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卷


【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員會領導名錄】
自治區黨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 **(9月離任) |
自治區黨委常委、秘書長、政法委書記 | 羅永綱(9月任職) |
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 | *** |
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副書記、防范辦主任 | 劉國君(7月離任) |
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副書記 | 曲云清(蒙古族7月離任) |
石磊(蒙古族7月任職) | |
李鋼(7月任職) | |
郝玉明(10月任職) | |
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副廳長級領導干部 | 且國山(10月任職) |
自治區綜治辦副主任 | 李瑛玲(女10月離任) |
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副廳長級領導干部 | 王景仁(10月任職) |
張波(10月任職) | |
自治區法學會專職副會長兼秘書長 | 王輝 |
【概況】 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員會是黨委領導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任務是協調政法各單位職能、統籌指導政法工作、建設政法隊伍、監督依法履職,創造公正司法環境,維護社會大局穩定。自治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是自治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的辦事機構,與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員會機關合署辦公。自治區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員會。機關設13個職能處(室、部):辦公室、政治部、機關黨委、執法督查室、信息調研處、宣傳處,綜治辦綜合處、一處、二處、三處、四處,維穩辦信息綜合處、協調督辦處。機關下設內蒙古自治區社會管理創新研究中心,為自治區黨委政法委所屬事業單位(比照處級單位管理)。代管內蒙古自治區法學會。內蒙古自治區黨委防范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自治區黨委防范辦)掛靠自治區黨委政法委(2018年12月撤銷,部分職能劃入黨委政法委)。
自治區黨委政法委機關(含自治區綜治辦、自治區維穩辦)核定行政編制58名。現有在編公務員51人,其中書記1名,副書記4名,副廳長級領導干部3名(副廳級),巡視員1名;處級領導職數27名(15正,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12副)。機關少數民族干部19人,占機關總人數的33.4%;女性14人,占機關總人數的24.6%;研究生學歷10人(其中,黨校在職研究生5人),本科46人,大專1人。
【掃黑除惡】 自治區主要負責人調研謀劃、動員部署、督促落實,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召開自治區黨委常委會4次研究部署掃黑除惡專項工作。自治區掃黑除惡領導小組先后召開全體會議、推進會議10次,在全區部署開展集中行動9次,督查調研31次,派出10個由正廳級干部任組長的專項督導組,分赴12個盟市開展為期1個月的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督導,建立完善情況會商、聯席會議等機制,形成“黨委政府統一領導、政法機關積極作為、有關部門齊抓共管、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工作格局。2018年,全區共破獲涉黑涉惡刑事案件3245起,打掉黑社會性質組織21個,鏟除惡勢力團伙829個,查封扣押涉案資產31.9億元;批捕618件1488人,起訴113件823人;一審宣判32件237人。在查辦涉黑涉惡腐敗問題和“保護傘”方面,立案222件(其中廳局級3人、縣處級7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98人,組織處理30人,移送司法機關18人。在加強基層組織建設方面,共對近13萬名嘎查村“兩委”候選人開展資格審查,取消不符合資格人員2743名,排查并限期整頓軟弱渙散嘎查村黨組織566個,依法查處涉黑涉惡嘎查村“兩委”干部41人。
【社會綜合治理】
