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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卷

  •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落實2013年《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部門分工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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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政發〔201326318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大企業、事業單位:

    根據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政府工作報告》,2013年我區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預期目標是:全區生產總值增長12%,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增長18%,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16%,地方財政總收入增長14%,城鎮居民均可支配收入和農牧民人均純收入分別增長12%,單位生產總值能耗下降3.2%,居民消費價格指數控制在3.5%左右。為做好今年的政府工作,實現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期目標,現就《政府工作報告》明確的重點工作提出部門分工意見如下:

    一、進一步擴大內需,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一)保持投資穩定增長。促進投資主體多元化,全力擴大投資規模。把握國家產業政策和投資方向,做好基礎設施、社會事業、節能減排和保障性住房等領域項目的組織申報工作,爭取更多的國家投資。加強銀企對接,大力發展資本市場,擴大銀行信貸投放和直接融資規模。落實好鼓勵民間投資的各項政策,進一步拓寬民間投資的領域和范圍,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實體經濟,促進民間投資健康發展。加大招商引資力度,更大范圍地吸引國內外投資。(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廳、環保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金融辦、商務廳負責。列第一位者為牽頭部門,其他有關部門或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下同)

    (二)推進重點項目建設。全年爭取新開工項目總規模達到1.7萬億元左右。突出抓好已列入國家規劃的煤炭深加工、包鋼550萬噸稀土鋼、大唐50萬噸粉煤灰提取氧化鋁等重點工業項目,爭取完成工業投資7 600億元。加強高等級公路建設,貫通30條出區通道,新增高速公路975公里、一級公路900公里。重點推進呼準鄂快速鐵路等在建項目,開工建設呼張高速客運鐵路等19個項目,鐵路建設里程達到5 600公里。突出抓好小型支線、通勤通用機場建設,爭取開工建設扎蘭屯、烏蘭察布支線機場和新右旗、莫旗通用機場,改擴建通遼和赤峰機場。加快推進“引綽濟遼”、黃河防洪工程二期等重大工程前期工作,爭取開工文得根水庫、扎羅木得水庫和尼爾基水庫下游灌區等重點工程。(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交通運輸廳、水利廳等負責)

    (三)積極擴大消費需求。落實和完善鼓勵消費的政策措施,進一步優化消費環境。激活農村牧區消費市場,擴大城市消費,發展新型消費模式,促進消費結構升級。拓展電子信息、教育培訓、文化娛樂、休閑旅游、家政服務和體育健身等消費,積極培育新的消費熱點。打擊商業欺詐、制假售假等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秩序和消費者權益,讓群眾安心、放心消費。(自治區商務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旅游局、教育廳、文化廳、體育局、工商局等負責)

    二、加大產業結構調整力度,不斷提升產業整體素質

    (一)推動產業轉型升級。促進傳統產業新型化、新興產業規模化、支柱產業多元化,加快形成現代產業發展新體系。著力提高資源綜合利用率和產業精深加工度,采用高新技術和加強技術改造,加快能源化工、冶金建材、農畜產品加工等傳統產業升級改造步伐,促進產業向高端化、產品向終端化發展。大力發展新興產業,走依煤而電、依煤而化、依煤而冶的路子,突出抓好新型煤化工示范、稀土鋼生產、鋁后加工、工程塑料的延伸加工,推進優勢產業向長鏈條、高附加值方向轉變。大力培育發展具有比較優勢的新能源、新材料、先進裝備制造、生物科技等非資源型和戰略性新興產業,促進稀土產業健康發展。推動信息化與工業化深度融合,延伸云計算產業鏈,加快信息產業發展。繼續推進"雙百億"工程,加大百億級、千億級企業的培育力度,促進產業集約集聚發展。(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科技廳、能源局等負責)

    (二)加強創新能力建設。發揮科技在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中的支撐作用,加強科技基礎設施、創新平臺和創新載體建設,推動科技與經濟緊密結合。強化企業在科技創新中的主體地位,加快建設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用緊密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推動地方為主導的區域創新體系協調發展。加強企業技術創新平臺建設,在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等領域積極爭取與國家共建一批工程研究中心和國家質檢中心。繼續實施自治區科技重大專項,力爭突破一批關鍵共性技術。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和推廣應用,以技術跨越帶動產業升級。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加大品牌培育和保護力度。大力實施工才強區戰略,深入推進"草原英才"工程,加強人才培養、引進和使用工作,組織實施百名高層次創新型科技人才計劃,積極支持各類高新科技園和“留學生創業園”建設。(自治區科技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教育廳、經濟和信息化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負責)

    (三)大力發展服務業。認真落實相關政策,擴大服務業引導資金規模,支持服務業示范項目建設、品牌培育和人才培訓,重點推動30-50個特色鮮明、規模較大、輻射帶動力強的服務業集聚區建設。加快發展物流業,完善現代市場流通體系,推進物流樞紐、基地和園區建設,形成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物流業發展格局。大力發展金融業,支持地方法人機構增資擴股和跨區域經營,加快發展村鎮銀行、擔保公司和小額貸款公司,培育發展資本市場,完善現代金融服務體系。優化地區金融生態環境,規范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風險。積極發展旅游業,加快呼包鄂都市旅游圈、海額滿阿休閑生態旅游圈等8個重點旅游區域建設,扶持發展農村牧區旅游。打造知名旅游品牌,加強旅游宣傳促銷,提升旅游文化內涵。推動會展、信息咨詢、社區服務等新興服務業發展,促進房地產業健康有序發展。(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商務廳、金融辦、旅游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負責)

    三、轉變農牧業發展方式,加快建設現代農牧業

    (一)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以發展高效節水農業為重點,繼續組織實施百億斤糧食增產工程,全面推進“四個千萬畝”高效節水灌溉工程,加快實施中低產田改造和節水增糧工程,全年新增節水灌溉面積400萬畝,其中以噴滴灌為主的高效節水種植面積200萬畝,確保糧食總播面積穩定在8 000萬畝以上、糧食總產穩定在500億斤左右。進一步加大設施農業建設力度,抓好新一輪“菜籃子”工程建設,設施蔬菜面積達到200萬畝以上。(自治區農牧業廳、水利廳、發展改革委等負責)

