

    奇·那仁(蒙古族)

    卓力格圖(蒙古族)

    周廣德

    周肇璋

    呼治安(蒙古族)

      斯(蒙古族1997年1月辭職)

    賀金鐘

      仁(女蒙古族)

      祥

    郝雄魁

    高連元(蒙古族)

    高明新

    高宗武(1997年1月當選)

    賈殿英

    特日根(蒙古族)

      儒

    陶作義(滿族)

    章文權(蒙古族)

    蓋山林(滿族)

    崔順姬(女朝鮮族)

    韓文貴(蒙古族1997年1月當選)

    韓佃清

      春(蒙古族1997年1月辭職)

    道爾吉帕拉木(蒙古族)

    賽吉爾夫(蒙古族1997年1月當選)

    額爾敦扎布(達斡爾族)

    副秘書長:邢寶玉

            喬小南(女)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

      任:邢寶玉(兼)

    副主任:韓雙閣

            云  尚(蒙古族)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民族委員會

      任:額爾敦扎布(達斡爾族)

    副主任:王友山

            巴  仁(蒙古族)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內務司法委員會

      任:奇·那仁(蒙古族)

    副主任:榮院院(蒙古族)

            陳耀榮(女1997年4月任命)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

      任:劉德尚

    副主任:呂二喜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教科文衛委員會

      主  任:孫玉溱(蒙古族)

      副主任:烏爾圖寶彥(蒙古族)

            哈斯巴根(達斡爾族)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

      任:劉全義

    副主任:特格喜(蒙古族)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農牧業委員會

      任:昭日克圖(蒙古族)

    副主任:孫  華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

      任:張國龍(蒙古族)

    副主任:沈  智

     

    【歷后人民代表大會】

    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  1954年7月27日至8月4日在呼和浩特召開,391名代表出席會議,自治區主席烏蘭夫致開幕詞。會議聽取和審議自治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籌備委員會副主任王再天作的《關于籌備工作的報告》和《代表資格審查工作的報告》、自治區主席烏蘭夫作的《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的說明》、自治區副主席楊植霖作的《關于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1954年上半年幾項主要工作執行情況和下半年幾項主要工作部署的報告》、大會秘書長梁一鳴作的《關于提案審查工作的報告》;選舉自治區出席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通過《關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的決議》、《關于自治區政府1954年上半年幾項主要工作執行情況和下半年幾項主要工作部署的報告的決議》和給黨中央人民政府毛澤東主席致敬電;自治區副主席蘇謙益致閉幕詞。這次會議宣告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內蒙古自治區正式實行。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共召開四次會議:二次會議于1955年4月25~30日在呼和浩特召開,322名代表出席會議;三次會議于1956年3月8~14日在呼和浩特召開,328名代表出席會議;四次會議于1957年4月18~25日在呼和浩特召開,330名代表出席會議。

    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  1958年6月7~16日在呼和浩特召開,436名代表出席會議。會議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主席烏蘭夫作的《堅決執行社會主義建設總路線,為加速建設社會主義的內蒙古自治區而奮斗》的政府工作報告、自治區副主席王再天作的《關于內蒙古自治區1957年決算和1958年預算的報告》、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特木爾巴根作的《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通過批準各項報告的決議;選舉自治區出席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自治區人民委員會組成人員和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共召開四次會議:二次會議于1959年8月4~17日在呼和浩特召開,436名代表出席會議;三次會議于1960年8月15~21日在呼和浩特召開,436名代表出席會議;四次會議于1962年6月1~13日在呼和浩特召開。

    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  1964年9月18~27日在呼和浩特召開,411名代表出席會議。會議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主席烏蘭夫作的《政府工作報告》以及自治區有關部門負責人作的《法院工作的報告》、《關于自治區1962、1963年財政決算和1964年財政預算草案的報告》、《關于代表資格審查工作的報告》和《關于議案審查報告》;通過批準各項報告的決議;選舉自治區出席第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自治區人民委員會組成人員和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文化大革命”期間,人民代表大會停止活動。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只召開一次會議,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沒有產生。至1977年12月,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才得以恢復。

    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  1977年12月21~28日在呼和浩特召開,660名代表出席會議。會議聽取自治區革命委員會主任尤太忠作的工作報告;通過《關于內蒙古自治區革命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選舉自治區出席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自治區革委會主任、副主任、委員和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共舉行五次會議:二次會議于1979年12月18~27日在呼和浩特舉行,800名代表出席會議。這次會議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選舉產生自治區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構——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正式成立,廷懋當選為自治區五屆人大常委會主任;三次會議于1981年3月2~10日在呼和浩特舉行,800多名代表出席會議;四次會議于1982年3月30日至4月6日在呼和浩特舉行,800多名代表出席會議;五次會議于1982年12月19~27日在呼和浩特舉行,774名代表出席會議。

    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  1983年4月20~29日在呼和浩特召開,753名代表出席會議。會議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代主席布赫作的《政府工作報告》、自治區財政廳代廳長周君球作的《關于自治區1982年財政決算和1983年財政預算草案的報告》;選舉自治區六屆人大常委會主任、副主任、委員,自治區主席、副主席,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和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通過《關于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等決議,巴圖巴根當選為自治區六屆人大常委會主任。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共舉行六次會議:二次會議于1984年5月31日至6月7日在呼和浩特舉行,650名代表出席會議;三次會議于1985年4月23~29日在呼和浩特舉行;四次會議于1986年4月30日至5月12日在呼和浩特市舉行,621名代表出席會議;五次會議于1987年4月27日至5月7日在呼和浩特市舉行,625名代表出席會議;六次會議于1988年1月18~23日在呼和浩特舉行,648名代表出席會議。

