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卷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領導名錄】
黨委書記主任:張斐
副主任:布大林(女 蒙古族)蘇文清 巴根(蒙古族) 李海洪
【概況】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以下簡稱內蒙古駐京辦)是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設在北京的辦事機構,成立于1949年3月,是北京和平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全國各省、區、直轄市最早在首都成立的辦事機構。其主要職責任務是:承擔自治區與黨中央各有關部門的政務聯絡、經濟聯絡工作;承擔自治區領導和有關同志在京公務接待工作;承擔北京內蒙古商會、“草原英才”聯誼會、“內蒙古窗口”網站、《北京信息》、《內蒙古駐京機構工作簡報》工作;承擔自治區各駐京機構管理工作;承擔各盟市聯絡處黨團及工會工作;承擔來京務工人員的維權就業和在京流動黨員的管理工作;承擔全區進入北京地區建筑施工企業的協調、聯絡工作,并提供工程信息咨詢和相關服務工作。內設辦公室(駐京機構工會辦公室)、政務聯絡和接待處、經濟聯絡和信息處、財務和資產管理處4個處室。核定事業編制36人。核定廳級領導職數5名(2正,3副),處級領導職數10名(4正,6副)。
下設機構4個:上訪人員勸返辦公室、天津聯絡處、外埠建筑施工管理中心、北京內蒙古大廈。
【機關和黨風廉政建設】按照自治區黨委的總體部署和自治區黨委督導組的安排,內蒙古駐京辦黨委領導班子在2013年底召開了民主生活會。會后及時進行情況通報,把落實整改任務作為2014年重要任務,整改工作按照《實施方案》、《整改落實方案》和《整改任務書》進行。黨委領導班子按照總體要求,堅持聚焦“四風”、突出重點,標本兼治、務求實效,開門整改、接受監督,邊整邊改、抓好落實的原則,對查找出的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堅決反對“四風”、加強制度建設等6個方面、18個項目、41項具體內容進行了全面整改。其中對33項需要長期抓好的項目,從加強學習、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嚴肅黨風黨紀,提高服務于自治區改革發展的能力等方面堅持抓緊抓好。其余8項要求在2014年底前完成的具體事項,除3項有客觀特殊原因沒有全部完成外,其他都已完成;對未完成的事項也采取了相應措施。機關黨員干部和所屬單位深入學習了《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讀本》、《政府工作報告》輔導讀本、《黨中央政治局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和自治區黨委政府28條具體規定》、《內蒙古科學發展讀本8337發展思路100題》、《四中全會輔導讀本》等學習書籍。邀請自治區財政廳對內蒙古駐京辦機關、二級單位財務和固定資產進行審查規范,調整和取消了有合理性但依據不充分的津補貼。先后又經過自治區紀委、政府辦公廳紀檢組的監督檢查和自治區審計廳對內蒙古駐京辦原主任離任的經濟責任審計。在監督檢查和審計基本情況良好的情況下,對發現的個別問題,不隱瞞、不護短,全面進行整改。內蒙古大廈聘請審計事務所,對財務進行規范。按照關于清理黨政干部在企業、團體兼任職務的有關通知要求,完成了兼職清理工作,內蒙古駐京辦公職人員全部主動退出了在北京內蒙古企業商會的兼職。全年召開主任辦公例會和黨委會23次,整理檔案162件。全年參加自治區政府辦公廳黨組和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駐京辦管理司黨委的活動9次。發展黨員4名,轉正黨員3名、接轉黨組織關系23人次。內蒙古駐京辦黨委把自治區各駐京機構黨組織與直屬單位黨組織作為整體,全面加強黨的領導。除每年在駐京機構黨政工作會議上對黨建工作進行專門部署外,及時組織傳達貫徹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和駐京辦管理司黨委有關文件,組織進行專題活動。在教育實踐活動和2014年班子民主生活會前專門對各盟市駐京聯絡處的機構設置、津補貼執行情況、勞務輸出、成立駐京機構黨委、核查清理駐京辦事機構相關工作進行了調研走訪。