打擊犯罪 重拳出擊依法打擊整治非法集資、網絡傳銷、電信詐騙、涉槍涉爆等違法犯罪,深化開展“掃黃鏟賭”違法犯罪專項行動、“禁毒2018兩打兩控”等專項行動,各類案件持續保持穩中有降良好態勢。2018年,全區立各類刑事案件同比下降9.8%。其中八類案件同比下降13.1%,抓獲各類犯罪嫌疑人同比上升24.6%。
排查隱患 加強對重點工作和重點問題的督查督辦,對興安盟、呼和浩特市、通遼市和赤峰市發生的4起“一殺3人以上命案”進行全區通報和掛牌整治。2018年,全區各級綜治組織共通報警示125個地區單位,誡勉約談86個地區單位,掛牌整治21個地區單位,一票否決25個地區單位。
公共安全 加強寄遞物流服務管理,下發《關于加強寄遞物流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要求落實開箱驗視、實名寄遞、過機安檢制度。加強校園及周邊管理,制定2018年度護校安園工作方案,全力加強校園及周邊社會穩定。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署開展“保平安、促穩定”百日會戰等3次大型專項整治行動,全面實現城區路面管控“兩提升兩降低”目標,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同比減少20人,全區未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深入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未發生有影響火災事故,連續保持23年未發生重特大群死群傷火災事故。
命案防控 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全區命案防控工作的通知》,強化命案防控的組織領導,通過月通報、專案通報、實地督導、強化問責等方式,對命案發生地區一律采取“六個必查”,有效防范減少命案。2018年,全區命案發案同比下降12.5%。
【機關黨建】
政治建設 制定印發《2018年政法委黨的工作要點》《2018年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要點》《政法委領導班子2018年中心組學習計劃安排意見》,確保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落實到位。2018年,政法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共組織集體學習13次108小時,組織專題研討6次,領導班子成員積極帶頭研討發言,推進基層黨建與業務工作深度融合,切實做到學懂弄通做實。
精準幫扶 出臺《政法委關于開展定點幫扶興安盟扎賚特旗巴達爾胡嘎查脫貧攻堅工作措施》,協調幫扶資金推動組建巴達爾胡嘎查集體經濟組織“興鴻草業合作社”,打造“黨支部+農民合作社+貧困戶”的精準扶貧綜合體。協調黨中央部委,推動“111國道”烏蘭浩特至新林北段公路升級改造工程。
【維護穩定】
維穩信息 完善維穩信息綜合工作制度,健全信息收集、研判預警機制,在重點時段、敏感節點特殊防護期,嚴格落實維穩日零報告制度和日判制度,綜合掌握、匯總分析敵社情動向。全年傳遞處理各類維穩情報信息2000余件,形成《內蒙古維穩會商研判專報》、重大活動期間《維穩每日專報》47期,其中180多件需要處置的情報信息第一時間全部預警。
風險評估 把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作為重大決策出臺、重大項目實施的前置條件和剛性門檻,做到應評盡評。2018年,全區共備案涉及涉環保問題、城市規劃、征地拆遷、農民負擔、國有企業改制、社會保障、交通運輸、公益事業等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工程建設項目、重大政策制定、重大改革措施出臺等重大事項1567件,特別是涉環保項目“鄰避”問題,決策前全部充分進行論證,其中準予實施1482件,暫緩實施85件,不予實施7件。
【矛盾糾紛排查化解】
排查化解 建立重大不穩定問題清單制度,實行一個案件、一名領導、一套班子、一個方案、一抓到底“五個一”工作機制,列入自治區級清單管理的9大類39件化解率超過70%。落實重點信訪問題領導包案制度,省級領導包案的重點信訪事項已全部化解。統籌落實軍隊退役人員安置就業、社會保障、幫扶救濟等政策,有效解決了退役士兵的安置遺留問題,累計發放待安置、待崗期間生活費、補繳社會保險金6.2億多元。開展政府債務化解和農民工工資清欠專項行動,妥善做好20世紀90年代末未分配大中專技校畢業生、民辦教師、銀行協解人員、失獨群體等群體穩定工作。
多元化解 開展常態化摸排調研工作,鄉鎮每周、旗縣每半個月、盟市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全面摸排。持續開展“大接訪、大下訪”活動,有效化解矛盾糾紛、下大力解決信訪問題。全年矛盾糾紛成功化解率91.3%,全區三級信訪總量人次同比下降15.5%,赴國家信訪總局上訪批次人次同比下降9.9%、17.2%,進京非接待場所人員同比下降52.6%,黨中央交辦、轉送的到期信訪事項全部辦結。
【政法綜治基礎】