    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  1988年5月25日至6月9日在呼和浩特召開,586名代表出席會議。會議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主席布赫作的《政府工作報告》、自治區計劃委員會主任額爾敦作的《關于自治區198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自治區財政廳廳長李欣泉作的《關于全區1987年財政決算和1988年財政預算草案的報告》、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巴圖巴根作的《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楊達賴作的《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張鶴松作的《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作出關于以上6個報告的決議;選舉自治區七屆人大常委會主任、副主任、委員,自治區主席、副主席,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和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巴圖巴根當選為自治區七屆人大常委會主任。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共舉行六次會議:二次會議于1989年4月20~27日在呼和浩特舉行,585名代表出席會議;三次會議于1990年4月20~28日在呼和浩特舉行,584名代表出席會議;四次會議于1991年4月25日至5月6日在呼和浩特舉行,586名代表出席會議;五次會議于1992年4月20~29日在呼和浩特舉行,580名代表出席會議;六次會議于1993年1月5~7日在呼和浩特舉行,577名代表出席會議。

    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  1993年5月5~13日在呼和浩特召開,會議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主席布赫作的《政府工作報告》、自治區計劃委員會主任周維德作的《關于自治區199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自治區財政廳廳長包文發作的《關于1992年財政決算和1993年財政預算草案的報告》、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巴圖巴根作的《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楊達賴作的《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鶴松作的《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作出關于以上6個報告的決議;選舉自治區八屆人大常委會主任、副主任、委員,自治區主席、副主席,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和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王群當選為自治區八屆人大常委會主任。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共舉行五次會議:二次會議于1994年4月20~26日在呼和浩特舉行;三次會議于1995年4月15~21日在呼和浩特舉行;四次會議于1996年2月5~11日在呼和浩特舉行,510名代表出席會議;五次會議于1997年1月24~30日在呼和浩特舉行,512名代表出席會議。八屆人大五次會議聽取自治區主席烏力吉作的《政府工作報告》,自治區計劃委員會主任烏日途作的《關于內蒙古自治區199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及199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自治區財政廳廳長范游愷作的《關于內蒙古自治區1996年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1997年財政預算草案的報告》,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于興隆作的《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巴士杰作的《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鶴松作的《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分別作出相應的決議;會議作出關于接受王群辭去內蒙古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職務請求的決定;作出關于接受劉作會辭去內蒙古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職務請求的決定;作出關于接受巴達拉呼、李欣泉、李鐵生、哈斯、湖春等辭去內蒙古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請求的決定;作出關于接受宋志民辭去內蒙古自治區副主席職務請求的決定;會議補選劉明祖為內蒙古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補選宋志民為內蒙古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補選于興洲、劉鳳亭、劉金山、杜光、吳鳳德、高宗武、韓文貴、賽吉爾夫為內蒙古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補選 ***為內蒙古自治區副主席。   

    【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議】

    第二十四次會議  1997年1月17~18日在呼和浩特召開,常委會組成人員50人出席會議。會議聽取并審議通過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曉旺關于補選代表的代表資格審查報告;審議并原則通過自治區人大常委會1997年工作要點;審議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決定將這個報告提請自治區八屆人大五次會議審議;審議自治區八屆人大五次會議議程草案、日程草案、主席團和秘書長名單草案、主席團常務主席名單草案、執行主席名單草案、副秘書長名單草案、議案截至日期的決定草案、表決議案辦法草案,決定將以上草案提請自治區八屆人大五次會議審議。

    第二十五次會議  1997年3月31日至4月4日在呼和浩特召開,常委會組成人員58人出席會議。會議聽取自治區郵電管理局副局長孫學博關于《內蒙古自治區專用電信網管理暫行條例(草案)》的說明和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財經委員會主任劉德尚關于這個條例草案的修改說明,審議并通過《內蒙古自治區專用電信網管理條例》;聽取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委員會主任孫玉溱關于《內蒙古自治區科學技術協會條例(草案)》的說明和關于這個條例草案的修改說明,審議并通過《內蒙古自治區科學技術協會條例》;聽取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劉全義關于《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修正案(草案)》的說明,審議并通過《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的決定》;聽取包頭市人大常委會主任于興洲關于《包頭市鼓勵外商投資條例》的說明和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呂二喜關于《包頭市鼓勵外商投資條例》的修改說明,作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包頭市鼓勵外商投資條例》的決議;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賈才關于檢查《內蒙古自治區國防教育條例》執行情況的報告;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伊鈞華關于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和《內蒙古自治區草原管理條例》執法檢查情況的報告;聽取和審議自治區財政廳廳長范游愷關于1996年財政周轉金使用管理情況的報告;聽取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于興隆關于提請任命人員的情況介紹,審議并通過人事任免事項。

      第二十六次會議  1997年5月26~31日在呼和浩特召開,常委會組成人員55人出席會議。會議聽取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薩金壽關于《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自治條例》的說明和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民族委員會主任額爾敦扎布關于這個條例的修改說明,作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自治條例》的決議;聽取鄂溫克族自治旗人大常委會主任那木吉拉關于《鄂溫克族自治旗自治條例》的說明和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民族委員會主任額爾敦扎布關于這個條例的修改說明,作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鄂溫克族自治旗自治條例》的決議;審議《內蒙古自治區外商投資企業工會條例(草案)》;聽取自治區審計廳廳長王國盛關于《內蒙古自治區國有企業廠長(經理)離任審計條例(草案)》的說明和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呂二喜關于這個條例草案的修改說明,審議并通過《內蒙古自治區國有企業廠長(經理)離任審計條例》;聽取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農牧業委員會副主任孫華關于《內蒙古自治區氣象條例(草案)》的說明和關于這個條例草案的修改說明,審議并通過《內蒙古自治區氣象條例》;聽取自治區建設廳廳長王富祥關于《內蒙古自治區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條例(草案)》的說明和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主任張國龍關于這個條例草案的修改說明及第二次修改說明,審議并通過《內蒙古自治區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條例》;聽取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然忠關于《呼和浩特市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說明和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沈智關于這個條例的修改說明,作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呼和浩特市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決議;聽取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農牧業委員會主任昭日克圖關于《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農牧業社會化服務的決定(草案)》的說明和這個條例草案的修改說明,審議并通過這個決定;審議并通過《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貫徹執行草原法的決議》;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委員會主任奇·那仁關于《內蒙古自治區外商投資企業工會條例(草案)》的說明和自治區衛生廳副廳長劉樹濤關于《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辦法(草案)》的說明;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賈才關于司法調查交辦的6個重點案件核查結果的報告;聽取和審議自治區審計廳廳長王國盛關于1996年自治區本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聽取和審議自治區財政廳廳長范游愷關于自治區1996年財政決算的報告和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呂二喜關于自治區1996年財政決算的報告的審查報告,作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1996年自治區本級決算的決議;聽取和審議自治區衛生廳副廳長包金生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情況的報告;聽取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于興隆、自治區副主席 ***、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鶴松關于提請決定任免、任免人員情況的說明,審議并通過人事任免事項。