【政務聯絡和接待工作】全年承辦和參與辦理自治區在京舉行的座談會、經濟文化宣傳等重要政務活動59次,為黨中央有關部門領導去自治區視察、檢查、考核工作提供服務62次,為自治區有關領導到京參加會議和到黨中央匯報工作、溝通情況等活動提供服務106次。厲行節約,嚴格控制,使全年接待經費大幅下降。
【經濟社會發展服務工作】
招商引資工作協助籌辦并參加了“北京·興安盟綠色有機產品博覽會”、“內蒙古阿拉善盟招商引資暨旅游推介會”以及“內蒙古通遼市綠色農畜產品博覽會”;幫助杭州陽騰控股有限公司協調聯系巴彥淖爾市招商局投資建設臨河區地下人防通道步行街項目等。介紹20多家商會會員企業入駐北京“內蒙古綠色農畜產品廣場”,提議并協助籌辦北京內蒙古企業商會綠色農畜產品分會;在《草原英才》刊登對自治區發展提供有益建言的各類文章。
推介內蒙古名優特產開拓市場工作籌備了“內蒙古名優特產品北京推介會”,協助自治區供銷社在北京建設了“內蒙古綠色農畜產品廣場”,協助建設了“淘寶網——特色中國內蒙古館”等。
溝通交流工作參加各部委和北京市有關活動10余次,通過溝通聯絡相關部門,促進他們在經濟、文化、能源和金融等方面與自治區開展多種合作。參加河北省政府、廣西辦事處主辦的洽談推介等活動,接待了遼寧省駐京辦同志的到訪交流,并分別到山東、福建和安徽等13個駐京辦進行了走訪、學習、調研。
社會公益活動工作成功爭取了“火箭兵獎(助)學金”用于獎助內蒙古大學100名少數民族學生;做好北京內蒙古企業商會“愛心圖書館”公益項目為內蒙古貧困山村小學裝配圖書館;參加由北京內蒙古企業商會發起的向包頭患病兒童陸納森獻愛心捐款救助活動。
【信息報送工作】全年向自治區黨委辦公廳、政府辦公廳信息處上報《駐京信息》240期、5573條,向自治區主要領導報送《信息專報》29期。在全區廳、局排名第五,被自治區黨委評為年度信息工作優秀單位,同時2名同志被評為信息工作優秀領導和信息工作優秀個人。全年向全國各省區市駐京辦事處信息協會發稿632篇,排名第一,被協會評為2014年信息工作優秀單位,同時2名同志分別被評為信息工作優秀領導和信息工作優秀個人。2014年,創辦了2個信息刊物,《內部參閱》全年編發19期,《內蒙古駐京機構簡報》全年編發20期。全年共為各盟市聯絡處提供共享信息3959條。對駐京辦事處門戶網站進行全面升級改版。全年更新網站信息4213條,上傳工作動態43條、圖片30張。
【信訪勸返工作】
勸返接回工作2014年,共從馬家樓分流中心接返自治區進京非正常上訪人員2467人次,進京非訪總量同比下降8%。另外,多次協助勸返到國家信訪局機關門前、重點地區外圍、京蒙大廈等地上訪人員。全年接勸返工作量共計14308人次,同比上升43.1%。全力做好重點時段信訪工作,全年共開展了15次、累計115天的集中勸返,為維護良好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作出了積極貢獻。
信息報送及分析研判工作堅持信息報送制度,加強分析研判,積極推動群眾合理訴求解決。及時向自治區有關領導和相關部門反饋自治區群眾進京非正常上訪等相關情況,將群眾進京非正常上訪情況通過日報、旬報、月報、要情快報、動態等形式向自治區有關領導以及聯席辦、信訪局報送,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全年累計報送《駐京信訪信息》415期,《駐京信訪要情快報》74期、《駐京信訪工作動態》29期。同時,堅持月工作例會制度,加強對形勢的分析研判,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結合當前信訪形勢對下一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對重點進京上訪情況進行研究,要求盟市工作組及時向當地聯席辦報告,推動群眾合理信訪訴求的解決。
疏導群眾合理上訪加強協調聯動,防止正常訪轉化為非訪,有效防范群體性、突發事件的發生。通過思想疏導、政策宣傳、幫助引導通過正常信訪渠道反映訴求,有效防范群體性、突發事件。采取京地聯動、自治區和各盟市(企業)駐京信訪工作組兩級聯動、在京公安干警和北京市公安機關聯動、與外省加強合作等方式,對進京集體上訪做好勸返接回工作,有效防止了大規模在京聚集和正常訪轉化為非訪。全年共協調處理、勸返接回20人以上規模集體進京上訪12批次550人次,沒有在社會上造成負面影響。