    (二)做大做強畜牧業。堅持走建設型畜牧業發展路子,科學合理開發利用天然草原,加快建設人工草場,推廣苜蓿等優質牧草種植,充分利用秸稈等資源發展農區畜牧業,確保牲畜頭數繼續穩定在1億頭只以上,主要畜產品產量實現穩定增長。堅持產業化帶動,發展畜牧業龍頭企業和農牧民專業合作社,推進畜產品精深加工和標準化生產,不斷拉長產業鏈條,提高產品附加值。堅持規模化經營,繼續實施“雙百千萬”高產創建工程,推廣專業大戶、家庭牧場、聯戶牧場等經營模式,全面推進奶牛、生豬、肉羊標準化養殖場建設,大力發展肉牛產業。堅持品牌化引領,發揮綠色和特色優勢,培育更多馳名商標、名牌產品和生態產品。進一步完善基層動物防疫體系,強化重大動物疫病和布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治,加強畜禽飼料添加劑管理。(自治區農牧業廳、發展改革委、水利廳、工商局、衛生廳等負責)

    (三)創新農牧業生產經營體制機制。在穩定和完善農村牧區基本經營制度和尊重農牧民意愿的基礎上,依法推進土地和草牧場經營權有序流轉,大力培育新型經營主體,提高農牧業規模化、集約化、現代化水平和農牧民組織化程度。加大農牧業科技推廣力度,加強科技服務體系、基層推廣體系和科技試驗示范基地建設。積極推進農牧業、林業保險工作,加強農牧業生產政策性金融保險體系建設。建設糧食倉儲、物流加工、質檢體系和農戶科學儲糧等基礎設施,提高糧食應急保障能力。建立農畜產品市場監測預警體系,積極推進農畜產品現代流通綜合試點工作。(自治區農牧業廳、科技廳、質監局、工商局、糧食局負責)

    (四)加大扶貧開發工作力度。把脫貧攻堅擺在民生工作的首要位置,堅持開發式扶貧方針,解決40萬貧困人口的脫貧問題,貧困人口人均純收入增長15%以上。全面啟動國家和自治區確定的集中連片特困地區脫貧攻堅規劃,以產業、項目和教育扶貧為抓手,因地制宜培育特色優勢產業,大力實施整村推進和扶貧移民工程。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扶貧開發,發揮好扶貧對象的主體作用,進一步增強貧困地區自我發展能力。(自治區扶貧辦、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等負責)

    四、大力推進新型城鎮化,統籌城鄉、區域發展

    (一)提高城鎮化水平。科學修編、全面實施城鄉總體規劃。結合土地利用和產業布局規劃,引導城鎮合理布局,優化形態設計。組織實施呼包鄂城市群、烏海及周邊地區城鎮規劃和錫林郭勒南部區域中心城市總體規劃,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提高城鎮綜合承載能力。研究制定大力推進新型城鎮化的意見,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抓好城鎮基礎設施建設,注重培育城市文化,提升城市品位,廣泛應用信息技術推動智慧城市建設,增強城鎮發展內涵和綜合服務功能。推動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加快戶籍制度改革,完善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使農村牧區轉移人口平等享受教育、醫療、養老等公共服務,有序推進農牧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國土資源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公安廳、民政廳、衛生廳、教育廳負責)

    (二)加快縣域經濟發展。科學制定縣域產業發展規劃,合理布局項目,因地制宜地發展優勢特色產業,提高支撐縣域經濟發展和拓展就業空間的能力。打造一批市政設施完善、服務功能配套、產業特色鮮明的重點縣城,發揮其對縣域經濟的輻射帶動作用。統籌抓好建制鎮建設,完善交通路網結構,推進農村牧區電網改造升級,加強供排水和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建立覆蓋城鄉的綜合信息服務體系,提高承載產業和服務生活的能力。(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農牧業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國土資源廳、交通運輸廳等負責)

    (三)統籌區域協調發展。認真落實主體功能區規劃,優化國土空間開發。加快沿黃沿線經濟帶發展,積極參與呼包銀榆經濟區建設,推動呼包鄂一體化發展,優化區域內城市、園區和產業布局,加快基礎設施對接互通,引導生產要素合理配置和產業互補聯動,提升區域發展整體水平。支持東部經濟區加快發展。組織實施重點產業發展規劃,做好重點產業基金籌建工作,加強重大項目和相關政策的爭取,推進大小興安嶺林區生態保護與經濟轉型,建立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長效機制。加大對基礎薄弱地區支持力度。深化北京市對烏蘭察布市和赤峰市地對口支援,繼續做好鄂爾多斯市對口幫扶興安盟工作。扶持革命老區、邊境地區和人口較少民族地區加快發展。(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廳、國土資源廳、林業廳、環保廳、扶貧辦、民委等負責)

    五、維護好群眾切身利益,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堅持就業優先戰略。繼續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確保城鎮新增就業25萬人以上。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加強人力資源市場和服務平臺建設,完善信息網絡,強化職業培訓。多渠道開發就業崗位,引導大企業更多吸納本地勞動力就業,進一步擴大中小微企業就業容量,適度開發公益性崗位,政府投資項目優先吸納當地勞動力就業。認真做好轉移進城農牧民、城鎮就業困難人員和退役軍人的就業工作,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并解決好蒙古語授課畢業生就業問題。大力推進全民創業,扶持更多有創業意愿和創業能力的人自主創業,充分發揮創業帶動就業的倍增效應。(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教育廳、財政廳、經濟和信息化委、農牧業廳、民政廳、地稅局、工商局等負責)