      第二十七次會議  1997年7月30日至8月2日在呼和浩特召開,常委會組成人員57人出席會議。會議聽取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委員會主任奇·那仁關于《內蒙古自治區外商投資企業工會條例(草案)》的修改說明和關于這個條例草案的第二次修改說明,審議并通過《內蒙古自治區外商投資企業工會條例》;聽取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財經委員會主任劉德尚關于《內蒙古自治區個體工商戶條例(草案)》的修改說明和關于這個條例草案的第二次、第三次修改說明,審議并通過《內蒙古自治區個體工商戶條例》;聽取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委員會副主任哈斯巴根關于《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辦法(草案)》的說明和關于這個辦法草案的第二次修改說明,審議并通過《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辦法》;聽取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劉全義關于《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條例修正案(草案)》和《內蒙古自治區旗縣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條例修正案(草案)》的說明,作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條例》的決定和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內蒙古自治區旗縣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條例》的決定;聽取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農牧業委員會副主任孫華關于《內蒙古自治區農村牧區集體經濟組織審計條例修正案(草案)》的說明,作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內蒙古自治區農村牧區集體經濟組織審計條例》的決定;聽取和審議自治區衛生廳副廳長包金生關于《內蒙古自治區食品攤販和城鄉集市貿易食品衛生管理條例(草案)》的說明;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委員會主任奇·那仁關于內蒙古自治區蘇木鄉鎮人大換屆選舉工作情況的報告;聽取和審議自治區副主席王鳳岐關于自治區人民政府實行執法責任制情況的報告;聽取和審議自治區工商局副局長馮義關于全區開展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情況的報告;聽取和審議自治區文化廳廳長焦雪岱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執行情況的報告;聽取和審議自治區環保局局長吳國忠關于連續四年開展環保執法檢查和阿拉善生態環境綜合治理情況的報告;聽取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于興隆關于提請任免人員情況的說明,審議并通過人事任免事項。

      第二十八次會議  1997年9月19~24日在呼和浩特召開,常委會組成人員53人出席會議。會議聽取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委員會主任孫玉溱關于《內蒙古自治區食品攤販和城鄉集市貿易食品衛生管理條例(草案)》的修改說明及第二次修改說明,審議并通過《內蒙古自治區食品攤販和城鄉集市貿易食品衛生管理條例》,聽取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長汪其龍關于《內蒙古自治區禁止賭博條例修正案(草案)》的說明和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委員會主任奇·那仁關于這個草案的修改說明,審議并通過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內蒙古自治區禁止賭博條例》的決定;聽取自治區勞動廳副廳長劉建一關于《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辦法修正案(草案)》的說明,審議并通過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辦法》的決定;聽取自治區電管局副局長烏若思關于《內蒙古自治區電力設施保護條例修正案(草案)》的說明,審議并通過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內蒙古自治區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的決定;聽取自治區水利廳副廳長烏云畢力格關于《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辦法修正案(草案)》的說明和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農牧業委員會副主任孫華關于這個草案的修改說明,審議并通過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辦法》的決定;聽取自治區農業廳副廳長包布和關于《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修正案(草案)》的說明和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農牧業委員會副主任孫華關于這個草案的修改說明,審議并通過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的決定;聽取自治區環保局副局長解雙華關于《內蒙古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修正案(草案)》的說明,審議并通過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內蒙古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的決定;聽取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李萬鵬關于《呼和浩特市固定資產投資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監督辦法》的說明和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呂二喜關于這個辦法的修改說明,作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呼和浩特市固定資產投資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監督辦法》的決議;聽取包頭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謝瑞翔關于《包頭市房地產交易市場管理條例》的說明和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沈智關于這個條例的修改說明,作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包頭市房地產交易市場管理條例》的決議;聽取和審議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李萬鵬關于《呼和浩特開發區條例》的說明;聽取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郝建中關于修改《呼和浩特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等三部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的說明和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委員會主任奇·那仁關于《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呼和浩特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的決定》的修改說明、關于《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呼和浩特市嚴格限制養犬規定〉的決定》的修改說明,作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呼和浩特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的決定》的決議、關于批準《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呼和浩特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游行示威法”規定〉的決定》的決議、關于批準《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呼和浩特市嚴格限制養犬規定〉的決定》的決議;聽取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郝建中關于修改《呼和浩特市城市建設拆遷安置管理辦法》等6部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的說明和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農牧業委員會副主任孫華關于修改《呼和浩特市土地管理辦法》和《呼和浩特市水資源管理辦法》的決定的修改說明,作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呼和浩特市城市建設拆遷安置管理辦法〉的決定》的決議、關于批準《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呼和浩特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的決定》的決議、關于批準《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呼和浩特市市政公用設施管理辦法〉的決定》的決議、關于批準《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呼和浩特市土地管理辦法〉的決定》的決議、關于批準《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呼和浩特市大氣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的決定》的決議、關于批準《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呼和浩特市水資源管理辦法〉的決定》的決議;聽取包頭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謝瑞翔關于廢止《包頭市地方煤礦管理條例》的決定的說明,作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包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包頭市地方煤礦管理條例〉的決定》的決議;聽取包頭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謝瑞翔關于修改《包頭市文化市場管理條例》的決定的說明,作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包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包頭市文化市場管理條例〉的決定》的決議;聽取包頭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謝瑞翔關于修改《包頭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的決定的說明,作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包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包頭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的決定》的決議;聽取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賈才關于《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內蒙古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時間的決定(草案)》的說明,審議并通過《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內蒙古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時間的決定》;聽取和審議自治區計劃委員會主任烏日途關于自治區199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上半年執行情況的報告、自治區財政廳廳長范游愷關于自治區1997年財政預算上半年執行情況的報告、自治區民委副主任、宗教局局長朝克圖關于全區宗教工作情況的報告、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副主任牙薩寧關于查禁打擊“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情況的報告、自治區土地管理局局長黃·阿拉騰別立格關于貫徹落實《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土地管理的決議》情況的報告;聽取自治區公安廳廳長、自治區文化廳廳長的述職報告;審議關于視察部分監獄、看守所情況的報告;審議并通過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委員會主任奇·那仁、教科文衛委員會主任孫玉溱、農牧業委員會主任昭日克圖關于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主席團交付的代表議案辦理意見的報告;聽取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鶴松關于提請任免人員的情況介紹,審議并通過人事任免事項。會議結束時,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劉明祖傳達十五大精神,并就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學習貫徹十五大精神需要重點把握和領會的問題,以及如何按照十五大的精神做好人大工作講話。