指導與管理駐京信訪隊伍工作要求各盟市駐京信訪工作組加強領導,充實力量,建立和完善有關工作制度,切實推進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在工作上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由各盟市駐京信訪工作組對該地區來京工作人員承擔起管理責任。嚴禁攔卡堵截正常信訪群眾,確保正常信訪渠道的暢通,維護信訪群眾合法權益。
【內蒙古大廈工作】全年實現總收入9253.07萬元,超額完成了年初確定的經營任務。全年接待中外賓客56415人次,接待自治區赴北京公務人員4437人次。其中,省級領導214人次。完成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駐地接待服務任務,又相繼完成草原歌手烏蘭圖雅新聞發布會、中國癌癥基金會會議、興安盟綠博會、中俄蒙文化美食節新聞發布會、中國新絲路.錫林郭勒盟草原畜牧業創新品牌展示交易新聞發布會、紅山遺址聯合申遺遺產價值分析論證會、阿爾山旅游推介會等重要活動接待服務任務,得到了各級領導和與會代表的好評。特別是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在大廈的駐地接待服務工作,收到青海代表團、內蒙古代表團、全國人大發來的感謝信140余封。
【天津聯絡處工作】協助天津企業在自治區的投資項目合計71.1億元。積極促成天津內蒙古商會企業在天津共投資8.46億元。經濟合作交流工作受到了津蒙兩地政府的一致好評,并被天津市政府評為雙向服務的先進單位。全年共報送信息3015條,被自治區領導重點采用的41條。
【外埠建筑施工管理中心工作】在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的支持幫助下,協調有關方面,在卓資縣建立了自治區首家建筑勞務輸出基地,對自治區勞務輸出工作起到了示范作用。多次協調開發企業和大型施工企業,為在北京內蒙古建筑企業牽線搭橋,特別是與中建一局達成了2015年勞務分包意向,進一步擴大了自治區在北京勞務市場的占有率。結合“企業動態監管”,進行財務檢查,從根本上杜絕偷漏稅行為,出色地完成了代征稅各項工作任務。為此外埠建管中心財務人員受到了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財稅部門的表彰,榮獲“財稅管理先進個人”。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領導名錄】
黨委書記主任:張斐
副主任:布大林(女 蒙古族)蘇文清 巴根(蒙古族) 李海洪
【概況】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以下簡稱內蒙古駐京辦)是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設在北京的辦事機構,成立于1949年3月,是北京和平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全國各省、區、直轄市最早在首都成立的辦事機構。其主要職責任務是:承擔自治區與黨中央各有關部門的政務聯絡、經濟聯絡工作;承擔自治區領導和有關同志在京公務接待工作;承擔北京內蒙古商會、“草原英才”聯誼會、“內蒙古窗口”網站、《北京信息》、《內蒙古駐京機構工作簡報》工作;承擔自治區各駐京機構管理工作;承擔各盟市聯絡處黨團及工會工作;承擔來京務工人員的維權就業和在京流動黨員的管理工作;承擔全區進入北京地區建筑施工企業的協調、聯絡工作,并提供工程信息咨詢和相關服務工作。內設辦公室(駐京機構工會辦公室)、政務聯絡和接待處、經濟聯絡和信息處、財務和資產管理處4個處室。核定事業編制36人。核定廳級領導職數5名(2正,3副),處級領導職數10名(4正,6副)。
下設機構4個:上訪人員勸返辦公室、天津聯絡處、外埠建筑施工管理中心、北京內蒙古大廈。