    (二)加大收入分配調節力度。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收入分配體制改革有關政策,加快實施收入倍增計劃,完善相關配套措施,合理調整收入分配關系。深化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進一步規范公務員津補貼,推進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改革。健全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和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切實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多渠道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不折不扣落實好各項惠農惠牧政策,增加農牧民工資性和轉移性收入,促進城鄉居民收入持續穩定增長。(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民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農牧業廳等負責)

    (三)加強社會保障工作。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方針,加快完善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提高社會保險統籌層次和各項社會保障標準,做好社會保障、社會保險和扶貧工作的銜接配套工作。健全城鄉困難群體、特殊群體社會保障機制,加大對低收入群眾特別是低保戶、五保戶、因災因病致貧家庭、貧困大學生等特殊困難群體幫扶救助力度,做好殘疾人護理和生活困難補貼發放工作。適應老齡化社會需求,積極構建結構合理、功能完善的養老服務體系。繼續實施保障性安居工程,開工建設保障性住房17.5萬套,強化工程質量監管,完善分配管理制度。進一步改善農牧民居住條件,農村牧區危房改造至少達到12萬套。(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民政廳、衛生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等負責)

    (四)堅持優先發展教育。積極推進教育重大改革和重點發展項目。多渠道擴大學前教育資源,提高義務教育普及水平和教師素質。大力發展職業教育,中職學生國家助學金補助范圍實現全覆蓋。加快中西部高水平大學及重點學科建設,推動高等教育內涵式發展。優先重點發展民族教育,提升民族教育發展水平。(自治區教育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等負責)

    (五)加快醫療衛生事業發展。鞏固擴大基本醫保覆蓋面,繼續提高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政府補助標準,加強醫療服務體系和農村牧區醫療救助體系建設,推進蒙中醫藥事業發展,啟動精神衛生中心、公共衛生大廈、康復療養中心等自治區本級重點衛生項目建設。(自治區衛生廳、財政廳、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負責)

    (六)深入開展全民健身活動,大力發展公共體育事業,提升競技體育水平。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加快發展婦女、兒童和老齡事業。(自治區體育局、人口計生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等負責)

    六、繁榮發展文化,加快民族文化強區建設步伐

    (一)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大力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實施公民道德建設工程,深入開展道德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教育和治理,加強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廣泛開展精神文明創建活動,豐富廣大群眾精神文化生活。大力倡導全民閱讀,努力建設學習型社會。(自治區文化廳、教育廳、廣電局、新聞出版局等負責)

    (二)發展公益性文化事業。加強重大公共文化工程和文化項目建設,深入實施公共文化設施、草原(農家)書屋建設等重大文化惠民工程,進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大力弘揚主流文化和優秀傳統文化,保護和傳承民族文化遺產。繁榮哲學社會科學,做好新聞出版、文學藝術及方志、文史等各項工作。(自治區文化廳、發展改革委、廣電局、新聞出版局、財政廳等負責)

    (三)推動文化產業發展。制定實施文化產業發展總體戰略,認真落實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50條意見。加快重點文化產業項目和園區建設,積極推進文化與科技融合,重點建設50家自治區文化產業示范基地和產業園區。做大做強文化產業龍頭企業,扶持一批有潛力的中小型文化企業集中集聚發展,推動文化產業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加大投入力度,今年自治區本級財政支持文化產業專項投入將增長1倍。(自治區文化廳、發展改革委、新聞出版局、廣電局等負責)

    (四)深化文化體制改革。重點抓好非時政類報刊社、重點新聞網站的轉企改制,推動盟市、旗縣(市、區)兩級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實現“三局合一”。深化文化事業單位改革,對保留事業體制的文藝院團、公益性出版社實行企業化管理。選擇部分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進行三項制度改革試點,建立健全國有文化資產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實施文化“走出去”戰略,加強與國內外的文化交流與合作,塑造民族文化品牌,不斷提升我區文化軟實力。(自治區文化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新聞出版局、廣電局等負責)

    七、著力構筑“兩型社會”,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一)做好節能減排工作。制定出臺控制能源消費總量方案及配套措施,研究開展節能量交易試點,加強重點領域節能工作,進一步淘汰落后產能。嚴格控制重點區域和主要流域污染排放,加強燃煤電廠、鋼鐵和水泥行業的脫硫脫硝改造,積極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加快培育低碳經濟體系,建設森林草原碳匯基地,培育碳匯交易市場,推動開展碳匯交易,把我區豐富的碳匯資源充分利用起來。做好節能減排示范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應用,完善節能減排政策措施和綜合服務體系,強化節能減排責任目標的落實,確保完成年度節能減排目標。(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環保廳、經濟和信息化委、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林業廳、農牧業廳、科技廳等負責)

    (二)加強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抓好城市污水處理廠建設運營和垃圾無害化處理,認真解決重金屬、農業面源污染等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問題。加大礦山地質環境、地質災害及煤田火區、沉陷區治理力度,實施生態環境治理修復工程,最大限度地減少產業發展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加強自然保護區、生態功能區和草原、林地、濕地以及野生動植物保護,強化沙漠沙地和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大力發展林、沙、草產業。全年完成林業生態建設面積1 000萬畝、草原治理面積2 000萬畝,治理水土流失面積650萬畝。認真落實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嚴格實施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全面加強城鎮、農村牧區、林區、礦區和交通沿線環境綜合整治。(自治區環保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國土資源廳、林業廳、水利廳、農牧業廳等負責)

    (三)集約節約利用資源。全面落實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推行節水措施,調整用水結構,推進水權轉換。嚴格執行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和節約用地制度,建立耕地保護補償新機制,有序開發未利用土地。嚴格煤炭等礦產資源配置行為,整頓和規范資源開發秩序,完善資源開發利益分配和生態補償機制,做好重要戰略資源儲備工作。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延伸重要行業和特色產業循環經濟鏈條,抓好循環經濟示范工程、國家級和自治區級循環經濟試點單位建設,全力推動清潔發展。積極推進風能、太陽能等氣候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自治區國土資源廳、水利廳、農牧業廳、經濟和信息化委、發展改革委、科技廳等負責)