“雪亮工程” 完成2018年“雪亮工程”國家重點支持城市項目申報工作,黨中央支持呼倫貝爾市、錫林郭勒盟各2800萬元的專項補助資金均已撥付到位。召開2019—2020年“雪亮工程”項目建設方案論證會,確定包頭市、興安盟為2019年重點支持城市,阿拉善盟為2020年重點支持城市。完成興安盟扎賚特旗4個鄉鎮61路監控信號的匯集,實現扎賚特旗、興安盟、自治區及黨中央政法委四級綜治視頻監控平臺地對接。
綜治中心 2018年,按照國家標準完成省級綜治中心建設工作,12個盟市建成盟市級綜治中心10個,覆蓋率83%;103個旗縣(市、區)建成了88個,覆蓋率85.4%;1055個蘇木鄉鎮(街道)建成1036個,覆蓋率98.2%;13490個嘎查村(社區)建成綜治中心11960個,覆蓋率88.7%。錫林郭勒盟推進建設綜治“烏日特”(蒙古語,驛站之意)1000個。興安盟推進景區、流動綜治中心建設,整合公檢法司和工商、城管、旅游、食藥等資源力量,為群眾提供“一站式”服務。包頭市開展非公經濟組織綜治中心試點工作,在商圈、樓宇、工業園區、規模以上民營企業建設綜治中心,為民營企業健康發展提供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網格化管理 2018年,共劃分網格67785個,配備網格員152441名,其中專職網格員22926名、兼職網格員129485名,網格化服務管理覆蓋率100%。將意識形態、掃黑除惡、消防安全、打擊傳銷等工作納入網格化服務管理范圍。
平安創建 推進愛民固邊戰略,推進邊境地區平安建設水平,命名四子王旗、二連浩特市、阿爾山市、烏拉特后旗等4個邊境旗市為全區“愛民固邊模范旗(市)”。召開全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暨平安醫院示范單位表彰活動,對全區20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集體,100名先進工作者,59家平安醫院示范單位進行表彰。
群防群治 大力推進邊、牧、農、林、城“五大區塊”防控體系建設,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綜合管理平臺,規范治安卡點建設。推進基層平安創建,繼續完善包括警群聯勤、草原110聯動、聯戶聯防、看樓護院、鄰里守望等在內的具有內蒙古自治區特色的群防群治工作格局。
【執法監督】
涉法涉訴信訪 全面整合黨委政法委和政法各部門的信訪工作資源,強化各級涉法涉訴聯合接訪中心職能建設,暢通依法解決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渠道,維護正常有序的涉法涉訴信訪秩序。2018年,全區各級政法機關共受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13003件,其中,法院系統6217件,檢察系統4133件,公安系統2624件,司法行政系統29件。
律師化解代理 充分發揮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作用。2018年值班律師共接洽涉法涉訴信訪案件4873件,化解案件349件,代理申訴案件416件,形成矛盾多元化解機制,從源頭上減少涉法涉訴信訪案件。
司法救助 2018年,全區各級共實際使用資金3314.5847萬元,救助案件653件,為受到侵害但無法獲得有效賠償的當事人1217人依法進行救助,解決當事人的實際生活困難,以促其息訴罷訪。
【政法隊伍建設】
思想政治建設 舉辦《自治區政法系統領導干部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專題培訓班》,在全區政法系統掀起大學習、大討論、大培訓的熱潮。組織由廳級領導干部帶隊的5個督查組,開展全區政法系統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政法工作重要論述及重點工作的情況專項督查,推動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各項決策部署落地見效。選樹先進典型,號召認真學習寶音德力格爾、蔣青春、春華等一批全國全區先進事跡,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引領作用。
履職能力建設 圍繞建設正規劃、專業化、職業化隊伍目標,舉辦全區綜治干部履職能力培訓班、涉法涉訴信訪改革專題培訓班、全區政法系統“三同步”培訓班、掃黑除惡專題培訓班等系列專題培訓。推選8名律師為自治區第九批“草原英才”工程法治類人才。配合黨中央政法委舉辦“扎賚特旗政法干部服務脫貧攻堅專題培訓班”,近600名政法干警參加。組織委機關領導干部參加各類理論研討、業務能力培訓、“雙休日講座”46人(次)。
紀律作風建設 組織開展全區政法隊伍紀律作風大調研大起底活動和紀律作風集中整頓專項活動,對干警違法違紀案件進行分析研判,查找風險點和薄弱環節,制定自治區政法干警若干鐵規禁令,馳而不息整作風、強隊伍、樹形象。全年累計查處違法違紀政法干警610人,從嚴治警氛圍更加濃厚。