      第二十九次會議  1997年11月17~20日在呼和浩特召開,常委會組成人員55人出席會議。會議聽取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財經委員會主任劉德尚關于《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條例(草案)》的第二次和第三次修改說明,審議并通過這個條例;聽取自治區建設廳副廳長龔維永關于《內蒙古自治區建筑市場管理條例修正案(草案)》的說明,作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內蒙古自治區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的決定;聽取自治區土地管理局副局長王正權關于《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修正案(草案)》的說明,作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的決定;聽取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財經委員會主任劉德尚關于《呼和浩特開發區管理條例》的修改說明和第二次、第三次修改說明,作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呼和浩特開發區管理條例》的決議;聽取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然忠關于《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呼和浩特市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管理辦法〉的決定》的說明,作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呼和浩特市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管理辦法〉的決定》的決議;聽取和審議自治區測繪局局長元重舉關于《內蒙古自治區測繪管理條例(草案)》的說明;聽取和審議自治區文化廳廳長焦雪岱關于文化市場管理工作情況的報告;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伊鈞華關于全區《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執法檢查情況的報告;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劉曉旺關于1995~1997年全區人大代表評議工作總結報告;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邢寶玉和自治區政府秘書長張國民關于自治區八屆人大五次會議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情況的報告;聽取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委員會主任奇·那仁關于包頭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決定的說明,作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包頭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的決定;作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內蒙古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決定和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變更內蒙古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時間的決定;審議并通過人事任免事項。會議結束后,于興隆副主任就本屆常委會的主要工作情況講話。

     (馬  忱)

    【地方法制建設】 1997年,內蒙古自治區的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取得新進展。地方立法堅持同改革發展緊密結合起來,在注重提高法規質量的同時速度繼續加快,全年共制定、批準和修改地方性法規43件,是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成立以來,制定、批準和修改地方性法規數量最多的一年。

      通過法規11個  《內蒙古自治區科學技術協會條例》、《內蒙古自治區專用電信網管理條例》、《內蒙古自治區國有企業廠長(經理)離任審計條例》、《關于加強農牧業社會化服務的決定》、《內蒙古自治區氣象條例》、《內蒙古自治區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條例》、《內蒙古自治區外商投資企業工會條例》、《內蒙古自治區個體工商戶條例》、《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辦法》、《內蒙古自治區食品攤販和城鄉集市貿易食品衛生管理條例》、《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條例》。

      通過修改法規決定12個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的決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條例》的決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內蒙古自治區旗縣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條例》的決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內蒙古自治區農村牧區集體經濟組織審計條例》的決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內蒙古自治區禁止賭博條例》的決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辦法》的決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內蒙古自治區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的決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辦法》的決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的決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內蒙古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的決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內蒙古自治區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的決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的決定。

      批準法規7個  《呼和浩特市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呼和浩特市固定資產投資建設項目決算審計監督辦法》、《呼和浩特市開發區管理條例》、《包頭市鼓勵外商投資條例》、《包頭市房地產交易市場管理條例》、《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自治條例》、《鄂溫克族自治旗自治條例》。

      批準修改法規決定12個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修改《呼和浩特市土地管理辦法》的決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修改《呼和浩特市大氣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的決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修改《呼和浩特市建設拆遷安置管理辦法》的決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修改《呼和浩特市市政公用設施管理辦法》的決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修改《呼和浩特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的決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修改《呼和浩特市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管理辦法》的決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修改《包頭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的決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修改《呼和浩特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的決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修改《呼和浩特市嚴格限制養犬規定》的決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修改《呼和浩特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游行示威法〉規定》的決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修改《呼和浩特市水資源管理辦法》的決定等。

      批準廢止法規決定1個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廢止《包頭市地方煤礦管理條例》的決定。

    (徐雪峰  馬 忱  王秀明)

    【法律和地方性法規執行情況檢查】  1997年,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內蒙古自治區國防教育條例》、《內蒙古自治區獻血條例》、《內蒙古自治區老年人保護條例》7個法律法規在自治區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會執法檢查組在自治區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執行情況進行檢查,以保證這些法律法規在自治區的貫徹實施。

     (王秀明)

    【人事任免】  1997年,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根據常委會主任會議、自治區人民政府、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提請,依法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204人。其中:任免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工作人員14人(任7人,免7人),任免自治區人民政府組成人員6人(任3人,免3人),任免法院、檢察院工作人員184人(任144人,免40人)。

    (馬  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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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領導名錄】

       主任 副主任

        主  任:王  群(1997年1月辭職)

                劉明祖(1997年1月當選)

        副主任:于興隆(蒙古族)

                劉作會(1997年1月辭職)

                伊鈞華(蒙古族)

                劉震乙

                崔維岳

                賈  才

                劉  珍(蒙古族)

                王秀梅(女蒙古族)

                舍勒巴圖(鄂倫春族)

                劉曉旺

                宋志民(1997年1月當選)

        秘書長 委員 副秘書長(按姓氏筆畫)

        秘書長:趙青山(蒙古族)

      員:于化蛟

               于興洲(1997年1月當選)

               馬  林

    王天恩

    王仁定

    王立仁

      貴(蒙古族)

      蘭(女蒙古族)