【機關和黨風廉政建設】按照自治區黨委的總體部署和自治區黨委督導組的安排,內蒙古駐京辦黨委領導班子在2013年底召開了民主生活會。會后及時進行情況通報,把落實整改任務作為2014年重要任務,整改工作按照《實施方案》、《整改落實方案》和《整改任務書》進行。黨委領導班子按照總體要求,堅持聚焦“四風”、突出重點,標本兼治、務求實效,開門整改、接受監督,邊整邊改、抓好落實的原則,對查找出的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堅決反對“四風”、加強制度建設等6個方面、18個項目、41項具體內容進行了全面整改。其中對33項需要長期抓好的項目,從加強學習、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嚴肅黨風黨紀,提高服務于自治區改革發展的能力等方面堅持抓緊抓好。其余8項要求在2014年底前完成的具體事項,除3項有客觀特殊原因沒有全部完成外,其他都已完成;對未完成的事項也采取了相應措施。機關黨員干部和所屬單位深入學習了《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讀本》、《政府工作報告》輔導讀本、《黨中央政治局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和自治區黨委政府28條具體規定》、《內蒙古科學發展讀本8337發展思路100題》、《四中全會輔導讀本》等學習書籍。邀請自治區財政廳對內蒙古駐京辦機關、二級單位財務和固定資產進行審查規范,調整和取消了有合理性但依據不充分的津補貼。先后又經過自治區紀委、政府辦公廳紀檢組的監督檢查和自治區審計廳對內蒙古駐京辦原主任離任的經濟責任審計。在監督檢查和審計基本情況良好的情況下,對發現的個別問題,不隱瞞、不護短,全面進行整改。內蒙古大廈聘請審計事務所,對財務進行規范。按照關于清理黨政干部在企業、團體兼任職務的有關通知要求,完成了兼職清理工作,內蒙古駐京辦公職人員全部主動退出了在北京內蒙古企業商會的兼職。全年召開主任辦公例會和黨委會23次,整理檔案162件。全年參加自治區政府辦公廳黨組和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駐京辦管理司黨委的活動9次。發展黨員4名,轉正黨員3名、接轉黨組織關系23人次。內蒙古駐京辦黨委把自治區各駐京機構黨組織與直屬單位黨組織作為整體,全面加強黨的領導。除每年在駐京機構黨政工作會議上對黨建工作進行專門部署外,及時組織傳達貫徹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和駐京辦管理司黨委有關文件,組織進行專題活動。在教育實踐活動和2014年班子民主生活會前專門對各盟市駐京聯絡處的機構設置、津補貼執行情況、勞務輸出、成立駐京機構黨委、核查清理駐京辦事機構相關工作進行了調研走訪。
【政務聯絡和接待工作】全年承辦和參與辦理自治區在京舉行的座談會、經濟文化宣傳等重要政務活動59次,為黨中央有關部門領導去自治區視察、檢查、考核工作提供服務62次,為自治區有關領導到京參加會議和到黨中央匯報工作、溝通情況等活動提供服務106次。厲行節約,嚴格控制,使全年接待經費大幅下降。
【經濟社會發展服務工作】
招商引資工作協助籌辦并參加了“北京·興安盟綠色有機產品博覽會”、“內蒙古阿拉善盟招商引資暨旅游推介會”以及“內蒙古通遼市綠色農畜產品博覽會”;幫助杭州陽騰控股有限公司協調聯系巴彥淖爾市招商局投資建設臨河區地下人防通道步行街項目等。介紹20多家商會會員企業入駐北京“內蒙古綠色農畜產品廣場”,提議并協助籌辦北京內蒙古企業商會綠色農畜產品分會;在《草原英才》刊登對自治區發展提供有益建言的各類文章。
推介內蒙古名優特產開拓市場工作籌備了“內蒙古名優特產品北京推介會”,協助自治區供銷社在北京建設了“內蒙古綠色農畜產品廣場”,協助建設了“淘寶網——特色中國內蒙古館”等。
溝通交流工作參加各部委和北京市有關活動10余次,通過溝通聯絡相關部門,促進他們在經濟、文化、能源和金融等方面與自治區開展多種合作。參加河北省政府、廣西辦事處主辦的洽談推介等活動,接待了遼寧省駐京辦同志的到訪交流,并分別到山東、福建和安徽等13個駐京辦進行了走訪、學習、調研。
社會公益活動工作成功爭取了“火箭兵獎(助)學金”用于獎助內蒙古大學100名少數民族學生;做好北京內蒙古企業商會“愛心圖書館”公益項目為內蒙古貧困山村小學裝配圖書館;參加由北京內蒙古企業商會發起的向包頭患病兒童陸納森獻愛心捐款救助活動。
【信息報送工作】全年向自治區黨委辦公廳、政府辦公廳信息處上報《駐京信息》240期、5573條,向自治區主要領導報送《信息專報》29期。在全區廳、局排名第五,被自治區黨委評為年度信息工作優秀單位,同時2名同志被評為信息工作優秀領導和信息工作優秀個人。全年向全國各省區市駐京辦事處信息協會發稿632篇,排名第一,被協會評為2014年信息工作優秀單位,同時2名同志分別被評為信息工作優秀領導和信息工作優秀個人。2014年,創辦了2個信息刊物,《內部參閱》全年編發19期,《內蒙古駐京機構簡報》全年編發20期。全年共為各盟市聯絡處提供共享信息3959條。對駐京辦事處門戶網站進行全面升級改版。全年更新網站信息4213條,上傳工作動態43條、圖片30張。