【政法綜治宣傳】 開展第三屆平安中國微電影微視頻作品評選組織推薦活動,推薦的7部作品獲8個獎項,自治區黨委政法委連續三屆獲優秀組織獎。與自治區依法治區辦、廣播電視臺共同舉辦第十六屆“年度十大法治和十佳法治人物”評選活動。成立政法委機關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抓好內蒙古長安網、內蒙古長安網微博、“內蒙古政法”微信公眾號新媒體宣傳陣地。聯合中國長安網制作網紅景區響沙灣直播,向全國展示基層派出所打造平安景區的典型。創新宣傳月活動方式,與自治區護路辦共同開展“5·26”愛路宣傳日活動。開展2017年度全區政法綜治“好新聞”評選活動,共評選出政法綜治“好新聞”獎作品54件,優秀編輯、記者和通訊記者共28名,優秀長安網站6個,優秀政法新媒體7個,優秀組織獎6個,微電影10個,微視頻12個,微電影微視頻評選活動組織獎7個。
【見義勇為】
評選推薦 組織開展全區見義勇為先進分子評選活動,對75名見義勇為先進分子進行表彰獎勵,共頒發獎金64.2萬元。斯欽朝格圖、白福龍被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評選為“全國見義勇為英雄司機”,呼倫貝爾市和烏蘭察布市分別獲得“城市獎”和“組織獎”。齊栓紅、劉存喜2名見義勇為先進分子被評選為“內蒙古道德模范”,劉保占獲“內蒙古道德模范提名獎”。推薦張金彪等4名見義勇為先進分子參評第十四屆全國見義勇為英模評選表彰活動。推動見義勇為犧牲人員評定烈士工作,2名見義勇為犧牲人員被補評為烈士。推薦2名見義勇為人員受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愛心圓夢工程”項目救助。
“安居工程” 在呼倫貝爾市舉行“安居工程”捐助儀式,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呼倫貝爾市、黑龍江省見義勇為基金會及黨中央電視臺、法制日報等新聞媒體參加捐助儀式。2018年,全區獲批的12戶見義勇為英模困難家庭中有10戶家庭補助款撥付到位,其中8戶喜遷新居,2戶對原有住房進行修繕裝修。
【政法領域改革】
司法責任制 加快完善員額管理制度,建立員額法官檢察官動態調整增補機制,法官檢察官單獨職務序列基本建立,審判、檢察輔助人員單獨職務序列管理改革有序開展,懲戒委員會實體運作,實現入額院領導辦案制度化、常態化。科學設置審判團隊類型和數量,全區已組建審判團隊2260個、檢察院建立辦案組626個,85%的人員配置在辦案一線,辦案力量增加20%以上,訴訟效率顯著提高,法官檢察官受理案件數、結案率、人均結案數持續增加,辦案責任意識顯著增強,辦案質效穩步向好。
職業保障機制 協調組織、人社、財政等部門,落實司改增加的基本工資、績效獎金,法官檢察官職業尊榮感和工作積極性明顯增強。自治區以下法檢兩院人財物統一管理改革一步到位,全部上劃為自治區一級預算單位管理,成立政法財物管理中心并出臺15個配套措施。探索研發案件難度系數評估系統,績效考核獎金分配更加突出辦案質量、數量、效率和效果。
政法機構改革 牽頭制定10項制度措施,配合做好監察體制改革,推進政法委與綜治、維穩、防范職責劃轉、機構撤并、人員轉隸。推動落實居住證“放管服”改革,深化戶籍制度改革,農牧業轉移人口連續居住半年以上即可“零門檻”落戶,推行“證照分離”“多證合一”制度,居住證制發權限統一下放到旗縣,申領時限縮短為5日。加強流動人口管理信息化建設,建立健全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中心,提升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效能。2018年,全區103個旗縣(市、區)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共建立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中心1368個,共登記流動人口3635058人。司法行政機關大力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形成集五級法律服務網點、內蒙古法網、“12348”熱線、電視、微信、移動客戶端為一體的“六位一體”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實現法律服務全時覆蓋、全域覆蓋。實施蒙漢雙語青年律師培育“”,加大對少數民族群眾合法權益服務保障力度。
公益訴訟改革 探索建立“專業化監督+恢復性司法+社會化治理”的立體化生態檢察模式,實現辦案數量、質量、效果相統一。推進生態保護聯盟建設,與蒙古國磋商建立跨國境河流生態保護協作機制,與河北、山西等6個相鄰省區共同簽署實施意見和協作文件,逐步構建內外合作聯動的生態保護聯防聯控機制。2018年,已恢復被破壞的林地、草原11.53萬余公頃,治理被污染土壤644.67公頃、水源面積7.67萬公頃,清理各類生活垃圾8.8萬余噸,督促整改違法排放廢氣、廢水、廢渣企業485家,《人民日報》等多家國家級主流媒體廣泛宣傳報道,全國、自治區兩級人大代表52人次現場考察觀摩并給予高度評價。
【特殊人群服務管理】 加強刑滿釋放人員和社區矯正人員關懷幫教體系建設,開展全區社區矯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活動,提升特殊人群服務管理水平。全區刑滿釋放人員重新犯罪率低于全國平均水平。
(撰稿人:田云峰)