    烏爾吉朗(蒙古族)

    巴達拉呼(蒙古族1997年1月辭職)

    巴圖蘇和(蒙古族)

    卡畢拉(女鄂溫克族)

      林

    劉鳳亭(1997年1月當選)

    劉金山(蒙古族1997年1月當選)

    劉佩勇(回族)

    劉毓東

    吉格木德(蒙古族)

    安利寶(蒙古族)

    孫玉溱(蒙古族)

      玉(蒙古族)

    李欣泉(1997年1月辭職)

    李茂林

      恩

    李鐵生(1997年1月辭職)

    辛永福(滿族)

    楊錫麟

    吳鳳德(蒙古族1997當選)

      光(1997年1月當選)

    鄭長淮

    張應琦

    陳啟厚

    奇·那仁(蒙古族)

    卓力格圖(蒙古族)

    周廣德

    周肇璋

    呼治安(蒙古族)

      斯(蒙古族1997年1月辭職)

    賀金鐘

      仁(女蒙古族)

      祥

    郝雄魁

    高連元(蒙古族)

    高明新

    高宗武(1997年1月當選)

    賈殿英

    特日根(蒙古族)

      儒

    陶作義(滿族)

    章文權(蒙古族)

    蓋山林(滿族)

    崔順姬(女朝鮮族)

    韓文貴(蒙古族1997年1月當選)

    韓佃清

      春(蒙古族1997年1月辭職)

    道爾吉帕拉木(蒙古族)

    賽吉爾夫(蒙古族1997年1月當選)

    額爾敦扎布(達斡爾族)

    副秘書長:邢寶玉

            喬小南(女)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

      任:邢寶玉(兼)

    副主任:韓雙閣

            云  尚(蒙古族)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民族委員會

      任:額爾敦扎布(達斡爾族)

    副主任:王友山

            巴  仁(蒙古族)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內務司法委員會

      任:奇·那仁(蒙古族)

    副主任:榮院院(蒙古族)

            陳耀榮(女1997年4月任命)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

      任:劉德尚

    副主任:呂二喜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教科文衛委員會

      主  任:孫玉溱(蒙古族)

      副主任:烏爾圖寶彥(蒙古族)

            哈斯巴根(達斡爾族)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

      任:劉全義

    副主任:特格喜(蒙古族)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農牧業委員會

      任:昭日克圖(蒙古族)

    副主任:孫  華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

      任:張國龍(蒙古族)

    副主任:沈  智

     

    【歷后人民代表大會】

    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  1954年7月27日至8月4日在呼和浩特召開,391名代表出席會議,自治區主席烏蘭夫致開幕詞。會議聽取和審議自治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籌備委員會副主任王再天作的《關于籌備工作的報告》和《代表資格審查工作的報告》、自治區主席烏蘭夫作的《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的說明》、自治區副主席楊植霖作的《關于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1954年上半年幾項主要工作執行情況和下半年幾項主要工作部署的報告》、大會秘書長梁一鳴作的《關于提案審查工作的報告》;選舉自治區出席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通過《關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的決議》、《關于自治區政府1954年上半年幾項主要工作執行情況和下半年幾項主要工作部署的報告的決議》和給黨中央人民政府毛澤東主席致敬電;自治區副主席蘇謙益致閉幕詞。這次會議宣告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內蒙古自治區正式實行。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共召開四次會議:二次會議于1955年4月25~30日在呼和浩特召開,322名代表出席會議;三次會議于1956年3月8~14日在呼和浩特召開,328名代表出席會議;四次會議于1957年4月18~25日在呼和浩特召開,330名代表出席會議。

    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  1958年6月7~16日在呼和浩特召開,436名代表出席會議。會議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主席烏蘭夫作的《堅決執行社會主義建設總路線,為加速建設社會主義的內蒙古自治區而奮斗》的政府工作報告、自治區副主席王再天作的《關于內蒙古自治區1957年決算和1958年預算的報告》、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特木爾巴根作的《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通過批準各項報告的決議;選舉自治區出席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自治區人民委員會組成人員和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共召開四次會議:二次會議于1959年8月4~17日在呼和浩特召開,436名代表出席會議;三次會議于1960年8月15~21日在呼和浩特召開,436名代表出席會議;四次會議于1962年6月1~13日在呼和浩特召開。

    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  1964年9月18~27日在呼和浩特召開,411名代表出席會議。會議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主席烏蘭夫作的《政府工作報告》以及自治區有關部門負責人作的《法院工作的報告》、《關于自治區1962、1963年財政決算和1964年財政預算草案的報告》、《關于代表資格審查工作的報告》和《關于議案審查報告》;通過批準各項報告的決議;選舉自治區出席第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自治區人民委員會組成人員和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文化大革命”期間,人民代表大會停止活動。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只召開一次會議,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沒有產生。至1977年12月,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才得以恢復。

    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  1977年12月21~28日在呼和浩特召開,660名代表出席會議。會議聽取自治區革命委員會主任尤太忠作的工作報告;通過《關于內蒙古自治區革命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選舉自治區出席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自治區革委會主任、副主任、委員和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共舉行五次會議:二次會議于1979年12月18~27日在呼和浩特舉行,800名代表出席會議。這次會議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選舉產生自治區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構——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正式成立,廷懋當選為自治區五屆人大常委會主任;三次會議于1981年3月2~10日在呼和浩特舉行,800多名代表出席會議;四次會議于1982年3月30日至4月6日在呼和浩特舉行,800多名代表出席會議;五次會議于1982年12月19~27日在呼和浩特舉行,774名代表出席會議。

    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  1983年4月20~29日在呼和浩特召開,753名代表出席會議。會議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代主席布赫作的《政府工作報告》、自治區財政廳代廳長周君球作的《關于自治區1982年財政決算和1983年財政預算草案的報告》;選舉自治區六屆人大常委會主任、副主任、委員,自治區主席、副主席,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和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通過《關于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等決議,巴圖巴根當選為自治區六屆人大常委會主任。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共舉行六次會議:二次會議于1984年5月31日至6月7日在呼和浩特舉行,650名代表出席會議;三次會議于1985年4月23~29日在呼和浩特舉行;四次會議于1986年4月30日至5月12日在呼和浩特市舉行,621名代表出席會議;五次會議于1987年4月27日至5月7日在呼和浩特市舉行,625名代表出席會議;六次會議于1988年1月18~23日在呼和浩特舉行,648名代表出席會議。