    八、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增強發展的活力和動力

    (一)繼續深化各項改革。推進資源型城市改革。爭取將我區整體列為國家資源型地區可持續發展試點,積極推進鄂爾多斯市綜合改革配套試驗區建設,推動設立呼倫貝爾市發展經濟與保護生態環境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穩步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協調國家批復我區電力市場建設方案,推進重點電煤與市場煤價格并軌。積極落實國家成品油價格改革方案,繼續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價格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加快組建內蒙古資源控股集團、能源集團和交通投資公司。進一步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將大病醫保納入全民醫保,建立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抓好旗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開展全科醫生執業方式和服務模式改革試點。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認真落實國家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繼續減少收費項目。積極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加快國有林場改革步伐。(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國資委、水利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衛生廳、法制辦、林業廳等負責)

    (二)大力發展非公有制經濟。把發展非公經濟作為改革發展、富民強區的戰略任務,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破除體制性障礙,在能源、鐵路、金融、市政及公用事業和社會事業領域吸引更多民間資本進入。全面落實黨中央促進非公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結合我區實際盡快出臺實施意見,全面清理歧視性規定,加強服務平臺建設,依法保護非公企業合法權益。把發展中小微企業作為促進非公經濟發展的重要抓手,開展中小企業創新年活動,實施千戶創新型工業中小企業成長工程和生產性服務業領域中小企業發展工程,大力扶持小微企業發展。鼓勵引導中小企業圍繞大企業、大項目搞配套協作,以項目、品牌、產權等多種形式積極承接產業轉移,打造各具特色的中小企業集群,推動非公經濟發展取得新突破。(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商局、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廳、金融辦、地稅局等負責)

    (三)提高對內對外開放水平。加強區域合作,穩步推進與周邊省區和"長三角""珠三角"等地的橫向聯合,落實與東北三省、京津冀晉、陜甘寧等省(區、市)簽署的合作協議。積極參加全國性投資促進活動,充分利用京蒙區域合作平臺,發揮各類商會的聯絡協調作用,加強招商引資,承接產業轉移。加強與發達地區、行業龍頭企業開展園區共建。深化與香港、澳門經貿合作。全年引進國內(區外)資金3 800億元以上。加快實施"走出去"戰略,鼓勵我區大型企業積極參與國際競爭,努力形成以技術、品牌、服務為核心競爭力的新優勢。加強外貿轉型升級基地、貿易平臺和境外營銷網絡建設。擴大利用外資規模,提高利用外資水平。認真實施沿邊開發開放經濟帶規劃,推進滿洲里開發開放試驗區建設,爭取將二連浩特列入國家開發開放試驗區。深化與俄蒙在礦產、文化、衛生、教育、旅游等領域的合作,推動與美國、加拿大及歐洲國家的合作。(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商務廳、經濟和信息化委、外事辦等負責)

    九、加強社會管理創新,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一)鞏固和加強民族團結。認真貫徹落實黨的民族政策,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深入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宣傳和創建活動,大力實施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推動興邊富民行動和發展少數民族事業規劃,積極促進蒙古語言文字的學習使用,有效防范和依法打擊境內外民族分裂活動。依法維護宗教團體、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的合法權益,充分發揮他們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自治區民委、扶貧辦、教育廳、文化廳、廣電局、新聞出版局、公安廳、安全廳等負責)

    (二)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切實加強信訪工作,完善信訪制度,暢通和規范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和權益保障渠道,妥善處理突出問題,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健全做決策、上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加強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完善勞動標準體系和勞動關系協調機制,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加強網絡社會管理,推進網絡依法規范有序運行。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依法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切實加強國家安全工作。支持駐區人民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建設。加強國防教育、國防動員和后備力量建設,促進軍民融合式發展。(自治區信訪局、公安廳、政府辦公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安全廳、民政廳等負責)

    (三)提升安全發展水平。強化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加強礦業生產、交通運輸、危險化學品等領域安全管理,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切實預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自治區安全監管局、國土資源廳、交通運輸廳、經濟和信息化委、公安廳等負責)

    (四)加快構建和完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體系。全面提升監管能力,落實監管責任和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深入開展專項整治行動,依法從重從快打擊食品藥品違法犯罪行為。(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質監局、工商局、公安廳等負責)

    (五)進一步完善防災減災和應急救援體系,提高氣象、地質、地震災害防御能力。(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民政廳、國土資源廳,內蒙古氣象局、地震局等負責)

    (六)推進依法行政。認真執行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決定,依法向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報告工作,自覺接受監督,積極支持人民政協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職能,認真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推進政府工作法制化,依法完善行政程序,規范行政行為,強化行政監督,嚴格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大力推進政務公開,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不斷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執行力。(自治區法制辦、司法廳、政府辦公廳、監察廳等負責)

    (七)提高行政效能。大力推進服務型政府建設,更加注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進一步清理、減少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認真落實限時辦結制、服務承諾制、責任追究制,加強績效管理、效能監察、審計監督和行政問責,為各類市場主體創造公平的發展環境,為人民群眾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務。(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監察廳、審計廳等負責)

    (八)加強作風建設。認真落實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的有關規定,轉變工作作風,改進文風會風,深入調查研究,密切聯系群眾,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提高科學決策、民主決策水平。堅持求真務實,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力戒弄虛作假和做表面文章。(自治區監察廳、政府辦公廳、財政廳、審計廳等負責)

    (九)堅持廉潔從政。嚴格控制“三公”經費,把有限的資源和財力真正用到推動發展和改善民生上。以制度建設為主線,以規范權力運行為重點,不斷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切實把廉政建設的要求落實到政府工作的各個環節,做到干部清廉、政府清正、政治清明。(自治區監察廳、財政廳、審計廳等負責)

    2013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的開局之年,也是新一屆政府工作的起步之年。貫徹落實《政府工作報告》,做好政府工作,具有重要意義。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各自的任務分工,切實加強領導,通力協作,狠抓落實,確保順利完成全年的各項目標任務。自治區政府督查室要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加大督查力度,定期反饋工作落實情況。