【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員會領導名錄】
自治區黨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 **(9月離任) |
自治區黨委常委、秘書長、政法委書記 | 羅永綱(9月任職) |
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 | *** |
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副書記、防范辦主任 | 劉國君(7月離任) |
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副書記 | 曲云清(蒙古族7月離任) |
石磊(蒙古族7月任職) | |
李鋼(7月任職) | |
郝玉明(10月任職) | |
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副廳長級領導干部 | 且國山(10月任職) |
自治區綜治辦副主任 | 李瑛玲(女10月離任) |
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副廳長級領導干部 | 王景仁(10月任職) |
張波(10月任職) | |
自治區法學會專職副會長兼秘書長 | 王輝 |
【概況】 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員會是黨委領導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任務是協調政法各單位職能、統籌指導政法工作、建設政法隊伍、監督依法履職,創造公正司法環境,維護社會大局穩定。自治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是自治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的辦事機構,與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員會機關合署辦公。自治區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員會。機關設13個職能處(室、部):辦公室、政治部、機關黨委、執法督查室、信息調研處、宣傳處,綜治辦綜合處、一處、二處、三處、四處,維穩辦信息綜合處、協調督辦處。機關下設內蒙古自治區社會管理創新研究中心,為自治區黨委政法委所屬事業單位(比照處級單位管理)。代管內蒙古自治區法學會。內蒙古自治區黨委防范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自治區黨委防范辦)掛靠自治區黨委政法委(2018年12月撤銷,部分職能劃入黨委政法委)。
自治區黨委政法委機關(含自治區綜治辦、自治區維穩辦)核定行政編制58名。現有在編公務員51人,其中書記1名,副書記4名,副廳長級領導干部3名(副廳級),巡視員1名;處級領導職數27名(15正,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12副)。機關少數民族干部19人,占機關總人數的33.4%;女性14人,占機關總人數的24.6%;研究生學歷10人(其中,黨校在職研究生5人),本科46人,大專1人。
【掃黑除惡】 自治區主要負責人調研謀劃、動員部署、督促落實,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召開自治區黨委常委會4次研究部署掃黑除惡專項工作。自治區掃黑除惡領導小組先后召開全體會議、推進會議10次,在全區部署開展集中行動9次,督查調研31次,派出10個由正廳級干部任組長的專項督導組,分赴12個盟市開展為期1個月的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督導,建立完善情況會商、聯席會議等機制,形成“黨委政府統一領導、政法機關積極作為、有關部門齊抓共管、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工作格局。2018年,全區共破獲涉黑涉惡刑事案件3245起,打掉黑社會性質組織21個,鏟除惡勢力團伙829個,查封扣押涉案資產31.9億元;批捕618件1488人,起訴113件823人;一審宣判32件237人。在查辦涉黑涉惡腐敗問題和“保護傘”方面,立案222件(其中廳局級3人、縣處級7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98人,組織處理30人,移送司法機關18人。在加強基層組織建設方面,共對近13萬名嘎查村“兩委”候選人開展資格審查,取消不符合資格人員2743名,排查并限期整頓軟弱渙散嘎查村黨組織566個,依法查處涉黑涉惡嘎查村“兩委”干部41人。
【社會綜合治理】
打擊犯罪 重拳出擊依法打擊整治非法集資、網絡傳銷、電信詐騙、涉槍涉爆等違法犯罪,深化開展“掃黃鏟賭”違法犯罪專項行動、“禁毒2018兩打兩控”等專項行動,各類案件持續保持穩中有降良好態勢。2018年,全區立各類刑事案件同比下降9.8%。其中八類案件同比下降13.1%,抓獲各類犯罪嫌疑人同比上升24.6%。