    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  1988年5月25日至6月9日在呼和浩特召開,586名代表出席會議。會議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主席布赫作的《政府工作報告》、自治區計劃委員會主任額爾敦作的《關于自治區198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自治區財政廳廳長李欣泉作的《關于全區1987年財政決算和1988年財政預算草案的報告》、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巴圖巴根作的《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楊達賴作的《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張鶴松作的《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作出關于以上6個報告的決議;選舉自治區七屆人大常委會主任、副主任、委員,自治區主席、副主席,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和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巴圖巴根當選為自治區七屆人大常委會主任。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共舉行六次會議:二次會議于1989年4月20~27日在呼和浩特舉行,585名代表出席會議;三次會議于1990年4月20~28日在呼和浩特舉行,584名代表出席會議;四次會議于1991年4月25日至5月6日在呼和浩特舉行,586名代表出席會議;五次會議于1992年4月20~29日在呼和浩特舉行,580名代表出席會議;六次會議于1993年1月5~7日在呼和浩特舉行,577名代表出席會議。

    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  1993年5月5~13日在呼和浩特召開,會議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主席布赫作的《政府工作報告》、自治區計劃委員會主任周維德作的《關于自治區199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自治區財政廳廳長包文發作的《關于1992年財政決算和1993年財政預算草案的報告》、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巴圖巴根作的《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楊達賴作的《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鶴松作的《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作出關于以上6個報告的決議;選舉自治區八屆人大常委會主任、副主任、委員,自治區主席、副主席,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和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王群當選為自治區八屆人大常委會主任。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共舉行五次會議:二次會議于1994年4月20~26日在呼和浩特舉行;三次會議于1995年4月15~21日在呼和浩特舉行;四次會議于1996年2月5~11日在呼和浩特舉行,510名代表出席會議;五次會議于1997年1月24~30日在呼和浩特舉行,512名代表出席會議。八屆人大五次會議聽取自治區主席烏力吉作的《政府工作報告》,自治區計劃委員會主任烏日途作的《關于內蒙古自治區199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及199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自治區財政廳廳長范游愷作的《關于內蒙古自治區1996年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1997年財政預算草案的報告》,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于興隆作的《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巴士杰作的《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鶴松作的《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分別作出相應的決議;會議作出關于接受王群辭去內蒙古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職務請求的決定;作出關于接受劉作會辭去內蒙古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職務請求的決定;作出關于接受巴達拉呼、李欣泉、李鐵生、哈斯、湖春等辭去內蒙古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請求的決定;作出關于接受宋志民辭去內蒙古自治區副主席職務請求的決定;會議補選劉明祖為內蒙古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補選宋志民為內蒙古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補選于興洲、劉鳳亭、劉金山、杜光、吳鳳德、高宗武、韓文貴、賽吉爾夫為內蒙古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補選 ***為內蒙古自治區副主席。   

    【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議】

    第二十四次會議  1997年1月17~18日在呼和浩特召開,常委會組成人員50人出席會議。會議聽取并審議通過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曉旺關于補選代表的代表資格審查報告;審議并原則通過自治區人大常委會1997年工作要點;審議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決定將這個報告提請自治區八屆人大五次會議審議;審議自治區八屆人大五次會議議程草案、日程草案、主席團和秘書長名單草案、主席團常務主席名單草案、執行主席名單草案、副秘書長名單草案、議案截至日期的決定草案、表決議案辦法草案,決定將以上草案提請自治區八屆人大五次會議審議。

    第二十五次會議  1997年3月31日至4月4日在呼和浩特召開,常委會組成人員58人出席會議。會議聽取自治區郵電管理局副局長孫學博關于《內蒙古自治區專用電信網管理暫行條例(草案)》的說明和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財經委員會主任劉德尚關于這個條例草案的修改說明,審議并通過《內蒙古自治區專用電信網管理條例》;聽取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委員會主任孫玉溱關于《內蒙古自治區科學技術協會條例(草案)》的說明和關于這個條例草案的修改說明,審議并通過《內蒙古自治區科學技術協會條例》;聽取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劉全義關于《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修正案(草案)》的說明,審議并通過《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的決定》;聽取包頭市人大常委會主任于興洲關于《包頭市鼓勵外商投資條例》的說明和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呂二喜關于《包頭市鼓勵外商投資條例》的修改說明,作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包頭市鼓勵外商投資條例》的決議;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賈才關于檢查《內蒙古自治區國防教育條例》執行情況的報告;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伊鈞華關于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和《內蒙古自治區草原管理條例》執法檢查情況的報告;聽取和審議自治區財政廳廳長范游愷關于1996年財政周轉金使用管理情況的報告;聽取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于興隆關于提請任命人員的情況介紹,審議并通過人事任免事項。