  •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落實2013年《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部門分工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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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政發〔201326318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大企業、事業單位:

    根據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政府工作報告》,2013年我區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預期目標是:全區生產總值增長12%,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增長18%,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16%,地方財政總收入增長14%,城鎮居民均可支配收入和農牧民人均純收入分別增長12%,單位生產總值能耗下降3.2%,居民消費價格指數控制在3.5%左右。為做好今年的政府工作,實現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期目標,現就《政府工作報告》明確的重點工作提出部門分工意見如下:

    一、進一步擴大內需,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一)保持投資穩定增長。促進投資主體多元化,全力擴大投資規模。把握國家產業政策和投資方向,做好基礎設施、社會事業、節能減排和保障性住房等領域項目的組織申報工作,爭取更多的國家投資。加強銀企對接,大力發展資本市場,擴大銀行信貸投放和直接融資規模。落實好鼓勵民間投資的各項政策,進一步拓寬民間投資的領域和范圍,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實體經濟,促進民間投資健康發展。加大招商引資力度,更大范圍地吸引國內外投資。(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廳、環保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金融辦、商務廳負責。列第一位者為牽頭部門,其他有關部門或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下同)

    (二)推進重點項目建設。全年爭取新開工項目總規模達到1.7萬億元左右。突出抓好已列入國家規劃的煤炭深加工、包鋼550萬噸稀土鋼、大唐50萬噸粉煤灰提取氧化鋁等重點工業項目,爭取完成工業投資7 600億元。加強高等級公路建設,貫通30條出區通道,新增高速公路975公里、一級公路900公里。重點推進呼準鄂快速鐵路等在建項目,開工建設呼張高速客運鐵路等19個項目,鐵路建設里程達到5 600公里。突出抓好小型支線、通勤通用機場建設,爭取開工建設扎蘭屯、烏蘭察布支線機場和新右旗、莫旗通用機場,改擴建通遼和赤峰機場。加快推進“引綽濟遼”、黃河防洪工程二期等重大工程前期工作,爭取開工文得根水庫、扎羅木得水庫和尼爾基水庫下游灌區等重點工程。(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交通運輸廳、水利廳等負責)

    (三)積極擴大消費需求。落實和完善鼓勵消費的政策措施,進一步優化消費環境。激活農村牧區消費市場,擴大城市消費,發展新型消費模式,促進消費結構升級。拓展電子信息、教育培訓、文化娛樂、休閑旅游、家政服務和體育健身等消費,積極培育新的消費熱點。打擊商業欺詐、制假售假等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秩序和消費者權益,讓群眾安心、放心消費。(自治區商務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旅游局、教育廳、文化廳、體育局、工商局等負責)

    二、加大產業結構調整力度,不斷提升產業整體素質

    (一)推動產業轉型升級。促進傳統產業新型化、新興產業規模化、支柱產業多元化,加快形成現代產業發展新體系。著力提高資源綜合利用率和產業精深加工度,采用高新技術和加強技術改造,加快能源化工、冶金建材、農畜產品加工等傳統產業升級改造步伐,促進產業向高端化、產品向終端化發展。大力發展新興產業,走依煤而電、依煤而化、依煤而冶的路子,突出抓好新型煤化工示范、稀土鋼生產、鋁后加工、工程塑料的延伸加工,推進優勢產業向長鏈條、高附加值方向轉變。大力培育發展具有比較優勢的新能源、新材料、先進裝備制造、生物科技等非資源型和戰略性新興產業,促進稀土產業健康發展。推動信息化與工業化深度融合,延伸云計算產業鏈,加快信息產業發展。繼續推進"雙百億"工程,加大百億級、千億級企業的培育力度,促進產業集約集聚發展。(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科技廳、能源局等負責)

    (二)加強創新能力建設。發揮科技在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中的支撐作用,加強科技基礎設施、創新平臺和創新載體建設,推動科技與經濟緊密結合。強化企業在科技創新中的主體地位,加快建設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用緊密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推動地方為主導的區域創新體系協調發展。加強企業技術創新平臺建設,在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等領域積極爭取與國家共建一批工程研究中心和國家質檢中心。繼續實施自治區科技重大專項,力爭突破一批關鍵共性技術。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和推廣應用,以技術跨越帶動產業升級。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加大品牌培育和保護力度。大力實施工才強區戰略,深入推進"草原英才"工程,加強人才培養、引進和使用工作,組織實施百名高層次創新型科技人才計劃,積極支持各類高新科技園和“留學生創業園”建設。(自治區科技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教育廳、經濟和信息化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負責)

    (三)大力發展服務業。認真落實相關政策,擴大服務業引導資金規模,支持服務業示范項目建設、品牌培育和人才培訓,重點推動30-50個特色鮮明、規模較大、輻射帶動力強的服務業集聚區建設。加快發展物流業,完善現代市場流通體系,推進物流樞紐、基地和園區建設,形成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物流業發展格局。大力發展金融業,支持地方法人機構增資擴股和跨區域經營,加快發展村鎮銀行、擔保公司和小額貸款公司,培育發展資本市場,完善現代金融服務體系。優化地區金融生態環境,規范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風險。積極發展旅游業,加快呼包鄂都市旅游圈、海額滿阿休閑生態旅游圈等8個重點旅游區域建設,扶持發展農村牧區旅游。打造知名旅游品牌,加強旅游宣傳促銷,提升旅游文化內涵。推動會展、信息咨詢、社區服務等新興服務業發展,促進房地產業健康有序發展。(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商務廳、金融辦、旅游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負責)

    三、轉變農牧業發展方式,加快建設現代農牧業

    (一)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以發展高效節水農業為重點,繼續組織實施百億斤糧食增產工程,全面推進“四個千萬畝”高效節水灌溉工程,加快實施中低產田改造和節水增糧工程,全年新增節水灌溉面積400萬畝,其中以噴滴灌為主的高效節水種植面積200萬畝,確保糧食總播面積穩定在8 000萬畝以上、糧食總產穩定在500億斤左右。進一步加大設施農業建設力度,抓好新一輪“菜籃子”工程建設,設施蔬菜面積達到200萬畝以上。(自治區農牧業廳、水利廳、發展改革委等負責)