排查隱患 加強對重點工作和重點問題的督查督辦,對興安盟、呼和浩特市、通遼市和赤峰市發生的4起“一殺3人以上命案”進行全區通報和掛牌整治。2018年,全區各級綜治組織共通報警示125個地區單位,誡勉約談86個地區單位,掛牌整治21個地區單位,一票否決25個地區單位。
公共安全 加強寄遞物流服務管理,下發《關于加強寄遞物流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要求落實開箱驗視、實名寄遞、過機安檢制度。加強校園及周邊管理,制定2018年度護校安園工作方案,全力加強校園及周邊社會穩定。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署開展“保平安、促穩定”百日會戰等3次大型專項整治行動,全面實現城區路面管控“兩提升兩降低”目標,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同比減少20人,全區未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深入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未發生有影響火災事故,連續保持23年未發生重特大群死群傷火災事故。
命案防控 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全區命案防控工作的通知》,強化命案防控的組織領導,通過月通報、專案通報、實地督導、強化問責等方式,對命案發生地區一律采取“六個必查”,有效防范減少命案。2018年,全區命案發案同比下降12.5%。
【機關黨建】
政治建設 制定印發《2018年政法委黨的工作要點》《2018年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要點》《政法委領導班子2018年中心組學習計劃安排意見》,確保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落實到位。2018年,政法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共組織集體學習13次108小時,組織專題研討6次,領導班子成員積極帶頭研討發言,推進基層黨建與業務工作深度融合,切實做到學懂弄通做實。
精準幫扶 出臺《政法委關于開展定點幫扶興安盟扎賚特旗巴達爾胡嘎查脫貧攻堅工作措施》,協調幫扶資金推動組建巴達爾胡嘎查集體經濟組織“興鴻草業合作社”,打造“黨支部+農民合作社+貧困戶”的精準扶貧綜合體。協調黨中央部委,推動“111國道”烏蘭浩特至新林北段公路升級改造工程。
【維護穩定】
維穩信息 完善維穩信息綜合工作制度,健全信息收集、研判預警機制,在重點時段、敏感節點特殊防護期,嚴格落實維穩日零報告制度和日判制度,綜合掌握、匯總分析敵社情動向。全年傳遞處理各類維穩情報信息2000余件,形成《內蒙古維穩會商研判專報》、重大活動期間《維穩每日專報》47期,其中180多件需要處置的情報信息第一時間全部預警。
風險評估 把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作為重大決策出臺、重大項目實施的前置條件和剛性門檻,做到應評盡評。2018年,全區共備案涉及涉環保問題、城市規劃、征地拆遷、農民負擔、國有企業改制、社會保障、交通運輸、公益事業等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工程建設項目、重大政策制定、重大改革措施出臺等重大事項1567件,特別是涉環保項目“鄰避”問題,決策前全部充分進行論證,其中準予實施1482件,暫緩實施85件,不予實施7件。
【矛盾糾紛排查化解】
排查化解 建立重大不穩定問題清單制度,實行一個案件、一名領導、一套班子、一個方案、一抓到底“五個一”工作機制,列入自治區級清單管理的9大類39件化解率超過70%。落實重點信訪問題領導包案制度,省級領導包案的重點信訪事項已全部化解。統籌落實軍隊退役人員安置就業、社會保障、幫扶救濟等政策,有效解決了退役士兵的安置遺留問題,累計發放待安置、待崗期間生活費、補繳社會保險金6.2億多元。開展政府債務化解和農民工工資清欠專項行動,妥善做好20世紀90年代末未分配大中專技校畢業生、民辦教師、銀行協解人員、失獨群體等群體穩定工作。
多元化解 開展常態化摸排調研工作,鄉鎮每周、旗縣每半個月、盟市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全面摸排。持續開展“大接訪、大下訪”活動,有效化解矛盾糾紛、下大力解決信訪問題。全年矛盾糾紛成功化解率91.3%,全區三級信訪總量人次同比下降15.5%,赴國家信訪總局上訪批次人次同比下降9.9%、17.2%,進京非接待場所人員同比下降52.6%,黨中央交辦、轉送的到期信訪事項全部辦結。
【政法綜治基礎】
“雪亮工程” 完成2018年“雪亮工程”國家重點支持城市項目申報工作,黨中央支持呼倫貝爾市、錫林郭勒盟各2800萬元的專項補助資金均已撥付到位。召開2019—2020年“雪亮工程”項目建設方案論證會,確定包頭市、興安盟為2019年重點支持城市,阿拉善盟為2020年重點支持城市。完成興安盟扎賚特旗4個鄉鎮61路監控信號的匯集,實現扎賚特旗、興安盟、自治區及黨中央政法委四級綜治視頻監控平臺地對接。