      第二十六次會議  1997年5月26~31日在呼和浩特召開,常委會組成人員55人出席會議。會議聽取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薩金壽關于《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自治條例》的說明和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民族委員會主任額爾敦扎布關于這個條例的修改說明,作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自治條例》的決議;聽取鄂溫克族自治旗人大常委會主任那木吉拉關于《鄂溫克族自治旗自治條例》的說明和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民族委員會主任額爾敦扎布關于這個條例的修改說明,作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鄂溫克族自治旗自治條例》的決議;審議《內蒙古自治區外商投資企業工會條例(草案)》;聽取自治區審計廳廳長王國盛關于《內蒙古自治區國有企業廠長(經理)離任審計條例(草案)》的說明和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呂二喜關于這個條例草案的修改說明,審議并通過《內蒙古自治區國有企業廠長(經理)離任審計條例》;聽取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農牧業委員會副主任孫華關于《內蒙古自治區氣象條例(草案)》的說明和關于這個條例草案的修改說明,審議并通過《內蒙古自治區氣象條例》;聽取自治區建設廳廳長王富祥關于《內蒙古自治區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條例(草案)》的說明和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主任張國龍關于這個條例草案的修改說明及第二次修改說明,審議并通過《內蒙古自治區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條例》;聽取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然忠關于《呼和浩特市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說明和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沈智關于這個條例的修改說明,作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呼和浩特市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決議;聽取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農牧業委員會主任昭日克圖關于《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農牧業社會化服務的決定(草案)》的說明和這個條例草案的修改說明,審議并通過這個決定;審議并通過《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貫徹執行草原法的決議》;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委員會主任奇·那仁關于《內蒙古自治區外商投資企業工會條例(草案)》的說明和自治區衛生廳副廳長劉樹濤關于《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辦法(草案)》的說明;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賈才關于司法調查交辦的6個重點案件核查結果的報告;聽取和審議自治區審計廳廳長王國盛關于1996年自治區本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聽取和審議自治區財政廳廳長范游愷關于自治區1996年財政決算的報告和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呂二喜關于自治區1996年財政決算的報告的審查報告,作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1996年自治區本級決算的決議;聽取和審議自治區衛生廳副廳長包金生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情況的報告;聽取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于興隆、自治區副主席 ***、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鶴松關于提請決定任免、任免人員情況的說明,審議并通過人事任免事項。

      第二十七次會議  1997年7月30日至8月2日在呼和浩特召開,常委會組成人員57人出席會議。會議聽取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委員會主任奇·那仁關于《內蒙古自治區外商投資企業工會條例(草案)》的修改說明和關于這個條例草案的第二次修改說明,審議并通過《內蒙古自治區外商投資企業工會條例》;聽取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財經委員會主任劉德尚關于《內蒙古自治區個體工商戶條例(草案)》的修改說明和關于這個條例草案的第二次、第三次修改說明,審議并通過《內蒙古自治區個體工商戶條例》;聽取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委員會副主任哈斯巴根關于《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辦法(草案)》的說明和關于這個辦法草案的第二次修改說明,審議并通過《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辦法》;聽取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劉全義關于《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條例修正案(草案)》和《內蒙古自治區旗縣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條例修正案(草案)》的說明,作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條例》的決定和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內蒙古自治區旗縣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條例》的決定;聽取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農牧業委員會副主任孫華關于《內蒙古自治區農村牧區集體經濟組織審計條例修正案(草案)》的說明,作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內蒙古自治區農村牧區集體經濟組織審計條例》的決定;聽取和審議自治區衛生廳副廳長包金生關于《內蒙古自治區食品攤販和城鄉集市貿易食品衛生管理條例(草案)》的說明;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委員會主任奇·那仁關于內蒙古自治區蘇木鄉鎮人大換屆選舉工作情況的報告;聽取和審議自治區副主席王鳳岐關于自治區人民政府實行執法責任制情況的報告;聽取和審議自治區工商局副局長馮義關于全區開展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情況的報告;聽取和審議自治區文化廳廳長焦雪岱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執行情況的報告;聽取和審議自治區環保局局長吳國忠關于連續四年開展環保執法檢查和阿拉善生態環境綜合治理情況的報告;聽取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于興隆關于提請任免人員情況的說明,審議并通過人事任免事項。

      第二十八次會議  1997年9月19~24日在呼和浩特召開,常委會組成人員53人出席會議。會議聽取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委員會主任孫玉溱關于《內蒙古自治區食品攤販和城鄉集市貿易食品衛生管理條例(草案)》的修改說明及第二次修改說明,審議并通過《內蒙古自治區食品攤販和城鄉集市貿易食品衛生管理條例》,聽取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長汪其龍關于《內蒙古自治區禁止賭博條例修正案(草案)》的說明和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委員會主任奇·那仁關于這個草案的修改說明,審議并通過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內蒙古自治區禁止賭博條例》的決定;聽取自治區勞動廳副廳長劉建一關于《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辦法修正案(草案)》的說明,審議并通過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辦法》的決定;聽取自治區電管局副局長烏若思關于《內蒙古自治區電力設施保護條例修正案(草案)》的說明,審議并通過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內蒙古自治區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的決定;聽取自治區水利廳副廳長烏云畢力格關于《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辦法修正案(草案)》的說明和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農牧業委員會副主任孫華關于這個草案的修改說明,審議并通過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辦法》的決定;聽取自治區農業廳副廳長包布和關于《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修正案(草案)》的說明和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農牧業委員會副主任孫華關于這個草案的修改說明,審議并通過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的決定;聽取自治區環保局副局長解雙華關于《內蒙古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修正案(草案)》的說明,審議并通過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內蒙古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的決定;聽取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李萬鵬關于《呼和浩特市固定資產投資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監督辦法》的說明和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呂二喜關于這個辦法的修改說明,作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呼和浩特市固定資產投資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監督辦法》的決議;聽取包頭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謝瑞翔關于《包頭市房地產交易市場管理條例》的說明和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沈智關于這個條例的修改說明,作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包頭市房地產交易市場管理條例》的決議;聽取和審議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李萬鵬關于《呼和浩特開發區條例》的說明;聽取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郝建中關于修改《呼和浩特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等三部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的說明和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委員會主任奇·那仁關于《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呼和浩特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的決定》的修改說明、關于《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呼和浩特市嚴格限制養犬規定〉的決定》的修改說明,作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呼和浩特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的決定》的決議、關于批準《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呼和浩特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游行示威法”規定〉的決定》的決議、關于批準《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呼和浩特市嚴格限制養犬規定〉的決定》的決議;聽取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郝建中關于修改《呼和浩特市城市建設拆遷安置管理辦法》等6部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的說明和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農牧業委員會副主任孫華關于修改《呼和浩特市土地管理辦法》和《呼和浩特市水資源管理辦法》的決定的修改說明,作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呼和浩特市城市建設拆遷安置管理辦法〉的決定》的決議、關于批準《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呼和浩特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的決定》的決議、關于批準《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呼和浩特市市政公用設施管理辦法〉的決定》的決議、關于批準《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呼和浩特市土地管理辦法〉的決定》的決議、關于批準《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呼和浩特市大氣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的決定》的決議、關于批準《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呼和浩特市水資源管理辦法〉的決定》的決議;聽取包頭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謝瑞翔關于廢止《包頭市地方煤礦管理條例》的決定的說明,作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包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包頭市地方煤礦管理條例〉的決定》的決議;聽取包頭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謝瑞翔關于修改《包頭市文化市場管理條例》的決定的說明,作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包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包頭市文化市場管理條例〉的決定》的決議;聽取包頭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謝瑞翔關于修改《包頭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的決定的說明,作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包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包頭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的決定》的決議;聽取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賈才關于《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內蒙古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時間的決定(草案)》的說明,審議并通過《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內蒙古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時間的決定》;聽取和審議自治區計劃委員會主任烏日途關于自治區199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上半年執行情況的報告、自治區財政廳廳長范游愷關于自治區1997年財政預算上半年執行情況的報告、自治區民委副主任、宗教局局長朝克圖關于全區宗教工作情況的報告、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副主任牙薩寧關于查禁打擊“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情況的報告、自治區土地管理局局長黃·阿拉騰別立格關于貫徹落實《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土地管理的決議》情況的報告;聽取自治區公安廳廳長、自治區文化廳廳長的述職報告;審議關于視察部分監獄、看守所情況的報告;審議并通過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委員會主任奇·那仁、教科文衛委員會主任孫玉溱、農牧業委員會主任昭日克圖關于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主席團交付的代表議案辦理意見的報告;聽取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鶴松關于提請任免人員的情況介紹,審議并通過人事任免事項。會議結束時,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劉明祖傳達十五大精神,并就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學習貫徹十五大精神需要重點把握和領會的問題,以及如何按照十五大的精神做好人大工作講話。