    (二)做大做強畜牧業。堅持走建設型畜牧業發展路子,科學合理開發利用天然草原,加快建設人工草場,推廣苜蓿等優質牧草種植,充分利用秸稈等資源發展農區畜牧業,確保牲畜頭數繼續穩定在1億頭只以上,主要畜產品產量實現穩定增長。堅持產業化帶動,發展畜牧業龍頭企業和農牧民專業合作社,推進畜產品精深加工和標準化生產,不斷拉長產業鏈條,提高產品附加值。堅持規模化經營,繼續實施“雙百千萬”高產創建工程,推廣專業大戶、家庭牧場、聯戶牧場等經營模式,全面推進奶牛、生豬、肉羊標準化養殖場建設,大力發展肉牛產業。堅持品牌化引領,發揮綠色和特色優勢,培育更多馳名商標、名牌產品和生態產品。進一步完善基層動物防疫體系,強化重大動物疫病和布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治,加強畜禽飼料添加劑管理。(自治區農牧業廳、發展改革委、水利廳、工商局、衛生廳等負責)

    (三)創新農牧業生產經營體制機制。在穩定和完善農村牧區基本經營制度和尊重農牧民意愿的基礎上,依法推進土地和草牧場經營權有序流轉,大力培育新型經營主體,提高農牧業規模化、集約化、現代化水平和農牧民組織化程度。加大農牧業科技推廣力度,加強科技服務體系、基層推廣體系和科技試驗示范基地建設。積極推進農牧業、林業保險工作,加強農牧業生產政策性金融保險體系建設。建設糧食倉儲、物流加工、質檢體系和農戶科學儲糧等基礎設施,提高糧食應急保障能力。建立農畜產品市場監測預警體系,積極推進農畜產品現代流通綜合試點工作。(自治區農牧業廳、科技廳、質監局、工商局、糧食局負責)

    (四)加大扶貧開發工作力度。把脫貧攻堅擺在民生工作的首要位置,堅持開發式扶貧方針,解決40萬貧困人口的脫貧問題,貧困人口人均純收入增長15%以上。全面啟動國家和自治區確定的集中連片特困地區脫貧攻堅規劃,以產業、項目和教育扶貧為抓手,因地制宜培育特色優勢產業,大力實施整村推進和扶貧移民工程。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扶貧開發,發揮好扶貧對象的主體作用,進一步增強貧困地區自我發展能力。(自治區扶貧辦、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等負責)

    四、大力推進新型城鎮化,統籌城鄉、區域發展

    (一)提高城鎮化水平。科學修編、全面實施城鄉總體規劃。結合土地利用和產業布局規劃,引導城鎮合理布局,優化形態設計。組織實施呼包鄂城市群、烏海及周邊地區城鎮規劃和錫林郭勒南部區域中心城市總體規劃,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提高城鎮綜合承載能力。研究制定大力推進新型城鎮化的意見,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抓好城鎮基礎設施建設,注重培育城市文化,提升城市品位,廣泛應用信息技術推動智慧城市建設,增強城鎮發展內涵和綜合服務功能。推動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加快戶籍制度改革,完善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使農村牧區轉移人口平等享受教育、醫療、養老等公共服務,有序推進農牧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國土資源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公安廳、民政廳、衛生廳、教育廳負責)

    (二)加快縣域經濟發展。科學制定縣域產業發展規劃,合理布局項目,因地制宜地發展優勢特色產業,提高支撐縣域經濟發展和拓展就業空間的能力。打造一批市政設施完善、服務功能配套、產業特色鮮明的重點縣城,發揮其對縣域經濟的輻射帶動作用。統籌抓好建制鎮建設,完善交通路網結構,推進農村牧區電網改造升級,加強供排水和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建立覆蓋城鄉的綜合信息服務體系,提高承載產業和服務生活的能力。(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農牧業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國土資源廳、交通運輸廳等負責)

    (三)統籌區域協調發展。認真落實主體功能區規劃,優化國土空間開發。加快沿黃沿線經濟帶發展,積極參與呼包銀榆經濟區建設,推動呼包鄂一體化發展,優化區域內城市、園區和產業布局,加快基礎設施對接互通,引導生產要素合理配置和產業互補聯動,提升區域發展整體水平。支持東部經濟區加快發展。組織實施重點產業發展規劃,做好重點產業基金籌建工作,加強重大項目和相關政策的爭取,推進大小興安嶺林區生態保護與經濟轉型,建立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長效機制。加大對基礎薄弱地區支持力度。深化北京市對烏蘭察布市和赤峰市地對口支援,繼續做好鄂爾多斯市對口幫扶興安盟工作。扶持革命老區、邊境地區和人口較少民族地區加快發展。(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廳、國土資源廳、林業廳、環保廳、扶貧辦、民委等負責)

    五、維護好群眾切身利益,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堅持就業優先戰略。繼續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確保城鎮新增就業25萬人以上。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加強人力資源市場和服務平臺建設,完善信息網絡,強化職業培訓。多渠道開發就業崗位,引導大企業更多吸納本地勞動力就業,進一步擴大中小微企業就業容量,適度開發公益性崗位,政府投資項目優先吸納當地勞動力就業。認真做好轉移進城農牧民、城鎮就業困難人員和退役軍人的就業工作,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并解決好蒙古語授課畢業生就業問題。大力推進全民創業,扶持更多有創業意愿和創業能力的人自主創業,充分發揮創業帶動就業的倍增效應。(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教育廳、財政廳、經濟和信息化委、農牧業廳、民政廳、地稅局、工商局等負責)