綜治中心 2018年,按照國家標準完成省級綜治中心建設工作,12個盟市建成盟市級綜治中心10個,覆蓋率83%;103個旗縣(市、區)建成了88個,覆蓋率85.4%;1055個蘇木鄉鎮(街道)建成1036個,覆蓋率98.2%;13490個嘎查村(社區)建成綜治中心11960個,覆蓋率88.7%。錫林郭勒盟推進建設綜治“烏日特”(蒙古語,驛站之意)1000個。興安盟推進景區、流動綜治中心建設,整合公檢法司和工商、城管、旅游、食藥等資源力量,為群眾提供“一站式”服務。包頭市開展非公經濟組織綜治中心試點工作,在商圈、樓宇、工業園區、規模以上民營企業建設綜治中心,為民營企業健康發展提供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網格化管理 2018年,共劃分網格67785個,配備網格員152441名,其中專職網格員22926名、兼職網格員129485名,網格化服務管理覆蓋率100%。將意識形態、掃黑除惡、消防安全、打擊傳銷等工作納入網格化服務管理范圍。
平安創建 推進愛民固邊戰略,推進邊境地區平安建設水平,命名四子王旗、二連浩特市、阿爾山市、烏拉特后旗等4個邊境旗市為全區“愛民固邊模范旗(市)”。召開全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暨平安醫院示范單位表彰活動,對全區20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集體,100名先進工作者,59家平安醫院示范單位進行表彰。
群防群治 大力推進邊、牧、農、林、城“五大區塊”防控體系建設,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綜合管理平臺,規范治安卡點建設。推進基層平安創建,繼續完善包括警群聯勤、草原110聯動、聯戶聯防、看樓護院、鄰里守望等在內的具有內蒙古自治區特色的群防群治工作格局。
【執法監督】
涉法涉訴信訪 全面整合黨委政法委和政法各部門的信訪工作資源,強化各級涉法涉訴聯合接訪中心職能建設,暢通依法解決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渠道,維護正常有序的涉法涉訴信訪秩序。2018年,全區各級政法機關共受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13003件,其中,法院系統6217件,檢察系統4133件,公安系統2624件,司法行政系統29件。
律師化解代理 充分發揮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作用。2018年值班律師共接洽涉法涉訴信訪案件4873件,化解案件349件,代理申訴案件416件,形成矛盾多元化解機制,從源頭上減少涉法涉訴信訪案件。
司法救助 2018年,全區各級共實際使用資金3314.5847萬元,救助案件653件,為受到侵害但無法獲得有效賠償的當事人1217人依法進行救助,解決當事人的實際生活困難,以促其息訴罷訪。
【政法隊伍建設】
思想政治建設 舉辦《自治區政法系統領導干部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專題培訓班》,在全區政法系統掀起大學習、大討論、大培訓的熱潮。組織由廳級領導干部帶隊的5個督查組,開展全區政法系統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政法工作重要論述及重點工作的情況專項督查,推動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各項決策部署落地見效。選樹先進典型,號召認真學習寶音德力格爾、蔣青春、春華等一批全國全區先進事跡,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引領作用。
履職能力建設 圍繞建設正規劃、專業化、職業化隊伍目標,舉辦全區綜治干部履職能力培訓班、涉法涉訴信訪改革專題培訓班、全區政法系統“三同步”培訓班、掃黑除惡專題培訓班等系列專題培訓。推選8名律師為自治區第九批“草原英才”工程法治類人才。配合黨中央政法委舉辦“扎賚特旗政法干部服務脫貧攻堅專題培訓班”,近600名政法干警參加。組織委機關領導干部參加各類理論研討、業務能力培訓、“雙休日講座”46人(次)。
紀律作風建設 組織開展全區政法隊伍紀律作風大調研大起底活動和紀律作風集中整頓專項活動,對干警違法違紀案件進行分析研判,查找風險點和薄弱環節,制定自治區政法干警若干鐵規禁令,馳而不息整作風、強隊伍、樹形象。全年累計查處違法違紀政法干警610人,從嚴治警氛圍更加濃厚。