      第二十九次會議  1997年11月17~20日在呼和浩特召開,常委會組成人員55人出席會議。會議聽取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財經委員會主任劉德尚關于《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條例(草案)》的第二次和第三次修改說明,審議并通過這個條例;聽取自治區建設廳副廳長龔維永關于《內蒙古自治區建筑市場管理條例修正案(草案)》的說明,作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內蒙古自治區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的決定;聽取自治區土地管理局副局長王正權關于《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修正案(草案)》的說明,作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的決定;聽取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財經委員會主任劉德尚關于《呼和浩特開發區管理條例》的修改說明和第二次、第三次修改說明,作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呼和浩特開發區管理條例》的決議;聽取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然忠關于《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呼和浩特市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管理辦法〉的決定》的說明,作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呼和浩特市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管理辦法〉的決定》的決議;聽取和審議自治區測繪局局長元重舉關于《內蒙古自治區測繪管理條例(草案)》的說明;聽取和審議自治區文化廳廳長焦雪岱關于文化市場管理工作情況的報告;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伊鈞華關于全區《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執法檢查情況的報告;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劉曉旺關于1995~1997年全區人大代表評議工作總結報告;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邢寶玉和自治區政府秘書長張國民關于自治區八屆人大五次會議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情況的報告;聽取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委員會主任奇·那仁關于包頭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決定的說明,作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包頭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的決定;作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內蒙古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決定和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變更內蒙古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時間的決定;審議并通過人事任免事項。會議結束后,于興隆副主任就本屆常委會的主要工作情況講話。

     (馬  忱)

    【地方法制建設】 1997年,內蒙古自治區的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取得新進展。地方立法堅持同改革發展緊密結合起來,在注重提高法規質量的同時速度繼續加快,全年共制定、批準和修改地方性法規43件,是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成立以來,制定、批準和修改地方性法規數量最多的一年。

      通過法規11個  《內蒙古自治區科學技術協會條例》、《內蒙古自治區專用電信網管理條例》、《內蒙古自治區國有企業廠長(經理)離任審計條例》、《關于加強農牧業社會化服務的決定》、《內蒙古自治區氣象條例》、《內蒙古自治區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條例》、《內蒙古自治區外商投資企業工會條例》、《內蒙古自治區個體工商戶條例》、《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辦法》、《內蒙古自治區食品攤販和城鄉集市貿易食品衛生管理條例》、《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條例》。

      通過修改法規決定12個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的決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條例》的決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內蒙古自治區旗縣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條例》的決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內蒙古自治區農村牧區集體經濟組織審計條例》的決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內蒙古自治區禁止賭博條例》的決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辦法》的決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內蒙古自治區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的決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辦法》的決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的決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內蒙古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的決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內蒙古自治區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的決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的決定。

      批準法規7個  《呼和浩特市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呼和浩特市固定資產投資建設項目決算審計監督辦法》、《呼和浩特市開發區管理條例》、《包頭市鼓勵外商投資條例》、《包頭市房地產交易市場管理條例》、《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自治條例》、《鄂溫克族自治旗自治條例》。

      批準修改法規決定12個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修改《呼和浩特市土地管理辦法》的決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修改《呼和浩特市大氣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的決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修改《呼和浩特市建設拆遷安置管理辦法》的決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修改《呼和浩特市市政公用設施管理辦法》的決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修改《呼和浩特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的決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修改《呼和浩特市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管理辦法》的決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修改《包頭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的決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修改《呼和浩特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的決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修改《呼和浩特市嚴格限制養犬規定》的決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修改《呼和浩特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游行示威法〉規定》的決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修改《呼和浩特市水資源管理辦法》的決定等。

      批準廢止法規決定1個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廢止《包頭市地方煤礦管理條例》的決定。

    (徐雪峰  馬 忱  王秀明)

    【法律和地方性法規執行情況檢查】  1997年,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內蒙古自治區國防教育條例》、《內蒙古自治區獻血條例》、《內蒙古自治區老年人保護條例》7個法律法規在自治區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會執法檢查組在自治區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執行情況進行檢查,以保證這些法律法規在自治區的貫徹實施。

     (王秀明)

    【人事任免】  1997年,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根據常委會主任會議、自治區人民政府、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提請,依法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204人。其中:任免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工作人員14人(任7人,免7人),任免自治區人民政府組成人員6人(任3人,免3人),任免法院、檢察院工作人員184人(任144人,免40人)。

    (馬  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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