    (二)加大收入分配調節力度。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收入分配體制改革有關政策,加快實施收入倍增計劃,完善相關配套措施,合理調整收入分配關系。深化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進一步規范公務員津補貼,推進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改革。健全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和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切實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多渠道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不折不扣落實好各項惠農惠牧政策,增加農牧民工資性和轉移性收入,促進城鄉居民收入持續穩定增長。(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民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農牧業廳等負責)

    (三)加強社會保障工作。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方針,加快完善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提高社會保險統籌層次和各項社會保障標準,做好社會保障、社會保險和扶貧工作的銜接配套工作。健全城鄉困難群體、特殊群體社會保障機制,加大對低收入群眾特別是低保戶、五保戶、因災因病致貧家庭、貧困大學生等特殊困難群體幫扶救助力度,做好殘疾人護理和生活困難補貼發放工作。適應老齡化社會需求,積極構建結構合理、功能完善的養老服務體系。繼續實施保障性安居工程,開工建設保障性住房17.5萬套,強化工程質量監管,完善分配管理制度。進一步改善農牧民居住條件,農村牧區危房改造至少達到12萬套。(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民政廳、衛生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等負責)

    (四)堅持優先發展教育。積極推進教育重大改革和重點發展項目。多渠道擴大學前教育資源,提高義務教育普及水平和教師素質。大力發展職業教育,中職學生國家助學金補助范圍實現全覆蓋。加快中西部高水平大學及重點學科建設,推動高等教育內涵式發展。優先重點發展民族教育,提升民族教育發展水平。(自治區教育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等負責)

    (五)加快醫療衛生事業發展。鞏固擴大基本醫保覆蓋面,繼續提高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政府補助標準,加強醫療服務體系和農村牧區醫療救助體系建設,推進蒙中醫藥事業發展,啟動精神衛生中心、公共衛生大廈、康復療養中心等自治區本級重點衛生項目建設。(自治區衛生廳、財政廳、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負責)

    (六)深入開展全民健身活動,大力發展公共體育事業,提升競技體育水平。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加快發展婦女、兒童和老齡事業。(自治區體育局、人口計生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等負責)

    六、繁榮發展文化,加快民族文化強區建設步伐

    (一)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大力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實施公民道德建設工程,深入開展道德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教育和治理,加強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廣泛開展精神文明創建活動,豐富廣大群眾精神文化生活。大力倡導全民閱讀,努力建設學習型社會。(自治區文化廳、教育廳、廣電局、新聞出版局等負責)

    (二)發展公益性文化事業。加強重大公共文化工程和文化項目建設,深入實施公共文化設施、草原(農家)書屋建設等重大文化惠民工程,進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大力弘揚主流文化和優秀傳統文化,保護和傳承民族文化遺產。繁榮哲學社會科學,做好新聞出版、文學藝術及方志、文史等各項工作。(自治區文化廳、發展改革委、廣電局、新聞出版局、財政廳等負責)

    (三)推動文化產業發展。制定實施文化產業發展總體戰略,認真落實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50條意見。加快重點文化產業項目和園區建設,積極推進文化與科技融合,重點建設50家自治區文化產業示范基地和產業園區。做大做強文化產業龍頭企業,扶持一批有潛力的中小型文化企業集中集聚發展,推動文化產業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加大投入力度,今年自治區本級財政支持文化產業專項投入將增長1倍。(自治區文化廳、發展改革委、新聞出版局、廣電局等負責)

    (四)深化文化體制改革。重點抓好非時政類報刊社、重點新聞網站的轉企改制,推動盟市、旗縣(市、區)兩級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實現“三局合一”。深化文化事業單位改革,對保留事業體制的文藝院團、公益性出版社實行企業化管理。選擇部分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進行三項制度改革試點,建立健全國有文化資產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實施文化“走出去”戰略,加強與國內外的文化交流與合作,塑造民族文化品牌,不斷提升我區文化軟實力。(自治區文化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新聞出版局、廣電局等負責)

    七、著力構筑“兩型社會”,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一)做好節能減排工作。制定出臺控制能源消費總量方案及配套措施,研究開展節能量交易試點,加強重點領域節能工作,進一步淘汰落后產能。嚴格控制重點區域和主要流域污染排放,加強燃煤電廠、鋼鐵和水泥行業的脫硫脫硝改造,積極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加快培育低碳經濟體系,建設森林草原碳匯基地,培育碳匯交易市場,推動開展碳匯交易,把我區豐富的碳匯資源充分利用起來。做好節能減排示范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應用,完善節能減排政策措施和綜合服務體系,強化節能減排責任目標的落實,確保完成年度節能減排目標。(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環保廳、經濟和信息化委、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林業廳、農牧業廳、科技廳等負責)

    (二)加強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抓好城市污水處理廠建設運營和垃圾無害化處理,認真解決重金屬、農業面源污染等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問題。加大礦山地質環境、地質災害及煤田火區、沉陷區治理力度,實施生態環境治理修復工程,最大限度地減少產業發展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加強自然保護區、生態功能區和草原、林地、濕地以及野生動植物保護,強化沙漠沙地和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大力發展林、沙、草產業。全年完成林業生態建設面積1 000萬畝、草原治理面積2 000萬畝,治理水土流失面積650萬畝。認真落實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嚴格實施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全面加強城鎮、農村牧區、林區、礦區和交通沿線環境綜合整治。(自治區環保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國土資源廳、林業廳、水利廳、農牧業廳等負責)

    (三)集約節約利用資源。全面落實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推行節水措施,調整用水結構,推進水權轉換。嚴格執行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和節約用地制度,建立耕地保護補償新機制,有序開發未利用土地。嚴格煤炭等礦產資源配置行為,整頓和規范資源開發秩序,完善資源開發利益分配和生態補償機制,做好重要戰略資源儲備工作。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延伸重要行業和特色產業循環經濟鏈條,抓好循環經濟示范工程、國家級和自治區級循環經濟試點單位建設,全力推動清潔發展。積極推進風能、太陽能等氣候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自治區國土資源廳、水利廳、農牧業廳、經濟和信息化委、發展改革委、科技廳等負責)