【政法綜治宣傳】 開展第三屆平安中國微電影微視頻作品評選組織推薦活動,推薦的7部作品獲8個獎項,自治區黨委政法委連續三屆獲優秀組織獎。與自治區依法治區辦、廣播電視臺共同舉辦第十六屆“年度十大法治和十佳法治人物”評選活動。成立政法委機關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抓好內蒙古長安網、內蒙古長安網微博、“內蒙古政法”微信公眾號新媒體宣傳陣地。聯合中國長安網制作網紅景區響沙灣直播,向全國展示基層派出所打造平安景區的典型。創新宣傳月活動方式,與自治區護路辦共同開展“5·26”愛路宣傳日活動。開展2017年度全區政法綜治“好新聞”評選活動,共評選出政法綜治“好新聞”獎作品54件,優秀編輯、記者和通訊記者共28名,優秀長安網站6個,優秀政法新媒體7個,優秀組織獎6個,微電影10個,微視頻12個,微電影微視頻評選活動組織獎7個。
【見義勇為】
評選推薦 組織開展全區見義勇為先進分子評選活動,對75名見義勇為先進分子進行表彰獎勵,共頒發獎金64.2萬元。斯欽朝格圖、白福龍被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評選為“全國見義勇為英雄司機”,呼倫貝爾市和烏蘭察布市分別獲得“城市獎”和“組織獎”。齊栓紅、劉存喜2名見義勇為先進分子被評選為“內蒙古道德模范”,劉保占獲“內蒙古道德模范提名獎”。推薦張金彪等4名見義勇為先進分子參評第十四屆全國見義勇為英模評選表彰活動。推動見義勇為犧牲人員評定烈士工作,2名見義勇為犧牲人員被補評為烈士。推薦2名見義勇為人員受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愛心圓夢工程”項目救助。
“安居工程” 在呼倫貝爾市舉行“安居工程”捐助儀式,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呼倫貝爾市、黑龍江省見義勇為基金會及黨中央電視臺、法制日報等新聞媒體參加捐助儀式。2018年,全區獲批的12戶見義勇為英模困難家庭中有10戶家庭補助款撥付到位,其中8戶喜遷新居,2戶對原有住房進行修繕裝修。
【政法領域改革】
司法責任制 加快完善員額管理制度,建立員額法官檢察官動態調整增補機制,法官檢察官單獨職務序列基本建立,審判、檢察輔助人員單獨職務序列管理改革有序開展,懲戒委員會實體運作,實現入額院領導辦案制度化、常態化。科學設置審判團隊類型和數量,全區已組建審判團隊2260個、檢察院建立辦案組626個,85%的人員配置在辦案一線,辦案力量增加20%以上,訴訟效率顯著提高,法官檢察官受理案件數、結案率、人均結案數持續增加,辦案責任意識顯著增強,辦案質效穩步向好。
職業保障機制 協調組織、人社、財政等部門,落實司改增加的基本工資、績效獎金,法官檢察官職業尊榮感和工作積極性明顯增強。自治區以下法檢兩院人財物統一管理改革一步到位,全部上劃為自治區一級預算單位管理,成立政法財物管理中心并出臺15個配套措施。探索研發案件難度系數評估系統,績效考核獎金分配更加突出辦案質量、數量、效率和效果。
政法機構改革 牽頭制定10項制度措施,配合做好監察體制改革,推進政法委與綜治、維穩、防范職責劃轉、機構撤并、人員轉隸。推動落實居住證“放管服”改革,深化戶籍制度改革,農牧業轉移人口連續居住半年以上即可“零門檻”落戶,推行“證照分離”“多證合一”制度,居住證制發權限統一下放到旗縣,申領時限縮短為5日。加強流動人口管理信息化建設,建立健全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中心,提升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效能。2018年,全區103個旗縣(市、區)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共建立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中心1368個,共登記流動人口3635058人。司法行政機關大力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形成集五級法律服務網點、內蒙古法網、“12348”熱線、電視、微信、移動客戶端為一體的“六位一體”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實現法律服務全時覆蓋、全域覆蓋。實施蒙漢雙語青年律師培育“”,加大對少數民族群眾合法權益服務保障力度。
公益訴訟改革 探索建立“專業化監督+恢復性司法+社會化治理”的立體化生態檢察模式,實現辦案數量、質量、效果相統一。推進生態保護聯盟建設,與蒙古國磋商建立跨國境河流生態保護協作機制,與河北、山西等6個相鄰省區共同簽署實施意見和協作文件,逐步構建內外合作聯動的生態保護聯防聯控機制。2018年,已恢復被破壞的林地、草原11.53萬余公頃,治理被污染土壤644.67公頃、水源面積7.67萬公頃,清理各類生活垃圾8.8萬余噸,督促整改違法排放廢氣、廢水、廢渣企業485家,《人民日報》等多家國家級主流媒體廣泛宣傳報道,全國、自治區兩級人大代表52人次現場考察觀摩并給予高度評價。
【特殊人群服務管理】 加強刑滿釋放人員和社區矯正人員關懷幫教體系建設,開展全區社區矯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活動,提升特殊人群服務管理水平。全區刑滿釋放人員重新犯罪率低于全國平均水平。
(撰稿人:田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