【信訪勸返工作】
勸返接回工作2014年,共從馬家樓分流中心接返自治區進京非正常上訪人員2467人次,進京非訪總量同比下降8%。另外,多次協助勸返到國家信訪局機關門前、重點地區外圍、京蒙大廈等地上訪人員。全年接勸返工作量共計14308人次,同比上升43.1%。全力做好重點時段信訪工作,全年共開展了15次、累計115天的集中勸返,為維護良好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作出了積極貢獻。
信息報送及分析研判工作堅持信息報送制度,加強分析研判,積極推動群眾合理訴求解決。及時向自治區有關領導和相關部門反饋自治區群眾進京非正常上訪等相關情況,將群眾進京非正常上訪情況通過日報、旬報、月報、要情快報、動態等形式向自治區有關領導以及聯席辦、信訪局報送,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全年累計報送《駐京信訪信息》415期,《駐京信訪要情快報》74期、《駐京信訪工作動態》29期。同時,堅持月工作例會制度,加強對形勢的分析研判,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結合當前信訪形勢對下一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對重點進京上訪情況進行研究,要求盟市工作組及時向當地聯席辦報告,推動群眾合理信訪訴求的解決。
疏導群眾合理上訪加強協調聯動,防止正常訪轉化為非訪,有效防范群體性、突發事件的發生。通過思想疏導、政策宣傳、幫助引導通過正常信訪渠道反映訴求,有效防范群體性、突發事件。采取京地聯動、自治區和各盟市(企業)駐京信訪工作組兩級聯動、在京公安干警和北京市公安機關聯動、與外省加強合作等方式,對進京集體上訪做好勸返接回工作,有效防止了大規模在京聚集和正常訪轉化為非訪。全年共協調處理、勸返接回20人以上規模集體進京上訪12批次550人次,沒有在社會上造成負面影響。
指導與管理駐京信訪隊伍工作要求各盟市駐京信訪工作組加強領導,充實力量,建立和完善有關工作制度,切實推進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在工作上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由各盟市駐京信訪工作組對該地區來京工作人員承擔起管理責任。嚴禁攔卡堵截正常信訪群眾,確保正常信訪渠道的暢通,維護信訪群眾合法權益。
【內蒙古大廈工作】全年實現總收入9253.07萬元,超額完成了年初確定的經營任務。全年接待中外賓客56415人次,接待自治區赴北京公務人員4437人次。其中,省級領導214人次。完成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駐地接待服務任務,又相繼完成草原歌手烏蘭圖雅新聞發布會、中國癌癥基金會會議、興安盟綠博會、中俄蒙文化美食節新聞發布會、中國新絲路.錫林郭勒盟草原畜牧業創新品牌展示交易新聞發布會、紅山遺址聯合申遺遺產價值分析論證會、阿爾山旅游推介會等重要活動接待服務任務,得到了各級領導和與會代表的好評。特別是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在大廈的駐地接待服務工作,收到青海代表團、內蒙古代表團、全國人大發來的感謝信140余封。
【天津聯絡處工作】協助天津企業在自治區的投資項目合計71.1億元。積極促成天津內蒙古商會企業在天津共投資8.46億元。經濟合作交流工作受到了津蒙兩地政府的一致好評,并被天津市政府評為雙向服務的先進單位。全年共報送信息3015條,被自治區領導重點采用的41條。
【外埠建筑施工管理中心工作】在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的支持幫助下,協調有關方面,在卓資縣建立了自治區首家建筑勞務輸出基地,對自治區勞務輸出工作起到了示范作用。多次協調開發企業和大型施工企業,為在北京內蒙古建筑企業牽線搭橋,特別是與中建一局達成了2015年勞務分包意向,進一步擴大了自治區在北京勞務市場的占有率。結合“企業動態監管”,進行財務檢查,從根本上杜絕偷漏稅行為,出色地完成了代征稅各項工作任務。為此外埠建管中心財務人員受到了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財稅部門的表彰,榮獲“財稅管理先進個人”。