    八、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增強發展的活力和動力

    (一)繼續深化各項改革。推進資源型城市改革。爭取將我區整體列為國家資源型地區可持續發展試點,積極推進鄂爾多斯市綜合改革配套試驗區建設,推動設立呼倫貝爾市發展經濟與保護生態環境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穩步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協調國家批復我區電力市場建設方案,推進重點電煤與市場煤價格并軌。積極落實國家成品油價格改革方案,繼續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價格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加快組建內蒙古資源控股集團、能源集團和交通投資公司。進一步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將大病醫保納入全民醫保,建立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抓好旗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開展全科醫生執業方式和服務模式改革試點。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認真落實國家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繼續減少收費項目。積極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加快國有林場改革步伐。(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國資委、水利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衛生廳、法制辦、林業廳等負責)

    (二)大力發展非公有制經濟。把發展非公經濟作為改革發展、富民強區的戰略任務,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破除體制性障礙,在能源、鐵路、金融、市政及公用事業和社會事業領域吸引更多民間資本進入。全面落實黨中央促進非公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結合我區實際盡快出臺實施意見,全面清理歧視性規定,加強服務平臺建設,依法保護非公企業合法權益。把發展中小微企業作為促進非公經濟發展的重要抓手,開展中小企業創新年活動,實施千戶創新型工業中小企業成長工程和生產性服務業領域中小企業發展工程,大力扶持小微企業發展。鼓勵引導中小企業圍繞大企業、大項目搞配套協作,以項目、品牌、產權等多種形式積極承接產業轉移,打造各具特色的中小企業集群,推動非公經濟發展取得新突破。(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商局、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廳、金融辦、地稅局等負責)

    (三)提高對內對外開放水平。加強區域合作,穩步推進與周邊省區和"長三角""珠三角"等地的橫向聯合,落實與東北三省、京津冀晉、陜甘寧等省(區、市)簽署的合作協議。積極參加全國性投資促進活動,充分利用京蒙區域合作平臺,發揮各類商會的聯絡協調作用,加強招商引資,承接產業轉移。加強與發達地區、行業龍頭企業開展園區共建。深化與香港、澳門經貿合作。全年引進國內(區外)資金3 800億元以上。加快實施"走出去"戰略,鼓勵我區大型企業積極參與國際競爭,努力形成以技術、品牌、服務為核心競爭力的新優勢。加強外貿轉型升級基地、貿易平臺和境外營銷網絡建設。擴大利用外資規模,提高利用外資水平。認真實施沿邊開發開放經濟帶規劃,推進滿洲里開發開放試驗區建設,爭取將二連浩特列入國家開發開放試驗區。深化與俄蒙在礦產、文化、衛生、教育、旅游等領域的合作,推動與美國、加拿大及歐洲國家的合作。(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商務廳、經濟和信息化委、外事辦等負責)

    九、加強社會管理創新,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一)鞏固和加強民族團結。認真貫徹落實黨的民族政策,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深入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宣傳和創建活動,大力實施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推動興邊富民行動和發展少數民族事業規劃,積極促進蒙古語言文字的學習使用,有效防范和依法打擊境內外民族分裂活動。依法維護宗教團體、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的合法權益,充分發揮他們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自治區民委、扶貧辦、教育廳、文化廳、廣電局、新聞出版局、公安廳、安全廳等負責)

    (二)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切實加強信訪工作,完善信訪制度,暢通和規范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和權益保障渠道,妥善處理突出問題,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健全做決策、上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加強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完善勞動標準體系和勞動關系協調機制,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加強網絡社會管理,推進網絡依法規范有序運行。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依法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切實加強國家安全工作。支持駐區人民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建設。加強國防教育、國防動員和后備力量建設,促進軍民融合式發展。(自治區信訪局、公安廳、政府辦公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安全廳、民政廳等負責)

    (三)提升安全發展水平。強化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加強礦業生產、交通運輸、危險化學品等領域安全管理,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切實預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自治區安全監管局、國土資源廳、交通運輸廳、經濟和信息化委、公安廳等負責)

    (四)加快構建和完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體系。全面提升監管能力,落實監管責任和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深入開展專項整治行動,依法從重從快打擊食品藥品違法犯罪行為。(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質監局、工商局、公安廳等負責)

    (五)進一步完善防災減災和應急救援體系,提高氣象、地質、地震災害防御能力。(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民政廳、國土資源廳,內蒙古氣象局、地震局等負責)

    (六)推進依法行政。認真執行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決定,依法向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報告工作,自覺接受監督,積極支持人民政協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職能,認真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推進政府工作法制化,依法完善行政程序,規范行政行為,強化行政監督,嚴格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大力推進政務公開,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不斷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執行力。(自治區法制辦、司法廳、政府辦公廳、監察廳等負責)

    (七)提高行政效能。大力推進服務型政府建設,更加注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進一步清理、減少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認真落實限時辦結制、服務承諾制、責任追究制,加強績效管理、效能監察、審計監督和行政問責,為各類市場主體創造公平的發展環境,為人民群眾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務。(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監察廳、審計廳等負責)

    (八)加強作風建設。認真落實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的有關規定,轉變工作作風,改進文風會風,深入調查研究,密切聯系群眾,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提高科學決策、民主決策水平。堅持求真務實,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力戒弄虛作假和做表面文章。(自治區監察廳、政府辦公廳、財政廳、審計廳等負責)

    (九)堅持廉潔從政。嚴格控制“三公”經費,把有限的資源和財力真正用到推動發展和改善民生上。以制度建設為主線,以規范權力運行為重點,不斷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切實把廉政建設的要求落實到政府工作的各個環節,做到干部清廉、政府清正、政治清明。(自治區監察廳、財政廳、審計廳等負責)

    2013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的開局之年,也是新一屆政府工作的起步之年。貫徹落實《政府工作報告》,做好政府工作,具有重要意義。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各自的任務分工,切實加強領導,通力協作,狠抓落實,確保順利完成全年的各項目標任務。自治區政府督查室要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加大督查力度,定期反饋工作落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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